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讀者,

我女朋友從今年三月開始就拿到了長期居留簽證。 她現在也已經工作了一個月,現在已經收到了她的第一份工資。

現在我們想每個月存一定的錢。 當然,聯合儲蓄賬戶是完美的選擇。 只有我們願意 負載 沒有在技術上成為合作夥伴。 這樣她仍然有權領取護理津貼等

現在我的問題是,我們是否可以開設一個聯合儲蓄賬戶並一起儲蓄,而無需成為稅務合作夥伴? 而為了不成為tax partner,我們應該更注意哪些事情應該做,哪些事情不應該做? 然後大概今年以後,我們可以各自單獨安排退稅之類的嗎?

提前感謝您的回答!

真誠的,

范尼

26 回應“在荷蘭的泰國女友,我們如何不成為稅務合夥人?”

  1. 呂德 說起來

    如果你沒有結婚,你最好自己記賬。
    如果兩人中的一個決定他不再想成為合夥人並帶著所有的錢跑路,這可以防止出現問題。

    您也可以簡單地保存在兩個帳戶上。
    這也可以防止在稅務機關嘮叨,如果金額應該增加,因為這筆錢屬於那個帳戶中的誰的錢?
    誰應該為稅收目的申報這筆錢?

    保持生活簡單。

    • 哥拉特 說起來

      共享賬戶或自己賬戶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們是否住在一起並共享一個家庭,以確定你們是否是稅務合夥人。
      關鍵還在於,如果您剛剛獲得長期居留許可,那麼這是基於一段關係。 如果你們不住在一起,那就是撤銷許可的理由,畢竟,你帶某人到荷蘭然後不繼續在一起並不是本意。 以為期限是5年,期限內如果沒有關係,同居,不符合女朋友永久居留的條件。

  2. 電視數字媒體 說起來

    從您在共同地址註冊的第一天起,您將自動成為津貼合夥人。 如果您將她作為伴侶帶到荷蘭,則需要在聯合地址進行註冊,否則您將在 IND 方面遇到問題。

    其他適用於稅務合伙的標準:你們已婚或彼此為註冊伴侶,你們共同擁有作為你們主要住所的房屋,你們中任何一方的未成年子女在你們的地址登記,或者你們有一份經過公證的同居協議,或者你們已經指定對方為養老基金的合夥人。 如果您不滿足這些條件之一,您就不是稅務合夥人,但您仍然可以是津貼合夥人。

  3. 說起來

    如果您經營一個聯合家庭,那麼出於稅收目的,您也是合夥人。

    不要忘記,這個聯合家庭也是她保持居留權的 IND 的要求。

    • Richard08 說起來

      稅務網站包含一份調查問卷,以確定您是稅務合夥人還是免稅合夥人。 共同經營家庭不是其中的一部分。 作為律師,您是如何得出這個結論的?

  4. 獅子座 說起來

    Ruud,您是否擁有聯合(和/或)儲蓄賬戶並不是決定您是否會獲得醫療津貼的事實。 除其他事項外,共同收入決定了您是否有權獲得醫療津貼。 稅務和海關總署根據多項標準確定你們是否是彼此的稅務合作夥伴。 在提交納稅申報表時,您作為稅務合夥人可以(不是必需的)劃分一些項目,例如抵押貸款利息扣除,這可能是有益的。

  5. 拉默德哈恩 說起來

    我不對聯合儲蓄賬戶的可取性發表意見。 我想,你年紀大了,也夠聰明了,可以有充分的理由這樣做。
    但是,擁有聯合儲蓄賬戶並不構成同居者/室友的稅務合夥關係。

    如果您滿足以下條件之一,您就是有室友的稅務合夥人:
    • 你們都是成年人,並且已經共同簽訂了經過公證的同居合約。
    • 你們有一個孩子。
    • 你們中的一個已經認出了對方的孩子。
    • 您已在退休基金註冊為退休金合夥人。
    • 你們共同擁有你們共同居住的自己的房子。
    • 你們都是成年人,其中一人的未成年子女也在你們的地址登記(組成家庭)。
    這種情況適用於你嗎? 但是,您是否將部分房屋出租給與您登記在同一地址的人? 如果財產是出於商業目的出租的,那麼您不是稅務合夥人。 您必須有書面的租賃協議。

