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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魯道夫: 引用: 目前每平方公尺建造房屋的估計成本是多少。這僅取決於您滿足什麼樣的要求
- 強尼BG:在 50 世紀 80 年代至 90 年代/20 年代,荷蘭經常種植的食物也含有毒物,但荷蘭和泰國有 XNUMX% 的老年人也是如此。
- 強尼BG: 解釋者基於許多來源,但當然還有更多。自 50-60 年前起就在伊桑 (Isaan)
- 搶劫:我平均每年在泰國待6到8個月,每天都享受那裡的食物。我永遠不會被告知
- 埃里克·庫珀斯:羅伯特,你知道伊森有多大嗎?說 NL 三遍,所以如果你像專業人士一樣給出一點指導,那就有意義了
- 羅尼拉雅:是的,我說北碧府只是一個例子,你可以改變它。您也可以在網頁本身上執行此操作,然後查看
- 威廉科拉特:在乾旱時期,這條線是曼谷的底部以及較低和東部的考艾國家公園上方,通常我們
- 埃里克·庫珀斯:如果更改命令列,例如 https://www.iqair.com/thailand/nong-khai,您將獲得不同的城市或地區。但是你
- 科內利斯:嗯,GeertP,我絕對不是「球芽甘藍支持者」或紅牌癮君子,但這並不意味著我不喜歡泰國菜。
- 魯道夫:這取決於您在泰國尋找什麼,但說實話,我認為您沒有太多選擇。大城市正在分崩離析
- 羅尼拉雅: 也看看這個。 https://www.iqair.com/thailand/kanchanaburi 也往下滾動一點,他們也會給你一些解釋
- 彼得(編輯):我也很喜歡泰國菜,是的,價格很有吸引力。但這只是事實,泰國農民的能力令人難以置信
- Jack:最好11月到2月期間去。患有氣喘的人絕對不該在3月至5月來這裡
- 吉爾特:親愛的羅納德,我完全同意你的故事,我每天也喜歡泰國菜,即使在泰國工作了 45 年後也是如此。
- 埃里克·庫珀斯:Wilma,泰國的空氣不是很差。泰國是荷蘭的12倍以上!這些是大城市(交通)和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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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律師或律師公證人了解多種選擇,最好在購買之前諮詢。
你寫到你要買房子。 但你也買基板嗎? 或者您是否在別人的土地上購買了現有的房屋,並記錄了使用權,如果有,以誰的名義? 是否可以免費(私人)使用公共道路和公用設施?
土地不能以外國人的名義註冊,但可以授予該土地的權利; 地上權、使用權、長期租金。 這可以讓您為尚存的配偶提供擔保。 最後,還有遺囑作為一種選擇。
及時獲得好的建議並做出相應的決定。
你說的是房子還是有土地的房子? 土地必須在你妻子的名下,但房子可以在你的名下。 最好立遺囑,因為泰國家庭可以對以下內容提出異議。 根據泰國法律,作為配偶,您是繼承人並繼承土地。 但 !! 你必須在一年內出售它,如果你不這樣做,它將被國家沒收。 如果她有孩子,他們會繼承一切,而你會錯過它,或者如之前所說,在泰國立遺囑,但我不知道這是如何運作的。 會得到比我更好的回應。
親愛的彼得,
你沒有提到最重要的事情:土地,根據定義,它不屬於你。 最好將房子放在您自己的名下,如有必要,還可以對整個建築(土地和房屋)進行使用權建設。 如果你死了,無論如何,它都會歸你妻子所有!
