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家好,

我完全被相互矛盾的信息弄糊塗了。 稅務機關的說法與 ABP 有所不同。

現在是什麼情況; 我將在 1 月 7 日提前退休,所以還沒有國家養老金。 昨天我在評論中讀到關於軍方想要推動經濟發展的文章,泰國的稅收是 XNUMX%。

如果我領取養老金並住在泰國,我必須在荷蘭或泰國納稅嗎? 我應該如何安排?

氣象vriendelijke groet,

泊位

52 對“讀者問題:我必須在荷蘭或泰國為我的養老金納稅嗎?”的回應

  1. 說起來

    好吧,除了我的 AOW 之外,我多年來一直有商船海軍退休金,我只是向荷蘭納稅。現在情況是,根據泰國和荷蘭之間的稅收協定,人們納稅國家養老金 AOW 到 NL 和關於補充養老金到泰國。現在來了,如果一個人住在泰國! 人們不住在這裡,他們是有退休金延期的遊客。他們被允許留在這裡,僅此而已。一位友好的泰國會計師為我去了泰國稅務局,他們還說我不/不承擔責任向泰國納稅,因為我是一名遊客,然後你沒有稅號。在荷蘭,各個當局的人說的話,他們是基於荷蘭立法,不知道更好。如果你想納稅到泰國,根據 NL 你必須,然後你必須向 NL 稅務機關提交請求,他們首先要查看你向泰國繳稅的證明。你不會得到那個,因為正如所說,你是一名遊客TH 稅,因此沒有或沒有稅務記錄。

  2. 阿爾伯特範索恩 說起來

    在泰國,您無需為養老金和 AOW 繳稅。
    反正你也不在這里工作。

    • MACB 說起來

      不正確。

      在 AOW 上(但發問者還沒有)你總是在 NL 納稅。 其金額取決於您是否已註銷。

      養老金(提前或未提前)的稅收受荷蘭和泰國之間所謂的稅收協定的約束。 為此聘請合適的稅務專家(一般稅務顧問對此事一無所知!)。 參見例如 http://www.nvtpattaya.org 在“有用!”下文件鏈接——基本信息泰國(等)第 13 頁。

      提問者提到的“7%”與所得稅無關,因為這是泰國現行的增值稅稅率。 它可能會被軍政府降低。

  3. 阿爾伯特範索恩 說起來

    作為您信息的補充……只要您在荷蘭註冊,您就受荷蘭稅法的約束。
    如果您想在泰國定居,並且您已完全從您所在的市政當局註銷……稅收……等,您將不再受荷蘭稅法的約束。 如果您想在泰國永久定居,則必須填寫荷蘭移民稅表 M。
    此外,如果您不再居住在荷蘭,您就不再需要為您的收入納稅。實質上您不再是荷蘭居民,無需納稅……如果您來泰國居住……即使那樣您也不會受泰國稅法約束……解釋……您不在這里工作……您的收入不徵稅。

  4. 埃里克 說起來

    政府養老金在荷蘭徵稅。 我讀過 ABP,所以我認為你的意思是政府養老金。

    移民後,您可以獲得國家保險繳款稅和健康保險基金法的豁免(您將失去醫療保險……),您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豁免。 您可以從他們的網站下載表格。

    你說的7%不是泰國所得稅的稅率,而是這裡的增值稅。

    • 鎳鈷 說起來

      埃里克,任何補充。
      您無法獲得豁免,如果您已從荷蘭註銷,您將自動收到一封信,告知您不再支付國民保險金並且不再累積 Aow。
      您還將被告知您將離開 AWBZ 和健康保險,您也不必申請。
      人們常說,不再有《健康保險法》,但健康保險基金多年前就被《健康保險法》所取代。
      鎳鈷

  5. 科斯基 說起來

    你好
    我還從 ABP 獲得了 3 個月的預退休金,並且在荷蘭或泰國沒有繳納任何稅款。您必須從荷蘭註銷。
    庫斯

    • 威廉 說起來

      親愛的庫斯基,
      Abp 只會從預退休金總額中扣除稅款。 從明年 XNUMX 月開始,我將處於相同的情況,並且對於政府養老金(因此是 ABP,但在適當的時候也是 AOW),我將繼續在 NL 納稅。 你,唉,不要讓我對一隻死麻雀感到高興

