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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魯道夫: Quote: Wat zijn op dit moment de geschatte kosten van een huis bouwen per m². Dat hangt er maar net van af wat voor eisen u aa
- 強尼BG: In de jaren 50-80/90 zat ook Nederlands regulier geteelde voedsel met gif en toch zijn er 20% ouderen in NL en in TH is dat ook he
- 強尼BG: 解釋者基於許多來源,但當然還有更多。自 50-60 年前起就在伊桑 (Isaan)
- 搶劫:我平均每年在泰國待6到8個月,每天都享受那裡的食物。我永遠不會被告知
- 埃里克·庫珀斯:羅伯特,你知道伊森有多大嗎?說 NL 三遍,所以如果你像專業人士一樣給出一點指導,那就有意義了
- 羅尼拉雅:是的,我說北碧府只是一個例子,你可以改變它。您也可以在網頁本身上執行此操作,然後查看
- 威廉科拉特:在乾旱時期,這條線是曼谷的底部以及較低和東部的考艾國家公園上方,通常我們
- 埃里克·庫珀斯:如果更改命令列,例如 https://www.iqair.com/thailand/nong-khai,您將獲得不同的城市或地區。但是你
- 科內利斯:嗯,GeertP,我絕對不是「球芽甘藍支持者」或紅牌癮君子,但這並不意味著我不喜歡泰國菜。
- 魯道夫:這取決於您在泰國尋找什麼,但說實話,我認為您沒有太多選擇。大城市正在分崩離析
- 羅尼拉雅: 也看看這個。 https://www.iqair.com/thailand/kanchanaburi 也往下滾動一點,他們也會給你一些解釋
- 彼得(編輯):我也很喜歡泰國菜,是的,價格很有吸引力。但這只是事實,泰國農民的能力令人難以置信
- Jack:最好11月到2月期間去。患有氣喘的人絕對不該在3月至5月來這裡
- 吉爾特:親愛的羅納德,我完全同意你的故事,我每天也喜歡泰國菜,即使在泰國工作了 45 年後也是如此。
- 埃里克·庫珀斯:Wilma,泰國的空氣不是很差。泰國是荷蘭的12倍以上!這些是大城市(交通)和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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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請具有民法公證權的律師,請在您居住的地區聘請一位
在這些問題上擁有豐富的經驗以及誰站在你這邊
所以找到自己
主持人:請您簡單回答一下讀者的問題。
購買時,讓您的妻子簽署全額欠條。 也有使用權(usufruct)在chanote上註明,只要你還活著,你就可以繼續住在房子裡。
漢斯,
我不是 100% 確定,但我認為不允許泰國人向外國人借錢和外國人借給泰國人。 給予是允許的。 說到底,這張借條恐怕不值錢了。 也許其他博客讀者肯定知道,但這是我掌握的相關信息。
最簡潔的答案是不。 繼續按照 Hans Bos 上面的指示行事。 正如我在實踐中所經歷的那樣,這非常有效。 確保她也立下遺囑,在遺囑中她指定您為遺囑執行人。 如果你願意,你可以自己賣房子。
讓一位優秀的律師用泰語和英語寫在紙上。
成功。
回答“否”指的是您的問題是否可以在購買合同中採取一些措施。
請聯繫我的美國朋友和律師Khun Pan,0898977980。他除了擁有美國國籍外,還有泰國國籍。 國籍。 他被稱為大城府的律師事務所,100% 可靠。 重要的是,類似案例的經驗。
土地的30年租約無論如何都將屬於你的妻子(外國人不能以你的名義購買不動產(土地)和購買房屋(動產/磚塊)。
這兩個公式可以保證您在問題中想要獲得的東西。
在土地的 chanot 中記錄了租約(使得很難/不可能用貸款負擔 chanot)。
它確實需要一些知識,最重要的是需要您的毅力,但它是完全合法且適用的。
對未亡配偶的用益權也可以記錄在你們夫妻之間的遺囑等文件中。
而只要“慎為瓷店之母”,這絕不是一件多餘的事。
復活節快樂
如果你以你泰國妻子的名義買房子,你必須在土地辦公室簽署一份表格,證明這筆錢是你妻子的。 這是為了防止您在離婚時提出索賠。
您可以在土地辦公室以您的名義將用益權添加到 chanote 中。 如果您的妻子去世,您將有權獲得用益權(30 年或終身)。 如果你的妻子去世,你成為業主,但你必須在一年內賣掉房子,因為使用權你可以繼續住在那裡,但在這種情況下誰來買。 所以最好是你的妻子立下遺囑,留給一個或更好的幾個親戚。 目的是只要你活著,他們就不會賣掉它。
