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讀者,

在網站上我發現了很多關於移民泰國的有趣信息。 非常有教育意義和有用。 如果您住在泰國,有關從養老金福利中扣除的信息對我來說仍然有點不清楚/令人困惑。

我打算盡快去泰國旅遊並在那裡定居。 我最近採取了“提前退休”。 這意味著從荷蘭註銷(2021 年更方便)。 這也意味著我無法保留我的健康保險。

雖然目前還不清楚哪些簽證可以適時發放,但我懷疑會是“非移民O”。 我滿足所有年齡和收入要求。 我會在那裡租房等。一旦我有泰國銀行賬戶,我就會把我的全部養老金轉移到泰國。

• 這對我的養老金福利的扣除意味著什麼?
• 簽證類型重要嗎? 我懷疑不是,但我想听聽其他人的經歷。
• 我能否要求養老金提供者不再扣除與收入相關的ZVW 保費?
• 我可以要求該養老金提供者不要預扣工資稅和國家保險繳款嗎? 畢竟,我不再有義務為這些養老金繳稅,對嗎?
• 我必須向養老金提供者提交哪些文件才能停止這些扣除?

我現在和/或即將擁有三種養老金:

  • 公司年金
  • ABP 養老金——我(不是“真正的”)公務員受僱於市政府而非中央政府是否重要? 我在阿姆斯特丹大學工作了很多年,在 SVB 工作了幾年(在 IT 領域,我對 AOW 沒有任何了解……)
  • AOW(未來)

我很想听聽你的經歷!

真誠的,

約翰福音

20 回复“讀者問題:從我的養老金中扣除工資稅和 ZVW 到底是什麼情況?”

  1. 埃里克 說起來

    約翰,如果您從荷蘭移民並開始在泰國生活或居住,國家保險義務將停止。 這意味著不再支付保費,而且在泰國的這些年裡也沒有 AOW 的應計費用,沒有 ANW 的倖存親屬的權利,沒有更多的 WLZ 的權利,並且可能在返回荷蘭時有等待期。 沒有 WLZ 的權利等於沒有醫療保險法的權利,因此您沒有保險,或者您必須及時尋找其他東西。

    現在退休金。 我可以建議您閱讀防止雙重課稅條約,您可以在wetten.nl 找到該條約。 第十八條和第十九條。

    根據條約,除國家養老金外的職業養老金分配給 TH。
    根據條約,國家養老金已分配給 NL。 請注意:ABP 支付國家和公司的養老金,但我想你知道你的養老金是如何符合條件的。
    AOW 在這兩個國家都需要納稅。

    如果您想免徵工資稅和國民保險金,您必須向海爾倫的外國稅務機關諮詢。 雇主更願意在停止預扣之前以安全起見。 如果您從 NL 註銷,稅務機關將自動收到一條消息,因此您在那裡是已知的。 在線索取表格並填寫。

    多年來,該豁免一直是該博客的熱門話題,因為稅務機關要求的金額超過了 4 年來他們有權獲得的金額。 我可以建議您閱讀有關此主題的博客(搜索功能位於左上角),並特別閱讀稅務顧問 Lammert de Haan 的文章。

    你說 AOW 是未來的東西。 您是否必須逐月或在年底之後轉移,到那時還有待觀察,因為屆時可能會有新的稅收協定。

  2. 說起來

    約翰,如果你遵循正確的程序,申請豁免是小菜一碟。 泰國稅務機關出具的證明您在這里納稅的證明、ro 22 表格和您住在這裡的聲明就足夠了。
    我的申請是在申請後2個月內獲批的,所以沒有那麼難。 讓 Lammert de Haan 為您省去一些麻煩。

    • 韋德 說起來

      豁免是否也適用於 AOW?