  6. 阿爾伯特範索恩 說起來

    還有一條建議,就我個人而言,我在荷蘭有一名授權代表……在這種情況下,它是我的稅務諮詢辦公室……他們也是 de Rechten 先生。我已經給了他們授權,我已經給所有人發了一封信與授權代表 + 郵政地址 p/a 相關的當局他們是最快代表我的利益的人。這個例子可能對你有用。

    • 湯姆圖本 說起來

      在我作為個體經營者的工作生涯中,我積累了年金準備金,並向外國稅務機關(移民後)申請轉移支付的保險。 我。 豁免從定期年金付款中扣除。 請求被拒絕。 我提交了相關年度的納稅申報表,我在荷蘭的稅務專家提出了異議。 駁回並上訴。 法院已宣布上訴不可受理,因此我的律師已向登博斯上訴法院提出上訴。 我終於意識到,我採取的政策是在廣泛重估之前製定的,非居民納稅人(我)的付款必須免徵所得稅。 一切都很好,結局很好......

  7. SOI 說起來

    泊位,您的養老基金會自動扣除工資稅。 工資稅是:所得稅和國家保險繳款。 如果您已向您的養老基金明確表示您將從 2015 年起永久居住在 TH(養老基金也在等待您的市政當局自動通知您已註銷),您的養老基金將僅預扣所得稅。 所以沒有更多的國家保險繳款。
    2015 年,如果您永久居住在 TH,您將從稅務機關收到一份所謂的 M 表。 這樣,您和稅務機關就可以解決您的問題了。 如果您住在 TH,有關您稅務情況的所有信息都可以在稅務和海關總署的網站上找到: http://www.belastingdienst.nl/wps/wcm/connect/bldcontentnl/belastingdienst/prive/internationaal/internationaal

    如果您在適當的時候要求稅務機關免除向 NL 繳納所得稅,那麼您應該在 TH 這樣做。 這僅適用於您的養老金。 不是關於你的國家養老金在適當的時候。 這仍然取決於 NL。
    (有在TH免交NL所得稅的,也有在TH不交所得稅的,有這種可能,但實際上是禁止的,所以要處罰。)

    您讀到的 7% Thai Tax 是在泰國工作的外籍人士的稅率。 所以它不適用於你。 簡而言之:沒有錯! 在行政上處理好您的事務後,就來 TH 吧。 稅務和海關總署將通過上述 M 表與您聯繫。

  8. 亞歷克斯 說起來

    如果您永久居住在泰國並已在荷蘭註銷,則您無需為私人養老金繳稅。 這不適用於 ABP 和 AOW,您始終需要在荷蘭為此納稅! 如果您繼續在荷蘭註冊,一切都將保持不變,您將在荷蘭繳納所有稅款。 所以如果你有 ABP 養老金,它對你沒有幫助:你將永遠在荷蘭納稅!

    • SOI 說起來

      我已從荷蘭註銷多年,並擁有私人退休金。 我只在荷蘭繳納所得稅,因此無需繳納國民保險。 我沒有向荷蘭稅務機關申請免稅繳所得稅,因為我不打算向 TH 繳所得稅。 最多,我只會考慮,如果 TH 開始將我們的退休人員視為成熟的多年居民,至少不需要每年延期居留,當然也不必每 3 個月出現一次以獲取地址通知。

      在世界範圍內,每個在其居住國和/或祖國有收入的人都要繳納所得稅。 如果您的收入不在您的祖國荷蘭徵稅,您應該按照規定在您的居住國納稅。 在母國荷蘭,私人養老金並非不徵稅。 為此,您必須向稅務和海關總署申請豁免。 如果您隨後獲得了此項豁免,您將被視為按照您居住國家/地區的現行稅率繳納所得稅。 這並不總是發生是另一回事,這只會助長一些退休人員為了經濟利益而“逃往”像泰國這樣的國家的謠言。 應受譴責!

