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讀者,

男人在任何情況下都有義務向情人的父母支付嫁妝嗎?

我的未婚妻想留在她年邁的父母身邊照顧他們。 我也可以住在父母家。 我想支付我的生活費用。 我只是不知道我應該貢獻什麼。

泰國平均婚姻的嫁妝有多高?

潮濕的

哥林多前書

16 對“讀者問題:泰國的嫁妝(Sinsod)有多高?”的回應

  1. 丹尼斯 說起來

    這是一個在每個關於泰國的論壇/博客上都有規律出現的話題。 可以理解,因為這對我們西方人來說是一個未知的現象。

    義務? 不,沒有義務(無論是法律上還是道德上)支付 sinsot。 Sinsot意在補償父母,因為他們的女兒結婚後無法再照顧他們。

    在你的情況下,女兒甚至會繼續住在“家裡”,你會和她一起生活,你會承擔生活費用。 在這種情況下,我根本不會向 sinsot 支付任何費用!

    沒有平均的 sinsot。 今天,sinsot 越來越不常見了。 請注意,您不是用來當搖錢樹的! 愛情是盲目的,金錢也是。 您不會是第一個被問到荒謬金額的人!! 1 泰銖已經是一筆不小的數目了,如果你的準媽媽以前結過婚或有過孩子,那麼這個數額已經減少到 100.000 了。

    簡而言之,根據您的帳戶,我不會支付任何費用。 作為妥協,您可以同意支付一定金額,條件是這筆金額將在婚禮結束後立即退還給您!

  2. 科爾範坎彭 說起來

    如果您與處女結婚,您會根據泰國(並非所有地方)的一些習俗支付嫁妝。 因此,對於已經有過戀愛關係的有多個孩子的人來說,不是這樣。 你必須做你想做的。 其實應該是家人
    為一個女兒付給你一筆錢,用泰語來說,他們不能輸給鋪路石。
    愛情是盲目的。 我永遠不會付一分錢。
    所有這些做法都可能導致您陷入財務深淵。
    每個人都想要什麼。 只要看看博客上所有親身經歷過的人的故事就知道了。 當然,沒有泰國女人或家庭是一樣的。
    嘗試一次。 我很愛你的女兒,但我很窮。
    當然,他們會立即排隊。
    科爾範坎彭。

  3. BA 說起來

    在我自己參加的唯一一場婚禮上,2個中產伴侶之間支付了500.000萬泰銖和10泰銖的黃金。 你的社會地位越高,通常涉及的錢就越多。 通常它也會在事後歸還,但作為局外人你不會知道。 是否和數量也因地區而異。

    如果你搬去和你的姻親住在一起,他們繼續照顧他們,無論如何付錢給 Sinsod 都是無稽之談。 應該讓辛索德保護她,讓她不用擔心父母。 除非你們把它拿回來,然後每個月還給他們寄一點錢。

    除此之外,我認為和你的姻親同住就是在問神。 你說為自己的生計做貢獻,實際上就是為你的妻子和父母的生計做貢獻。 通常是這樣的,女人問了也沒有錢,卻高高興興地送給了父母。 如果你打算這樣做,請達成非常嚴格的協議,給她 X 的費用,她可以自己解決剩下的問題,

    • 長場 說起來

      我敢肯定,這與新娘本人的財富和收入有關。
      就我個人而言,我有400.000萬和100.000萬的經歷,現在我有一個可愛的妻子,只需要支付50.000萬,僅此而已。 我也沒有從她父母那裡得到進一步的贍養費。 我確實給了他們一些錢。 就是這樣。
      當心陷阱。
      藝術

  4. 漢斯·斯圖伊拉特 說起來

    你好,科爾,

    我也可以住在父母家裡嗎? 就像這是一個忙。 無論如何,你都要娶她。 我自己絕對不想那樣,而是在附近為自己租一間房子或自己蓋房子。 如果您要結婚,請記住泰國法律有所不同。 除非您與律師妥善安排,否則您所有的財產都將在您妻子的名下。 花費幾美分,但如果你分手,你就會得到保障。 既然你打算和父母住在一起,你可能會被期望每月為父母的生活費用做出貢獻,即使你不打算住在那裡。 有點取決於他們是否有自己的收入以及您妻子是否工作。 我認識幾個被泰國家庭剝光衣服的外國人。 所以記住這一點。 每月8000-10000浴,足夠你老婆和父母的生計了。 我不會為此支付嫁妝,只有在她以前從未談過戀愛或仍然是處女的情況下才會這樣做。 我假設你支付了婚禮的所有費用,這綽綽有餘。

    問候漢斯

  5. 皮特 說起來

    這完全取決於第一次結婚; 有沒有孩子,更不用說這個家庭有多受重視了。

    通常對於女兒稻農來說,大約 25.000 泰銖,但作為法郎的兩倍或更多。

    考慮到我已經是個孩子,我自己在聚會上支付了 nx,我必須支付姐妹們支付的 3 倍,但聚會後的第二天給了母親與姐妹們支付的金額相同的 20.000 泰銖

    現在人們馬上就知道 farang 很經濟,可以製造很多噪音🙂

    兄弟姐妹們最多可以藉到5000泰銖的錢,並且知道沒有更多的錢可以藉了,很重要,他們知道自己的立場

    當你看電視時,數以百萬計的人與電影明星在桌子上爭吵,表明你能承受多少損失似乎很重要。

    堅持本國的風俗,只要不被濫用!

