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讀者,

我有一個非 imm O 簽證。 我今年50多歲,在泰國銀行存摺上有規定的金額,超過800.000,超過1年。 現在我想明年移民到泰國。

因為他們有時很難在泰國大使館使用非 imm O 簽證並且他們不再在阿姆斯特丹的領事館簽發此簽證,所以我想帶著旅遊簽證來並在移民局將其轉換為非移民 O。

在互聯網上,Chon Buri Pattaya 移民局在 19 年 10 月 2018 日發布的荷蘭語說,這只能在曼谷的總部進行,而不再在該省的移民局進行。

真誠的,

ya彌

26 回應“將旅遊簽證轉換為非移民 O,只有在曼谷才有可能嗎?”

  1. 羅尼拉普勞 說起來

    有件事我不明白。
    從什麼時候開始他們不再給予阿姆斯特丹的非移民“O”單次入境?
    我不這麼認為,但也許我錯過了什麼。

    或者你也可以去埃森。 您還可以獲得非移民“O”單次入境。
    這就是你所需要的。

    在泰國,您確實可以申請將身份從旅遊更改為非移民。
    您首先可以停留 90 天,然後可以再延長一年。

    此前,這只能在曼谷實現。 很久以前,某些移民局也獲準執行此操作。 也許情況已經逆轉了。 可能。
    但是,通常情況下,您仍然可以在任何移民辦公室提交申請,您的申請將被發送到曼谷。
    這就是為什麼在提交申請時還必須有至少 14 天的居住期。

    也許你可以把鏈接發給我,上面寫著芭堤雅不再這樣做,你必須去曼谷。

    無論如何,我會先看看你能不能在阿姆斯特丹、海牙或埃森獲得非移民“O”……
    對我來說似乎有點簡單。

    • 碧玉 說起來

      剛在阿姆斯特丹領事館拿到非移民-O。 只有倍數是不可能的了。

      • 羅尼拉普勞 說起來

        這也是我的假設。 因此,我在評論末尾提出了建議。
        自 15 年 08 月 16 日起不再提供阿姆斯特丹的多次入境

  2. 西爾克 說起來

    確實如此。 持有旅遊簽證,在春武里府無需轉換為 O 簽證。
    但如果持有 90 天的 OS 簽證或 OM 倍數簽證,我認為在春武里府轉換為 OA 長期居留不是問題。

    • 羅尼拉普勞 說起來

      您不能將非移民“O”轉換為非移民“OA”。

      您所做的是將您通過非移民“O”或非移民“OA”簽證獲得的逗留期限延長一年。

    • 羅尼拉普勞 說起來

      您不能將非移民“O”簽證轉換為非移民“OA”簽證。
      不能去春武里的移民局,不能去曼谷的移民局或者泰國的任何移民局。

      您在泰國的移民局可以做的是將您通過非移民“O”或“OA”獲得的居留期限延長一年。 沒有其他的。

  3. 嗡嗡聲 說起來

    就在樹籬裡。 它將在 3 個工作日內準備就緒。 阿姆斯特丹只是一個領事館,不再簽發簽證。 在海牙大使館沒問題。 確保您擁有他們網站上所述的所有文件

    • 羅尼拉普勞 說起來

      從什麼時候起阿姆斯特丹領事館不再簽發簽證?

    • 碧玉 說起來

      廢話。 阿姆斯特丹當然會簽發簽證。 但是,僅限於單次簽證,而不是多次簽證。

  4. 威廉 說起來

    我認為您提供的信息不正確。 阿姆斯特丹仍然簽發非移民 O 簽證,但只能單次入境。 如果您想多次入境,您可以在泰國的移民辦公室輕鬆安排。

    誠然,人做的事情越難,越看重所謂的退休狀態。 我於 1 月 800000 日停止工作,並於 65000 月獲得了非移民 O 簽證。 你必須證明你有足夠的收入。 但是正如之前在這裡所寫的那樣,這少於您在銀行中指示的 1250 或可能每月 3。 在荷蘭申請時,您必須能夠證明 XNUMX 歐元的淨收入。 只有當您想在泰國獲得年度延期時,更高的金額才會發揮作用。 這可以在您最初的 XNUMX 個月非移民簽證的最後 +/- 個月內完成。