    • 理查德 說起來

      請注意,如果您從荷蘭註銷,您的健康保險將自動到期。
      那麼你應該在這裡購買健康保險。

      這是否超過了好處?

    • 瑪麗安 說起來

      如果您被註銷,您將不再在荷蘭繳納任何稅款。
      理查德:不可能住在這裡並維持荷蘭的健康保險。 一切順利,直到你撞上燈,或者換句話說,直到你生病並且他們發現你住在國外。

      • 鎳鈷 說起來

        瑪麗安,這是不正確的,從荷蘭註銷,你總是繼續為你的 Aow 納稅,這是根據荷蘭和泰國之間的條約。
        有些人已經能夠在荷蘭為自己提供健康保險,保費高得多,他們可以申請該健康保險,因為它符合過期的強制健康保險。
        奇怪的是,並非每家保險公司都提供此選項。
        鎳鈷

  9. Ko 說起來

    作為一名前公務員,我只是在荷蘭為我在 ABP 的預退休金繳稅。 這是法律規定的,所以不能更改。 如果有另一種方法,早就做到了。 事實上,我不再支付社會保障費用,因為只要我住在泰國,我就不再有權享受這些費用。 這也不是法律規定的選擇。 許多其他行業有不同的稅收規則,有時它們也隸屬於 ABP,但適用不同的規則! 退休金中斷後,不同的計劃甚至可能適用於部分(預)退休金。

  10. 喬普 說起來

    ABP 養老金屬於荷蘭政府的養老金支付範圍。 荷蘭與泰國的稅收協定明確規定,荷蘭對此徵稅。
    順便說一句,法院同時裁定,荷蘭還對通過保險單支付的年金保單的養老金支付徵稅。
    如果您註銷並告知支付機構,荷蘭的社會保險費將停止。

  11. 瑪麗安 說起來

    如果您在荷蘭註銷,則您不再有義務在荷蘭納稅。
    提示:如果您提前退休並在 NL 註銷,繼續自願支付國家養老金可能更有利。 這是因為否則,您在國外居住的每一年都會減少 2%。 該金額是根據您的收入(即養老金)計算的。 這必須在一年內安排好。

    • 呂德 說起來

      我想知道繼續支付國家養老金是否非常有利。
      生效日期不斷被推遲,通貨膨脹修正往往不會發生。
      把這筆錢存入賬戶可能更好。
      此外,該福利已徵稅,而您不能在其他任何地方扣除自願支付的 AOW 保費。
      在我看來,這在經濟上非常不利。

      • 鎳鈷 說起來

        Ruud,Aow 就是這樣,緩慢但肯定會被侵蝕,蒂爾堡大學的一位教授在這方面進行了計算,現在支付的 Aow 只是你曾經承諾和支付的溢價的一半。
        不錯的新法,如果你現在有高收入,你的伴侶津貼將在 3 年內減少,即使你滿足所有條件。
        Aow已經作為國民保險費被大家支付了,看你的評估,所以這是一個保險,剩下的不多了,政府在不斷地改變政策條件; 就像裁判在比賽中或比賽后改變規則,例如只用頭數進球或只用左腿進球,密切關注,看看我們是否會在世界杯期間看到。
        我真的不想播出,但現在看到荷蘭想要改變與摩洛哥的條約,必須減少給摩洛哥的好處。
        原因,稱之為政治藉口,對居住國成本的調整,好吧,這是關於福利的,那是別的東西,國民保險費徵稅,好吧,如果這也適用於泰國,那就太好了。 噢。
        那麼自願繳保費有保障嗎? 所以不行。
        該保費還取決於您現在的收入。
        鎳鈷

    • SOI 說起來

      親愛的瑪麗安,你說的不是真的。 如果您被註銷,您只需繳納所得稅,但無需繳納全額保險費。 您可以申請所得稅豁免,但 AOW 和(國家)ABP 等已被排除在此項豁免之外。 如果您在荷蘭享有免稅權,則您需要在泰銖納稅。 查看其他評論。