    • 理論 說起來

      嗨,韓,我在哪裡可以找到 lammert de haan 先生,我去過 3 個稅務局,但他們無法在任何地方幫助我,或者先支付 50.000 泰銖,然後我在泰國納稅這是我的故事。gr theo。

      • 拉默德哈恩 說起來

        嗨西奧,

        請參閱我對約翰問題的答复。

        我了解到您在提交 PIT 申報時遇到問題。 在這方面,(泰國)陽光下沒有什麼新鮮事。 如果需要,我會準備您的納稅申報表(表格 PND91)。

        真誠的,

        拉默德哈恩。

  3. 哈里·羅曼 說起來

    醫療保險法:shorturl.at/bhGP8

    您總收入的 5,45-6,7% 不包括直接支付的健康保險費(約 110 歐元 x 12 個月 + 最大免賠額 385 歐元)。 其餘的,大約每人每年 5800 歐元,從公共大鍋(也稱為國家財政部)支付。 因此,如果您決定離開荷蘭,您將必須自己安排健康保險,隨著年齡的增長,這不會變得更容易,並且隨著泰國年齡的增長和依賴護理而變得完全戲劇性。 無論如何,這也是我留在 NLe 健康保險的一個原因。

  4. 血塊 說起來

    除了可以在本網站上找到的所有法律規定外,您的個人情況對我來說非常重要。
    例如,儘管有法律規定,但我沒有成功將我的國家養老金稅轉移到泰國。 稅務和海關總署只是聲明他們有權做出選擇,對我來說,果汁不值白菜。

    我也認為看你的個人情況很重要:你有沒有存款,或者你每個月都需要退休金。 泰國稅法規定,如果您在獲得收入的那一年沒有將收入帶到泰國,但例如一年後,您就不會欠任何稅款。 因此,如果您可以在荷蘭支付養老金(為此您可以獲得免稅),那就是利潤。

    另一方面,如果你不能向稅務機關提交 RO-22 表格,你將不會獲得豁免……這讓我付出了無數次反對和半年來回信件的代價。 要從省稅務局獲得 RO-22,您需要證明 2 個重要事實:
    – 你在泰國納稅
    – 您在泰國停留超過 180 天。

    你有儲蓄嗎,你能不能在這裡投資債券,例如,回報率為 5%,然後你為你的股息納稅,你得到 RO-22 而無需轉移你的收入。

  5. 馬蒂杜茨 說起來

    移民後,政府養老金(例如 AOW-ABP)仍然有納稅義務,對於私人養老金,可以通過申請免除工資稅來獲得免稅。
    請求中必須附上最近的稅務居住證明,之後才能獲得豁免。 由於人們在荷蘭不再投保,因此不再需要繳納任何國家保險費,因此也不再需要繳納 ZVW 保費。 如果移民後福利機構扣留保費,可以向稅務機關收回。

    • 拉默德哈恩 說起來

      嗨 Marty Duyts,

      我建議您不要簡單地將 AOW 福利或 ABP 養老金作為政府養老金的例子。 這不斷引起泰國博客讀者的誤解。

      從形式上講,AOW 福利不是《養老金法》意義上的養老金,也不在荷蘭和泰國簽訂的避免雙重徵稅條約第 18 條和第 19 條的涵蓋範圍內。 事實上,該條約沒有提及包括養老金在內的社會保障福利,因此在荷蘭和原則上在泰國都徵稅(前提是在享受當年支付)。

      AOW 福利不通過保費扣除來提供稅收便利,因此與養老金福利有很大不同。 僅居住在荷蘭,即使沒有任何收入並因此支付保費,您也已經獲得了國家養老金權利

      在許多情況下,ABP 養老金也不是在政府職位內累積的,而是在私法僱傭關係中累積的。 此外,您還可能正在處理所謂的混合養老金,即部分在政府職位內累積,部分在私人僱傭關係內累積。

      在我的諮詢實踐中,我經常遇到即使是稅務律師,當他們看到字母“ABP”時,也會認為它涉及公法規定的養老金,因此只在荷蘭徵稅(條約第 19 條)。 但他們往往完全沒有抓住要點。

      這就是我要求謹慎的原因。

  6. 拉默德哈恩 說起來

    你好,約翰,

    所以你打算移民到泰國。 許多人已經在你之前。 他們中有很大一部分人沒有做好準備,但是那似乎與您不同。 您想提前深入了解這種移民的財政/金融後果,這對我來說似乎非常明智。

    所以我會馬上開始回答你的問題。

    我讀到您從 ABP 領取公司養老金和養老金。 至於後者,你說的,我也可以從你說的雇主那裡推斷,你不享有《公務員法》意義上的公務員身份。
    您的雇主隸屬於 ABP,即所謂的 B-3 機構。 這通常發生在私法教育和醫療機構以及 SVB 等半政府機構中。 自1年2020月3日起,由於B-XNUMX機構的廢除,SVB的員工順便獲得了《公務員法》意義上的公務員身份。