    如果你還在荷蘭工作,可能會發生在大使館比以前更難做的事情。 您可能還會與非移民 OA 簽證混淆。 這只在海牙發行,也只發給能夠證明真正“退休”的人。

    • 羅尼拉普勞 說起來

      “如果你想要多次入境,你可以在泰國的移民辦公室輕鬆安排。”
      不,你不能在泰國這樣做。 您無法在泰國將單次入境簽證轉換為多次入境簽證。

      您可以做的是請求延期,然後申請重新入境。 這是完全不同的東西。
      有了條目,您將在條目時收到一個新的逗留期限。
      通過重新進入,您可以在返回時保留之前獲得的住宿結束日期。

      • 威廉 說起來

        他想要移民,所以他也想要延期一年。 多次再入境許可證也是如此。 這就是我所說的簡單的意思。 沒有意義。 🙂

        • 羅尼拉普勞 說起來

          我明白。
          但這些信息很快就會被吸收,然後自行其是。
          然後我們被問及您在泰國必須做什麼才能將單次入境簽證轉換為多次入境簽證。
          我寧願立即糾正這個問題 😉

  5. 範迪克羅伯特 說起來

    14天前在安特衛普領事館拿到非移民“O”,沒問題,是3個月的簽證,單次入境

    羅伯特·

  6. ya彌 說起來

    @ Ronny,我上週五在那裡,他們說我必須去海牙,因為他們只在阿姆斯特丹簽發旅遊簽證,我應該如何處理所有其他答案,如果我可以將旅遊簽證轉換為退休簽證有一切都很好。
    再次感謝,希望我能理解它。

    • 羅尼拉普勞 說起來

      首先,我會選擇在荷蘭申請。
      不明白為什麼他們給其他人非移民而不是你。 我認為有些地方存在誤解。您必須明確指出它涉及單一條目。 自 2016 年中期以來,不再提供多次入境服務。 如果您提出要求,他們會將您轉至海牙。
      至少它還在他們的網站上。
      http://www.royalthaiconsulateamsterdam.nl/index.php/visum-aanvragen

      非移民類型 O(其他)的要求,單次入境
      – 您必須年滿 50 歲才有資格獲得此簽證。
      為此需要以下表格/文件;
      -有效護照(自入境之日起至少9個月內有效)、護照影本、機票/航班詳細資料影本、2張近期相同護照照片、完整填寫並簽署的申請表、銀行對帳單影本最近兩個月顯示您的姓名、餘額、您的收入詳細資料(每人每月至少600 歐元)以及所有借方和貸方,如果已婚,請提供結婚證書/婚姻簿副本(無同居合約/註冊伴侶關係)。 如果合夥人沒有收入,則收入金額必須至少為 1200 歐元。
      單次參賽費用為 60 歐元(只能以現金支付)。
      * 財務概覽
      此概況必須表明您有足夠的能力來避免在泰國逗留期間出現財務問題。
      公認:
      – 過去 2 個月的銀行對帳單,其中包含您的姓名、當前正餘額、所有貸方和借方以及收入
      不接受:
      - 年度報表
      – 僅貸記和借記
      – 沒有姓名的銀行對賬單
      – 當前沒有正餘額的銀行對賬單
      – 帶有黑色條紋的銀行對賬單

      或者直接去海牙。 也許先給他們發一封電子郵件,告訴他們您需要提交什麼。

      您也可以選擇德國埃森。 該領事館對此做出了許多積極的反應。

      如果您最終想要將身份從旅遊身份更改為非移民身份,您可以在泰國進行。
      如果它被接受了,我不能給你那個保證。
      最好從您當地的移民辦公室獲取信息,並詢問他們想看什麼。
      如果你必須去曼谷,請記住在那裡需要一周的時間。

      順便說一句,你有那個鏈接說你不能再在芭堤雅這樣做了嗎?
      很想看看他們到底寫了什麼。

      • 亨克 說起來

        親愛的人們,我在 1 週前申請了非移民或單次入境。 我只能通過附加信息獲得它,否則我將獲得 60 天的旅遊簽證。
        附加信息包括我妻子的身份證正反面和結婚證複印件。
        我已經轉發了這個,現在正在等待。
        我懷疑規則已經收緊了。

        • 羅尼拉普勞 說起來

          如果你以婚姻為由提出要求,你以前必須這樣做。
          這本身並不是什麼新鮮事。

          「如果您年齡不到 50 歲,與泰國居民結婚,或者是具有泰國國籍的孩子的父母,您也可能有資格獲得此簽證。
          除了上述表格/文件外,我們還會有結婚證書副本、孩子出生證副本、孩子的泰國父親/母親的副本。”

          http://www.royalthaiconsulateamsterdam.nl/index.php/visum-aanvragen

  7. ya彌 說起來

    @ Ronny 我認為你對第一篇文章的回答在第三部分,對嗎?