  12. 鎳鈷 說起來

    如果您在荷蘭註銷並居住在泰國,根據條約,您總是在您的 Aow 上向荷蘭支付 IB,這絕對沒有例外,即使有時在 Thailandblog 上聲稱這樣做; Aow 的所得稅低並不意味著它在荷蘭不徵稅。
    原則上,您在荷蘭也支付 ABP 養老金,公務員,但是……有些群體,我不確切知道,確實從 ABP 領取養老金,但不必在荷蘭繳納任何所得稅。 領取ABP養老金的人一定要查清楚。
    泰國不要求對荷蘭未徵稅的荷蘭收入徵收所得稅這一事實無關緊要。
    @theoS,持有退休簽證你不是泰國遊客,泰國沒有一個遊客
    可持簽證停留 1 年。
    @Joop,我會告訴你,年金不是養老金,年金是保險公司根據保單支付的款項,年金在荷蘭不徵稅,前提是年金保費沒有從荷蘭公司的利潤,由國務秘書確定。
    鎳鈷

  13. 麥約翰 說起來

    問題,如果您打算移民到泰國並且您已經知道您的地址(和我女朋友住在一起),您是否已經可以與稅務機關安排免稅,或者只有您已經住在泰國才有可能?

    您是否獲得免稅(不是 AOW)或是否獲得遞延免稅幾年?

    感謝您的回复

    • SOI 說起來

      與稅務機關的安排在您註銷後開始,事實上:在稅務和海關總署通知市政府您已註銷後。 換句話說,您必須實際離開 NL。
      另請參閱 Belastingdienst 的網站。

  14. 馬庫斯 說起來

    關於公司養老金和免稅保費,無論您是否在荷蘭註冊,您都必須支付 IB。 但是,如果您曾在國外為您的公司工作並積累了養老金,那麼只有在荷蘭積累的養老金需要納稅。 然後他們談論休息。 在我的例子中,60% 卸載 40% 加載。 但是你有免稅的腳,低比例,然後它還不錯。 通過稅收協定將其轉交給泰國是危險的,因為那樣你就必須證明你在泰國納稅。 這大約是全額。 其他流動性物質也進入等式,你的儲備金,你的股票等。只需在荷蘭向你的 IB 支付你的 AOW 和應稅養老金,而不是在泰國暴露你的屁股。 泰國法律會改變,如果泰國人從中獲利,他們只會撤銷對您有利的安排。

  15. 漢克豪爾 說起來

    泰國和荷蘭之間的稅收協定。 沒有立即清楚。
    您可以在荷蘭獲得免稅。 您必須申請,並且必須提供泰國稅號。 那麼你有義務在泰國納稅。
    最好由行政辦公室安排。 泰國的稅收取決於您的收入水平。 . 荷蘭稅務機關還不想對 AOW 給予豁免。 這很奇怪,因為這也是養老金。
    你可以隨時向我尋求建議( [電子郵件保護])
    祝你好運漢克

    • 科內利斯 說起來

      Henk,稅務和海關總署不想對 AOW 給予豁免也就不足為奇了; 荷蘭對此徵收的費用在荷蘭和泰國之間的相關條約中有明確規定。

      • 科內利斯 說起來

        另外,這是與泰國的稅收協定第19條的文本:

        “第 19 條。政府職能

        1. 由某一州或其行政區或地方當局設立的基金支付或從其設立的基金支付給就向該州或其行政區或地方當局提供服務的個人的報酬,包括養老金,政府職能的,可以在該州徵稅。”

        • SOI 說起來

          AOW 不在條約範圍內,因此 NL 不允許另一個國家對 AOW 福利徵稅,這一事實與 AOW 的徵稅有關。 換句話說,AOW不能從捐款的收益中全額支付,而是必須加上那筆稅款/tax money。 沒有一個國家允許另一個國家對已經繳納的稅款徵稅。
          有了 AOW,您不僅過去支付了大量保費,現在還為此納稅。 您以這種方式支付 2 倍。
          由於每個月必須增加大量稅款來支付所有 AOW 福利,因此也正在製定各種措施和折扣來減少這些付款。
          為了控制這些付款的可及性,NL 的第二個原因是不將稅收授予第三國。

