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讀者,

我的女朋友想讓我製作黃色小冊子 (Tabien Baan)。 她認為我會得到更好的保護,以防萬一她和她的家人來認領我們住的房子。 這是她的名字(是的,我知道)。

我讀到這根本沒有幫助。 它只是一本登記冊,可用於可能的汽車購買或其他促銷活動,您必須能夠證明您的地址。

目前我看到的“免受貪婪家庭的保護”的唯一形式就是嫁給她。 如果離婚的話,房子的一部分歸我所有。 當然還有租賃合同,你可以將房子所在的那塊土地租30年……

你怎麼看? 請問如何索取黃冊? 她已經在班布里辦理了手續,他們想看我父母的一封信,這封信表明我不再住在荷蘭。 我只是覺得這很奇怪。

現在我面前有荷蘭大使館的居留證。 我還有泰國移民證明(到我在泰國的舊地址)以及華欣移民辦公室的確認,證明我住在這個地址。

你可以在互聯網上找到有關黃皮書的內容,但我還沒有遇到過對要求的真實描述。
你需要做什麼才能得到這個?

真誠的

傑克·S。

14 條回复“讀者提問:黃皮書能為貪婪的家庭提供任何安全保障嗎?”

  1. 呂德 說起來

    你最好從土地局那裡獲得終生使用土地和房屋的權利。
    這並不意味著房子就是你的,但沒有人能把你趕出去,直到你死為止。
    至少不是通過合法途徑。

    • 標記 說起來

      在泰國,有多種方法可以合法地保障您(終身)使用房屋的權利。 他們都有特定的品質和缺陷。

      你寫的是我的女朋友,這表明你們還沒有(合法)結婚。

      泰國婚姻法賦予未亡配偶家庭住宅的使用權。 這是合法錨定“住房保障”的第一種可能性。

      另一種可能性是在她的地契(Chanotte 或其他(閱讀較弱)“財產所有權”)的“土地辦公室”(tee din)中登記使用權協議(set tee kep kin)。 在該協議中,您和您的女朋友可以確定您有權在一定期限內甚至在您活著期間使用那塊土地上的“建築物”(建築物、房屋、家庭住宅)。 這是第二種在法律上非常安全的方法,即使您沒有合法結婚,也可以將您的“住房保障”合法地固定在泰國。

      還有很多其他的可能性。 其中一些是有風險的。

      例如,您可以與女朋友簽訂一份長期租賃協議並註冊該協議。 這只能為生活提供有限的法律確定性,特別是如果你們分手或者她先去世的話。

      您也可以將房子歸入一家公司、有限公司。 基本上,通過這樣的法律解釋,你“不當使用了泰國立法,因為它是立法者出於其他目的而製定的。
      遲早,泰國政府將被指示“清理”該立法的“濫用行為”。 這給外國人博客和論壇帶來了很多引人入勝的閱讀,也讓那些權利突然變得虛幻的外國人感到頭疼。

      其他合法建築,例如公寓,似乎在法律上是合理確定的。

      永遠記住,作為泰國的外國人,你現在是、將來仍然是“外星人”。 抱歉,這是“移民”的官方術語。 地球上的外星人的法律保障是什麼?

      即使您有權居住在您支付的房子裡,並且在您的伴侶/妻子去世後也盡可能合法地固定,但如果您的泰國鄰居或家人希望您全部離開,您能做什麼可能的手段?(閱讀欺凌)?

      在我看來,婚姻和登記用益權是最不確定的可能性……但沒有絕對的確定性。 這就是生活。

      • 理查德傑 說起來

        只是評論“farang”和“alien”之間的聯繫。

        外國人之間似乎存在一種誤解,認為“farang”可以被翻譯為“外星人”,並帶來所有負面聯想。

        在泰語中,“farang”的意思是西方人。 不多也不少。
        其中契約!

  2. 亨克 說起來

    我嫁給了一個泰國人。我一直明白,如果我的妻子去世了,我必須在一年內賣掉房子。現在我在馬克的故事中讀到,結婚的好處是你可以繼續住在房子裡。現在真相是什麼!我還讀到了有關使用權的內容。我想確保,如果我的妻子去世了,我可以繼續生活,沒有任何問題,畢竟我已經付出了一切。

    • 呂德 說起來

      usufract(終身使用權,因為期限有多種選擇)是最簡單的。
      也就是說,如果沒有人願意離開房子。
      因為在你死後,一切都歸土地所有者所有。

      如果土地辦公室沒有人舉手,Usufract 的費用為幾歐元。
      (就我而言,沒有人伸出手,我得到了非常禮貌和友善的服務。)
      您可以與您的妻子在土地辦公室安排。
      如果您的妻子去世而您必須出售該財產,您的使用權將保留到您去世為止。
      也經常請律師來安排使用權,但我會先親自去土地局。
      我這樣做了,完全沒有問題。
      但每個國家辦事處的情況可能有所不同。
      如果出現問題,您可以隨時諮詢律師。

