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讀者,

我和一位 46 歲的泰國女子交往一年多了。我們想七月在泰國合法結婚。有人可以告訴我我未來的妻子是否必須參加荷蘭語考試才能來比利時嗎?

我還想知道在使館面試時他們可以問什麼問題?

由於立法變化很快,哪位外籍人士最近經歷過這種情況?

提前致謝。

真誠的

傢伙

18 條回覆“讀者問題:我未來的泰國妻子在來比利時之前必須做什麼?”

  1. 費爾南德 說起來

    親愛的,

    如果您想在泰國結婚,請查閱比利時大使館的網站,在那裡您可以找到作為比利時人所需的一切,以及您未來的配偶結婚所需的文件。
    但由於您要在泰國結婚,您必須去您想要結婚的市政廳並詢問您需要什麼文件。
    要與妻子一起去比利時,您必須在比利時大使館申請簽證,如果是短期旅遊簽證,但如果您計劃在比利時居住,家庭團聚簽證,請諮詢該網站,因為有合理的情況需要提供文件,並且您的收入必須至少為1307 歐元,因為您必須能夠養活她。該收入可以是工資(工作、健康保險、印花稅)。如果您有印花稅,您必須證明您正在積極尋找工作!!!但該收入可能不包括您收到的租金。
    不需要荷蘭考試,但如果她想稍後(5年後)獲得比利時國籍,這是一個要求。我兩個月前和我的妻子來到比利時,所以資訊是最近的。

    希望我對你有一點幫助。

  2. 布魯諾 說起來

    親愛的傢伙,

    這對比利時來說沒有必要,但對荷蘭來說是必要的。來到比利時,她不必在曼谷大使館參加考試,但來到荷蘭,她就必須參加考試。

    她抵達比利時後,您將收到來自融合服務機構的融合課程訊息(或者您可以像我們一樣親自和她一起去那裡,請訪問 http://www.inburgering.be 地址),然後她可以在完成 2-3 週的強制性整合課程後參加荷蘭語課程。如果我沒記錯的話,荷蘭語 1.1 和 1.2 級別是必修的。他們可以很好地幫助您提供融合服務。我和我的泰國妻子在魯汶的 Ladeuzeplein 融合方面獲得了非常好的體驗。

    同樣重要(如果不是更重要)的是您為權宜婚姻調查所做的準備。確保你有所有的聊天記錄、所有的照片、所有的聯合酒店賬單,以及任何你能想像到的可以證明你們是一對“真正的”情侶的東西,並且你們在 3 天內互相拜訪過 45 次,因此這不僅僅是獲得居留許可的問題。將其保存在電腦上的數位檔案中並進行備份 🙂 就我們而言,我們已在 3 張 DVD 上準備好了所有內容,以備需要時使用。

    在泰國結婚後,可以向大使館申請家庭團聚簽證。別被騙了:大使館告訴我們,移民局(荷蘭讀者:這就是你的 IND)只需要一個月就能批准家庭團聚簽證。這是一個謊言:DVZ 有 6 個月的時間,而 4-5 個月似乎是一個常見的期限。同時,一切與便利婚姻有關的事情都在調查中,你的妻子可能(但不確定)被邀請到大使館,以書面形式回答一些關於你們關係的問題。如果你們有認真的關係,這沒什麼好擔心的,答案會自然而然地在半小時內完成。但再次強調,將所有照片、聊天記錄、Skype 通話、電子郵件等保存在數位檔案中。

    這是另一個有用的地址:論壇自助小組家庭團聚:用以下搜尋字詞谷歌:「家庭團聚xooit」。這是第一個結果。

    有關家庭團聚簽證的所有資訊:
    https://dofi.ibz.be/sites/dvzoe/NL/Gidsvandeprocedures/Pages/Gezinshereniging/De_Gezinshereniging.aspx

    檢查簽證申請的狀態:
    https://dofi.ibz.be/sites/dvzoe/NL/Pages/Hoezithetmetmijnvisumaanvraag.aspx

    祝你們一起好運,希望她的簽證來到這裡不用等太久!

