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提問:關於在泰國購買建設用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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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讀者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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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20

親愛的讀者,

我想收到有關購買一塊土地(建築用地)的更多信息。 該土地面積約為 1 萊,位於春蓬武里市 Isaan nl(距離武里南 +/- 40 公里,距離素輦府 90 公里)。 該土地位於連接春蓬武里和班拉漢的主要道路上。

還請解釋實際上應該如何安排一切。

真誠的,

尼克(比利時)

6 回應“讀者問題:關於在泰國購買建築用地的問題?”

  1. 呂德 說起來

    這個問題很籠統,如果你沒有泰國國籍,你不能自己買地。
    最多你的妻子(如果你已婚)如果她是泰國人。
    或者(不太可能)你的泰國丈夫,因為 Nick,我認為 Nicky 既可以是男孩的名字,也可以是女孩的名字。

  2. 傢伙 說起來

    親愛的,
    作為外國人,您不能以自己的名義購買土地。
    有些結構可以做更多,但不推薦。
    (可以是泰國國籍的妻子,女朋友等)
    你可以租那塊地(長租)
    你可以在那塊土地上以你自己的名義建造一座房子。

    最好的方法是諮詢具有公證功能的好律師,並翻譯和檢查所有相關文件,這也是防止事後出現麻煩的保險。

    我自己也結婚16年了,有地有房,一切都安排得還算妥當,哪怕我老婆比我先死……

    安全點,永不言敗……

    格魯特斯
    傢伙

  3. 喬斯 說起來

    這不是那麼容易安排的,很可能這個博客上沒有人能給出明確的答案。 建議是聘請一位會說英語的泰國律師。 曼谷有很多知名的律師事務所,或者聯繫我在大城府的同事/朋友。 他是一名泰國律師,同時擁有美國國籍(有辦案經驗)。 他的名字是 Payu Wayakham,可以撥打 +66(0)898977980 聯繫到他。 請隨意提及我的名字。 祝你好運。

  4. 說起來

    1:你說的是“一塊土地”。
    對估價很重要:土地有哪些chanote(地契)?
    chanote(地契)有多種類型,它們也決定了土地的價值。
    參見例如: https://www.thailandforum.nl/viewtopic.php?t=821148
    2:外國人不能擁有土地
    3:可以把土地放在泰國人名下; 作為人身安全,您可以簽訂租賃合同
    等一下,請律師起草(泰文-英文),據此您可以租用土地多年。
    4:假設你支付土地費用並將chanote放在你泰國親戚的名下:關係出錯了,然後呢?
    您覺得保留長期租約是否有意義?
    成功。

  5. 約瑟夫· 說起來

    對於荷蘭人或比利時人(以及許多其他民族)來說,“購買”一詞的含義是:“獲得某種商品的所有權”。 即使在國外購買。 但是,在泰國,這對外國人來說是不可能的。 根據土地法 2497/1954 第 84 節,例如宗教機構和基金會仍然被授予該權利,但只有在嚴格的條件下並獲得明確的部長許可。
    儘管如此,外國人的泰國妻子可以自由購買一萊土地,從而獲得所有權,之後她的名字就會出現在地契/chanoot 上。
    該地塊位於華欣、武里南或清邁並不重要,與尼克(BE)問題的答案無關。 外國人如何通過泰國妻子支付購買費用是另一回事,這不是問題。
    @Guy 還在談論租約,@Jos 說要請律師,@Ton 指定兩者,無論是左還是右,你永遠不會成為所有者,只有購買的付款人,租賃或律師只會變得更加複雜而且更貴。

    • 說起來

      尼克正在談論買一塊地。 換句話說:獲得所有權。
      Ruud、Guy 和我清楚地寫著/意思是一樣的:外國人不能以自己的名義擁有或獲得土地。

      所有者不必與付款人相同。 畢竟:許多外國人為他們的泰國親戚支付一塊土地,然後在土地辦公室將這塊土地放在泰國親戚的名下。 所以外國人付錢,泰國人成為所有者。 對了,誰出錢不重要,只要出錢,泰國人就成了主人。

      如果外國人付了錢,為了對這片土地仍有一定的權力,他可以簽訂租約,這樣泰國業主就不能賣掉,因為它已經出租了很長時間了。 同樣在荷蘭適用:購買不​​打破租金。

      起草租賃合同當然不必復雜和昂貴。
      如果數量很大,則建議使用。
      書面:英文+泰文合同,由律師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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