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問題:荷蘭和泰國護照之間的姓名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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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14

親愛的讀者,

我的伴侶是一位泰國女性,我們永久居住在泰國。 她在荷蘭和泰國護照上的名字略有不同。

她的荷蘭護照即將到期。 申請新的荷蘭護照時,荷蘭大使館要求提供泰國護照的複印件,會造成問題嗎?

有人有這方面的經驗嗎,特別是如何解決的? 如果可能的話,請分享您的詳細經驗。 解決方案。

先感謝您。

鎳鈷

22 條回复“讀者問題:荷蘭和泰國護照之間的姓名差異”

  1. ERIK 說起來

    哪個護照是正確的? 我猜是泰語。

    然後你帶著它並解釋說上次的文本中出現了打字錯誤。 您仍然需要提出全新的申請,她的泰國護照就是一個很好的基礎。

    如果泰國護照有打字錯誤,我會在她的居住地更正。 這只會給你帶來房地產交易、可能是婚姻以及後來的遺產交易的痛苦。

  2. 蒂諾奎斯 說起來

    你為什麼不提泰國人和荷蘭人這兩個名字? 然後我可以告訴你什麼以及如何做。 一般來說,將泰語名字翻譯成荷蘭語可以通過多種方式完成。 沒有正確的方法,總會有分歧,

  3. 喬斯 說起來

    出於好奇而提出的問題。

    為什麼她在申請新的荷蘭護照時必須出示泰國護照?

    你妻子仍然擁有荷蘭國籍,他們可以在GBA系統中查看她的數據。
    根據官方規定,除少數國家外,荷蘭不允許雙重國籍。 泰國不是這些國家之一。

    這不是大使館的刁難問題嗎?

    • 埃里克貝克 說起來

      我立刻想到了同樣的可能性。 我從來沒有聽說過這個。 但是,如果您有兩本護照,您可能會因此丟失一本。

    • 羅伯·V。 說起來

      喬斯,荷蘭沒有基於國家的雙重國籍 (DN) 例外,這將是純粹的歧視*。 主要規則是不允許使用 NL DN,但也有幾個例外。 例如,如果其他國家/地區不允許取消,或者您與荷蘭國民結婚,則通過出生。 因此,泰國和荷蘭夫婦可以擁有 DN,荷蘭和泰國都允許這樣做。 理論上(但這是一個昂貴且漫長的車程)出生為荷蘭人的人最終也可以入籍為泰國人。 這已經在幾個博客中討論過,所以我不會進一步討論。 有興趣:環顧一下或檢查荷蘭和泰國的國籍立法,看看 DN 對已婚夫婦來說不是問題。 所以這肯定不是大使館的陷阱……

      *歧視不會影響荷蘭,但家庭移民除外,其中歐盟國民及其非歐盟家庭成員受歐盟協議(人員自由流動,指令 2004/38/EC)管轄,但荷蘭國民受現在更嚴格的荷蘭移民立法管轄。 荷蘭曾經沒有歐盟那麼嚴格,但後來對於家庭移民的邊界必須更窄。

    • 約爾格 說起來

      與荷蘭人結婚的泰國人可以保留自己的國籍。 因此在這些情況下雙重國籍是被允許的。

      • 埃里克貝克 說起來

        雙重國籍可以,但兩本護照我不認為。

        • 羅伯·V。 說起來

          哈哈,照這個邏輯,你也不應該有身分證和護照。 對於荷蘭和泰國來說,多重國籍(在某些情況下)不是問題。 護照只是證明您國籍/身分的旅行證件,您可以同時擁有兩者。 如果您在 NL 和 TH 之間旅行,這甚至是必要的; 您可以使用荷蘭護照進出荷蘭,使用泰國護照進出荷蘭。 如果有必要,您還可以根據要求出示另一本護照。 沒問題。

          @Nico:將泰語拼寫放在這裡,以便蒂諾可以給出他的。

        • 科爾維爾克 說起來

          如果您有 2 個國籍,當然也允許持有 2 本護照。 我的妻子也同時擁有

    • 說起來

      @喬什,你從哪裡得到的? 那NL不允許雙重國籍? 供您參考,我的兒子和女兒都擁有泰國和荷蘭護照。 我在荷蘭大使館認出了他們,並收到了一份很好的文件,證明他們現在是荷蘭人了。 大約一周後,兩人立即收到了荷蘭護照。 他們還在海牙登記為荷蘭人(我親自辦理)。兩人都有泰國和荷蘭國籍。 他們甚至可以通過海牙獲得荷蘭出生證明。