    的問候,

    布魯諾

  3. 古斯塔文 說起來

    親愛的傢伙,
    在我看來,你仍然需要遊過很多水。我談論的是經驗。 8年2011月9日,我在泰國與一位泰國人結婚。所有必要的文件都準備就緒,沒有任何跡象表明噩夢即將開始。比利時駐曼谷大使館拒絕以我的母語荷蘭語協助我。據大使館稱,一切順利,因此我的妻子將獲得簽證前往比利時與我一起居住。但這只是表面現象。他們將所有東西轉移到布魯塞爾的外國人事務辦公室。十分之九的人會表現出他們支持你。然後突然間你只用法語聯絡。您無法透過電話聯絡該服務,因為他們只是關閉電話。然後突然你被指控權宜婚姻和涉嫌偽造。請務必小心,在比利時沒有任何機構可以幫助您。他們讓你的生活變得如此悲慘並且拒絕任何幫助。你必須依賴律師,這當然要花很多錢。根據我的經驗,我三年來一直在尋找合適的解決方案。但你每天都會面臨這些問題。毫無疑問,你會多次咬酸蘋果。
    最誠摯的問候
    古斯塔文

    • 布魯諾 說起來

      嗯,我個人在我居住的市政府得到了非常友好的幫助。 2 年 2013 月至今,我與市政府的 XNUMX 位聯絡人就我的檔案進行了多次電話和個人聯繫。我對此確實沒有任何抱怨。整合服務也是如此。乾杯 🙂

      然而,令我完全不滿意、也能同意古斯塔夫觀點的是比利時駐曼谷大使館的態度。我們在那裡受到了非常不友善的對待。我們曾經遇到過這樣的情況,當他們打電話給我們辦理結婚宣誓書時,我們沒有聽到手機的聲音,而且我們的談話非常直白。此外,還有「先生,家庭團聚簽證只需一個月」的明確謊言。後來 DVZ 來告訴我其他事情:最多 6 個月。最終,我妻子的簽證在 5 個月後獲得批准,但你真的不應該相信比利時駐曼谷大使館。向包括使館在內的外交部門抱怨無濟於事,因為他們什麼都不做。我仍然保留著與此相關的電子郵件。

      也許有些政客會讀到這篇文章並想要採取行動。最終,使館工作人員的薪水是由我們在這裡繳納的高額稅款支付的。但是,如果我們作為勤奮的公民決定離開這個國家並移民,因此不再在這裡納稅,誰遲早會遇到問題?抱歉,一想到比利時大使館的粗魯態度我還是很生氣。