    因此,根據私法,您的職業養老金和 ABP 養老金可被視為養老金,並且根據荷蘭和泰國簽訂的避免雙重徵稅條約第 18 條第 1 款,僅在泰國征稅。

    移民後,ABP只會扣除工資稅。 國家保險繳款和與收入相關的健康保險法繳款將被取消,因為您將不再屬於這些法律的強制被保險人范圍。
    為防止居住在荷蘭境外的您每年損失 2% 的 AOW,您可以購買 SVB 的自願保險。

    大多數養老金提供者的行為方式與 ABP 相同。 但是,如果您的公司養老金已存放在 AEGON 或 Nationale-Nederlanden 等保險公司,您必須記住,除了工資稅外,上述保費和供款也將被扣留。 這些機構嚴重缺乏法律知識。 然後,您可以通過向稅務和海關總署/海外辦公室提交異議通知,強制放棄這些不合理的扣除。

    工資稅是另一回事。 儘管這在法律上是允許的,但鑑於最高法院在上個世紀九十年代末的一項判決以及導致取消法定工資稅報表的法案隨附的解釋性備忘錄,大多數養老金提供者都需要這樣的-稱為免稅聲明,由稅務和海關總署簽發。 但是,只有在您可以提交由您的泰國稅務局簽發的所謂的居住國納稅義務聲明(表格 RO22)後,此服務才會發布此類聲明。 為此,您首先必須在泰國提交個人所得稅申報表。

    儘管我今年在布雷達所在地西布拉班特的澤蘭地方法院成功結案了兩起案件,並且我在其中用除居住國納稅義務聲明以外的證據證明相關客戶是泰國稅務居民,稅務和海關總署/海外辦公室頑固地堅持能夠提交上述聲明的要求。

    順便說一句,您將在納稅申報單上退還錯誤預扣的工資稅和任何國民保險繳款(然後就無法證明您是泰國的稅務居民!)。 您還將根據要求收到任何錯誤扣留的與收入相關的醫療保險供款的退款,並提交給稅務和海關總署/烏得勒支辦公室。

    這與您在適當時候收到的 AOW 福利不同。
    由於與泰國締結的條約沒有任何關於社會保障福利的規定,同時也缺少所謂的剩餘條款,國家法律適用於該福利。 這適用於荷蘭和泰國。
    荷蘭作為來源國對您的 AOW 福利徵稅,泰國也可能作為居住國對該福利徵稅。

    您寫道,您將在適當的時候將全部養老金(每月)轉移到泰國。 但是,如果您在荷蘭擁有可以出售剩餘價值的自住房屋,或者如果您有足夠的資源,那麼我會考慮。 一旦您的 AOW 福利開始,這就更加適用。
    泰國僅對在享受該收入的當年將其帶入泰國的外國居民跨境收入徵稅。 簽證類型對此沒有任何影響。 根據泰國稅法,您只需在泰國居住或停留 180 天,或根據條約,您只需居住或停留 183 天。 這就是所謂的匯款基數確定。

    我經常為打算移民到任何國家的人計算這種移民的稅收後果。 如果您想使用它,請通過我的電子郵件地址與我聯繫: [電子郵件保護].
    然後,您將收到移民前後的荷蘭所得稅和保費徵稅以及泰國個人所得稅的計算結果。

    祝你的計劃好運。

  7. 約翰·D·克魯斯 說起來

    你好,約翰,

    我從2009年開始在泰國居住,但是已經在2008年2012月拿到了一年的退休簽證,需要每三個月去相關省或區的移民辦公室確認居住地址。 一開始,關於荷蘭稅收,無論是關於職業養老金,還是從 XNUMX 年開始的 AOW,都不太清楚。
    最近,我在通過電子郵件和電話與海外稅務和海關總署的一名檢查員直接聯繫時獲悉了正確的指導方針。 AOW 在荷蘭徵稅,當然沒有社會保障繳款,所以也沒有 ZVW。 在泰國,您必須自己安排健康保險。 建議向荷蘭的 CAK 發出搬遷通知。
    根據與荷蘭簽訂的條約,所有公司養老金都分配給泰國。
    隨著時間的推移,稅務機關希望可以提交泰國的納稅義務證明。 因此,您必須自己與泰國稅務機關聯繫。

    巧合的是,我的名字是一樣的。

    真誠的,

    約翰。

  8. 渦流 說起來

    親愛的約翰,

    多麼美好的前景!