  6. 安東尼奧 說起來

    你沒有提到但我認為很重要的兩點。
    + 您放棄了誰或什麼作為擔保人?
    + 你們住在同一個地址嗎?
    所有這一切都很重要,因為稅務機關會假設您經營一個聯合家庭,這有好處也有壞處。
    另請記住,如果您進行欺詐並被稅務機關發現,這可能也會對您女友的身份產生影響,IMD 不會積極處理。

    ——以下信息來自稅務機關網站,google搜索即可——

    誰是您的稅務合夥人?
    您是否有稅務合夥人取決於您的情況:

    您已婚或有註冊伴侶關係
    您未婚,您沒有登記的伴侶關係並且有人在您的地址登記
    幾個人可以成為您的稅務合夥人,例如:
    您已婚,並且有人在您的地址登記
    一年中有幾個人在您的地址註冊

  7. 西婭 說起來

    我不知道 100%,但如果你住在一起,如果你沒有足夠的薪水,你不會自動獲得護理津貼。
    據我所知,反正收入是加起來的。

  8. 洛基 說起來

    看起來您想同時擁有這兩種方式,如果您像我一樣幾年前就開始這樣做,那很好。
    現在稅務機關與 nl 和 th 都有聯繫,我們知道這一點。 我們現在在 2 個方面納稅,如果他們發現他在國外仍有儲蓄,你就會有禍了。 那麼你將為此在荷蘭付出大量的“財富泡沫”。
    即使現在我們的養老金他們也“削減”了,換句話說,我們假裝我們的鼻子在流血……對他們來說沒問題,所以他們每月只收取一定的金額,這為我每個mmd節省了300歐元。 另外,罰款後收到的所有護理和其他福利都會被收回,所以暫時支付7年。 我想說的是,這是一對預先警告過的夫婦; 錢2.!!!!

    但是當然你必須自己知道!!! 成功了。

    • 拉默德哈恩 說起來

      荷蘭和泰國稅務機關的系統沒有絲毫聯繫。
      然而,荷蘭和泰國締結的避免雙重徵稅條約確實包含相互協議的規定(第 25 條)和信息交換的規定(第 26 條)。

      你說的是“財富稅”。 您可能指的是(荷蘭)資本利得稅(方框 3),因此您是荷蘭居民和納稅人。

      在這種情況下,我不能說你現在對雙方都納稅。 您不能在荷蘭和泰國納稅。 根據公約第 4 條,您僅需在 1 個國家/地區納稅。 您不能在這兩個國家居住 183 天或更長時間。

      因為我讀到你必須償還福利,所以有可能你仍然住在泰國,但是你從荷蘭註銷的時間太晚了,因此享受福利的時間太長了。 但即便如此,也不存在在荷蘭和泰國都繳納(所得稅)稅的問題。 然後,您在 BRP 中的註冊不會導致您的荷蘭納稅義務,而是《一般州稅法》第 4 條,然後必鬚根據情況進行評估。

      總而言之,這是一個混亂的故事..

