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提問:為什麼要在荷蘭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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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讀者提問
24一月2015

親愛的讀者,

我想知道如果有人一年中大部分時間都留在泰國,為什麼必須從荷蘭註銷? 什麼不知道什麼不傷害,對嗎?

五年來,我大部分時間都住在泰國,但我為什麼要讓當局知道呢? 我不會註銷登記,我有疾病和事故保險,我繳納養老金和 AOW 稅。

在荷蘭,我只有一個地址和一個負責行政管理和其他重要事務的人。 我在網上辦理銀行業務。 夏天我喜歡去荷蘭待一段時間,然後帶著我的女朋友一起去。

我懷疑當你為了節稅而在荷蘭註銷登記的那一刻起,困難就開始了。 許多人都推遲繳納(退休)稅,我懷疑,他們會盡量避免這種情況。
我沒有讀到任何相關內容,但這當然不會讓政府高興。

所以最重要的問題是你為什麼從NL寫信? 如果不這樣做,您不會遇到任何問題。 還是我錯了?

真誠的,

西奧

43 條回复“讀者問題:為什麼在荷蘭註銷?”

  1. 羅伯·V。 說起來

    當然,主要原因是您有法律義務這樣做。 如果您在荷蘭境外居住超過 8 個月而沒有註銷登記,則屬於違法行為。 被抓的可能性很小,或者市政當局或其他當局必須(通過家庭調查)發現您多年來一直被錯誤地列在 BRP(以前的 GBA)中。 BRP 還提供了更多控制選項,請參閱本月初的本周聲明。 由於政府可以越來越輕鬆地檢查您的旅行歷史,因此,隨著我們放棄越來越多的隱私,被抓的機會將繼續增加。

    不知道製裁是什麼,退還所有錯誤獲得的資金?

    當然,除此之外,還有討論如果您確實繳納了各種稅款,將荷蘭/歐盟以外的人排除在基本健康保險、國家養老金應計等之外是否公平。

    • 西奧華欣 說起來

      哪些錯誤獲取了資源? 荷蘭已經繳納了稅款和保費,還有什麼問題嗎? 在荷蘭,我名下只有一棟房子,所有費用都已付清。 BRP 或 GBA 是什麼?

      • 羅伯·V。 說起來

        BRP(基本人員登記冊)是包含荷蘭城市所有居民的數據庫。 這裡曾經是GBA,即市基礎管理局。

        這是政府關於從市政府(以及荷蘭)註銷登記的義務的規定:

        離開荷蘭時從 BRP 註銷
        如果您預計在 12 個月內在國外停留至少 8 個月,您必須從 BRP 中註銷。 這 8 個月的時間不必連續。

        即使您將家留在荷蘭,如果您在國外停留的時間較長,也必須註銷。

        您可以在出發前 5 天開始從您當前居住的市政府註銷登記。 您可以親自或以書面形式這樣做。 按照慣例,如果您註銷登記,市政府將根據您的要求提供註銷證明。 您可以在取消訂閱或在國外註冊時使用此證明。 您只能在註銷時收到註銷證明。 所以保留這個很重要。

        來源: http://www.rijksoverheid.nl/onderwerpen/persoonsgegevens/vraag-en-antwoord/wanneer-moet-ik-mij-in-de-gba-laten-inschrijven-en-uitschrijven.html

        • 薩賓 說起來

          我認為這個答案並不完全正確。 當您在荷蘭擁有自己的房屋並承擔所有相關義務和固定費用(包括支付所有稅款)時,您每年可以在國外(無論在哪裡)停留最多8 個月,而不會被扣除或排除在健康之外如果您離開的時間超過這 8 個月,情況將有所不同(無論是否為房主),並且將適用不同的規則。
          (自己的經驗,完全符合法律規定)

          • 羅伯·V。 說起來

            親愛的 Sabine,這個答案是直接引用自 Rijksoverheid.nl。 它還規定,如果你在荷蘭境外停留超過8個月,無論你是否有房子,你都必須註銷登記。

            這句話會明確出現,因為人們認為如果您已經離開一年但擁有房屋,則沒有必要註銷,例如參見 Louvada 的回應:“如果您在自己的國家/地區仍然有地址,為什麼要註銷。”

