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泰國續簽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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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讀者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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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3 2018

親愛的讀者,

我很震驚地發現我忘了申請簽證。 我離開星期六 3-11-2018 去烏隆他尼 6 週,所以 2 周太長了。

通常我會在海牙及時申請這口井,但現在我將無法再申請了。 我曾經在結核病上讀到過,你也可以在移民局延期。 誰能告訴我它在哪里以及要帶什麼?

預先感謝……是的,我知道,愚蠢的。

真誠的,

亨利

11 回應“延長泰國簽證”

  1. 羅尼拉普勞 說起來

    “我曾經在《TB》上讀到,你也可以在移民局延期。 誰能告訴我它在哪里以及我應該帶什麼東西嗎?”

    它在簽證文件中,但很好......

    1. 移民局在移民局辦理。
    http://www.thailandimmigration.org/thai-immigration-udon-thani/

    二、免辦簽證期限延長2天的要求
    – 1900 泰銖
    – 填寫完整的申請表 – 延長在王國的臨時居留期限表格 (TM7)
    – 最近的護照照片。
    – 護照以及帶有個人數據和入境印章的護照頁複印件。
    – 移民卡TM6(出境卡)及該卡的複印件。
    – 每人至少10.000泰銖的經濟資源(更好的是20.000泰銖)。 (並非所有地方都要求)
    – 您將在 30 天內離開泰國的證明(例如機票)(並非所有地方都需要)
    – TM30 – 給外國人居住的住所的捨監、業主或擁有者的通知
    留下來(沒有到處詢問)

    3. 希望您在出發時辦理登機手續時不會遇到任何問題,但今天您很快就會遇到這種情況。
    冒著罰款的風險,航空公司有責任檢查
    他們的旅客是否持有有效的護照和簽證進入該國。
    如果您想免簽證進入泰國,您當然可以不獲得簽證
    以顯示。 然後可能會要求您證明您將在 30 天內離開泰國。
    最簡單的證明當然是你的回程機票,但你也可以使用從
    在另一趟航班上證明您將在 30 天內繼續飛往另一個國家/地區。
    如果您打算通過陸路離開泰國,這幾乎是不可能證明的。
    並非所有航空公司都需要或對此進行監控。 如有疑問,請聯繫
    與您的航空公司聯繫,詢問您是否需要出示證明以及他們會接受的證明。 問這個
    最好通過電子郵件,以便您稍後在辦理登機手續時可以證明他們的回答。

    • 羅尼拉普勞 說起來

      正如我上面所說,有一家航空公司對此很為難,想看一張機票。
      對方根本不關心這一點,或者對您將承擔所有可能費用的聲明感到滿意。
      請告訴我們您的入住情況。 如有必要,請註明航空公司。
      提前祝您住得愉快。

  2. 漢斯·萬德斯 說起來

    攜帶護照詳細信息頁複印件、入境印章、TM.6出境卡前往當地移民局,填寫TM.7延期申請,貼上護照照片,支付1900泰銖,應獲得30泰銖延長天數即可獲得。
    如果您想做好準備,請在出發前複印並下載 TM.7 應用程式。 一共兩頁,正面和反面印在一張紙上。

    問候

    漢斯

  3. 甚至更簡單 說起來

    可以在 30 天期限結束時轉移到老撾,儘管這將花費您 30(我認為)美元的簽證費用。 坐公交車只需一個小時。
    你可以(我認為最多一半,所以15天)在任何省移民局延期,他們在文書工作方面的要求似乎在當地有很大不同,帶一本好書,通行證+複印件,照片等等為了確定。 費用為 1900 泰銖,相當於 30 多美元。
    一如既往,只要有一點英語和谷歌,一切都可以找到/從 thaivisa.com 開始

    • 羅尼拉普勞 說起來

      免簽停留期限的延長期限最長為30天。

      更簡單的是,您也可以在這裡閱讀荷蘭語版本,而不是在 Thaivisa 上閱讀英語版本 😉

  4. 湯姆邦 說起來

    我想我曾經讀過,如果你越過邊境,在這種情況下可能是老撾,因為它離烏冬面並不遠,你將獲得另外 15 天的延期。
    或者我在這裡錯了。 這比在移民局完成所有或未完成所​​有文件的一天要麻煩得多。
    然後您可以使用節省的酒店費用,然後您可以立即遊覽萬象。

    • 羅尼拉普勞 說起來

      你錯了。
      現在,通過陸路邊境哨所入境還可獲得 30 天的停留期。

      • 威利 說起來

        這種情況已經持續1年多了。 去年我在泰國和寮國待了30個月,簽證費是3美元。
        威利先生

        • 羅尼拉普勞 說起來

          我知道這種情況已經一年多了,但這實際上是偶然的。
          還是一些資訊。 下次甚至可以給你正確的日期。
          這是內政部於26年2016月31日所做的決定,於2016年XNUMX月XNUMX日生效。

    • 約翰 說起來

      我以為你也有 30 天的陸路停留時間。 不是簽證而只是簽證豁免/豁免。

  5. 彼得 說起來

    敲,我15/9從老撾回來,經Chonmek,剛拿到30天的郵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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