      政治家先生們,請採取行動。清理大使館裡的垃圾。

  4. 哈利·巴萊曼斯 說起來

    我們,26月2012日結婚。 38年,首先我們準備好了在泰國合法結婚的所有必要文件,以及必要的翻譯等,我們獲得了比利時的結婚許可,在這方面,我們有一家公司為我們安排了一切為此,需要簽證才能訪問比利時!機票、住院等等……信封掉進郵箱,我們新婚夫婦看到了「拒絕」!!!!他們確實允許我們結婚,但幾天后我懷疑我們撒謊...這是我們第二次被拒絕,我們的結婚請求已經被拒絕了,我都去了比利時並拿到了我們的比利時結婚證書市政廳頒發的結婚證書。幾個月後的下一個請求不管你信不信我們被允許了,儘管我們的情況沒有任何改變!一切都已處理完畢,在返回泰國的結束日期之前進行了必要的訪問和聚會......現在我們可以安全地計劃未來的一切,因為現在決定已經做出了!一年後的下一次請求,預約後我們也去了BKK,這對我們來說意味著再次等待信封兩天,我們會發生什麼,確實“拒絕了!!!!” 「一些空洞的懷疑,太多的動機和照片,例如我們在武里南的房子以及與我母親和家人的照片,是的,先生,任何人都可以拍這樣的照片,這是一個想要在布魯塞爾展現自己權力的好人但我作為土生土長的比利時人……上過學、參軍、工作了40年、因病休養、我的第一任妻子在結婚XNUMX年後去世等等……泰國人在大使館工作,他們可以完美地檢查產權契約的含義或真實性,附有一個註釋,對於比利時人來說可以……不,這似乎太難了……五個申請,四個拒絕,我已經放棄了希望,我現在五月去,不幸的是,我再次獨自訪問比利時,我是比利時結婚證書的驕傲擁有者,但我的妻子不允許一起來!我認識同一個村莊的一個比利時人,他仍在比利時與他的前妻子離婚,但他已經被允許帶他的女朋友去比利時兩次。他拿著一張由他幾乎前妻子簽名的表格表明他們正在離婚! !他透過芭提雅的一間辦公室處理文書工作...

    • 帕特里克 說起來

      芭提雅確實有比比利時大使館更有優勢的辦公室。我認為他們代表的美麗眼睛應該做到這一點。這些機構帶著一包文件進來,很快就帶著微笑離開。我的伴侶被這樣的機構加入為 Facebook 朋友,並建立了聯繫。我的心上人以為她在簽證申請第一次被拒絕之後意外地找到了一個可以幫助我們的好朋友。新女友詢問了我的詳細信息,我收到了一封電子郵件。結果發現這是一個代理商。如果我們與他們做生意,他們保證獲得簽證。我不信任該公司,並要求他們寄給我一份合約樣本,他們照做了。事實上,如果不是由於申請人的原因而被拒絕,他們保證獲得簽證......原則上,他們僅限於收集文件,這些文件的清單可以在大使館的網站上找到,因此他們確保您的簽證文件已完成。如果你沒有獲得簽證,這可能取決於你在面試時的回答或類似的事情。當我讓他們知道我會再試一次,因為他們的保證實際上並不是保證時,我收到了辱罵性電子郵件,他們向我保證,我永遠無法依賴他們,沒有他們,我永遠不會獲得簽證。六週後,簽證就成了事實。但多虧了一位國際法律師的提示。

  5. 古斯塔文 說起來

    親愛的布魯諾
    事實上,布魯諾,我在社區中也得到了很好的幫助,我不能說有什麼不好的。
    我堅持認為,比利時駐曼谷大使館是我遭受苦難的根源。
    而且,我並不是個例,因為我的朋友圈裡也出現過同樣的故事。確實,沒有「一個」政治家關心事態。就像你布魯諾一樣,我很生氣,你只是背靠著牆站著。你的故事根本沒有被傾聽,也沒有得到任何方面的幫助。您獲得的唯一幫助是聘請律師,這也需要花費很多錢。而且「沒有」任何成功的保證。今天我覺得自己像一頭空乳牛?至於政客,他們只是蒙混過關,連私下交談的機會都沒有。對他們來說,我們只是渣滓,被認為是邊緣人。我非常理解,對權宜婚姻有審查,但法律適用於所有人。而這種情況在比利時不會發生。我不想讓他們每天來到我們的國家,甚至無法控制,也無法控制。而那些懷有誠實可靠意圖的人卻成為了受害者。