            因此,Louvada 的假設是錯誤的,您在荷蘭確實擁有財產,但如果您每 4 天在荷蘭停留時間少於 365 個月,則不再允許在那裡輸入地址(註冊)。

          • 法國妮可 說起來

            親愛的薩賓,

            羅布五世除了逐字引用政府網站上的內容之外什麼也沒做。 看: http://www.rijksoverheid.nl/onderwerpen/persoonsgegevens/vraag-en-antwoord/wanneer-moet-ik-mij-in-de-gba-laten-inschrijven-en-uitschrijven.html.

            重點是“如果您希望在 12 個月內在國外度過至少 8 個月”。 如果這不是我們所期望的,那麼註銷(還)不是一個選擇。

    • 簡赫姆 說起來

      我碰巧市政府知道了這一點(健康保險要求對藥品的提供進行調查)。 您將收到出席邀請。 如果你不來,你將被正式註銷。 試圖通過法律行動來解決這個問題,因為法律允許例外。 被拒絕了。 除了註銷之外,沒有其他後果。 獲得退稅和健康保險費。 然而,如果我生病了,我可以支付所有費用。

  2. 馬庫斯 說起來

    那麼,您可以讓您的養老金、利息、股息和其他收入遠離稅務機關。 對於許多人來說,這使得可支配收入翻了一番。

  3. 說起來

    情況相同,但未能獲得荷蘭的地址。 房子被強制賣掉後,我就流落街頭了。 市政府表示,沒有房子(不緊急,什麼意思,直接到屋頂,床和麵包,尋求庇護者的錢是什麼)不緊急。 繳稅50年,從未領取過任何福利等等。我被迫去泰國,因為我可以靠國家養老金生活,每月租金350歐元。我有一個棲身之所。 由於市政府拒絕與信件地址合作,我失去了醫療保險費。 只要有一個地址,我就可以保留我的護理津貼

    • 埃迪·範·薩默倫·布蘭德 說起來

      親愛的威爾,

      在住房方面也經歷過同樣的事情……而且也沒有庇護所……

      但是你的健康保險基金呢......我在這個博客上讀到它對你來說一定非常昂貴
      我每個月讀到的金額約為 500 歐元……然後只有 AOW…… ????
      別搞錯了,祝您在泰國生活美麗健康!只是一個問題。
      我有移民泰國的計劃,我在這裡有很多泰國朋友,也有一些在泰國
      並在曼谷安排帶游泳池和所有裝飾的漂亮公寓,每月 230 歐元(也許我在某處有照片)
      但現在沒有更多的計劃,缺點太多了! 也許回到SOLO(Java,我的家鄉)
      問候,埃迪。

      • 渦流 說起來

        艾迪·範·薩默倫(Eddy van Someren)你現在住在哪裡?
        我的電子郵件地址是 [電子郵件保護]

    • 羅伯·V。 說起來

      遺憾的是,如果您離開超過 8 個月,您無法(或可能不會)保留信件或家庭住址(在市政府註冊的 BRP 信息)。 一些例外(例如專業海員)。
      因此,你們的市政府依法行事,即使它給人的印像是嚴厲或冷酷的。

      請參閱本週最近對此的聲明,其中包含一個人們因規則而陷入麻煩的示例:
      https://www.thailandblog.nl/stelling-van-de-week/overheid-regeltjes-pensionados-overzees/

  4. 愛德華舞者 說起來

    20年前離開荷蘭,賣掉了一切,因此不再有家。
    這是在我的居住國正式註冊並因此在荷蘭被禁止的一個很​​好的理由。

  5. ko 說起來

    如上所述:如果您在荷蘭境外停留超過 8 個月,您就有義務註銷登記(也有例外,但這會使事情變得複雜)。
    當然,一切都可以順利進行。 但這不僅僅與你有關。
    您也已向某人註冊。 只要他有良好的收入等,可能就不會發生太多事情。 但如果有失業、福利(AOW等)、補貼等呢?那麼你的收入也會被考慮。 他在等那個嗎?
    此外,此人也可能因您的欺詐而被判有罪。
    如果你們彼此討論得很好,我會說:只要沒有檢查到任何內容,就繼續。