          • 鎳鈷 說起來

            因此,Aow 並未保留在稅收協定之外,正是在稅收協定中,荷蘭才有權徵收 Aow。
            鎳鈷

            • SOI 說起來

              這就是我從帖子開頭一直在說的話。 為了清楚起見,我指出 AOW 不在條約的範圍之內,但從文本上看,NL 當然在條約中進行了討論。 這正是NL的立場。

  16. 古斯 說起來

    事實上,您總是根據 AOW 向荷蘭納稅。 關於ABP退休金,標準是退休金是否在私人或私部門累積。 我在之前的回覆中已經提到過這一點。 我從 ABP 領取退休金。 這是部分徵稅的。 這是我在空軍工作的一部分,另一部分是在教育方面建立的,在自來水公司不預扣稅。 分配碼由稅務機關創建。 如果您想確切了解您的具體情況會發生什麼,您可以請恩斯赫德的 Jongbloed 稅務律師來解決。 花費幾美分,但你清楚知道自己的立場。 他們完全專注於這件事。 最後,我允許自己發表批評性的評論。 我在這個部落格上讀到,很多人都知道某些事情是如何運作的。 這很好,很有教育意義,過去對我有幫助。 不幸的是,也有人堅定地宣稱某件事是這樣或那樣,但他們並不是專家。 這可能會誤導讀者。 一個例子是 Albert van Doorn 聲稱,當您從荷蘭註銷時,您不再需要為您的 AOW 納稅。 這實在是無稽之談。 稅務顧問擁有學術頭銜這一事實並不能提供任何保證。 我可以知道。 親切的問候, Guus Worrell 博士

  17. 伯爾尼 說起來

    感謝所有回复。 我會讓它沉浸一會兒。 也因為他們的看法截然不同。 Henk 我想我會聽從行政辦公室的提示並與您聯繫

  18. 呂德 說起來

    記住荷蘭目前正在審查與許多國家的稅收協定可能會有用。
    我沒有在名單中看到泰國,但這並不意味著還沒有輪到他們。

  19. 說起來

    @魯德

    他們已經在摩洛哥進行,並且您有可能在適當的時候成為荷蘭人,例如在泰國
    只需獲得面向本地的福利(Wao/AOW 等)。
    因此,許多退休人員將不得不返回。

    • SOI 說起來

      親愛的安,不要只是喊叫。 例如,就摩洛哥而言,這與居住國原則和 BEU 法案之間的聯繫有關。 這主要涉及基於社會保障體系的福利限制,即社會救助、疾病津貼、傷殘津貼等。而不涉及應計AOW 和養老金權利。 兩人也在摩洛哥,還有泰國,不受居住地和BEU的限制。 NL 目前還沒有關於此的政治討論。 危言聳聽,什麼都不需要!

      • 呂德 說起來

        應計養老金,部分由未繳稅款組成。
        實際上,它是延稅的。
        我可以生動地想像,政府不喜歡人們退休後開始在國外繳稅,而泰國根本不繳稅。

        泰國並沒有對外國人在這裡定居產生吸引力,但在泰國,退休金不徵稅,並且根據與荷蘭的稅收協定,他們必須平等對待荷蘭公民與泰國公民。

        荷蘭的投訴人可能會留在那裡,因為他們在那裡有朋友和家人。

        我實際上認為那些領取養老金的人不想在荷蘭成為強制性的,因為他們在西班牙幾乎得不到任何回報。

        擁有政府養老金和 ABP 的員工不能依賴稅收協定,因為他們只是有義務在荷蘭納稅,而不必在泰國納稅。
        所以他們只交一次稅。

        事實上,來自 ABP 的收益在荷蘭徵稅而來自其他養老基金的收益則不用,這可能是由於荷蘭的法律使得很難從其他基金中收取這筆錢。
        但我就是不知道。
        我認為泰國本身開始對國外的養老金徵稅只是時間問題。

