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提問:結婚了在泰國借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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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讀者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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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一月2020

親愛的讀者,

只是一個簡短的草圖。 我是比利時人,在泰國與一名泰國女子結婚,並在比利時登記結婚。 我自己退休了,目前仍然住在比利時,而我的妻子則住在我們美麗的房子裡的泰國(我知道,土地,房屋,財產…………。您可以作為外國人……。等等等等,這不是重點,所以對此不作評論)。

重點是:我妻子有機會購買我們附近的土地,這是她願意做的事情。 我老婆去銀行問過,好像因為她嫁給了一個外國人(我),所以我也要簽貸款合同。 我老婆也沒有收入。

因此,3 年 2020 月 XNUMX 日我要回泰國,我必須攜帶以下文件:裝飾精美的泰國結婚證,養老金服務機構出具的確認每月養老金支付金額的證明,以及居住證明來自我現在居住的市政府。 根據提供給銀行的信息,銀行不需要更多。

現在我還在比利時,從 3 月 30 日到 2020 月 XNUMX 日在泰國。 然後回到比利時,我將採取措施在 XNUMX 年 XNUMX 月、XNUMX 月之前移民到泰國。 不在比利時擁有任何財產。 這是正常的做法嗎?

泰國銀行可以轉賬到我的比利時銀行賬戶嗎(因為我的養老金是先打到我的比利時銀行賬戶),你永遠不知道……婚船會不會卡住?

請任何信息。

真誠的,

DRE

16 回复“讀者問題:結婚了在泰國借錢”

  1. 呂德 說起來

    泰國銀行將無法將您的錢帶出比利時,但我認為債務人監獄在泰國仍然存在。

    你在比利時很安全,你的錢也很安全,但在泰國你可能會遇到麻煩。

    但為什麼你,或者更確切地說,你的妻子不能把房子作為抵押品呢?
    如果你妻子想買的地塊並不比那塊地大多少,房子的價值應該還是比相鄰的那塊地高。

    • PEER 說起來

      這是一個非常好的選擇!
      “Buurman 的好東西只能買一次”
      是一句家喻戶曉的諺語。
      你房子的抵押品是銀行的抵押品,如果出現問題,你只會失去你的房子和任何還款/抵押貸款利息。

    • 阿夫拉梅爾 說起來

      在有人認真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您必須首先知道您的簽名是什麼意思。
      它可以是關於不同的事情; 例如,僅需注意您的妻子作為藉款人,直至並包括您全權負責償還貸款以及其間的一切。
      因此,可以肯定的是,您必須索取貸款合同的草稿,將其翻譯成法蘭德斯語(最好),然後(最好)由公證人再次檢查。

  2. 維布倫·柯伊伯斯 說起來

    我認為正式的情況是,如果泰國人與外國人結婚,她/他基本上會失去對土地和房屋等財產的所有權利。 商品共同體不被認可,我想。 如果外國合作夥伴簽署了他不會索取她的財產的聲明,她可以保留它。 購買也是如此。 外國人簽字表示不認領土地,並不是因為他同意泰國人的舉動。 沒有那句話她就不能買。

    • 約翰 說起來

      維布倫,真的不一樣。 18 年 2016 月 XNUMX 日在泰國博客上閱讀,那裡對此進行了廣泛討論。 不存在結婚後失去泰國財產的問題。

    • 呂德 說起來

      在泰國的史前時代——比方說 50 年前,也許更短——如果婦女嫁給了外國人,就不能擁有土地。
      那是在泰國女性仍然屈從於男性的時代。
      他們想阻止外國男子獲得對地面的控制權。
      一個泰國男人和一個外國女人的土地所有權沒有問題。

      時代變了。

      不久前在荷蘭,這個人還是家裡的老闆。

  3. 基思 2 說起來

    如果你以丈夫的身份簽名,在緊急情況下,如果你的妻子無法支付,泰國銀行會追你。 畢竟,他們不會無緣無故地要求您簽名。

    因此,如果您在離婚後不想再付款,可以單程返回比利時……但即便如此,我也不敢排除泰國銀行將通過比利時法院沒收您的比利時資產的可能性。 諮詢好律師。

  4. 木匠 說起來

    在我看來,提供抵押品是絕對必要的。 但是,這些銀行中的大多數甚至不會向“mia farang”(您的妻子)提供貸款。 我想知道哪家銀行可以貸款給嫁給外婆的泰國女人?
    另一點是,我認為土地不能以您妻子的名義購買,也是因為“mia farang”……。

