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問題:以雙重國籍前往泰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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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月2014

親愛的讀者,

雖然這個主題已經在 Thailandblog 上多次通過,但我還是不太清楚。

我的妻子同時擁有泰國和荷蘭國籍。 如果她使用荷蘭護照在史基浦機場的護照檢查處證明自己的身份,該官員將為離境的荷蘭護照蓋章。 抵達曼谷後,我的妻子將出示她的泰國護照,因此它不包含史基浦機場的離境印章。 這當然是回程的另一種方式!

如果她在史基浦機場護照檢查處出示她的泰國護照,她將被要求出示居留許可/其他護照。 現在,我覺得離境時出境印章在泰國護照上是最簡單的,這樣在泰國就不會懷疑你是否有雙重國籍!

我還聽另一位泰國女士說,她(也是雙重國籍)在出示荷蘭護照後必須支付泰國簽證的費用!

誰能清楚清楚地回答我的問題?

氣象vriendelijke groet,

馬爾科

16 回复“讀者問題:以雙重國籍前往泰國”

  1. 羅伯訴 說起來

    一個經常重複的問題。
    答:在荷蘭或其他歐盟國家抵達和離開時使用荷蘭護照,在泰國抵達和離開時使用泰國護照。

    另見:
    - https://www.thailandblog.nl/lezersvraag/thais-en-nederlands-paspoort/
    - https://www.thailandblog.nl/lezersvraag/nederlandse-id-kaart-van-mijn-thailand-vrouw/

    • 東泰茹 說起來

      嗨,鮑勃,
      你是完全正確的。 這就是我總是和我的孩子們一起做的。 如果你不小心以泰國人的身份用荷蘭護照入境,你會得到30天的豁免,所以你必須在30天后離開。 如果你不這樣做,那麼作為泰國人,你就逾期居留了。哈哈?

      問候,東特喬。

  2. 羅伯訴 說起來

    順便:
    – KMar 在出發和抵達時不會在荷蘭護照上蓋章。 泰國人不會在泰國護照上蓋章。 因此,旅行郵票並沒有什麼瘋狂的地方。
    – 在荷蘭和泰國,允許或至少不禁止多重國籍。 因此,如果需要,您可以出示兩本護照。 作為泰國人和荷蘭人,這兩個國家都不需要簽證,即使邊境管制會看到兩本護照。

    所以你回過頭來:只要你帶著你當時在邊境的國家的護照進出,就沒什麼好擔心的。

    • 雷內 說起來

      雙重國籍在泰國是非法的。 這就是我妻子沒有成為荷蘭人的原因。 我不知道它是否或如何檢查。

      • 羅尼拉普勞 說起來

        雷內·H

        據我所知,雙重國籍在泰國並不違法。
        如果你問自己,你只會失去這個

        第十章NUMX。
        喪失泰國國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 13.17 節 與外國人結婚並可能擁有泰國國籍的男子或女子
        根據妻子的國籍法取得妻子或丈夫的國籍
        或者她的丈夫,如果他或她想放棄泰國國籍,可以聲明
        根據表格和方式,他或她在主管官員面前的意圖
        部長條例中規定。

        資料來源 – 國籍法 BE2508
        http://www.refworld.org/pdfid/506c08862.pdf

        但是您可能有其他信息與此相矛盾。
        請提供來源

      • 羅伯·V。 說起來

        你為什麼那麼想? 您可以放棄您的泰國國籍,但如果您入籍則不必這樣做。 有很多出生或入籍的泰國人四處走動。 比如他信和阿披實。

        “國籍法,(第 4 號),BE 2551(= 2008 年)
        第 2 章泰國國籍的喪失。
        (......)
        13部分。
        與外國人結婚並可根據妻子國籍法獲得妻子或丈夫國籍的泰國國籍男女
        或她的丈夫,如果他或她想放棄泰國國籍,可以按照部長條例規定的形式和方式向主管官員聲明他或她的意圖。”

        來源: http://www.refworld.org/pdfid/506c08862.pdf

        另見: https://www.thailandblog.nl/lezersvraag/huwelijk-thailand-laten-registeren/#comment-288730

        • 荷蘭漢斯 說起來

          恢復!

