親愛的讀者,

我必須在荷蘭納稅,這不是問題(可惜)。 在荷蘭仍然有 Unive 的健康保險。 以泰國為居住國的通用完整保單,自 2009 年起簽發。 2017 年支付:572 歐元 pm(很多)。 2009 年開始,每月 325 歐元。

濕手指工作:從2009年到2017年平均每月450歐元為12 x 450 x 8 = 43200歐元。
在各種檢查後進行了兩次昂貴的手術和化療(包括2年和2010年的前列腺癌和結腸癌)。 手指濕潤了,賬單還有2012歐元。

2016 年 65000 月進行了鎖孔手術,不久後進行了 CT 掃描、預檢查和結果,費用為 2 泰銖。 現在我只需1年做這些檢查(開心),但是每2/XNUMX年檢查一次,但這不是費用。

現在我的問題是:如果我取消健康保險,我可以從稅中扣除我產生的費用嗎(我希望不會)?

因為據我所知,只有在保險不報銷的情況下,費用才可以扣除。 一旦我的保險到期,UNIVE 將不再僱用擁有此保險的人員。 並且70歲以上不能投保國外保險,70歲以下不能投保境外保險。

有人可以告訴我是否可以免賠嗎?

真誠的,

漢斯

18 回复“讀者問題:我可以從稅中扣除醫療費用嗎?”

  1. ERIK 說起來

    你指的是荷蘭稅嗎? 不!

    我不知道泰國稅法是否提供這樣的便利,但你可以諮詢該國的專家。

  2. 亨尼 說起來

    那你為什麼不留在大學呢? 對我來說似乎更好。

  3. 麥約翰 說起來

    如果我是你,我會保留保險。 尤其是現在年紀越來越大,疾病也越來越多。 只有當你手頭有很多積蓄並且能夠自己支付任何昂貴的手術費用時你才可以考慮取消保險,但考慮到你的病史我不會這樣做

  4. 安雅 說起來

    漢斯,你好,

    對於荷蘭的所得稅申報表,您可以輸入/扣除所有已發生和未報銷的醫療費用。 根據記錄,這不包括醫療費用的保費!

    簡歷中,如果您沒有健康保險,您可以輸入所有發生的醫療費用。

    m.f.gr. 安雅·沃爾特林

    行政及會計辦公室
    沃爾特林

    • 拉默德哈恩 說起來

      安雅·漢斯住在泰國。 因此他是非居民納稅人,沒有資格!

      這意味著自 3 年 1 月 2015 日起,他的稅收抵免、第 XNUMX 欄的免稅額以及所得稅中所有可能的扣除額均已取消。

      他必須作為非居民納稅人提交納稅申報表。 這與申報居民納稅人完全不同。

      Lammert de Haan,稅務專家(專門研究國際稅法)。

    • 阿爾伯特 說起來

      作為非居民納稅人,不能扣除。

  5. 保羅維米 說起來

    親愛的漢斯,
    看在上帝的份上,不要取消你的健康保險。 好吧,你付出了很多,但你已經擁有了一切
    獲得 100% 邊緣嗎?以及您在哪家醫院。 您還有 Univ 的額外保險嗎?
    我在 Houten 投保了 ONVZ。 我支付 E. 2017,– 5765 年,包括最高的之一
    額外保險。 我的頸部患有淋巴癌,還有心臟問題,我為此經歷過很多次治療。
    一個月去醫院。 不排除這一點,但根據荷蘭人的說法,一切都可以報銷
    全國價格。請聯繫華欣的 Matthieu Heijligenberg。 AAHUA HIN 保險 他就是其中之一
    尤其是健康保險領域的權威,非常開放和誠實。 祝你好運
    藍*棉花糖

  6. 費爾迪 說起來

    您來過荷蘭嗎?您可以從事一些工作嗎? 然後你可以考慮去商會註冊成為企業家。 那麼,即使您居住在歐盟之外,您也有義務通過荷蘭健康保險公司購買保險,這樣您就不會受到昂貴的私人解決方案的束縛。

    • 拉默德哈恩 說起來

      費迪,這是完全錯誤的信息,這就是原因。

      Hans 不是居民,為了獲得《長期護理法》規定的保險,您必須從事需要繳納工資稅的工作(《長期護理法》b 項下的第 2.2.2 條)。

      由於不屬於長期護理法的適用範圍,因此也不屬於健康保險法的被保險人范圍(健康保險法第二條第一款)。

      順便說一句,他也不被稅務機關視為企業家(考慮工作時間標準、客戶數量、該收入與其他收入的比率、創業風險等)。

      因此,這項收入可以被視為“其他工作收入”,也無需繳納工資稅。

      然後我們談論的不是在荷蘭賺幾歐元的機票費用!