    • 碧玉 說起來

      我的兒子可以保留他的泰國和荷蘭身份,只是因為他有令人信服的興趣。 沒有泰國護照,他就不能擁有土地。 並且可以想像更多的例外。

  4. 約翰·清萊 說起來

    親愛的尼科B,
    我認為泰國護照上您的姓氏拼寫錯誤,這肯定會引起荷蘭大使館的混亂。
    我們的結婚證也有同樣的情況,泰國官員也使用了錯誤的拼寫。
    幸運的是,我在安普爾交接期間注意到了這一點,因此我們立即對此進行了更改,以避免將來出現混亂。
    如果拼寫錯誤,我會為荷蘭大使館寫一份額外的解釋,並向其提供一份可能的結婚證書副本,其中正確註明了姓氏。
    約翰大人。

  5. 渦流 說起來

    為什麼要擔心哪個泰國/荷蘭人會同時檢查兩本護照以及誰懂兩種語言? 正如在另一個回復中已經提到的,出了什麼問題,有一個錯誤。

    • 約翰·清萊 說起來

      親愛的艾迪,
      我希望這個回復不要被視為聊天,但問題中提到的荷蘭大使館要求提供泰國護照的複印件。 在每本泰國護照上,名字也都是用我們的拼寫寫的,這樣即使不了解兩種語言,也能立即看出差異。 舉個小例子,如果機票上的名字與辦理登機手續的人的名字稍有不同,則機票無效,而此人仍留在地面上,因為航空公司不接受此人作為乘客。
      克。 約翰。

  6. 阿諾德 說起來

    我女朋友護照上的姓氏的英文拼寫也與她哥哥的姓氏略有不同。 當她向她哥哥申請荷蘭度假簽證時,我們從未因英語拼寫略有不同而遇到問題。 不過,泰語的拼寫是一樣的,畢竟是真名。

  7. ERIK 說起來

    喬什,你寫...

    據官方規定,除少數國家外,荷蘭不允許雙重國籍。 泰國不是這些國家之一。

    你為什麼那麼想? 荷蘭國籍法明確允許這樣做。 參見該王國法案第 15 條第 2 款,包括字母 c。

    我認為,在這種情況下,泰國是泰國夫人的第一國籍,然後是荷蘭國籍,並且泰國是可以撤銷她國籍的國家,只要泰國法律有這樣的規定。 荷蘭大使館沒有這方面的任務,因為它是處理荷蘭事務的。

  8. 鎳鈷 說起來

    親愛的評論者,感謝您的回復和想法,我將提供一些額外的信息並回答問題。
    艾瑞克,在泰國護照上,名字既有泰語,也有英語/荷蘭語。 目前還不完全清楚這是如何發生的,可能是在申請第一本荷蘭護照時,複製泰國護照上的姓名時犯了錯誤。 我還沒有向荷蘭大使館詢問此事。 我認為更換荷蘭護照上的名字是最簡單的,因為我的伴侶已經沒有太多了,只有護照和未來的國家退休金。 這可能嗎?如何實現? 還不知道。 在泰國,她還有很多事情要做,市政、土地/房屋、政策、汽車等等。

    蒂諾,你的回答似乎與我非常相關,你是對的,翻譯名字通常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完成。 我和我的搭檔查了一下,在泰國,你寫的名字是 Teankeaw 或 Teankaew。 在泰語腳本中,ea 或 ae 的寫法相同,並且位於書面單詞的開頭,我知道這與您如何發音該單詞有關,因此後面加 T 的發音與後面加 K 的發音不同。
    因此,這不是翻譯是否正確的問題,而是如前所述,差異在於泰國護照上的姓名,其中英語/荷蘭語中的姓名與荷蘭護照上的姓名不同英語/荷蘭語。
    Jos,你的問題出於好奇,據我所知,我的伴侶在申請新的荷蘭護照時不必出示她的泰國護照,而是交一份複印件,以便使館注意到姓名差異。 不提供複印件對我來說似乎不明智,因為持荷蘭護照的人如何沒有任何簽證並仍然居住/留在泰國並在曼谷申請新的荷蘭護照。 她的數據當然可以在NL驗證,或者是否會在GBA,我不知道,正如所說,她也永久居住在泰國,不再在NL的GBA註冊。 你所說的荷蘭不允許雙重國籍是否正確,我不知道,我所知道的是它存在,摩洛哥人永遠不能放棄他們的國籍,如果他們也是荷蘭人,他們總是有兩個國籍。 當護照發給我的伴侶時,市政府與泰國大使館對此進行了討論。 後者表示,如果我的伴侶也獲得荷蘭國籍,她就不必放棄泰國國籍,但這並沒有發生。 不會像你說的那樣是使館的刁難問題嗎? 那有什麼用呢? 這是新護照申請表中的標準問題。
    Erikbkk,失去護照/國籍似乎並沒有那麼快發生,在荷蘭,護照和國籍是完全合法獲得的,不需要放棄泰國國籍。

    約翰·清萊,泰國護照上我們的姓氏沒有拼寫錯誤,我的伴侶在她的護照上有她自己的姓氏,正如所說,名字上有一點細微的差別。 也許我應該為大使館寫一份額外的解釋,其中指出我上面寫給蒂諾的有關ae和ea的內容是一樣的嗎? 我同意你的觀點,如果你仔細觀察,就能立即發現差異。