  6. 燙髮 說起來

    我當時自己付了 50000 泰銖,但這也是婚禮的費用,這場婚禮持續了 3 天。

  7. BRAM 說起來

    「嫁妝」有很深的文化底蘊,只要你認真研究它,你就會非常欣賞和理解。 所以不要只用膚淺的荷蘭語:我需要為我的妻子付錢嗎? 這是我對你的問題的初步回答。 200.000泰銖(5000歐元)是一個「每個人」都可以考慮和欣賞的金額。 不要忘記,這通常已經部分用於支付婚禮的許多細節費用。 但每個人都會根據自己的情況和感受來解釋這一點。 還已知更大的量。 我認識一個人,他對他的灰燼公公婆婆說:『這個世界上沒有足夠的錢來表達我和你的女兒,我的灰燼老婆的幸福。

    祝大家在這個美麗的國家好運。

    • 丹尼斯 說起來

      就像包辦婚姻一樣,嫁妝也有社會文化背景。

      但絕不是每個泰國人都欣賞或理解它,除了外國人。這與“誠實學習”無關,而只是因為在現代每個人都應該被允許做出自己的選擇

      許多泰國(年輕)男子和他的家人不得不深陷債務並變賣財產來支付辛索。 他們更喜歡以不同的方式看待它。 此外,它也適用於已經結婚和/或有孩子的婦女(或上帝禁止從事妓女工作的婦女)不再需要支付 Sinsot。 畢竟,父母已經得到了補償(或者說他們失敗了)。 然而,你會發現,家庭對一位已經結婚(與泰國人)、有孩子(與泰國人)並因進行性行為而獲得報酬的女士(在素坤逸路附近的一個著名的曼谷娛樂區)要求相當多的錢。4),特別是如果地平線上出現了一個外國人。 我親眼目睹了這一切,連泰國人都在搖頭; 這違背了 Sinsot 的文化和起源,並且與不良的人類特徵有關; 貪婪。

      不,sinsot 已過時。 當然,如果出現一個法郎,每月也得花錢養父母。 結果,父母繼續得到照顧,而 sinsot 義務已經失效。

      我對 Cor 的建議仍然有效; 如果您成為居民,您將需要(當然是作為最富有的一方,但這是假設)幫助支付家庭護理費用。 那麼 sinsot 就是胡說八道。 事實上,您已經每月分期付款。

      另一方面,科爾; 不要為了幾個愚蠢的歐元而讓你的幸福與你擦肩而過(儘管這可能是很多錢)。 幸福和愛是非賣品。 但請注意不要被當作搖錢樹! 在一起很幸福!

  8. 馬爾科 說起來

    另請注意評論中我們的國家運動 nr 1:一分錢坐在第一位。
    荷蘭有多少紳士因為離婚已經脫光衣服了。

    • 查爾斯爵士 說起來

      和sinsod是沒辦法比的。 那你也可以問這樣的問題:有多少紳士又被「脫光衣服」了,但在泰國…
      我不知道,但我確實知道它經常在各種論壇和這個部落格上作為主題提出。

  9. 科爾範坎彭 說起來

    我認為這是關於嫁妝的。 那是一段關係的開始。
    你已經在談論離婚了。 坐在前排一毛錢。
    我認為您將品牌混淆了一點。
    科爾範坎彭。

  10. 克里斯 說起來

    我有 1 條建議:去和你的妻子住在離你的姻親至少 200 公里的地方,這樣他們(還有鄰居、表親、叔叔阿姨,即使他們只是這樣稱呼)不會感覺到我你,干涉你和你老婆。 也不要每天站在門口,帶著所有大大小小的瑣事——我向你保證——都是要花錢的。 從還清失業表弟的輕便摩托車,到為街對面的鄰居拔一顆酸痛的牙齒。 更不用說那些他們向你借來卻再也不還的東西。
    或者:你必須喜歡這種生活,你會說也懂泰語,你總是和你的妻子保持一致,你想冒著幾年後婚姻失敗的風險,你將不得不回到荷蘭身無分文(和借來的錢)。
    克里斯

  11. 馬爾科 說起來

    親愛的 Cor,你是絕對正確的,我只想說做你覺得對的事,為了一毛錢坐在第一位,我的意思是那些散佈在這裡的人。從一些回復中我注意到你需要做的越少付的越多越好,就好像我們在市場上一樣。
    這似乎不是一段關係的良好開端,我認為我們同意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責任。
    最後,要脫掉自己的衣服(從經濟上講),你不必去泰國,你也可以在這裡做。

  12. 巴斯 說起來

    大約 6 年前,我的一個好朋友在他的妻子去世後結婚了。 他和她都來自一個非常富裕的家庭。 嫁妝達2萬。 我本人 12 年前結婚,當時支付了 300 萬贖金。 我的岳父母支付了我們婚禮的部分費用。 其他方面,我們全家都在度假。 雖然我們喜歡住在蘇梅島上的房子裡,但我們越來越多地和公婆住在一起。 他們不僅從來沒有要過 1 泰銖,而且他們還是很棒的人! 與克里斯的建議相反,我的建議是讓自己完全沉浸在文化中,並且一定要學習語言……。

    • 克里斯 說起來

      “雖然我們喜歡呆在蘇梅島上的房子裡,但我們越來越多地和公婆住在一起”。 我從中了解到——在事先不知道我的建議的情況下——你確實聽從了。 我想蘇梅島不是你公婆住的地方。 我的建議是基於外國人與泰國姻親的許多糟糕經歷(尤其是當他們很窮並且與外國人相比佔人口的 75% 時;顯然不是你的情況……“她來自富裕家庭”) . 如果一切順利,你們總是可以更頻繁地探望對方,但那時你們已經與妻子建立了自己的生活,沒有姻親的瑣事。
      克里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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