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提問:在泰國登記結婚有什麼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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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讀者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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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2016

親愛的讀者,

我們在荷蘭結婚,明年可能會移民到泰國。 在泰國登記結婚有什麼利弊? 我的妻子會失去她在泰國的權利還是什麼都不會改變?

誰能回答我這個問題?

真誠的,

暴走

6 條回复“讀者問題:在泰國登記婚姻的利弊是什麼?”

  1. 皮特 說起來

    嗨,弗蘭克,

    我們也在荷蘭合法結婚,後來經過合法化之路,在我妻子所在的泰國市登記。
    在荷蘭和泰國也為佛陀結婚,但這對法律來說並不重要/有效。
    我們認為,您妻子在泰國的權利沒有任何變化。
    我認為無論你身在何處,你甚至都有義務登記結婚。
    也許因為有了 Visa,你會更容易一些。

    欲了解更多信息,您可以隨時向編輯詢問我們的電子郵件地址。

    克。
    皮特和奈達

    • 阿傑 說起來

      親愛的皮特和奈達。 您已在泰國登記荷蘭婚姻。 然後你說,我們認為權利方面沒有任何變化,然後“我認為你需要登記婚姻。 我想知道更多,但是像這樣的答案有什麼好處:根據我們和根據我。 不能說出任何優點或缺點嗎?

  2. 坤羅伯特 說起來

    也許對你的妻子來說,一個缺點是,在正式婚姻中,如果離婚,婚姻期間購買的所有物品均按 50/50 平分。
    對您來說的優勢是,非 O 簽證可以在婚姻的基礎上延長 1 年,並且可證明每月收入為 40.000 泰銖,或者您自己的銀行賬戶有 400.000 泰銖。 這取代了基於每月 65.000 泰銖養老金或您自己銀行賬戶上 800.000 泰銖養老金的非 O 簽證。

  3. 哈利布 說起來

    我只是認為這將成為泰國人擁有土地的不可逾越的障礙,參見 https://www.samuiforsale.com/knowledge/land-ownership-and-thai-spouse.html:土地僅成為泰國配偶的個人(非婚姻)資產,並且在網路上更多: http://www.thailandlawonline.com/article-older-archive/land-purchase-thai-married-to-foreign-national

    • 說起來

      如果你先讀一下它的內容,你就會發現根本不存在“不可逾越的障礙”。 就是簽一些聲明,土地不是夫妻共同所有,錢是女方出的(大家都知道,但是有聲明就好了),女方就可以這樣買地了並成為唯一所有者。

      曾經有一篇文章,因為在90年代末左右的某個時候,與外國人結婚的泰國婦女不被允許購買土地。 因此,關於讓她保留婚前姓氏而不是男人的姓氏更好的寓言仍然存在。

  4. 說起來

    我和你的妻子可以以她的名義購買土地或其他任何東西。 婚前屬於她的東西仍然是她的。 奇怪的是,如果一個人結婚了,她在買賣時必須得到作為一家之主的丈夫的許可。 我不明白,因為我沒有權利得到任何東西。 其中許多法律已經更改,但從未在其網站上更新,因此您獲得的信息不再正確。 此外,法律的變更必須在皇家公報上公佈才能生效。 山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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