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簽證問答:泰國女性簽證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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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讀者提問
標籤:
8月2014

親愛的編輯們,

我有一個關於第一年延期的問題。 我八月份在烏隆他尼的移民局申請年度簽證,即所謂的泰國女性簽證。 一切都很好,甚至在我的護照上多了一個月。 為什麼,不知道? 我認為是因為很多請求(缺乏時間)。 我還收到了 10 月 XNUMX 日的郵票,然後我必須再次報告我護照上的第一個年度簽證郵票。

只是出於好奇,我現在還讓移民警察和四個男人一起訪問了我報告的家庭住址,他們非常友好和正確,但除此之外!

現在我的問題是:除了到目前為止我還沒有支付的 1900 泰銖外,我是否還有其他必須滿足的條件? 這對我來說還不清楚嗎?

預先感謝您的回答,

問候,

渦流


親愛的艾迪,

我不完全清楚你的意思。 如果您已經提交了申請,則還必須提交所有表格。

但是,您不必支付 1900 泰銖是不正常的,因為這通常應與申請一起完成。 無法想像他們忘記了這一點...... 但您可能需要在收到續訂時付款。

警察來探望您並不罕見。 這通常是提供的程序,但這又取決於從移民到移民或他們在那裡有多忙。 順便說一句,這在比利時沒有什麼不同,儘管那裡只有當地警察。

我還想提請你注意一條越來越多地出現在移民辦公室的規定,這可能會引起一些人的擔憂。
更新申請人。 在申請延期一年時,即所謂的“泰國女性退休簽證”,您可能不會立即收到延期,但首先會收到“考慮中的印章”。 不要對此感到驚慌,因為它實際上是提供的程序。

因此,您不應該立即認為您的申請可能有問題,特別是如果過去您總是立即收到您的印章,而現在突然將此印章放在第一位。 正如郵票上所說的那樣——您的申請正在考慮中。

但是,這根本不是新規則。 這個已經存在了,只是在一個移民局申請了,其他移民局都跳過了這個階段,直接延期了。

自 29 月 XNUMX 日以來,該規則在全國范圍內得到了更嚴格的應用,因此該規則的應用也更加頻繁,因此在以前不工作的辦公室中也是如此。

因此,您可以在護照上蓋上印章,上面可以註明以下內容(印章上的文字取決於移民局)“退休,(移民局名稱)移民,移民局正在考慮逗留申請,申請人必須聯繫本辦公室於(日期)再次親自到場,由移民官簽字。

原則上,此類“考慮中”郵票的期限不得超過 30 天。

獲得批准後,您將收到與您之前的逗留時間一致的逗留時間,因此不會在“考慮中”戳記的結束日期。 所以你不會得到額外的一個月......

如果您的續訂因任何原因被拒絕,您將獲得最多 7 天的替代住宿。 這應該給你必要的時間準時離開泰國。 對此提出上訴是不可能的。

當然也有可能你還沒有提交任何東西,他們希望你的簽證先用完。 在那種情況下,他們只是將您的逗留時間延長到您的簽證有效期結束,您仍然需要交出所有材料。 您必須提交的所有證明文件都可以在第 27 頁的泰國簽證檔案中找到。

親切的問候,

羅尼拉普勞

免責聲明:該建議基於現有法規。 如果這在實踐中有偏差,編輯不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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