      • 拉默德哈恩 說起來

        但是,如果 Rocky 仍然住在泰國,則有一個例外情況,即需要對同一收入繳納雙重稅。 這涉及源自荷蘭的社會保障福利,例如 AOW 或 WAO 福利。 這是因為條約中沒有任何規定,因此兩國都可以徵稅。

  9. 彼得 說起來

    “此外,從稅收的角度來看,聯合儲蓄賬戶有時會非常複雜。 這對稅務合夥人來說通常不是問題,因為稅務合夥人可以根據需要分配餘額。 當您決定與朋友開設聯名賬戶時,情況就會發生變化。 然後每個人都必須向稅務機關申報他節省的部分。 ”

    如上所示,每個人都向稅收申報自己的份額。 所以你不妨拿2張單獨的賬單,這比那更容易。 從數學角度省去你的加減乘除。

    至於津貼,原來你畢竟是她的津貼合夥人,你把資產和收入加起來,那你就得關註一共是什麼和將要發生什麼。 幾乎總是有附加費取決於那個。

  10. 陳翠萍 說起來

    你什麼時候成為稅務合夥人?

    如果您滿足以下條件之一,您就是稅務合夥人:
    你結婚了。
    您是註冊合作夥伴。
    您未婚,並且都在市政個人記錄數據庫 (GBA) 的同一地址註冊,並且都已成年並且共同簽訂了公證的同居合同。

    您未婚且在同一地址在大灣區註冊,並且您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你們有一個孩子在一起。
    你們中的一個承認了另一個的孩子。
    您在養老基金註冊為養老金合作夥伴。
    你們共同擁有一個家。
    你們其中一位的未成年子女也在您的地址(複合家庭)登記。 請注意:這種情況適用於您嗎? 但這是出於商業目的的租金嗎? 在這種情況下,您不是稅務合夥人。 然後您必須有一份書面租賃協議。
    您在前一年已經是稅務合夥人。

    如果您符合上述情況之一,您有義務成為稅務合夥人。
    這不包括擁有聯合儲蓄賬戶。 如果儲蓄賬戶是共享的並且每個人都有權獲得一定的份額(例如 50/50 或 40/60),則雙方都必須在所得稅申報表中說明他們在儲蓄賬戶中的份額。

    因此,共同儲蓄完全沒有問題,只要確保清楚儲蓄的比率是多少即可。

  11. 亨克 說起來

    如果你們在同一個地址住在一起,你們通常是稅務合夥人,並且在某些方面必須考慮彼此的收入(包括扣除醫療費用)
    成為稅務合夥人也可能是一項優勢,因為您可以同時使用兩種免稅額,並且當扣除額被分割時,這些可以分配給所得稅稅率最高的合夥人。
    扣除項目(方框 1)和資產(方框 3)的劃分可以每年確定。
    每種情況只需要查看如何/什麼。

  12. 約翰·清萊 說起來

    我會完全按照 Ruud 上面描述的那樣去做,而且我也看不出自己存錢有什麼大的不同。
    唯一的區別是稅收,以及在發生戰鬥時,兩者中的一個可能會用省下的錢擺脫困境。
    此外,通過聯合儲蓄,您還面臨著兩人中的一位因突發開支而從賬戶中取款的風險,從而一個成為大儲蓄者而另一個成為大享受者。
    我還要說的是保持簡單,走得更遠,同時保持明智。

  13. 藍*棉花糖 說起來

    對於醫療津貼,兩項收入相加。 所以變得更低,甚至可能為零。 稅務合夥人與否。

  14. HAKI 說起來

    我會完全按照上面的建議去做。 保持簡單。 但實際上你應該可以自己向稅務機關提交此類問題。 我知道他們會盡一切努力使事情變得困難(我自己有過這方面的經驗),並且他們會在 Facebook 和 Twitter 上進行篩選,您可以在其中提交問題。 但我認為這些不是討論此類問題的渠道,現在只需寫信給我當地的稅務局即可。 有了它,你也有一些黑白的東西,如果它以後會引起問題。

  15. 魯德布 說起來

    如果你們住在一起,你們不能成為彼此的稅務合夥人。 畢竟,如果你把你的女朋友從 TH 帶過來就是這種情況。 那麼她當然是在您的地址註冊的,並且您與在同一地址註冊的人是稅務合夥人。 甚至可以在同一個地址註冊多個人。 然後根據納稅申報表確定稅務合夥企業。