        • 鎳鈷 說起來

          漢斯,我在任何地方都看不到有人將應計養老金稱為“未繳稅款”。
          應計養老金也不是未繳稅款。 從工資中扣除並因此由僱員支付的繳款意味著“少繳稅”,即扣繳的養老金繳款。 因此,部分工資不徵稅。
          雇主的部分養老保險費實際上也是工資的一部分,雇主可以在這部分上扣除稅款。 應計養老金總額實際上是遞延收入,所以一旦支付養老金就必須繳稅也就不足為奇了,事實就是如此。 如果某人去另一個國家居住,情況可能會有所不同,那麼稅收協定通常適用,因此有時養老金無需繳稅。
          同樣,Aow,過去為個體經營者繳納的國家保險繳費在所得稅申報表中形成一個扣除項目,這意味著必須在Aow上繳稅。
          同樣,原則上沒有應計養老金的自僱人士為此目的提取年金,過去可從收入中全額扣除,因此節省了稅款,因此年金支付是收入,應納稅必須支付; 因此,年金保費實際上與養老金保費相同,即遞延納稅。 同樣,如果有人去國外居住,稅收協定通常適用。
          主戰坦克我完全同意你關於健康保險的立場,完全反社會和不團結。

      • 鎳鈷 說起來

        漢斯,存在不一致,一些 Abp 養老金領取者確實在 NL 支付強制性 IB,而其他人則沒有。 它很好奇。 仍然如此,是否要在 NL 對養老金徵稅?
        如果你沒有 ABP 的養老金,你可以確保你不再在 NL 繳納所得稅,這對領取養老金的人來說很好,但有點奇怪而且不一致,因為......你通過扣除支付的養老金保費換句話說,從你的工資中扣除過去已經降低了你在荷蘭的稅收。 那麼你將不得不得出結論,你的養老金是一種遞延工資,你仍然需要在以後支付養老金時為此納稅,因此情況並非如此。
        居住在國外的荷蘭人無法繼續他們的健康保險這一事實非常嚴重,實際上是反社會的。
        容易跳過儲蓄的目標群體。 為什麼?
        當你還未到退休年齡時,你有義務為那些已經達到該年齡的人支付相對更昂貴的醫療保健費用。
        既然你到了那個年齡,住在國外,在這種情況下有什麼問題,因此醫療保健費用相對較高,你不得不外出。 在。 非常不公平,這確實使養老金領取者更加困難,並限制了他們的行動和選擇自由。
        鎳鈷

    • 呂德 說起來

      他們只是從收穫最大的地方開始。
      在摩洛哥,兒童福利等問題也發揮了作用。
      居住在泰國的荷蘭人可能不多,因此與泰國的條約在優先事項清單上名列前茅。
      我們也從未有過大批來自泰國的客工。
      但與泰國的條約無疑會在某個時候出現。
      如果 AOW 也是談判的對象,這就更有理由不為 AOW 投資自願附加保險。

      • SOI 說起來

        這種推理是不正確的。 AOW 不屬於與 TH 等的租稅協定範圍。 因此,居住在 TH 並享有 AOW 福利(例如在 TH 中)不可能在優先清單中佔據高位。 荷蘭支付 AOW、徵稅並削減 AOW。 這與在國外生活無關。 例如,荷蘭的國家退休金領取者與泰國的國家退休金領取者享有相同的折扣。

        • 呂德 說起來

          沒錯,來晚了。
          我對 AOW 的實際意思是居住國原則。
          但是我寫了一些完全不同的東西。
          如果您居住在泰國將獲得較低的 AOW 福利,那麼為 AOW 購買自願性額外保險就更不利了。

          • SOI 說起來

            在 SVB 網站上,您可以閱讀有關購買 AOW 應計項目錯過年份的所有信息。 每錯過一年的費用超過 2400 歐元。 例如,如果您錯過 5 年,您將支付 12 歐元。 計算模型可用於查看額外購買是否有益:
            http://www.svb.nl/int/nl/vv/nieuw_in_nederland/wat_kost_inkoopregeling_aow/