      我經常接待來自世界各個角落(南美和許多歐洲國家)的外國企業家,負責會計、流轉稅申報和所得稅申報。 然後他們來到荷蘭短期賺取“大錢”,並且沒有在荷蘭市政當局登記。 我會讓他們在商會註冊。 這樣做,他們確實符合稅務和海關管理局企業家的標準。 作為企業家但非居民,他們也不屬於《長期護理法》和《Zkw》的管轄範圍,也不享有任何 AOW 福利的權利。 然而,據我所知,他們在自己的國家有保險。

      • 費爾迪 說起來

        https://www.rijksoverheid.nl/onderwerpen/zorgverzekering/vraag-en-antwoord/ben-ik-verzekerd-voor-de-zorgverzekering-als-ik-in-het-buitenland-woon
        否則就很清楚了:
        “您住在國外並在荷蘭工作嗎? 那麼你必須在荷蘭購買健康保險。”

        一個人是否能達到企業家的標準,我無法從這裡判斷。 我想你也不會。
        我可以想像,例如,一年在這里呆3週的人不符合這個要求,而在這里呆2或3個月的人可以滿足這個要求。
        商會使用“標準”和“指標”。 美國國稅局有不同的規則。
        如果有人有關於何時/何時不的確切數字,我很想听聽。
        否則,在這里維持僱傭關係可能是一個主意?

        它可能對 Hans 沒有任何用處,但對於每年在荷蘭居住時間少於 4 個月的其他人來說可能是一個考慮因素(因此不必/不允許在市政府登記)。

        以及門票費用?如果您將荷蘭健康保險(每月約 110 歐元+收入百分比)與每月 500 至 600 歐元的保費進行比較,這些可能還不算太糟。特別是如果您每年都去荷蘭度假/探親,那麼在這裡工作也是值得的。

        • 拉默德哈恩 說起來

          Ferdi、《長期護理法》和《健康保險法》對此更加明確。 最後你必須處理這個問題! 既然你沒有費心去閱讀我引用的法律條款,我就把它們貼在這裡。

          長期護理法 (Wlz)

          § 1. 參保人員範圍

          Artikel 2.1.1

          • 1 依本法規定,被保險人是指:
          是居民;
          o b.不是居民,但需要就在荷蘭或大陸架上進行的工作繳納工資稅。

          健康保險法 (Zvw)

          第 2.1 節。 保險義務

          Artikel 2

          • 1 根據《長期照護法》及其相關法規合法投保的任何人都有義務投保或已經根據健康保險保單投保第 10 條所述的風險。

          現在提問者漢斯.

          他不是荷蘭居民,將在這裡開展創業活動。作為企業家,您無需繳納工資稅。 換句話說:他不在Wlz的覆蓋範圍內!

          由於他不屬於 Wlz 的管轄範圍,因此按照法律規定,他也不屬於 Zvw 的管轄範圍,因此不能購買荷蘭健康保險。
          另一方面,他也不欠 Wlz 保費和與收入相關的 Zvw 繳款。

          漢斯是一名不合格的非居民納稅人,居住在荷蘭尚未與醫療保健費用簽訂條約的國家。 因此,他無法通過國家醫療保健研究所為自己投保,就像您居住在歐盟和其他一些國家/地區的情況一樣。

          稅務和海關總署將“在荷蘭工作”一詞用於僱員工作(即扣除工資稅),但不適用於開展業務。 不可否認:來自稅務和海關管理局的信息經常會導致混亂(我幾乎每天都會遇到它)。 但另一方面:如果他們還被要求充分合法地證實所有此類信息,那麼此類信息對許多人來說也將變得難以理解。 我仍然明白這一點。

          你無法評估他是否符合所得稅企業家的要求,這一事實並不意味著我也不能這樣做。 我能做到。 也從這裡開始!

          我預計他不會達到每年為公司工作 1.250 小時的水平。
          此後,他必須多次前往荷蘭(6到7次?)才能獲得所需數量的客戶。 每次他回來,他一定有另一個客戶。
          此外,我“在合理程度上”了解他的收入,以便能夠評估他的(可能的)業務利潤與其他收入的重要性。
          如果你9月2017日在Thailandblog上說出你XNUMX年的臨時評估金額,包括這樣做的原因,那麼作為一名稅務專家,我幾秒鐘之內就會知道你應該有什麼樣的收入!