          阿披實沒有英國國籍。
          由於之前在英國出生,我相信1985年,他有權,但必須聲明這一點。
          而他從來沒有。
          他被指控擁有英國國籍,但在過去,如果你出生在英國,那是自動的。

          他信在這里和那裡買了一些護照,順便說一句,完全合法。
          傳聞他現在正在為姐姐買單……..

          順便說一句:
          憑荷蘭護照進出荷蘭。
          泰國進出都憑泰國護照。
          荷蘭護照上沒有 Kmar 蓋章。
          泰國護照由移民警察在泰國蓋章。

          • 羅伯·V。 說起來

            謝謝,又學到東西了,我確實認為阿披實擁有英國國籍是因為他有資格獲得英國國籍,而且與泰國護照相比,用英國護照進入其他(西方)國家更容易。 重點仍然是通過出生或入籍獲得多重國籍不是問題。 在荷蘭,這就更難了,因為法律規定入籍後你必須放棄舊國籍,除非,例如,你嫁給了荷蘭人,或者放棄你的國籍會產生不成比例的後果,比如失去繼承權,房地產、土地等

            事實上,除非您通過大門,否則您的泰國護照上仍然會蓋有印章。 不知道如果有人想用泰國身份證過境會發生什麼,前面提到的關於此項目的兩個博客之一可能會說明這一點。

    • 羅尼拉普勞 說起來

      羅布五世

      “泰國人不在泰國護照上蓋章。”
      反正。
      如果她使用正常的護照檢查,她會在她的泰國護照上蓋上和我們一樣的郵票。
      我妻子的護照上全是它。
      自去年以來,她一直在使用電子護照檢查,這確實發生了
      沒有更多的郵票。

      在歐洲,她使用比利時身份證或比利時護照。
      簽證頁仍然是處女,因為什麼都沒有蓋章。

  3. 碧玉 說起來

    馬可,

    當您的妻子去泰國時,她的荷蘭護照上不會蓋章。 此外,只有在其他國家有規定或有充分理由保留該國籍的情況下,才允許擁有荷蘭以外的第二國籍。 例如在泰國擁有土地,那是專為泰國人保留的。 所以要小心。

  4. 燙髮 說起來

    別做錯了,她總是要用泰國護照入境泰國,如果她用荷蘭護照入境泰國,她會受到泰國海關的打擊。 那你久等了,老婆和繼女也出事了。 他們現在用泰國護照進去,你也不必等待,我不喜歡那麼容易進入泰國隊列。

    燙髮

  5. 古特 說起來

    同意前面講者的觀點。 我的妻子是泰國裔美國人。 在國外和歐盟,她持美國護照來來去去並獲得郵票。 回到曼谷後,她除了出示護照外,還進了她的泰國護照。

  6. 天哪羅傑 說起來

    我們的一位朋友擁有泰國和比利時國籍,她在離開泰國和抵達比利時時都出示了比利時護照。 當她回來時,她在出發和抵達時都會出示她的泰國護照,對此她從未有過任何問題。 為了保留泰國國籍,泰國人是否擁有房地產並不重要。 您將終身保留自己的國籍,除非您犯下嚴重的刑事犯罪並失去了公民權利。
    那麼你可能會失去你的國籍。 也可以相反:離開泰國時出示泰國護照,到達比利時或荷蘭時出示比利時或荷蘭護照。 在您返回時出示您的比利時(或荷蘭)護照,並在抵達泰國時出示您的泰國護照,並且僅在要求時出示兩本護照。

    • 戴維斯 說起來

      沒錯,羅傑。 其實很簡單。 作為泰國的泰國人,您可以使用比利時護照前往比利時。 歡迎回家。 作為比利時的比利時人,您可以使用泰國護照前往泰國。 還有:歡迎回家。 那就是雙重國籍,也是優勢之一。
      但實際上,正是由於缺乏雙邊協議 BE/TH/TH/BE 才使這種差距成為可能。 畢竟,豁免規則在這裡不適用,相反方向的簽證義務也不適用。 有誰知道為什麼政治家們還沒有(還)提出這個問題 ;~)