    最誠摯的問候
    古斯塔文

  6. 保羅佛卡門 說起來

    親愛的小伙子,如果你的文件齊全,一旦結婚,你實際上只需要在申請家庭團聚後耐心等待5至6個月。最令人沮喪的是,在此期間您沒有收到任何訊息。我們已經結婚一年了,我的妻子和我在赫倫塔爾斯一起生活了大約 7 個月,她的孩子也住了 2 個月。至於使館,他們確實沒有滿溢友善,但我認為他們的工作做得很正確。其餘的(簽證)不是由他們決定的,而是在比利時這裡(他們只是一個管道)。最重要的是你把一切準備好並且所有的文件都按順序排列。在那裡我們雇了一家公司來舉辦婚禮,花了+/- 30.0000泰銖,但他們負責交通、翻譯等...它是有代價的,但它可以節省你很多時間。我會自己辦理簽證申請。我建議您找一個已經遊過這片水域並可以在途中幫助您的人。我不知道你來自哪裡,否則我想幫助你找到路。 (我想你可以透過論壇得到我的電子郵件地址??)祝你好運,如果出現問題,不要放棄。

    • 羅伯·V。 說起來

      親愛的保羅,問題當然是駐曼谷大使館是否過於狂熱地傳遞訊息,或者由於布魯塞爾的指示而別無選擇。了解外交部向比利時郵政發出的工作指示是很有趣的。根據簽證法,可以向中央當局(布魯塞爾)提交簽證(短期停留),在某些情況下這是強制性的,但如果大使館可以自行決定,則沒有必要。現在比利時因其官僚主義而聞名(臭名昭著),所以問題是要發布哪些指令。例如,您有時會聽說,幾乎所有第一次申請都被發送到布魯塞爾(當您拜訪朋友/合作夥伴時)。也許比利時人可以要求工作說明?

      以荷蘭為例,使館的指示如下,我引用《外事業務執行手冊》中關於此專案的前三段:
      「在處理簽證申請時,在許多情況下,您必須將申請提交給國家服務機構之一:DCM/VV 或簽證服務機構。在某些情況下,這是強制性的,在其他情況下,郵政服務可以自行決定是否需要提交。此外,對於一些國籍的人,必須諮詢申根合作夥伴。下面您將了解在哪些情況下提交和諮詢是強制性的或建議的。

      提交的內容必須具有明確的附加價值。除強制提交的情況外,只有當相關國家服務部門比郵政部門更有能力檢索與評估申請相關的資訊時,提交才有用。例如,在荷蘭評估裁判時就是這種情況。如有疑問,向國家服務機構提交申請是沒有用的,除非可以假設該服務機構有辦法消除這些疑慮。

      請注意:提交內容並不能取代您自己的評估。如果您有充分的理由拒絕申請,則不必提交。郵政服務始終有權拒絕,包括必須提交的申請。(…)”/引用結束。

      順便說一句,我假設蓋伊知道婚姻不是移民比利時的要求,儘管未婚是可能的,儘管對他們可以維持在一起關係的時間有要求。如果您認為在一起一年對於婚姻來說有點快,請考慮其他選擇。

  7. 布魯諾 說起來

    親愛的古斯塔夫,

    我希望有兩個建議對您有幫助:

    1. 在以下網站上解釋您的情況,這是一個家庭團聚論壇:gezinhereniging.xooit.be - 如果您還沒有這樣做...我從我自己的經驗知道,網站管理員給了您很好的建議。

    2.你還可以這樣做:op http://nl.wikipedia.org/wiki/Lijst_van_dagbladen 您會找到一些報紙的清單。去跟記者聊聊吧,幾年前(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是2007年),在同樣的背景下,某些渴望權力的官員的污水坑以同樣的方式被打開。你覺得這有點牽強嗎?如果你不嘗試,你就不知道你會取得什麼成就:)。我不會否認,當我發現我妻子的簽證等待時間比預期要長時,我曾考慮過這個想法,即使簽證被拒絕或超過最後期限,我也會這樣做。

    對於其餘的事情,最好遵循保羅上面的建議:不要放棄!如果你們有一段正確的關係並且愛是真實的,那麼你就沒有什麼可羞恥的,你應該繼續奮鬥。

    勇氣!