  6. 盧瓦達 說起來

    如果您在自己的國家/地區仍有地址,為什麼要取消註冊?
    另外,如果你定期回來,角色就會互換,你自己的假期
    國家。 一旦你65歲以上,國外的保險就非常昂貴,
    畢竟,您在整個職業生涯中都要支付社會保障費用
    那為什麼會失去這個呢?

    • 馬庫斯 說起來

      嗯,BUPA泰國,住院病人每年48.000泰銖,我67歲。如果你不索賠的話,年底可以退10%。 那麼每個月100歐元? 您只需自己支付全科醫生的費用和藥物費用。

      • 威利·雅各布 說起來

        親愛的馬庫斯先生,我也住在泰國,所以我正在尋找像您一樣的保險!
        但它們很貴不是嗎?而且我已經 62 歲了?
        你說的是每年48.000泰銖。
        請給我信息好嗎?
        提前致謝

        • 科爾維爾克 說起來

          我完全同意威利·雅各布的觀點。 我自己今年66歲了,對此也很感興趣。
          您能提供這家公司的電子郵件地址嗎?

          我的電子郵件地址是 [電子郵件保護]

          先感謝您

          科爾維爾克

        • 約翰·維克 說起來

          還請提供此信息! 我現在還69歲!

  7. 埃迪·範·薩默倫·布蘭德 說起來

    實際上我的問題更多的是:

    但是,當作者必須更新護照時會發生什麼? 他必須交出舊的……。
    辦理國家簽證和期限……政府/市政府……發現您在國外居住的時間超過了允許的規定……

    我認為木偶會跳舞……這樣做時,這些信息會自動發送到其他機構……

    就我個人而言(我已經退休),我會(意外地)接到SVB 打來的1 個電話,詢問我在加納呆了多久……(2013 年)……如果我在那里呆的時間超過XNUMX 個月,那麼我的
    AOW(不是我的養老金)縮短了正/負 30%……而且我不必撒謊……她只需要查看簽證,那就是小菜一碟!

    此外,我之前收到一封信,說 SVB 出乎意料地沒有事先警告。
    除其他事項外,檢查我是否不住在一起(然後是 stikum)或我登記的家庭住址是否:
    確實是我的家或出租房間……無論如何……我住在那裡。
    問候,埃迪。

  8. 鮑勃 說起來

    這是法律。
    為什麼? 沒有人能給你答案。 甚至在海牙問了他們這個問題。 如果您履行了所有納稅和保費義務,為什麼您必須在荷蘭實際居住 4 個月。 一個謎語。

    • 呂德 說起來

      如果您正式居住在荷蘭,但實際上並非居住在那裡,您可能會享受不合理的福利,但實際上您無權享受這些福利。
      假設你只有積蓄。
      在這種情況下,您無需支付 AOW 和 AWBZ(方框 1 中沒有收入),但您會累積 AOW 並且可以根據 AWBZ 提出索賠。
      因此,如果您實際上不住在那裡,荷蘭的計劃可能會被濫用。

  9. 曉月 說起來

    各位,

    自去年年初以來,荷蘭 18 個城市設立了 RNI 服務台。 (非居民登記)
    此註冊專門針對那些不在荷蘭長期居住但與荷蘭有稅務關係的人。

    非居民登記處登記不住在荷蘭但與荷蘭政府機構有關係的人員。 他們沒有在市個人記錄數據庫中登記為“居民”。 我們將這些人稱為“非居民”。

    非居民是指不住在荷蘭,或連續六個月內在荷蘭居住少於四個月的人。
    例如,這些人是暫時在荷蘭生活或工作的人。 或者曾經在荷蘭生活過、現在在國外享受養老金的人。 現在,每個政府機構都保存自己與其打交道的非居民的記錄。 《個人記錄數據庫法》(BRP)使非居民的數據能夠以同樣的方式集中記錄。