    艾迪,這是個好問題,有什麼錯誤嗎? 在泰語中,您可以說在這種情況下您可以用 ae 或 ea 翻譯名字,因此大使館幾乎沒有什麼可評論的,僅如上所述,區別在於英語/荷蘭語的泰國護照和英語/荷蘭語的荷蘭護照。 由於多年來使用兩本護照進出泰國,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人注意到這一微小差異,大使館是否足夠仔細還有待觀察。

    RobV,沒錯,我的伴侶在法律上擁有雙重國籍,所以這種情況確實存在,我贊同你的報導。

    有沒有人有解決同樣問題的經驗? 非常感謝所有回复者。
    鎳鈷

  9. 威廉·J 說起來

    六週前,我的妻子在曼谷的荷蘭大使館申請了荷蘭護照的延期/更新。 她應要求附上了泰國護照的複印件。
    顯然正在處理該申請的亞洲地區支援辦公室表示,獲得荷蘭國籍後,泰國國籍將自動取消。 他們現在要求提供一份重新頒發泰國國籍的副本。 三週前解釋她可以保留兩個國籍(經 IND 批准)。 尚未收到回覆。 所以我還不知道結果會如何。 無論如何,請考慮護照簽發時間較長的情況。 還有誰遇過這個問題?
    我們的情況:荷蘭男人和泰國/荷蘭女人。 公證同居協議,我們住在泰國。

    • 鎳鈷 說起來

      威廉,我的問題是關於一個微小的姓名差異,這現在也導致了雙重國籍的問題。 希望版主允許我發表評論。
      威廉,你的情況和我的完全一樣,我將在這裡提供更多信息。
      當我獲得荷蘭國籍時,我伴侶的泰國國籍當然不會自動過期,相反。
      在向居住地提交入籍申請和NL護照後,與一位做研究的人(大概是ind)進行了交談,此人隨後說擁有雙重國籍vwb。 NL 完全沒問題,但對於泰國來說。 我的伴侶隨後表示,她當然不想放棄泰國國籍,最重要的是,研究人員的想法是錯誤的! 研究人員隨後致電泰國駐海牙大使館,他們說vwb。 泰國雙重國籍完全沒有問題。 隨後,研究人員告訴我的伴侶,她是對的,她不必放棄泰國國籍。
      隨後,實現入籍並頒發荷蘭護照。
      你所說的 IND 批准,是紙質的還是電話的?
      我很好奇你的情況如何發展,所以我也遇到了這個問題。 如需進一步諮詢,請通過電子郵件與我聯繫: [電子郵件保護].
      我真的希望你能回复,我們可以一起研究一下。
      謝謝你,
      問候,尼科乙

  10. 愛德華布隆伯格 說起來

    親愛的妮可,

    我知道我自己的環境中有一些例子,但這不是必要的。 曼谷著名的泰國皇家學院負責公益性的科學語言研究。 考慮更新標準詞典。 (พจนานุกรมฉบับราชบัณฑิตยสถาน)從這個角色開始,還開發了一種將名字羅馬化的方法。 因此,每個官方翻譯都應該達到同樣明確的羅馬化。 但這可能會由於粗心或在某些情況下無知而出錯。
    對於那些感興趣的人,我將附上該文檔的鏈接。
    http://www.royin.go.th/upload/246/FileUpload/416_2157.pdf

    氣象vriendelijke groet,
    愛德華·

  11. 約翰·清萊 說起來

    親愛的 NicoB,
    從你的問題來看,我不清楚這是否與你的聯名有關,這是因為可能的婚姻而產生的,而且我也沒有想到會弄錯一個泰國名字。
    不幸的是,在我們的腳本中翻譯或採用泰語名字時,存在許多變體,並且通常值得高度警惕,看看它們是否確實被正確書寫。 即使 Teankeaw 或 Teankaew 之間的差異如此之小,一旦被發現也可能會導致問題。 AE或EA正確與否對我來說並不重要。 對我來說,更重要的是兩本護照上的姓名拼寫沒有區別,我希望看到應用這種不同拼寫的當局對此做出改變。
    約翰大人。

  12. 說起來

    @Nico B,據市政廳官員稱,我在鹿特丹因拼寫錯誤遇到了很多麻煩,其中涉及她名字中的一個字母。 我帶著她的護照,因為那封信,他們要求我妻子製作一本新護照,因為根據他們的說法,護照是假的。 這是關於我填寫為y的字母i,在荷蘭法律上是相同的。 然後我去了海牙,從那裡的官方那裡得到了一張帶有電話號碼的卡片,如果他們在 R'dam 遇到更多麻煩,我必須立即給她打電話。我放棄了,回到了曼谷,在那裡我在大使館有了一切放手吧。 在他們的全力配合下。 故事很長,說不完。
    但重點是,它的翻譯必須與她的泰國護照上顯示的完全一致,我的意思是完全一樣,帶有任何印章,它是正確的名字。 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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