    您是否也考慮過移民的缺點,包括:

    * 只要你還沒有達到領取國家養老金的年齡,你每年會損失 2% 的折扣,你當然可以用自願的國家養老金保險費來補償[對於最低工資養老金,這是每年 2400 歐元]
    * 由於圍繞銀行的所有這些更嚴格的規定,非荷蘭居民每年都更難維持荷蘭銀行賬戶。 畢竟,你不想把所有的積蓄都留在泰國,因為畢竟你在泰國永遠是客人。
    * 前面提到,隨著年齡的增長,泰國的健康保險變得更加困難和昂貴

    • 不同的 說起來

      以下是關於自願補充 AOW 保險。 我的國家養老金被削減了 8%,然後不得不支付 4 年的 2.400 歐元(總計 9.600 歐元)。 簡單的計算表明,當時我的盈虧平衡點在 76 歲左右。 因此決定不支付自願繳款並接受較低的國家養老金。 當然,每個人的盈虧平衡點可能不同,尤其是由於國家養老金年齡的提高。 因此,計算一下支付自願性 AOW 保費是否有利可圖。

      • 藍*棉花糖 說起來

        一些附加信息:

        保費取決於收入:
        如果您沒有收入(但能夠證明您的收入),則最低為 529,最高為 5294(收入為 34.712)。
        只考慮收入,不考慮任何資產的規模。

  9. 哈里斯54 說起來

    如果是銀行賬戶,那麼與 Transferwise 合作很有用,它可以在歐盟看到,可以用作銀行,工作速度快,比荷蘭銀行便宜,而且您還會立即收到信用卡.
    問候哈利

  10. 漢克歐 說起來

    主持人:我們把你的問題作為讀者的問題發布了。

  11. 藍*棉花糖 說起來

    它很快就會讓你頭暈,所有那些養老金、稅收和扣除,但我仍然想問一個簡單的問題,我自己找不到答案:

    我完全靠國家養老金生活。
    我已經從荷蘭註銷,並在泰國生活了多年。

    我目前的金額是:

    面積:1245,04
    收入支持AOW:25,63
    總毛額:1270

    薪資稅 – 123,08
    我收到網:1147,59

    我的問題:我還能做些什麼來免除工資稅,還是我必須湊合著用這個?

    • 埃里克 說起來

      保羅,如果你住在 TH,AOW 在 NL 徵稅。 但是 TH 也可以徵稅,即使您的淨 AOW 可能不超過所有豁免和零百分比範圍。

  12. 格里森 說起來

    親愛的約翰,

    如果您確實居住在泰國,即使這是每年更新的臨時居留許可,那麼您的公司退休金將完全分配給泰國用於稅收目的。 我最近贏得了一項稅務程序,其中稅務機關為確保即使是政府退休金也不應在荷蘭徵稅而提出的各種聲明都被駁回。 稅務機關不予上訴。 稅務機關已根據法院裁決安排報稅和評估。 扣繳義務人也被稅務機關告知不得扣減,稅務機關使用多年的「燙手山芋」如今已淪為傳說。 此外,有關提交泰國納稅申報表、發送其副本、泰國納稅評估證明和付款義務的各種要求只是被拒絕的一些要求。 因為您住在泰國,所以您在荷蘭沒有保險。 AOW 分配給荷蘭。 已經提供了您的 ABP 退休金的說明。
    您可以要求荷蘭稅務機關免除該職業養老金的工資稅。
    然後您將收到泰國檢查員必須填寫的關於您居住地的表格。
    祝你好運西奧

  13. 約翰福音 說起來

    非常感謝大家的回复。
    許多問題現在已經得到解答,並有助於證實我的選擇。
    選擇實際上已經做出了。 現在更多的是關於“合理的證實”。
    我會通過電子郵件詢問更隱私敏感的問題。
    如果有任何稅收問題,我會報告回來!


青年反應

Thailandblog.nl 使用 cookie

得益於 cookie,我們的網站運行得最好。 通過這種方式,我們可以記住您的設置,為您提供個性化報價,並且您可以幫助我們提高網站質量。 了解更多

是的,我想要一個好的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