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讀者,

臨時安排由27月XNUMX日起生效 異地戀人 生效。 該規定適用於希望將親人從禁止入境的國家帶到荷蘭短期逗留的荷蘭國民和歐盟公民。 泰國如此。 在 90 天的期限內最多允許 180 天。 這是從泰國到荷蘭的入境禁令的例外情況。

我和我的泰國女友符合參加該計劃的條件。 我們現在正在收集所要求的我們關係的證據以完成申請。

博客上有沒有人通過這個安排把他們的泰國女朋友帶到荷蘭,谁愿意和我分享他們申請到荷蘭見他女朋友的經歷? 我的女朋友必須接種疫苗還是檢測證明就足夠了?

有什麼我應該考慮的事情嗎? ETC。 ETC。

我期待著你的反應。

真誠的,

埃里克

編輯:您有什麼問題要問泰國博客的讀者嗎? 用它 聯繫表格.

4 對“讀者問題:荷蘭入境禁令和異地戀人監管”的回應

  1. 清邁 說起來

    你好

    我讀到規則發生了很大變化。 我的女朋友五月份乘坐 MVV 抵達。 當時,不需要測試或預先接種疫苗。 也許此鏈接將進一步幫助您

    https://www.rijksoverheid.nl/onderwerpen/coronavirus-covid-19/nederland-inreizen/testbewijs-voor-inreizen-nederland/wanneer-verplicht

    PS假設你的伴侶在荷蘭待了將近3個月,那麼她可以在這裡接種疫苗。 可能對以後的訪問有用。 將來可能會考慮 MVV,因為證明長期關係所需的所有證據與 MVV 申請的證據相同。

  2. 埃里克 說起來

    感謝信息疫苗接種,通過鏈接變得更加清晰

  3. 麗莎 說起來

    親愛的埃里克,
    還要記住,您的女朋友必須滿足各種要求,並且必須承擔費用才能返回泰國。 這不再包括在遣返範圍內。

  4. J龐培 說起來

    嗨埃里克,
    我的搭檔於 11 月 3 日抵達荷蘭史基浦機場,她持有 XNUMX 個月的簽證。
    10 月 2 日,我們的檢測結果均為陽性,因此她無法為回程提供陰性 pcr 檢測結果。 在聯繫了 IND 後,她獲得了 10 個月的簽證延期,因此她現在可以在 3 月 10 日離開。 11 個月後我立即申請了 BSN NMR,並在此基礎上她收到了疫苗接種邀請。 然後她在我的要求下接種了摩登納疫苗,因為當時泰國的疫苗清單上只有摩登納。 11 月 2 日,她啟程前往泰國,XNUMX 月 XNUMX 日,由於航空公司的失誤,她返回史基浦機場。 再次致電 IND,現在收到延期至 XNUMX 月 XNUMX 日。立即預約再次接種疫苗,現在已經確定了第 XNUMX 針。
    我現在已經重新申請了所有文件並完成了所有工作,包括一張新機票。 幸好ASQ飯店手下留情,日期​​得以延後。 兩家航空公司根本就沒有。 所以我花了一張新票。 荷航和瑞士航空正在用證據進行一場惡戰。
    如果您成功了,請立即申請 BSN,這樣可以省去很多麻煩。
    祝所有文書工作順利。 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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