然而,如果她去世得早,而這塊土地屬於她的家人,那麼實際上你能以外國人的身份繼續在那裡生活的機會無論如何都是很小的。 然後,家人可能會想盡快擁有一切。
我同意這一點,房子在你的名下,土地在你妻子的名下,然後使用權或與你的妻子簽訂租賃合同,你將房屋所在的土地租用x年,並且該合同將在以下時間到期:那x年(你必須“過期”),然后土地將傳給她的孩子或其他家庭。 嘗試在諮詢律師的情況下將這種解釋寫在紙上。有律師在手會給你和你的妻子一種愉快的感覺,一切都整齊地寫在紙上。
親愛的彼得,
一條建議:在購買任何東西之前:諮詢專門從事此類業務的律師。 不要繼續這樣說:做這個或做那個……如果您仍想投資一定金額,請支付少量額外費用並首先投資於一位好律師,以避免將來出現所有問題。 貪婪欺騙智慧。 我們在博客上已經閱讀了足夠多關於此類事情的故事。
問候,肺艾迪
如果您有孩子,那麼最好將泰國的一切都放在他們的名下,然後您可以繼續住在房子裡,因為您是親生父親……好吧,考慮一下,但不要為此失眠,因為如果事情出了問題,我可以輕鬆做某事 可以花很少的錢租到……但是
如果孩子已成年,您只能以孩子的名義註冊。
這不是真的,弗朗西斯。 三年前,我與泰國妻子離婚後,我從婚姻財產中收到了一筆現金,此外,還有幾塊土地記在我們3歲兒子的名下。 我可以向你展示 chanoots。 這只能由父親或母親來完成。 我兒子12歲之前什麼也做不了。
親愛的蒂諾奎斯,
謝謝你提供信息。 我想將要購買的土地直接放在我們未成年(2)女兒的名下,但我的律師告訴我這是不可能的。 我會將你的更正報告給他。
這不可能立即完成。 母親買下土地並立即將其記在未成年兒子/女兒的名下。
謝謝蒂諾。 所以彼得的問題也對我有幫助。
以妻子的名義買房,就是求神。 儘管和她一起度過了7年美好的時光。 許多人已經帶著行李箱先於您在喬木提恩海灘度過了一晚。
與真正的律師安排此事,並通過真正的公司和遺囑來完成,
重要提示:您在荷蘭結婚,在您在泰國登記結婚之前,荷蘭結婚在泰國無效。 如果登記了婚姻,然後(!)進行了購買,你們雙方都擁有 50% 的股份。 如果房子的使用權也在你的名下,你就可以安心繼續住在那裡。
這要看和家人的關係如何。 如果他們為了佔有房子而試圖讓你的生活變得悲慘,那麼你就不會真正享受生活。
寬敞的公寓會更容易,您可以完全以自己的名義獲得。
問候,塞斯
在最好的情況下,您擁有房子 50% 的所有權。
從地面開始,你永遠不會成為一個承擔由此帶來的所有後果的人!
問候語,
路易
你好彼得,
前天我在這個博客上提出了一個問題並得到了有用的答案。 在本博客的左上方框中輸入“testament”作為搜索詞,您就可以閱讀它。
你的房子會發生什麼事? 你妻子的泰國家庭將接手,作為外國人,你肯定會吃虧。 除非您在泰國立有遺囑。
祝你家吉祥如意!
埃爾格
我有一個泰國妻子,已經正式結婚十年了。 兩年前在一個項目的土地上買了一套房子。 藍皮書交付後,它會在土地登記冊上進行描述,並以我們兩人的名字命名。 所以基本上我擁有整個事情的合法一半。 我是否應該採取進一步的安全措施,我的妻子是否應該在我之前死去???
您在荷蘭結婚,您也可能仍在荷蘭登記。
我祝你長壽、幸福,但你可能是第一個死去的人。
在這種情況下你也做了一些安排嗎?因為荷蘭稅務機關在財產、繼承和繼承稅方面的權力延伸到了很遠的國外。 TH的房子在你妻子的名下,在NL結婚是否屬於共同財產?NL和TH還有其他財產嗎?