  8. ya彌 說起來

    @ Ronny,我在谷歌上寫道,在泰國將旅遊簽證轉換為 imm O 簽證,然後你會得到一個退休簽證的鏈接。

    • 羅尼拉普勞 說起來

      普通的。
      這些也是在“退休”的基礎上將您的身份從遊客轉換為非移民的相同條件。
      這也將是您以後獲得年度延期所需的相同條件。
      獲得批准後,您將首先獲得 90 天的居留期(就像您持非移民簽證進入泰國一樣),然後您可以將這 90 天延長一年。

  9. ya彌 說起來

    @ronny,在谷歌上,泰國退休簽證。

  10. 先生 說起來

    “您不能將非移民“O”簽證轉換為非移民“OA”簽證。”

    我的朋友去年持 O 簽證來的。 直接前往 OA 長期住宿,並要求在芭堤雅多次入境。 發行期限為15個月。 接受代理商的服務。
    只能在 BKK 獲得旅遊簽證。 我們提前要求了。

    最近銀行存摺被要求更改,這有點令人惱火。 於是又回到銀行存了100Baat。

    選擇持落地簽證前往 BKK 的 Kanya 或持有非移民 O 前往春武里的長期居留申請。
    非移民多次簽證在埃森再次成為可能,但它很麻煩,而且在我看來是浪費錢。

    • 羅尼拉普勞 說起來

      1. 您不能將非移民“O”簽證轉換為非移民“OA”簽證。
      即使有可能,在泰國從非移民“O”轉換為非移民“OA”又有什麼意義呢?
      畢竟,有了非移民“O”,您已經獲得了 90 天的期限,並且可以延長一年。 如果您想離開泰國,您可以重新入境。
      那麼為什麼有人想將非移民「O」轉換為「OA」呢? 沒有任何意義,而且完全沒有意義。
      但是您可能會以其他方式列舉好處、費用以及他必須提交的表格。
      我可以以其他方式預測它們。 這些與年度延期和重新入境的表格和證明相同。
      這就是他最終將獲得的,延長了他最初的 90 天,可能還補充了多次重新進入。 精光。

      2. Kaya 沒有“落地簽證”,但可能想持“旅遊簽證”來泰國。
      “落地簽證”也不適用於荷蘭人或比利時人,因為他們有“免簽證”。

      3.沒有人說他們需要非移民「O」多次入境。 非移民“O”單次入境就足夠了,並且可以在埃森輕鬆獲得。 至少這是部落格讀者的體驗,因為我自己從未去過那裡。
      這給了他 90 天的停留期限,然後他可以再延長 12 個月。 只要符合條件,他就可以每年重複一次年度延期。
      對於長期或永久前往泰國且通常不會離開泰國的人來說,多次入境是浪費金錢。 他可以在泰國以 1900 泰銖的價格延期一年。 如果需要緊急離開,再次入境只需支付1000泰銖即可。

      4. 芭達雅可能不再被允許將遊客身分轉換為非移民身分。 這在過去是可能的,但現在可能被逆轉了。 我不知道。
      那就去曼谷吧。 確保至少還剩下 15 天的停留時間,並考慮到完成所有工作需要 5 個工作天。 費用為 2000 泰銖,如果允許的話,您可以停留 90 天。 然後,您可以在 90 天後在芭堤雅以正常方式將這期限延長一年。
      同時,還沒有人給我發移民局的鏈接,說在芭堤雅不再可能,但這很可能是當然的。 我只是想讀一下它實際上說了什麼。 也許移民局和機構之間有太多的混亂……。 曼谷從他們手中奪走了這一點。
      我最近讀到,在華欣等地仍然有可能實現這一點。 申請時請確保您還有至少 21 天的停留期限。

      順便說一句,就機構而言。
      最近看清邁的老闆換人了。
      新的,由曼谷訂購,將禁止這些機構與移民做生意。
      如果是這種情況,您可以假設從長遠來看,類似的事情也會出現在芭堤雅和其他移民辦公室。