    • 嗶嘰 說起來

      我的mia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在泰國買了一塊地。開泰銀行有貸款
      作為抵押品,我們有 6 年的舊車和她母親的簽名。它是藉來的
      金額是 600.000 泰銖,必須在 4 年內償還。但是,如果出現問題,我仍然會
      也得還清 因為我娶了她 我自己什麼都沒簽
      Mvg嗶嘰

      • 歐文芙蓉 說起來

        親愛的塞爾吉,

        這也是我根據荷蘭法律結婚的原因之一。
        我們沒有在泰國登記結婚。
        氣象vriendelijke groet,

        歐文

  5. 傢伙 說起來

    親愛的德雷,

    泰國銀行不能只動用您在比利時的銀行賬戶餘額。
    所以你真的不必擔心。

    就個人而言,我不會擔心,只需在泰國銀行文件上簽字即可。

    如果涉及到大量的、相當大的借貸,你當然仍然可以建立許多“個人保險單”。

    在這裡解釋有點囉嗦,但如果你願意,讓我聽/讀。 我現在在比利時直到 XNUMX 月底(保姆,因為我妻子正在泰國探親)
    三月初,你可以在泰國找到我,並且(幾乎)總是透過網路。

    格魯特斯

  6. 揚·S 說起來

    如果你的養老金足夠支付利息和還款,我覺得提供目前的房子和土地作為抵押品是個不錯的主意。 這樣你就不會欠債,一切都會很清楚。 別忘了在泰國生活並不便宜。 特別是因為你的妻子沒有收入。
    當我和我的妻子結婚時,我確信經過長時間的尋找,我
    找到了真正的。 我們已經幸福地結婚 10 年了。

  7. 約翰 說起來

    許多泰國妻子(女性)一直在尋找更多的資產。 這並不奇怪,因為如果婚姻出現問題,他們還有可以依靠的。 如果你妻子擁有的房子有足夠的土地來維持體面的生活,那麼就沒有實際理由購買土地,無論是否相鄰。 我認為首先與你的妻子一起生活更長的時間是明智的。 然後你們就會更加了解彼此。 也許那時你將有更堅實的基礎來做出這種決定。
    對了,要是拿著不同的文件去銀行,簽各種片子,那真是聽天由命了,別以為他們只是想看看! 你要簽署的東西。 你只是不知道你在簽什麼! 您可能還會以某種方式對正確支付債務承擔責任。

  8. DRE 說起來

    親愛的讀者,
    感謝大家和編輯提供有關我的問題的必要信息。 再次感謝。
    只是為我的問題再補充幾點:
    2008年認識我老婆,2011年跟她結婚。
    我們旁邊的土地,上面有一所小房子,是她父母的。 她的父母和她唯一的兄弟住在那所房子裡。 就是因為那位弟兄賭癮之類的,他們不得不賣掉房子和相關的土地。 (2018 年)然後搬去和祖父一起住。)
    現在我們打算買回那處房產,讓公公婆婆可以回去住他們的房子。 不用說,購買後,該房產不能用作向兄弟貸款的抵押品。 你明白。
    Jan S,你一針見血。
    蓋伊; 03/03我要去泰國一個月,
    也許我們可以通過電子郵件與您聯繫。 我現在還在比利時。 (尼諾)
    如果編輯允許。 我的E-mail地址是 ; [電子郵件保護]

    至於付款、抵押等問題,我並不擔心,因為我知道那是我的收入。 然而,問題是如果???

    最誠摯的問候,再次感謝,
    DRE

  9. 雅各 說起來

    如果出現問題,購買是在婚姻期間進行的,因此您有權獲得一半的財產。

    對於(剩餘的)金額,您可以與您的妻子簽訂私人無息貸款協議,其中的條款是在婚姻狀況和其他條件發生變化時還款生效,如果您想要合併。
    請註冊協議...

    他們再簡單不過了

  10. 彼得 說起來

    在泰國貸款,您需要一個“擔保人”,在這種情況下就是您。
    如果借款人無力或無法支付更多費用,則“擔保人”有責任並必須支付。
    關於土地和其他協議以及法律後果,鏈接:
    https://www.samuiforsale.com/family-law/protection-and-ownership-thai-spous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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