荷蘭民法公證人可以在第一次不具約束力的對話中告訴您更多相關信息。
如果你的妻子去世了,你可以繼承我的房子和土地,但土地必須在一年內出售。 使用權、公司租賃(+死亡時接管股份的授權)也可能是一種可能性。 最好諮詢TH的好律師。
或提出問題:“詢問律師”麵包車 http://www.thaivisa.com.
http://www.thaivisa.com/forum/topic/748687-inheritance-by-foreigner/?utm_source=newsletter-20140806-0800&utm_medium=email&utm_campaign=news
如果你的妻子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去世,那麼她的繼承人將有權繼承她的遺產,根據泰國法律,法定繼承人包括在世的父母、她的孩子和她的丈夫。 50%的婚姻財產(即使是在她的名下)將自動歸您所有,因為您和她是合法結婚的,因此婚姻期間獲得的任何財產將由丈夫和妻子按50/50分割。 剩下的 50% 將被視為她的遺產,然後由她的繼承人平分。 請注意,如果您的繼承包括財產(土地),那麼法律要求您在收到繼承之日起一年內出售該財產。
暹羅法
曼谷:10/1,10 樓。 Piya Place 大廈,29/1 Soi Langsuan, Ploenchit Road, Lumpini, Patumwan, 曼谷。 10330
華欣: 13/59 Soi Huahin 47/1, Petkasem Rd, 華欣區, 巴蜀府, 77110
芭堤雅:413/33 Moo 12 Nongprue, Banglamung, Chonburi 20150
電話:曼谷 02 2569150
電話:華欣 032 531508
電話:芭達雅 038 251085 或手機 09 12393495
網站: http://www.siamfirm.co.th
您想“問律師”另一個問題嗎? 請點擊這裡
很久以前,我遇到了同樣的問題,了解並權衡了事情,然後決定這對我來說都是壞事。
簡單解釋一下:
我和一位泰國女孩在荷蘭生活了十多年後,我們想在她的家鄉建一棟房子。
畢竟,那是她的遠大夢想。
她已經有了土地,只需要蓋房子。
然後你可以做兩件事;
1. 扮演典型的荷蘭人並試圖因為投入的資金而涵蓋一切,
或者2.直接去做,祝她好運,不用擔心律師、合同和其他瑣碎的姿態。
所以是的,一切都以她的名義。
7年後你就知道它好不好,別人怎麼說,當然和你關係不大。
這同樣適用於那些在你之前走過的人以及那些犯了錯誤的人的故事。
也許你先死。
現在已經過去10多年了,我仍然很滿意。
如果我的女朋友比我先死,我早就決定把一切都給她的家人。
房子,游泳池,什麼都有。
因為如果你已經失去了一切,那麼大驚小怪又有什麼用呢?
然後你也會讓某人對此感到高興。
在泰國買房子實際上損失了什麼?
如果是在荷蘭,我理解你,但在這裡……。 哦好吧...你會克服的..
我經常聽到外國人說他們想要報導所有的事情,
但實際上,這最終行不通。
如果你有閒錢,就去做吧,享受生活。
@Vinny,我也是這麼想的。 我和一位泰國人結婚三十年了,一切都在她的名下。 從來沒有任何問題。 如果我的妻子去世了,那麼家人就可以得到一切,因為那樣我就不想再呆在這裡了,如果我失去了我的妻子,那麼我就失去了一切。
我理解文尼和西奧的觀點。 但如果你還有前一段關係中的其他孩子怎麼辦? 那時你會有何感想?
如果你有錢的話,你的最後一行當然非常重要。
許多外國人將無力承擔這筆錢。
因此,他們必須妥善遮蓋自己。
最好先讀讀這篇文章,即使你對你的妻子有信心,但你永遠不能對家庭有信心。
https://www.thailandblog.nl/lezersvraag/erfgenaam-overleden-thaise-vrouw-familie-ligt-dwars/
格雷特·菲利普
如果您沒有提前安排任何事情並且您的妻子去世了,您有一年的時間出售房產,因為您不能擁有任何土地。 不允許從你的妻子那裡租賃土地,但是你可以取得使用權(usufruct),即使出售,該使用權也終生有效。 這在did上有說明。 請聯繫律師了解程序。 首先,您自己收集相關信息,以便您知道自己在說什麼。 谷歌購買泰國房屋,購買泰國土地或使用權泰國,您將看到一個完整的網站列表,清楚地提供有關此的信息。
我已經在類似的文章中評論過,你可以將土地抵押,這樣沒有你的許可任何人都不能拿走土地。 只有在還款的情況下,您才給予該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