婚後簽訂的任何協議也可以解除,包括用益權。 所以萬一離婚了,被你老婆解散了,就沒有價值了。
每個國家辦事處都應該有用益權,但有些辦事處只適用於泰國人。 因此,請先向相關國家辦事處詢問這是否可行。
方法上面已經說了,但是要提醒一句:寧可不要建在離家近的地方,也不要建在同一個村子裡。 漲幅巨大,如果我妻子去世,即使有使用權或 30 年的租約,也很難繼續住在這所房子裡。
想來想去,我選擇了自己租房。 你可以花很少的錢過上美好的生活,如果你感到無聊,你仍然可以搬家,更少的擔憂,更安全的選擇,而且在經濟上並不重要。
或者土地和房子當然必須是為了讓你的妻子無憂無慮的晚年,那麼我會說:去吧。
一個複雜的問題。 重要的是你如何結婚。 真的在 amphur 登記或在泰國大使館或領事館結婚嗎? 如果是這樣,那麼您就合法結婚,然後對婚前和婚期間的資產進行區分。 如果婚內在泰國買東西,就是50/50的財產,除非你能證明這筆錢是婚前你的,而且是進口申報的。 在後一種情況下,您是所有者,但這可能會導致法律糾紛。
外國人不能在泰國擁有土地。 共有三個選項:
1日。 您在永久業權建築中購買了一套公寓,該房產屬於財產共有,除非購房款中的錢是您在婚前支付的並且輸入正確。
第二。 您的合作夥伴或其他泰國人購買土地,您簽訂了一份 2 年的租賃合同,並附有附函,其中合同合作夥伴鄭重承諾在 30 年後延長租約。 你可以註銷你提供的錢,因為即使有證據證明這筆錢是你的,你也永遠無法獲得土地和建築物的所有權。 在離婚或伴侶死亡的情況下發生糾紛,你很可能會吃虧。
第三。 你在一家公司買房子。 根據有限公司的成立時間,必須有三名股東,泰國股東必須擁有至少 3% 的股份。 由於表決權不同,外方股東可以獲得約51%的表決權。 通常,外國股東的股份每股有 90 票,泰國人每股有 10 票。 通過泰國人預先填寫的股份轉讓表,您可以最大程度地控制所有權。 在這裡,婚前財產證明和正確輸入也很重要,否則公司仍屬於共有財產。 如果合夥人離婚或死亡,您對財產擁有完全控制權,因為公司的出售必須在股東大會上做出決定,您擁有 90% 的股份。
強烈反對第三種選擇。 畢竟,該解決方案違背了外國人不得擁有房地產的法律要旨。
幾年前,泰國當局對實際上什麼都不做的公司進行了突襲。 其中很大一部分涉及“公司”,這些公司只出租一所房子,然後出租給公司的一名或多名股東。 那必須結束......所以:在你跳躍之前三思而後行。
我不知道這在泰國是否可行並且會在法官面前受阻,特別是如果你的鄰居 = 你前妻/已故妻子的家人想要欺負你:以這樣一種方式建造“毒丸”一個人有興趣接管那所房子/土地。
在 NL 中,效果很好:可以使用姐姐的土地(有些身心障礙),條件是該房屋中始終有可供姐姐使用的房間。 在後來的離婚中,那所房子的價值被法官估價為 1,00 歐元。
例如,我可以想像從 .. 到 ...... 一筆相當大的貸款,例如比個人貸款百分比低 1%。
最簡單和最便宜的解決方案!
我當然用過自己。
用不到一半的資產購買經濟適用房。
一切都歸結為提拉克案。 沒有律師費,也沒有文件的麻煩,但在更多律師和更多費用的幫助下,這些文件後來變得毫無價值。
從第一天起就假設你已經失去了一切。
把現金留在你的名下。
因為錢,她會永遠愛你。
你永遠愛你富有的妻子和她的房子!
你們都將繼續盡最大努力建立並保持良好的關係!
如果你買一套公寓,它可以在你的名下,但你必須住在大城市!
想諮詢一下這個……
祝你好運
只有在大多數其他公寓(51% 或更多)由泰國公民擁有的情況下,才能以自己的名義購買。 與城市或鄉村無關。
事實上,我認為你在孔敬或烏汶比在華欣、曼谷或芭堤雅更有可能取得成功。
親愛的保羅,
我們也剛買了新房,1月XNUMX號就搬進來了。
我來泰國已經很長時間了,我已經失去了一所房子,但你知道的。
我女朋友是老闆,你自己沒有權利,都是別人的好建議。
如果她想把你踢出去,她會打電話給家人,他們會來家裡睡覺,甚至在浴室裡
讓你的生活如此悲慘以至於你會離開。
所以,只是一所房子,如果她抵押貸款,我支付利息+本金。
在銀行,她為新房子獲得了 90% 的收益,為舊房子獲得了 60% 的收益。 (有美術和飛行作品)
但政府住房銀行願意在沒有很多擔保的情況下提供最多 2 萬的合理貸款。
你必須自己咳更多。
我在泰國學到了兩件重要的事情;
永遠不要藉錢,免費贈送,以換取讓它運作(任何),最好是部分運作; 4 x 5000 泰銖。
讓泰國人在經濟上依賴你。 如果我離開,她將永遠買不起她的房子。
一個自己的家和自己的孩子一樣重要。
問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