    問候,

    布魯諾

  8. 陳智思 說起來

    我以不同的方式解決了它。與一位泰國女子結婚後,我先在泰國生活了一年。在泰國結婚並在比利時市政當局使婚姻合法化。我妻子持有C簽證,有效期限1年,但只能來比利時兩次,每次2天(中間間隔90天)。我們第一次在市政府逗留期間申請了家庭團聚。期限確實是90個月,但市府在申請後自動將期限延長6個月。在第二個三個月期間,您的妻子不得離開比利時。移民局確實等了整整 3 個月才回复(為了展示他們的權力?),但是,在入院後,或者在沒有回复的情況下,您的妻子會自動收到 F 型卡,有效期為 3 年。要在市政府申請,您必須提供健康保險基金的註冊證明、收入證明,警察會來查看房屋(順便說一下,對於每個比利時人來說)。我的妻子自 6 年 5 月起就擁有那張 Mod F 卡;如果她想在這 2014 年後成為比利時人,則必須融入社會。四月,她將在吉爾參加荷蘭語課程。您可以在移民局的網站上找到該程序的說明。如果需要進一步解釋,可以透過論壇聯繫我。我向保羅提供了上述所有信息,正如您所讀到的,這對他來說沒有任何問題。

    • 帕特里克 說起來

      很高興終於讀到了正面的訊息。不幸的是,並不是每個想要結婚的人都無法在泰國生活一年,因為他們還在工作或什麼的。想知道是否有解決方案,因為我就在那艘船上。我們想根據比利時法律結婚,因此必須申請結婚簽證。但我已經被告知,如果你在比利時結婚,而你的妻子返回泰國,她將很難再回到比利時。無論如何,旅遊簽證將不再可能,因為她已經結婚了,人們擔心她不再想離開比利時。這一切在我看來都不符合邏輯,但這件事裡不合邏輯的地方實在太多了。例如,他們認為嫁給一個人然後返回自己的國家是不合邏輯的,而比利時海軍陸戰隊員在結婚後回到船上幾個月並在返回後受到熱烈歡迎是很正常的伴著和諧的氣氛,還有他獨自一人這麼久的妻子的鼓樂隊。

  9. 杰拉德範海斯特 說起來

    五年前,我們在泰國結婚,一切都很順利,大使甚至在認出我們的孩子時說著流利的荷蘭語(是法語!)並給予必要的祝賀!我們的交易很順利,在申請後的第二天我們已經有了簽證的答案,並被允許在比利時領取三個月。我必須補充一點,我們有一個孩子也是比利時人。有護照。那我們沒有什麼好抱怨的,相反?我們的朋友也對比利時人持正面態度。大使館!
    也許你的情況有疑問?

    • 布魯諾 說起來

      在我們的案件中,他們沒有理由懷疑,當然也沒有理由說謊,特別是當我自發性地將詳盡的證據文件轉發給移民局時。不到兩週後,該文件獲得批准。

      也許與此同時,比利時駐曼谷大使館的人員發生了變動 🙂 ?我聽說一些使館的工作人員定期「流動」。

      或者他們是否收到了指示,透過各種調查來刁難家庭團聚者,這些調查對誠實的公民來說毫無用處,但卻要花費很多錢?

      還是他們只是在大使館工作過度?

      事實上,5年前,也就是2010年,已經有立法禁止權宜婚姻,但今天它們變得更加嚴格。更嚴格的立法於 2012 年 XNUMX 月左右生效。當我向妻子解釋權宜婚姻的意義時,她一開始並不明白。當我告訴她「這是我們準備調查假婚姻的文件」時,我不得不向她解釋我的意思,但她聽不懂,儘管她很聰明。 “你不是為了假結婚,這是什麼意思?”這是她的回應之一。順便說一句,我們是透過曼谷一家正規的婚姻中介認識的,當我告訴他們那裡時,他們不知道在哪裡可以找到它。

      我真的很滿意杰拉德,對你和你的妻子來說,事情進展順利,但我不能說我讀到了關於比利時駐曼谷大使館的積極信息,否則......老實說,這是第一次在這裡發生這種情況,我仍然關注泰國博客上的文章大約兩年了 🙂 如果您想在去泰國之前了解泰國,那麼這當然是“必去之地”!

