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問題:關注自己管理下的應計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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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讀者提問
標籤:
21月2016

親愛的讀者,

我的養老金是在我自己的 BV 中由我自己管理累積的。 根據獲得的稅務建議,我移民到泰國後的養老金福利將由荷蘭根據藝術徵收。 與泰國簽訂的稅收協定第 18 條第 2 款。

是對的嗎?

請對此發表您的意見。

真誠的,

Ed

4 條回复“讀者問題:關於自行管理的應計養老金”

  1. Joost的 說起來

    純粹是胡說八道。 養老金福利屬於藝術範疇。 《公約》第 18(1) 條。
    我的建議:諮詢真正的稅務顧問。

  2. 鮑勃 說起來

    嗨埃德,

    我自己也是這麼做的。 我在荷蘭不繳納任何稅款,但重要的是:請確保您在商會註冊董事,而無需任何授權書。 否則,稅務機關將暫時扣押若干年(最多 10 年),這稱為保留扣押。 當然,BV 的目的是繼續存在並提交年度報表。 因此,它的待遇與養老基金相同。 養老金福利準備金當然必須按照資產負債表存放在銀行。 當時我在銀行開了專門的儲蓄賬戶,把養老金存在那裡,讓大家都清楚。 就我而言,甚至有2個賬戶:一個是明年的餘額,雖然利息不多,但仍然會產生利息;另一個是本年度的賬戶,31月XNUMX日的餘額當然為零。 一切都通過自動傳輸安排。 不用擔心。 而且您每個月都會將養老金存入您的私人帳戶。 多少錢? 你必鬚根據你的預期壽命來弄清楚這一點。 如果不完全清楚? 給我發郵件 [電子郵件保護]

  3. 約亨施密茨 說起來

    事實並非如此。 您的 AOW 福利僅與泰國簽訂了條約。
    約亨

  4. 阿爾伯特 說起來

    稅務機關喜歡使用這種藝術。 18.2 並表示付款由在荷蘭成立的公司承擔。 當然,如果自己投資的錢變成廢話的話。
    不幸的是,登博斯法院做出了有利於稅務機關的裁決。

    每個人都會得到10年的保護性評估,這是一個無意義的評估,只能讓稅務機關在例如退保的情況下徵收。
    通常情況下,按照規定領取福利的人不會受到這種影響,而且評估會在10年後到期。

    更重要的是上週二發布的說明。
    2017年的稅收計劃包括減少內部養老金!

    我們不能讓它變得更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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