    非常適合居住在泰國,並與 SVB、稅務機關等安排好一切。

    • 外國佬 說起來

      我不熟悉 RNI,現在已經閱讀了它的意義。 當我搬到泰國時,我正式從 GBA 註銷,並從 SVB 獲得了 AOW 福利。 我想這就是我被納入 RNI 的原因。 您不必再這樣做了。

      我找不到的是在該 RNI 中註冊有什麼好處。 例如,如果 RNI 可以簡單地保留在荷蘭健康保險中,那就太好了(參見今天漢斯·博斯的故事)。

  10. 漢斯萬穆里克 說起來

    你好西奧
    你的問題是為什麼我在荷蘭被註銷。
    1)然後我就必須租房子,這需要費用
    2) 我的收入不足以讓我在荷蘭和荷蘭都有固定費用。
    3)也許您認為您不能與您的孩子或家人一起註冊,現在您可以
    但如果我病得很重或者很長一段時間(不是流感什麼的)需要幫助,那麼他們就必須照顧我,我個人不想這樣對我的孩子,畢竟我選擇了這個生活我自己。
    4) 就荷蘭的稅收、保險和保費而言,這對我的淨收入沒有影響
    因為在這裡我繳納稅款,但不繳納保費,但保險費用昂貴。
    所以我的淨收入保持不變
    5) 我目前在露營地有一輛大篷車,我獨自在那裡度過了 4 個月的夏天。 計劃今年出售。
    問候漢斯
    6) 明年我會和我的孩子們一起在荷蘭待1到2個月,直到他們或我覺得這太多了

  11. 查理 說起來

    也許是一個愚蠢的問題,但是您必須在荷蘭停留 4 個月的“年”從什麼時候開始,是從 1 月 31 日到 XNUMX 月 XNUMX 日還是從您離開荷蘭時開始?

    為優秀的泰國博客豎起大拇指。
    問候。

    • 羅伯·V。 說起來

      它不涉及日曆年,而是涉及您在國外總計超過 12 個月的任何 4 個月期間。 如果是這種情況,您必須向您所在的市政府 (BRP) 取消註冊。

      更多信息: http://www.rijksoverheid.nl/onderwerpen/persoonsgegevens/vraag-en-antwoord/wanneer-moet-ik-mij-in-de-gba-laten-inschrijven-en-uitschrijven.html

    • 鮑勃 說起來

      當您離開該國時,即您進入第三個國家的印章

  12. 玫瑰金系列 說起來

    準備去旅行一年的背包客是不是也要註銷呢? 畢竟他們在國外已經8個多月了。 如果他們不需要這樣做,政府將用兩種尺寸來測量。
    他們是怎麼安排的?

    • 鎳鈷 說起來

      Rose,如果背包客知道自己將離開荷蘭超過 8 個月,他們也必須註銷登記。 然後,他們的基本保單也將到期,可以通過購買單獨的健康保險保單(例如 OOM)來承保。

    • 市場 說起來

      請於 24 月 2015 日回复最後一條消息。 15.26年XNUMX

  13. HAKI 說起來

    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泰國部落格上的評論中,人們常常自動假設一個人「當然」可以在荷蘭境外停留最多 8 個月/年。 然而,兩週前,應我的要求,我在布雷達的 SVB 進行了一次面試,以了解當我達到國家養老金年齡時開始與泰國伴侶在泰國同居的所有細節。 也討論了我選擇「2 個月」和「8 個月休息」(與健康保險有關)。 SVB 員工強調告訴我,在荷蘭境外,每年最多 4 個月是可以接受的,而 6 個月/年確實是例外。