    現在你將只和你的女朋友住在一起,沒有其他人住在你的地址。 你女朋友開始工作了,領薪水,所以2020年XNUMX月報稅。 你們可以一起申報,也可以一起做。 這是你的選擇。 但你是稅務合夥人。 別無選擇。

    不用擔心儲蓄賬戶。 無論如何,你很難對NL產生任何興趣。 無論如何,您可以在 2018 年的基礎上共同增加 60 萬歐元的免稅額。 2019 年,則多出 720 歐元。

    訪問稅務和海關總署的網站。 點擊右上角白色搜索框中的財政合作夥伴關係。 讀! 然後輸入:免稅津貼。 也讀。 就是這樣!

    • 魯德布 說起來

      增加免稅資本當然必須是免稅的。 看那裡。

    • 獅子座 說起來

      在許多情況下,即使沒有稅務合夥關係也可以同居。 哦起來 https://www.consumentenbond.nl/belastingaangifte/keuzehulp/fiscaal-partnerschap 你可以看到你什麼時候是彼此的稅務合夥人。 沒有註冊伴侶關係或公證同居合同的未婚同居者不是彼此的稅務伴侶。 但是,他們可以被稅務和海關總署視為配額合作夥伴。 稅務合夥企業有優勢,但也有劣勢。

      • 魯德布 說起來

        是的,親愛的獅子座,如果你在同一個地址租了一個房間/經營一個獨立的家庭,因此與其他室友/室友沒有任何關係,在這種情況下你不是稅務合夥人。 我認為這與原始問題沒有任何關係。 簡而言之:如果你們住在一起,你們就定義為彼此的稅務夥伴。

        • 拉默德哈恩 說起來

          RuudB:“簡而言之:如果你們住在一起,根據定義,你們就是彼此的稅務夥伴。”

          我要放棄了。 25月12日57:XNUMX 我已經給出了申請被視為稅務合夥人的條件。 後來有些人或多或少地重複了這一點。 顯然閱讀不佳,錯誤消息不斷彈出。

          這也適用於享有(護理)福利的權利問題。 在這方面見:

          https://www.belastingdienst.nl/wps/wcm/connect/bldcontentnl/belastingdienst/prive/toeslagen/hoe_werken_toeslagen/kan_ik_toeslag_krijgen/partner/mijn-toeslagpartner

          在中:

          https://www.belastingdienst.nl/wps/wcm/connect/nl/toeslagen/content/hulpmiddel-heb-ik-een-toeslagpartner

          在太多的回應中,我遇到了我自己制定的法律規則,但我確實意識到它們沒有法律效力。

          • 獅子座 說起來

            親愛的拉默特,閱讀和聽力對很多人來說並不容易,關於這件事我完全理解你寫信放棄。 但我希望這也不適用於其他(稅收技術)問題,因為泰國博客的許多讀者非常感謝您對稅收以及與之相關的一切的專業知識,當然也包括我!

            • 拉默德哈恩 說起來

              我會繼續說下去,Leo Th。 我只是放棄了再一次解釋你們什麼時候是對方的稅務合夥人以及獲得利益時的規則是什麼的勇氣。

              對於那些想知道他們的津貼是否以及有多高的人,我確實有一個提示。 稅務和海關總署的網站包含一個簡單的測試計算,可以通過以下鏈接找到:

              https://www.belastingdienst.nl/rekenhulpen/toeslagen/

    • 強尼BG 說起來

      親愛的 RuudB 和其他響應者,

      請閱讀網站上的這段文字 https://www.belastingdienst.nl/wps/wcm/connect/bldcontentnl/belastingdienst/prive/relatie_familie_en_gezondheid/relatie/fiscaal_partnerschap/iemand_op_uw_adres_ingeschreven/iemand_op_uw_adres_ingeschreven

      住在一起並不會自動成為彼此的稅務夥伴,提問者將能夠自己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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