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讀者,

我和我的泰國妻子分居了,我想離婚,但我們在泰國結婚了。 我可以在比利時申請離婚還是必須去泰國? 還是可以通過使館辦理?

我們住在比利時。 我們的婚姻登記在這裡。

真誠的,

西港島線

17 對“讀者問題:與我的泰國妻子在比利時或泰國離婚?”的回應

  1. 湯家驊 說起來

    你好,威爾。 我也曾經嫁給一個泰國人。 然後我們在曼谷正式結婚。 之後前往比利時並在那裡登記結婚。 比利時的離婚經過了公證,因為我們有一個兒子。 所以通過法庭。 因此在泰國我們不得不離婚。

  2. 約翰福音 說起來

    我不確定,但你在泰國結婚,然後在比利時合法化。

    那我懷疑你又得走同樣的路了……即先去泰國離婚,然後在比利時合法化或登記。

    我不認為你甚至可以在比利時離婚......也許泰國大使館可以為你做點什麼......

    • 湯家驊 說起來

      如果您在泰國結婚,並且也在比利時註冊,那麼您還必須在比利時然後在泰國辦理離婚。 如果您有孩子,它會通過公證人和法院。 如果您沒有孩子,則只需通過比利時法院申請離婚,並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離婚。 然後在泰國。 這是我們必須帶著在比利時出生的兒子走過的路。 以及我從朋友圈認識的許多其他在泰國與泰國人結婚並在比利時註冊的人也必須走同樣的路。 如果您只在泰國離婚,您將根據比利時法律保持婚姻關係。

  3. 埃格伯特 說起來

    想想比利時。

  4. 德克·庫茲 說起來

    你能在你結婚的市政廳(省)15 分鐘內完成嗎!!!

    • 湯家驊 說起來

      如果您只在泰國結婚,那可能會很好。 但是,一旦您也在比利時登記了您的婚姻,情況就完全不同了。

  5. 清酒 說起來

    你好威爾,
    在泰國結婚=在泰國離婚。 如果您同意我們兩個人的意見,那就小菜一碟了。 到市政廳,填寫表格並簽字。 完成的! 我覺得160 bath需要2個證人,也可能是官員坐在那裡。 你們都受您在表格中輸入的有關分配的內容的約束。 也可以什麼都不填。
    如果您沒有與 ega 達成協議,您可以求助於家庭法。 沒有律師,你不能這樣做!
    離婚後,您會收到一份文件,您可以憑此文件在您的祖國註銷登記。
    成功
    清酒。

    • 湯家驊 說起來

      如果您之前在比利時登記過婚姻,那麼您在泰國獲得的您在泰國離婚的文件在比利時“無效”。 在比利時,您還必須正式提出離婚申請。

  6. 範蘭克員工 說起來

    親愛的意志
    您可以在比利時輕鬆做到這一點。 確保你有結婚證件。 雙方同意去公證處辦理離婚即可。 是最簡單的。

  7. 笑話搖 說起來

    我也曾經在泰國按照比利時的法律結婚,我們也在比利時生活了7年,當時也宣告離婚,2009年沒問題。

  8. 馬塞爾 說起來

    在泰國離婚需要半個小時,如果雙方都同意,你可以在自己的國家離婚,但有必要的困難。

    • 湯家驊 說起來

      在泰國不需要很長時間。 但是如果結婚也是在比利時登記,離婚又不是在比利時辦理,那麼之後就會有很多問題。 您在泰國離婚的證據在比利時根本無效。

      • 說起來

        如果您在泰國離婚,您必須由比利時大使館認可的翻譯機構翻譯離婚文件。 該機構還可以對翻譯後的文件進行合法化(Chang Wattana),然後將其提交給比利時大使館,在那裡也進行合法化。 當這些文件隨後提交給比利時的「人口」部門時,離婚也將在那裡登記。

        • 湯家驊 說起來

          我於 1993 年在曼谷結婚,然後在安特衛普註冊。 我有他們在曼谷對比利時人所說的合法翻譯,以及他們在曼谷為翻譯提供的地址。 之後在比利時安特衛普市的人口與來自曼谷的合法翻譯。 這些只是被拒絕了; 我必須在比利時翻譯泰國結婚證書。 地址是法院書記員分配給我的。 唯一被允許合法翻譯成安特衛普的譯員住在 Zwijndrecht(安特衛普)。譯文中有我妻子的出生證明、結婚證和其他一些文件。 1993 年,每張 A25 紙的成本約為 4 歐元(以歐元計算)。 有了這些官方翻譯,我就可以登記結婚了。 後來我又去安特衛普另外一個地方問過,完全一樣; 來自泰國的翻譯在安特衛普根本無效。

  9. JM 說起來

    在比利時離婚 由宣誓翻譯翻譯契約並在泰國合法化。 我不必去泰國,然後我的前任就寄來了副本。
    如果您在泰國不這樣做,即使您在比利時合法離婚,您仍將保持紙上婚姻關係

  10. 約翰 說起來

    我2000年在泰國(曼谷)結婚,2007年在比利時離婚,文件都是我自己辦的(網上查的),所以沒有律師公證。
    我們是協議離婚的,沒有孩子,然後一共花了我們52歐。
    提出離婚1個月後第一次和法院一起簽字,三個月後,第二次一起簽字,就解決了。 所以這個過程花了四個月的時間。
    據說我在泰國的前妻後來自己安排了泰國法律的論文。
    問候約翰。

  11. 斯特凡 說起來

    親愛的威爾,
    不是您問題的答案,但相關。
    請記住,在關於離婚的“談判”期間,提出離婚的人通常在經濟上略有欠佳。
    不要過度依賴「好的公證人」。 一旦客戶陷入困境,他們就不會付出任何努力。
    祝你好運,保持頭腦冷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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