      順便說一下,向編輯們致敬:你每天都在這裡學到新東西 🙂

  10. 古斯塔文 說起來

    親愛的傑拉德,

    當我們早上第一次到達比利時駐曼谷大使館時,大使對我們也非常友善。他也祝賀我們達成了我們想要的婚姻。但這就是結束了!後來走廊都說使館名聲不好,大使也不盡人意。 4天後我經歷了一個非常了不起的事實?一名布魯塞爾男子的國際護照(紅色)被盜,前來報案。在“RAPID DUTCH”中,那個男人得到了櫃檯後面一位女士的幫助。然後輪到我了,我用我的母語「DUTCH」註冊了!我突然從那位女士那裡聽到“我不會說荷蘭語”??? 2分鐘前她能說一口流利的荷蘭語。那我該怎麼想呢?我妻子的母語是泰語,她也接受了一種部分用英語和泰語進行的採訪?她也嘗試或多或少用英語表達自己。但顯然還不夠,因為後來發現她在那次面試中失敗了。
    我不得不同意那些在走廊上走來走去並講述大使館故事的人的觀點。現場工作人員態度生硬,就像布魯塞爾移民部門的工作人員一樣。
    最誠摯的問候
    古斯塔文

  11. 保羅佛卡門 說起來

    親愛的羅布,
    他們告訴我,他們的指示在 2014 年 2 月發生了變化,事實上,有關家庭團聚的一切都是在布魯塞爾決定的。在比利時,有一個住在蒂南附近的人,他以跟進此事為愛好。但如果你妻子和你這邊的文件都齊全的話,這只是時間問題。例如,在我們結婚之前(+/- 6個月),我的妻子已經去過比利時兩次,我大約去過泰國六次,所以這沒有問題,但我的一個熟人只去過泰國兩次和他的妻子從未去過比利時。18年內,沒問題,所以這不是一個標準,但我認為必要的文件是必要的。問候保羅

  12. 約翰 說起來

    對於荷蘭,在大使館進行荷蘭語測試,對於比利時,這是不必要的!
    佛蘭德人必修的融入課程!瓦隆豁免!每個比利時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13. 哈里·巴勒曼斯 說起來

    在閱讀了我發送的第一條訊息之後的所有訊息後,我可以說,對我們來說,第一個和第二個請求被拒絕,第三個請求被批准,第四個和第五個請求再次被拒絕!去過泰國大約十三次,我的妻子出示了20 萊農業用地的契約,再加上1 萊用於建造房屋、該地址佔用的藍色小冊子等......一切都完成了最後的細節,並提供了必要的資訊動機和照片(比利時說文件已翻譯,你可以在任何地方拍攝照片,為什麼第三次批准的申請不需要翻譯任何內容???)第四次和第五次申請,比利時說我妻子沒有足夠的理由返回泰國!!!順便說一句,在第一次請求之後,原因!!!為什麼一名泰國婦女將她的兒子和養女獨自留在泰國,然後與一個年長得多的人一起去(顯然我是第一個與年輕泰國婦女一起去的年長外國人!!!)在在第二個申請中,她的孩子顯然已經存在不再 ????而且我已經不再老了!!!在使館以前的大樓裡我問了一個問題,如果使館發送電子郵件,你在打印該電子郵件之前應該仔細考慮,因為性質!然後我問那裡的電梯是如何運作的,因為他們把我們送到地下室去拿17樓的副本,在新大樓裡我也讓他們知道他們正在改進,他們現在低了一層!隨意而已,第二次申請也是專門的結婚簽證公司,結婚簽證被拒絕了…e。可能會要求提供電子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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