      • 羅尼拉普勞 說起來

        補充

        對於那些關心或感興趣的人。
        在這裡,您可以閱讀在泰國從“旅遊”身份(免簽證或旅遊簽證)轉換為“非移民身份”(非移民簽證)需要哪些表格和/或證明。
        在下文中,「簽證」有時必須進行廣義解釋。 獲準後,您將獲得 90 天的初始停留期,就像您持有非移民簽證一樣。 因此,您在護照上收到的「簽證」(印有非移民「O」的印章、「泰國婚姻退休」的原因和一個號碼)僅可作為證明最初 90 天居留合理性的參考。 因此,您將無法使用它來獲取條目。 如果您在這 90 天內需要緊急離開,「重新入境」總是能提供解決方案。 就像非移民“O”單次入境一樣。

        申請人的另一個提示。
        這僅作為指導方針。 我還建議聯絡移民辦公室並詢問他們到底想看什麼。 這樣您就可以確保您擁有最新的資訊。

        成功。

        為支持簽證或簽證狀態變更(非 O)申請而提交的文件:用於退休目的。

        申請必須在簽證到期前至少15天提交,如果在泰國逾期逗留,則無法提交申請。
        1.1.1持有旅遊和過境簽證併申請簽證身份變更併申請非移民簽證的外國人的TM.86表; 或者
        1.2 外國人無需簽證進入泰國,但獲准在泰國停留87天、15天、30天併申請非移民簽證的外國人的表格TM.90。
        2.護照頁複印件(例如個人信息頁、最後入境章、簽證貼紙和延期章(如有)和出境卡(表格TM.6))
        3.一張4×6厘米的照片或一張2英寸大小的照片
        4.申請費2,000泰銖
        5.5.1 泰國銀行出具的泰語擔保函(收件人:移民專員)*
        5.2 申請人存摺所有條目的複印件,表明申請人擁有不少於800,000萬泰銖*的儲蓄或定期存款帳戶(所有文件必須為申請人姓名)。
        5.3 外幣資金轉入泰國的證據*
        *(5.1、5.2 和 5.3 下的文件必須在申請的同一日期簽發和更新,並且所有文件必須在申請人名下。)
        or
        6.當地或海外使領館出具的證明申請人每月養老金不少於65,000泰銖的保證函(連同證明該每月養老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或者
        7.第5條規定的存款證明和第6條規定的收入證明(一年),證明總金額不少於800,000萬泰銖

        備註
        1.申請人每次必須親自到場。
        2. 申請人必須在申請人文件的每一頁上簽字證明。
        3. 為方便快捷,簽證或簽證狀態變更申請人必須按順序整理並遞交全套材料,並須準備原件作為證明。
        4. 更多詳情,請訪問我們的網站: http://bangkok.immigration.go.th

        http://bangkok.immigration.go.th/en/base.php?page=service#

      • 羅尼拉普勞 說起來

        補充

        對於已婚,孩子,父母。
        (同樣,文字非常令人困惑,因為他們將所有內容放在一起,但它給了你一個想法)
        同樣,這裡的建議是提前聯繫移民局,告知您他們想要看到的確切內容。

        為支持簽證或簽證狀態變更申請(非 O)而提交的文件:對於泰國人的家庭成員(僅適用於父母、配偶或子女。

        申請必須在簽證到期前至少15天提交,如果在泰國逾期逗留,則無法提交申請。
        1.1.1持有旅遊和過境簽證併申請簽證身份變更併申請非移民簽證的外國人的TM.86表; 或者
        1.2 外國人無需簽證進入泰國,但獲准在泰國停留87天、15天、30天併申請非移民簽證的外國人的表格TM.90。
        2.申請人護照頁複印件(例如個人信息頁、最後入境章、簽證貼紙和延期章(如有)和出境卡(表格TM.6))
        3.一張4×6厘米的照片或一張2英寸大小的照片
        4.4.申請費2,000泰銖
        5.5.1 若是泰國公民,請出示:國民身分證影本、房屋登記文件副本以及僱員或政府官員身分證影本;
        5.2 持有泰國居留許可的外國人或已入籍泰國的公民,請出示:居留證、外國人登記證、工作許可證、護照和房屋登記複印件以及證明文件複印件泰國入籍。
        6.6.1申請人為父親、母親或子女的證明材料或出生證明; 或者
        6.2 政府機關、大使館或領事館所發出的證明申請人是被推薦家庭成員的信函; 外交部禮賓司的保證函(6.1和6.2項下的文件必須翻譯成泰語或英語,並經外國人當地或海外大使館或領事館以及泰國外交部認證處認證) (了解更多信息,請致電0 -2575-1056-9)
        7.如果父親是外國人:出示法院的官方公證文件,證明孩子是外國父親的親生後代。
        8.必須提交以下收入證明。
        8.1 當地或海外大使館或領事館的保證函,證明申請人的月收入不低於每月40,000泰銖*; 或者
        8.2 泰國商業銀行出具的泰語擔保函(收件人:移民專員)和申請人存摺所有條目的副本,表明申請人擁有不少於 400,000 泰銖的儲蓄或定期存款賬戶*(以下文件8.1 和 8.2 必鬚髮布和更新為與申請相同的日期,並且所有文件必須在申請人名下。)