      • 羅尼拉普勞 說起來

        戴維斯

        確實非常簡單,但它並不像您編寫的那樣有效。

        當她離開泰國時,她必須使用她的泰國護照。
        如果她通過正常的護照檢查,她會在護照上蓋上離境章。
        如果她通過電子護照檢查,任何東西都不會進入她的護照。
        Be/Nl 護照僅應在要求時出示,僅作為她擁有 Be/Nl 國籍的證明,因此不受簽證要求的約束。
        也可以出示身分證作為替代品,因為這通常也是可以接受的。 實際上甚至不是官方的,因為身分證僅在申根國家內有效。

        在機場的 3 個地方需要泰國護照。
        辦理登機手續、出入境檢查和登機時。 您也可能隨時被詢問有關(申根)簽證的問題。 然後,她只需出示她的比利時護照或身分證即可證明她不受簽證要求的約束。

        登機後,泰國護照可能會被存放起來。 不再需要任何東西了。
        在Be/Nl,Be/Nl護照或身份證足以通過護照檢查。

        離開比利時時,她必須在護照檢查處出示她的 Be/NL 護照。
        如果她出示她的泰國護照,人們總是會問她是如何留在貝/荷蘭的,以及她的簽證/居留證在哪裡。
        如果她隨後出示她的 Be/Nl 護照,她會注意到以後她必須始終在 Be/Nl 中出示她的 Be/Nl。

        如果她要飛往泰國超過 30 天或沒有返程機票,唯一可以要求她出示泰國護照的地方是在辦理登機手續或登機時。
        並非每家航空公司都如此,但我知道泰國航空公司會在辦理登機手續時詢問。
        上飛機後,她可以再次收起她的 Nl/Be 護照。 不需要其他任何東西。

        當她到達泰國時,她使用的是泰國護照。
        如果她通過常規護照檢查,她會在護照上蓋上到達印章。 如果她使用電子護照控制,什麼都進不去。

        使用 BE/NL 護照進入泰國的雙重國籍泰國人將像其他外國人一樣受到對待。
        誰也不知道她也有泰國國籍。
        僅僅因為她看起來像泰國人並不意味著她就是。
        因此,如果她使用 Nl/Be 護照入境,她將獲得最長 30 天或與她的簽證相符的天數的免簽證。

        簡單來說
        – 離開泰國時,泰國護照
        – 抵達 Be/Nl 時,Be/Nl 護照或身份證。
        – 從 Be/Nl 出發時,Be/Nl 護照
        – 抵達泰國後,泰國護照
        其他護照,Be/NL 或 Thai 視情況而定,僅應在要求時出示

        你是什​​麼意思 :
        “實際上,正是由於缺乏雙邊協議 BE/TH/TH/BE,才使得這種差距成為可能。 畢竟,豁免規則在這裡不適用,相反方向的簽證義務也不適用。 有誰知道為什麼政客們(還)沒有就此提出問題”

        哪個差距?
        她以那個國家的國籍正式入境,所以為什麼免除或其他簽證義務。
        我真的不明白你的意思以及雙邊協議會提供什麼解決方案?
        政客們可以為雙重國籍做點什麼,但有支持者也有反對者。
        我的妻子有兩個國籍,這對我們來說是積極的。 因此,我們贊成雙重國籍。
        目前比利時允許雙重國籍,據我所知泰國也允許雙重國籍。
        順便說一句,它也適用於另一個方向。 獲得另一國籍的比利時人也不再需要放棄他們的比利時國籍(情況並非總是如此)。

        • 戴維斯 說起來

          親愛的羅尼,

          非常感謝您的這個非常有趣的解釋!
          這很有用,尤其是通過清晰的語言。

          關於中斷,抱歉,但被誤導了。 撤回這段話。
          就在發布與議會成員對話的反應之前。 我自己在談論泰國和雙重國籍。 我們進行了一些討論,他開始談論雙重國籍立法中的差距。 我沒有意識到他說的是像摩洛哥這樣的國家。 當我在談論泰國時。 因此,我們並肩進行了討論,因此我從那個人那裡得到的結論 - 他知道得更多 - 因此在這裡不合適。

          此外,您同意雙重國籍對 BE-NL-TH 有利。 我已故的泰國朋友也有。

          感謝您的解釋,一如既往,您的解釋是切中要害且有根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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