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問題:在比利時或泰國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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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19

親愛的讀者,

作為一名 72 歲的比利時人(鰥夫),我希望合法地向我 54 歲的泰國女友(合法離婚)求婚。 我們在一起4年,也結婚1年佛系。 什麼是最好的? 在比利時或泰國結婚,協議是她將繼續住在泰國,我將住在比利時。

我經常去泰國旅行幾個月,她每年也會來找我幾週。

達成良好解決方案的條件是什麼?

提前致謝。

真誠的,

威利 (BE)

13 對“讀者問題:在比利時或泰國結婚?”的回應

  1. 嗶嘰 說起來

    在另一個申根國家結婚也更容易,例如丹麥的 Tö der,並在比利時重新翻譯英語文件和合法化後在比利時批准婚姻。

    薩瓦斯蒂·克拉普,
    嗶嘰

  2. 嗶嘰 說起來

    Tönder,我的意思是!

  3. 芙蓉亨利 說起來

    如果您晚些時候去世,並且希望您的妻子能夠享受您的養老金,那麼最好在這里合法結婚,然後您的妻子應該在比利時永久居住 3 年。

  4. 說起來

    小心,威利!……如果你想按照你的建議結婚,你繼續住在比利時,你的妻子住在泰國,你將被視為“事實上離婚”,因此你的退休金將減少一半付給你,另一半付給你在泰國的“妻子”……這是自找麻煩,伙計……想想看……

  5. 比約恩 說起來

    我在泰國合法結婚,並在比利時登記結婚。 當時我妻子也住在泰國,我每年也去她那裡幾次。 您可以在外交網站上找到必要的文件。 這並不難,但您仍然必須確保可以出示所需的文件。 在泰國外交部翻譯並合法化所有內容。 然後去了她家鄉的市政府。 婚事很快就圓滿了。 然後將結婚宣誓證明翻譯成荷蘭語。 帶著這份文件,我去了我在比利時的市政當局,在這裡登記了我們的婚姻。
    我確實知道程序有所改變。 現在泰國人會先與雙方進行對話。 不過我不確定。

    • 弗雷德 說起來

      如果你覺得程序有點變化,那你肯定早就結婚了。 現在他們讓你盡可能難,希望你會放棄,這是許多人所做的。
      我們做了四年,這是一個真正的各各。 我們當然不會向任何人推薦它,也不會自己重新開始。 一想到它,我們還是會生病。
      與第三國國民結婚(仍然)一點也不浪漫。 三思而後行。

  6. 保羅佛卡門 說起來

    親,在泰國結婚,然後申請家庭團聚。 那麼如果她想來比利時,你就沒有問題了,因為這在未來只會變得更加困難。 確保您不會失去寡婦的撫卹金等。 總重量

    • 肺艾迪 說起來

      “確保你不會失去寡婦的撫卹金或類似的東西。” (引用)
      男人從什麼時候開始領取“寡婦撫卹金”? 那是新東西嗎?
      家庭團聚問題??? 然後她必須去比利時生活,威利自己寫道,他們不想那樣做。

      • 弗雷德 說起來

        男性也可以獲得遺屬撫卹金。 多年來一直如此。

  7. 肺艾迪 說起來

    親愛的威利,
    我不想讓你洩氣,但我擔心,我的這種解釋並非毫無根據,你的計劃會遭到很多反對。 在這種情況下,在泰國結婚會更容易,但這種婚姻能否在比利時合法化是另一個問題。 最大的問題是你們不會住在一起。 在比利時,結婚的條件是雙方都住在同一地址。 顯然你不是這個意思,這就是問題所在。 如果你們不在一個地址住在一起,你們在法律上已經“事實上分居”。 如果考慮到這一點,馬上就會有人懷疑這是權宜之姻或因某些原因而結婚。 在你向你的女朋友求婚之前,先做你的調查。 畢竟,在比利時未合法化但在泰國締結的婚姻在比利時沒有任何價值。

    • 何塞·維爾梅倫 說起來

      如果婚姻在泰國不合法,
      一個人怎麼能失去一半的養老金?!。

      這個街區是個好街區!
      Masr 在這裡賣很多垃圾!

  8. 尤金 說起來

    仍然是一個奇怪的問題。 所以此時此刻你還沒有和你的女朋友結婚。 畢竟,對於佛陀來說,結婚沒有任何法律價值。 合法結婚但之後不同居,很快就會被視為:要么是權宜婚姻(實際上是這樣),要么是事實上的離婚。 請務必事先檢查,在後一種情況下,您是否不必將部分養老金交給您的(合法?)伴侶。

    • 威利 說起來

      感謝所有這些回复。 我把它們都放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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