    同樣,僅在此處的一個回复(來自 Eddy“來自加納”)中,確實指出 SVB 指的是 6 個月/年,而不是 8 個月/年。

    結論:在我看來,人們不應該太快地得出這樣的結論:每年在荷蘭境外工作 8 個月是既定事實。

    • 肺艾迪 說起來

      同樣在比利時,法定期限為 6 個月/年(減去一天)。

  14. 薩賓 說起來

    作為對我的回复的回應,我想收到更多信息。
    薩賓

  15. 頌薩克 說起來

    留在泰國時還有哪些其他要求?
    泰國每年8個月,荷蘭每年4個月
    如果您有權獲得 AOW,SVB 也允許這樣做。
    SVB不允許您在泰國停留超過6個月
    如果走的時間比較長,他們也會提出一定的要求
    他們是哪一個?

    • HAKI 說起來

      我與布雷達 SVB 的談話表明,他們會將超過 6 個月的停留期限轉交給 CVZ -College van Zorgverzekeraars -(然後將其轉交給您的保險公司)。 此外,您的工資總額中不會扣除5,4%的醫療保險費。 對於 AOW,您在泰國居住多久並不重要,並且適用與荷蘭相同的規則。 即使您與伴侶同住(那麼您也只能獲得最低收入的 50%,而不是 70%)。 該決定通常還取決於 SVB 本身的解釋,因為並非每種情況都是相同的。

      所有這些都非常複雜,因此建議您自己從 SVB 獲取信息。

  16. 大安 說起來

    親愛的讀者,
    SVB 適用本國原則的規則 ?
    您停留超過6個月的地方就是您的居住國。
    8 個月的計劃僅適用於市政當局。
    您的 AOW 和退休金只需在荷蘭納稅
    工資稅(如果您永久居住在荷蘭境外)。
    如果您濫用罰款,請閱讀 SVB 網站? ?

  17. 愛德華 說起來

    好想theo,我也打算在荷蘭的一個人那裡註冊
    因為我只在荷蘭繳納 AOW 和養老金稅
    每月節省數百歐元的健康保險和其他保險

  18. 馬騰 說起來

    是的,並不總是能夠兩全其美。

  19. 查理 說起來

    完全不清楚您可能在荷蘭境外的月份。 SVB 是否真的製定了自己的規則(最多 6 個月),從而藐視了政府的規則(8 個月)?
    他們(SVB)經常受到(法院)譴責,因為他們想強加自己的規則。
    有誰有更多經驗嗎?

    問候。

  20. 佩特拉 說起來

    親愛的,完全正確,在荷蘭,如果您不在荷蘭居住 8 或 9 個月,您有義務向您註冊的市政府報告此情況。 在比利時,這是 6 個月後。
    因為你可以控制????????????
    不要讓事情變得更加困難,如果您在荷蘭/比利時履行您的義務,您將避免很多麻煩。
    只需在荷蘭/比利時繳納稅款和關稅即可。
    回复您的郵件,並沒有錯誤的節儉。
    荷蘭和泰國政府確實有不繳納雙重稅的協議,但這
    不溝通。 開始拼寫你的名字。
    享受泰國並確保與荷蘭保持秩序。

    • 查爾斯爵士 說起來

      事實上,佩特拉和那些永恆的硬漢“總是努力工作、納稅等”並不自動意味著獲得許可證,因為這是一種變相的批准,以避免一些事情,例如特別是從健康保險中註銷。

      對於那些確實想正確做到這一點的人,我認為他們已經了解 One Univé 為想要在泰國停留 8 個月以上的老年人提供健康保險。 😉

  21. 弗里茨 說起來

    埃絲特·雅各布斯(Esther Jacobs)寫了一本關於此的書。

    http://estherjacobs.info/product/handboek-voor-wereldburgers/

    她與所在市政府就在荷蘭的最短居留時間發生了嚴重衝突,並立即被取消登記。 還描述了與稅務和海關總署的鬥爭。

    我對這本書的結論 -> 政府非常傳統並做出相應的反應。 在荷蘭內部,一切都可以安排得很好,但如果你走不同的路線,你就必須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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