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問題:損益表和職業養老金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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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讀者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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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月2017

親愛的讀者,

圍繞新損益表的整個討論仍不明朗。 如果在泰國領取職業養老金總額怎麼辦? 人們在荷蘭免稅?

這足以獲得大使館的聲明嗎?

問候。

棕櫚

5 對“讀者問題:損益表和職業養老金總額”的回應

  1. ERIK 說起來

    Gross 就是 net,人們希望在該票據上看到 net。 您可以附上豁免的副本,然後大使館會看到它並將總額計入計算中。

    • 呂德 說起來

      大使館不考慮泰國稅收嗎?

      至少可以說這很奇怪。
      一定要用荷蘭稅來計算,而不是在泰國可能繳納的稅。

  2. 格特格 說起來

    您的賬戶將存入淨額。 因此,您還可以通過銀行對賬單顯示您的收入有多少。

  3. 尼古拉斯 說起來

    難道這筆收入不是在泰國,所以你必須向泰國稅務機關申報嗎? 下一個問題是荷蘭大使館是否應該確認這一點,因為這是泰國的應稅收入。 或者移民是否也接受在泰國征稅的固定收入,這應該如何證明?

  4. 杰拉德 說起來

    納稅義務,並不意味著必須納稅,是自1年2015月180日起在泰國停留超過XNUMX天的外國人的申報義務。
    您應該將此與證明足夠的收入來獲得延期分開看待。
    因此,您的職業養老金總額就是您的淨收入(由於荷蘭的豁免)。 這使得更容易滿足泰國的要求。
    現在你有義務向泰國稅務機關報告,你只說明你實際轉移到泰國的東西,所以如果你的公司養老金直接轉移到泰國,那麼你就說明了。 有關詳細信息,請參閱此博客中的稅收。 根據您的(家庭狀況)並且您已超過 400.000 歲,您很快就會獲得超過 60 泰銖的免稅額。

    您的困惑在於沒有區分兩件事:延期的納稅義務和收入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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