        備註

        1.申請人和泰國公民或在泰國有居留權的人都必須親自到場

        2. 如果被撫養人是兒童,他/她不得已婚並作為被推薦家庭的成員居住。

        3. 如果受扶養者是父親或母親,則其年齡必須在 50 歲以上。 如果受扶養人是兒童,他/她不得已婚、作為被轉介家庭的成員居住且年齡不得超過 20 歲。

        4. 申請人必須在申請人文件的每一頁上簽字證明。
        5. 為方便快捷服務,簽證或簽證狀態變更申請人必須安排
        並按順序提交全套文件,並須準備原件作為證明。
        6. 更多詳情,請訪問我們的網站: http://bangkok.immigration

        支持為泰國公民或在泰國居住的人(配偶簽證)(非 O)提供支持或成為其受撫養人的申請
        申請必須在簽證到期前至少15天提交,如果在泰國逾期逗留,則無法提交申請。
        1.1.1持有旅遊和過境簽證併申請簽證身份變更併申請非移民簽證的外國人的TM.86表; 或者
        1.2 外國人無需簽證進入泰國,但獲准在泰國停留87天、15天、30天併申請非移民簽證的外國人的表格TM.90。
        2..申請人護照頁複印件(例如個人信息頁、最後入境章、簽證貼紙和延期章(如有)和離境卡(表格TM.6))
        3.一張4×6厘米的照片或一張2英寸大小的照片
        4.申請費2,000泰銖
        5.5.1 若是泰國公民,請出示:國民身分證影本、房屋登記文件副本以及僱員或政府官員身分證影本;或
        5.2 持有泰國居留許可的外國人或已入籍泰國的公民,請出示:居留證、外國人登記證、工作許可證、護照和房屋登記複印件以及證明文件複印件泰國入籍。
        6.6.1 如果在泰國登記結婚,請出示:
        – – 6.1.1 結婚證(Form Kor Ror.2)
        – – 6.1.2 結婚證(Form Kor Ror.3)
        – – 6.1.3 結婚登記前婚姻狀況證明信複印件或單身證明信複印件(如無,可向婚姻登記地民政事務處索取。 )*或者
        6.2 如在國外登記結婚,請出示:
        在海外登記的家庭身份登記(Form Kor Ror.22)和結婚證
        6.3 政府辦公室、大使館或領事館出具的證明申請人是被推薦家庭成員的信件*
        *(6.1.3、6.2和6.3項下的文件必須翻譯成泰語或英語,並經外國人當地或海外使領館以及泰國外交部認證處認證)(了解更多信息,請致電0-2575- 1056-9)
        7.如果丈夫是外國人,必須提交以下收入證明。
        7.1 當地或海外大使館或領事館的保證函,證明申請人每月的退休金不少於40,000泰銖*; 或者
        7.2 泰國商業銀行出具的泰語擔保函(收件人:移民專員)和申請人存摺所有條目的副本,表明申請人的儲蓄或定期存款賬戶不少於 400,000 泰銖*
        (7.1 和 7.2 下的文件必須在申請的同一日期簽發和更新,並且所有文件必須在申請人名下。)
        8.如果丈夫是泰國國籍,必須提交一份在職證明(由其部門負責人證明,不超過一個月)。
        9.婚禮照片或全家福照片約4張

        備註

        1.申請時,夫妻雙方每次都必須親自到場。
        2. 申請人必須在申請人文件的每一頁上簽字證明。
        3. 為方便快捷服務,簽證或簽證狀態變更申請人必須按順序整理並遞交全套材料,並須準備原件作為證明
        4. 更多詳情,請訪問我們的網站: http://bangkok.immigration.go.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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