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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伯·V。:我幾乎認為幾乎所有以泰國為背景寫小說的西方作家都有相同的情節
- 魯道夫: 引用: 目前每平方公尺建造房屋的估計成本是多少。這僅取決於您滿足什麼樣的要求
- 強尼BG:在 50 世紀 80 年代至 90 年代/20 年代,荷蘭經常種植的食物也含有毒物,但荷蘭和泰國有 XNUMX% 的老年人也是如此。
- 強尼BG: 解釋者基於許多來源,但當然還有更多。自 50-60 年前起就在伊桑 (Isaan)
- 搶劫:我平均每年在泰國待6到8個月,每天都享受那裡的食物。我永遠不會被告知
- 埃里克·庫珀斯:羅伯特,你知道伊森有多大嗎?說 NL 三遍,所以如果你像專業人士一樣給出一點指導,那就有意義了
- 羅尼拉雅:是的,我說北碧府只是一個例子,你可以改變它。您也可以在網頁本身上執行此操作,然後查看
- 威廉科拉特:在乾旱時期,這條線是曼谷的底部以及較低和東部的考艾國家公園上方,通常我們
- 埃里克·庫珀斯:如果更改命令列,例如 https://www.iqair.com/thailand/nong-khai,您將獲得不同的城市或地區。但是你
- 科內利斯:嗯,GeertP,我絕對不是「球芽甘藍支持者」或紅牌癮君子,但這並不意味著我不喜歡泰國菜。
- 魯道夫:這取決於您在泰國尋找什麼,但說實話,我認為您沒有太多選擇。大城市正在分崩離析
- 羅尼拉雅: 也看看這個。 https://www.iqair.com/thailand/kanchanaburi 也往下滾動一點,他們也會給你一些解釋
- 彼得(編輯):我也很喜歡泰國菜,是的,價格很有吸引力。但這只是事實,泰國農民的能力令人難以置信
- Jack:最好11月到2月期間去。患有氣喘的人絕對不該在3月至5月來這裡
- 吉爾特:親愛的羅納德,我完全同意你的故事,我每天也喜歡泰國菜,即使在泰國工作了 45 年後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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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弗蘭克,
我們也在荷蘭合法結婚,後來經過合法化之路,在我妻子所在的泰國市登記。
在荷蘭和泰國也為佛陀結婚,但這對法律來說並不重要/有效。
我們認為,您妻子在泰國的權利沒有任何變化。
我認為無論你身在何處,你甚至都有義務登記結婚。
也許因為有了 Visa,你會更容易一些。
欲了解更多信息,您可以隨時向編輯詢問我們的電子郵件地址。
克。
皮特和奈達
親愛的皮特和奈達。 您已在泰國登記荷蘭婚姻。 然後你說,我們認為權利方面沒有任何變化,然後“我認為你需要登記婚姻。 我想知道更多,但是像這樣的答案有什麼好處:根據我們和根據我。 不能說出任何優點或缺點嗎?
也許對你的妻子來說,一個缺點是,在正式婚姻中,如果離婚,婚姻期間購買的所有物品均按 50/50 平分。
對您來說的優勢是,非 O 簽證可以在婚姻的基礎上延長 1 年,並且可證明每月收入為 40.000 泰銖,或者您自己的銀行賬戶有 400.000 泰銖。 這取代了基於每月 65.000 泰銖養老金或您自己銀行賬戶上 800.000 泰銖養老金的非 O 簽證。
我只是認為這將成為泰國人擁有土地的不可逾越的障礙,參見 https://www.samuiforsale.com/knowledge/land-ownership-and-thai-spouse.html:土地僅成為泰國配偶的個人(非婚姻)資產,並且在網路上更多: http://www.thailandlawonline.com/article-older-archive/land-purchase-thai-married-to-foreign-national
如果你先讀一下它的內容,你就會發現根本不存在“不可逾越的障礙”。 就是簽一些聲明,土地不是夫妻共同所有,錢是女方出的(大家都知道,但是有聲明就好了),女方就可以這樣買地了並成為唯一所有者。
曾經有一篇文章,因為在90年代末左右的某個時候,與外國人結婚的泰國婦女不被允許購買土地。 因此,關於讓她保留婚前姓氏而不是男人的姓氏更好的寓言仍然存在。
我和你的妻子可以以她的名義購買土地或其他任何東西。 婚前屬於她的東西仍然是她的。 奇怪的是,如果一個人結婚了,她在買賣時必須得到作為一家之主的丈夫的許可。 我不明白,因為我沒有權利得到任何東西。 其中許多法律已經更改,但從未在其網站上更新,因此您獲得的信息不再正確。 此外,法律的變更必須在皇家公報上公佈才能生效。 山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