  3. 圖恩 說起來

    除了使用權建造、購買土地的貸款協議和30年租約之外,我還有一份我和她起草的遺囑。美麗的家庭——至少透過合法途徑——會來我家,以防我女朋友先於我去世。而且由於這些建築物是我的,如果家人認為他們非法打工,我隨時可以讓房子(建築物)無法使用。他們也沒有從中受益。

    黃皮書在這方面幫助不大。 但以“我比害羞更好”為座右銘很方便。

    • 尼科 說起來

      我曾經在某處讀到,一個德國人對他的前妻/女朋友和她的家人非常生氣,以至於他收拾行李搬家了。 然後他委託一家拆遷公司將房子夷為平地。 哈。 哈哈。 (他的妻子/女朋友和她的家人會哭什麼(泰式風格)

      • 圖恩 說起來

        這正是我的意思! 有一塊地,但沒有房子。 哈哈哈哈哈哈! 他們(=家人)會學習嗎?

        或者乾脆保留協議。也是一種選擇。

  4. 漢克豪爾 說起來

    我拿到黃皮書才幾天。 這會將我的公寓放在我的名下。 MijnThai paten 是我的繼承人,並且在我的遺囑中。
    需要:
    移民居留證
    護照泰語翻譯。 (這一點很重要,黃冊裡的荷蘭名字被翻譯成泰語,必須和護照上的一模一樣。
    銷售合同
    3張通行證照片
    2名證人。
    向市政府請求

  5. BA 說起來

    傑克,

    其實結婚已經晚了。 如果離婚,您有權獲得婚姻期間累積財產的 50%。 因為您的房子目前在她的名下,所以這不包括在內,並且自動屬於她。 最多你可以起訴並用收據說服法官,但基本上,如果你結婚前是她的,離婚後就是她的。

    轉移是另一個故事。 我不確定,但我認為他去世的房子對你來說就到期了,但你必須在一年內賣掉它。

  6. nico 說起來

    親愛的傑克,

    至於保住房子的確定性,“這就是泰國,嘿嘿”

    但我也有黃皮書,你必須為此付出很多努力。

    1/ 前往曼谷的荷蘭大使館,並攜帶護照頁的複印件。
    然後領事將在副本上蓋章+簽名,金額為 1200 泰銖。
    2/ 然後帶著複印件和護照到曼谷Chiang Watthana路(Lak-Si)的移民局,讓地下室的翻譯機構翻譯複印件,費用為300泰銖,(還要詢問翻譯的姓名)父親變成泰語的)。
    3/ 然後在一樓移民辦公室將復印件合法化,費用為 1 泰銖。

    噗。你還在嗎?您可以在附近的飯店過夜。

    然後你和你的妻子,可能還有她的母親,以及你房子的紅色地契一起去區辦公室。
    在櫃檯他們會把你轉給部門主管,他會問你和你妻子身體的麻木,他想知道一切,絕對一切(這一切都進入電腦)
    到; 你的父親是誰,你父親做什麼工作等等,等等,如果月收入很高,超過100.000萬泰銖,那麼你的聲望就會上升。
    當他完成後,他會要求你去見一位更高的領導,他會讀這個故事(泰語),並會在友好的氣氛中問更多問題,但要保持警惕,並與你告訴他的下屬的內容完全相同。
    然後他會在黃本子上蓋章並簽名,然後站起來遞給你。
    (國歌尚未奏響)。

    你能用它做什麼? 實際上只以您自己的名義購買輕便摩托車、汽車或飛機,並且在開設銀行賬戶時也打開了一扇門。

    希望你能用這個做點什麼
    問候尼科

  7. 范尼 說起來

    小心推土機,你有使用權,但在你死後,一半歸繼承人和整棟建築所有。 因此,如果發生拆除,請確保您在泰國境外,因為您可能會再次付款並被判入獄。 因此,更好的婚姻,以及長壽的意願。
    成功

    • 圖恩 說起來

      魯德,

      當然,要確保該建築物是您的財產(因為它也是付費的)。 所以你也可能會進行裝修、拆除等。你租了土地,租金等於利息和償還女朋友買土地的貸款。
      因此,如果女朋友去世,她的家人可以要求獲得土地,但由於購買該土地的貸款尚未償還,因此也必須支付費用。 畢竟:繼承人的不只是利益,還有負擔。

  8. 薩達納瓦 說起來

    每個安普爾的情況差異很大,我們需要 2 名證人、2 張護照照片、一份以申請人名義支付的原始證明(電話費、電費或 UBC)100 泰銖和一個小時的時間。有些問題,但他們能夠翻譯自己的名字(已經從婚姻登記處獲得)、父母的名字及其職業。完成了!幾個熟人也幫忙申請,一切都很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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