  7. 拉默德哈恩 說起來

    漢斯,您現在已在 Univé 購買了“外國保險”,用於支付您的醫療費用。 如果我是您,我會繼續這一計劃,特別是考慮到您過去的醫療保健情況以及與之相關的費用。 很高興你在裡面。 以您的年齡和歷史,您將無法在泰國購買此類保險。

    至於您關於醫療費用所得稅扣除的問題,只有一個答案可能是:否。
    由於您居住在泰國,因此您不屬於《健康保險法》的被保險人范圍。 這意味著,除了每月向荷蘭健康保險公司繳款外,您還無需根據《長期護理法》支付保費,也無需根據《醫療保險法》支付與收入相關的繳款。

    此外,自 1 年 2015 月 3 日起,如果您居住在泰國等地,稅收抵免、第 XNUMX 欄的免稅津貼以及所有所得稅扣除將不再適用。

    順便說一句,您沒有看錯,如果您居住在荷蘭但沒有健康保險,即使這樣,醫療費用也不能在所得稅中扣除基本健康保險的金額。 這僅適用於超額醫療費用。 但您不住在荷蘭,這不適用。

  8. 范德霍夫 說起來

    醫療費用只能在起徵點以上扣除,我以為是工資總額或養老金的1,65%

  9. 阿爾伯特 說起來

    在荷蘭和泰國,醫療費用和保費均不可扣除。
    在泰國轉向保險是非常不要的。
    您當前的所有疾病都將不再受保。
    此外,70 歲時,這裡的類似保險保費每年約為 200.000 泰銖。

  10. 漢斯範穆里克 說起來

    漢斯範穆里克說。
    我已仔細閱讀了所有建議。
    無論如何,今年還是會留在ZKV,因為我已經付了全年的費用了。
    有了 3 個建議,我繼續 TZT。 繼續繡,就是利潤
    1)範拉默特·德哈恩,
    2)安雅
    3)W.范德霍夫特。 這個可能是對的,因為我在2016年填寫2015年的稅時
    是不是保險報銷的醫療費用裡面,我可以作為項目進去,我覺得也是有一個門檻的;
    我懷念的是有人可以給我一篇包含它的文章,或者有人已經做過一次。
    我在昌邁可以容納 8 名荷蘭人,其中包括我在內只有 2 人有保險
    漢斯範穆里克

    • 拉默德哈恩 說起來

      漢斯,因為你沒有正確地閱讀它(或者沒有正確地理解它),那麼簡而言之,再看一遍:
      1. 您居住在泰國,因此是不合格的外國納稅人。
      2. 因此,從 1 年 2015 月 XNUMX 日起,您將無法再選擇扣除任何所得稅。

      不要被 WOLTERING 行政和會計辦公室 Anja Woltering 的反應所蒙蔽。 這評論說到點子上了! 如果您仍居住在荷蘭,這也適用。 即使如此,即使您沒有健康保險,您也只能在所得稅申報表中扣除特定醫療費用,而不是像 Anja 所寫的那樣:“輸入所有已發生和未報銷的醫療費用(?)”。

      您是否可以在荷蘭居住,例如保險費、法定免賠額、分娩和產婦援助費用、助行器、輪椅、代步車等的費用等。 打飛機? 不。
      並且您不得扣除因未購買保險而未報銷的費用。 這對我來說似乎完全合乎邏輯!

      我戴眼鏡,但這些費用也不能扣除。 但是,如果我的視力受損嚴重,需要盲人拐杖或導盲犬,那麼這些費用是可以扣除的。 所以不是助行器,而是盲人手杖:這就是荷蘭!
      我希望稅收和福利制度的審查(範戴克委員會)將為這種徹底的混亂帶來一些秩序。

      你在提交 2015 年所得稅申報表時讀到的有關特定醫療費用扣除(和門檻)的內容仍然完全在我的腦海中:稅收計劃一直陷入困境,因為你不斷地試圖為居民納稅人完成申報表。 當你在我的修正案中找到非居民納稅人的程序並去填寫時,你就不再遇到這個問題了。 畢竟,這些費用根本無法扣除。 忘記?

      我仍然可以幫助您提供有關特定醫療費用扣除的文件,但這對您沒有用,因為它不適用於您。

      • 拉默德哈恩 說起來

        “範迪克委員會”當然應該是“範迪克赫伊森委員會”。 我什至昨天和今天寫了一篇關於它的整篇文章,以回應媒體(和論壇)上不合理的令人震驚的消息。 如果你居住在國外,由於國家養老金的總徵稅,本報告實施後甚至還有很多“錢可賺”。

    • 阿爾伯特 說起來

      您使用了正確的表格嗎???
      該問題不會出現在非居民納稅人的表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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