            • 呂德 說起來

              它是否有益取決於您的年齡。
              幸運的是,我們不知道。
              但在我看來,為 2400% 的已徵稅 AOW 福利淨支付 2 歐元似乎是一件無利可圖的事情。
              當然,如果在該 AOW 之上還有養老金,這意味著您將面臨更高的稅率。
              更重要的是,如果將 AOW 轉換為居住國原則,那麼收益會更低。
              而你已經失去了那 2400 歐元的利息。

  20. 阿爾伯特 說起來

    有關年金支付的徵稅,請參閱斯海爾托亨博斯上訴法院的裁決
    編號 ECLI:NL:GHSHE:2011:BT9089 可以在互聯網上找到。

    現在說年金支付是從保險公司的利潤中扣除的,
    當然是會計廢話。

    誰有這方面的經驗?

    • 鎳鈷 說起來

      重要的是年金保費有沒有計入利潤,你怎麼看?
      保險公司已收取年金保費,並已為未來的付款/義務作出保留。 年金會在適當的時候到來。 計入該準備金,因此年金不計入利潤。
      不計入利潤的年金保費理解如下。 你為一個沒有養老金計劃的老闆工作。 你的老闆為你投保年金,保費由你老闆支付。 因此,這筆費用將從您老闆的利潤中扣除。
      或者你有一個 BV,它和以前的老闆一樣。 然後從您的 BV 的利潤中扣除保費
      鎳鈷

  21. JC赫林加 說起來

    哪個國家允許對養老金徵稅取決於它是否是政府養老金。 從之前的許多回復中,可以得出結論,人們對該主題有很多無知。 我的建議:諮詢真正的專家(稅務顧問),不要自找麻煩。
    JC Heringa 先生

  22. 阿爾伯特 說起來

    親愛的 NicoB,

    請注意,這是關於福利而不是保費!

    不幸的是,從 2012 年起,稅務機關參考了這一有意裁定。
    我同意你的看法,這是無稽之談,但法院得出了不同的結論。
    年金支付從在荷蘭成立的公司的利潤中扣除,因此根據條約在荷蘭徵稅。

    根據這種邏輯,在我看來,您很快將不得不在荷蘭為從您的儲蓄賬戶中提款支付所得稅(提款將以犧牲銀行利潤為代價)。

    真是歪歪扭扭的,現在就判了!?

    稅務顧問也不同意這種說法,但到目前為止還沒有解決辦法。

  23. 埃里克 說起來

    阿爾伯特,它涉及年金分期付款而不是從儲蓄賬戶中提取。 儲蓄餘額在銀行賬簿中列為短期債務。 如果您不申請那麼多的信貸(想想 30 年),只會成為銀行的利潤。

    解決方案很簡單。 採取法律行動並獲得上訴法院的裁決。 然而,訴訟需要花錢,如果它涉及短期年金並在荷蘭按第 1 或第 2 類徵稅,那麼訴訟費用比簡單繳稅高出許多倍。

  24. 阿爾伯特 說起來

    年金的付款也不從利潤中扣除,但稅務和海關總署和上訴法院對此有不同的看法。

    所以我的立場是,如果一個人也可以將其用於儲蓄賬戶。
    如果法院另有決定,無論規定如何,
    這些規定不再重要。

    訴訟內容見法院判決:
    http://uitspraken.rechtspraak.nl/inziendocument?id=ECLI:NL:GHSHE:2011:BT9089

  25. 埃里克 說起來

    阿爾伯特,上訴法院的判決也沒有在其他地方受到熱烈歡迎……。

    http://www.aegon.nl/multimedia/pensioen-zakelijk/adfis/pensioenalert-7-2013-internationaal?int_source=/multimedia/adfis/pensioenalert-7-2013-internationaal

    同樣,從儲蓄賬戶中提款不是年金條款。 年金期限有兩個重要屬性:週期性和對活著的依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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