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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說在UWV你必須堅持的地方和你必須做的事情,一切都在那裡你也可以打電話給UWV詢問關於移民的問題,你的福利是否會減少等。
我想說先查清楚,你也可以在荷蘭找人註冊,然後你仍然有你所有的權利,每年回來一次安排你所有的郵政事務。
我仔細想想,泰國變化很大,現在洗澡很低,34.5,所以現在貴了很多,你覺得便宜,其實你錯了。
不要向任何人註冊,使用某人的郵寄地址。 不容易,但有可能,我已經堅持了 20 年
SVB 積極檢查,也通過家訪的方式。 親身經歷。 既適用於郵政地址,也適用於在另一個地方註冊。 此外,SVB 和稅務及海關總署均將與他人登記視為同居。
是的,已檢查其正確性。 也經歷過。
添加“由稅務和海關總署”是一個不幸的選擇。
這對稅務機關不會產生任何影響。 僅僅「住在一起」並不符合稅務合夥人的資格。 此外,即使有稅務合夥人,他們也是所得稅的獨立主體:每個人都必須處理自己的情況。 成為稅務合夥人的優勢僅限於能夠以有利的方式分配扣除額,例如將全部或部分扣除額分配給最高收入。 但生活在泰國時您不必處理這個問題。
在某些情況下,合夥人不能選擇,但“選擇”是法律規定的結果。 此外,稅務和海關總署支付津貼。 所以我的添加並不是那麼“不幸”。
親愛的 Frans Nico,我覺得你沒有正確理解我之前的回答,或者沒有充分理解它。 這就是為什麼我現在發布一些更詳細的信息。
如果你們不滿足其中一個條件,你們在荷蘭居住時永遠不能選擇成為對方的稅務合夥人。 這在 2001 年所得稅法中有完整定義。
例如,如果你們已婚或建立了註冊合夥關係,你們就是彼此的稅務合夥人。
此外,如果您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則您是有室友的稅務合夥人:
• 你們都是成年人,並且已經共同簽訂了經過公證的同居合約。
• 你們有一個孩子。
• 你們中的一個已經認出了對方的孩子。
• 您已在退休基金註冊為退休金合夥人。
• 你們共同擁有你們共同居住的自己的房子。
• 你們都是成年人,其中一人的未成年子女也在你們的地址登記(組成家庭)。
這種情況適用於你嗎? 但是,您是否將部分房屋出租給與您登記在同一地址的人? 如果您是出於商業目的租房,則您不是稅務合夥人。 您必須有書面的租賃協議。
• 您是一名成年人,與一名未成年子女住在您根據《2015 年社會支持法》獲得的庇護所或庇護所中。您與一名成年人一起生活在該家中,根據市政府的規定,該成年人也已登記在該地址。
你不想和那個人做稅務合夥人嗎? 然後你們必須一起提交一個請求。 您還必須滿足一些條件。
• 您在前一年已經是稅務合夥人。
但如果您居住在泰國,那麼同居和成為(稅務)合夥人對稅務機關來說根本沒有任何作用。 只需填寫C表即可。 然後,您很快就會在螢幕上收到一條訊息,表明不會詢問有關合作夥伴的任何問題。
因此,我對您發布的句子發表評論:“此外,SVB 和稅務機關都將與他人登記視為同居。” 與 AOW 利益背景下的 SVB 不同,在泰國同居以及問題是什麼,因此對稅務和海關總署沒有任何影響(因此是一個不幸的評論/補充,因為這確實意味著建議,尤其是現在這與提到 SVB 同時發生!)。
您的評論:“此外,稅務和海關總署支付的好處”又是一個非常不幸的選擇。 畢竟,問題是關於“移民到泰國”。 在這種情況下,您如何看待稅務和海關總署在津貼支付方面的作用?
這個角色完全沒有了。 例如,您不能將房租和醫療津貼帶到泰國。 在利益的背景下,你會來泰國生活,所以你根本不會接觸稅務機關!
說我“只是咆哮”的說法是沒有根據的。 關鍵是關於荷蘭的郵政地址或在荷蘭的其他人的地址註冊。 我提到了這樣做的後果。 如果 Klaas 在荷蘭某人的地址註冊,Klaas 就會讓人覺得他和他的妻子好像住在荷蘭。 因此,Klaas 仍然是荷蘭而非泰國的稅務居民。 如果他成功了,克拉斯就“有權”享受福利,例如醫療保健福利。 津貼由稅務和海關總署支付。 同樣,這不是一個“不幸”的評論。
與他人合住一個家可能會產生稅務後果。 這可能適用於 Klaas,也適用於已經住在該地址的居民。 有足夠的例子。 我不需要進一步詳細說明。 該主題無意舉辦稅法研討會。 而拉默特,用諷刺的言論胡說八道沒有意義……
親愛的 Frans Nico,我剛剛讀了我對此的反應,但我找不到任何地方可以說你只是在咆哮。 你把這個放在引號裡,你是在引用我的話。 但是,與您的建議/引用相反,您沒有引用我的話,因此這是您自己的正確或不正確的結論。
我發現你關於 Klaas 的評論“讓他看起來好像仍然和他的妻子住在荷蘭”是非常不合適的。 這同樣適用於您的後續行動。 Klaas 的問題沒有給出任何這樣做的理由,因此讓我們堅持他表達的移民泰國的願望。 像 Thailand Blog 這樣的開放渠道不是有意或無意地鼓勵某人進行欺詐或暗指或推測的渠道,因為 Klaas 沒有理由這樣做。 在那個方向上的任何評論都是不可能的。 正如你所說,你提到的後果與事實相去甚遠。 我們在這裡談論欺詐! 除了收回不當獲得的東西外,一經發現,他將面臨巨額罰款(如果仍然是行政罰款,並且不上升到刑法!)。
我接下來回复的你的回復是:
“SVB 積極檢查,也通過家訪的方式。 親身經歷。 既適用於郵政地址,也適用於在另一個地方註冊。 此外,SVB 和稅務機關都將與他人登記視為同居。”
我最初將這種反應定性為“不幸的選擇”,但實際上這沒有任何意義!
既然提問者 Klaas 還沒有達到領取國家養老金的年齡,你能向我解釋一下 SVB 與這件事有什麼關係嗎? SVB 是否會訪問他的郵政地址以檢查他的郵件(從而違反憲法第 13 條的行為)? 我很難想像!
SVB 允許克拉斯“同居”(順便說一下,他嫁給了一個泰國人)。 或者你有不同的看法嗎?
順便說一下,我更喜歡說“家庭住址”和“郵寄地址”。 有了這個,我符合法律概念,一切都變得更加清晰。 讓我們避免制定自己的法律規定。 這很快會導致誤解或語言混亂。
住宅地址的定義是:
“第 1.1 條 BRP
o. 居住地址:
1° 有關人員居住的地址,包括位於車輛或船隻中的房屋地址,如果車輛或船隻有永久基地或泊位,或者如果有關人員居住在多個地址,可以合理預期他在六個月內逗留次數最多的地址;
2° 在沒有第 1 項所述地址的情況下,可以合理預期有關人員在三個月內至少有三分之二的時間過夜的地址;
郵政地址的定義是:
“第 1.1 條 BRP:
p. 郵寄地址:接收有關人員的書面文件的地址;
............
河信件收件人:第 2.42 條中提到的提供信件地址的自然人或法人;
克拉斯明確表示要移民泰國。 在這種情況下,保留住址不是問題。 荷蘭可能有一個(或多或少是臨時的)郵政地址,以防他還不能提供泰國的家庭住址,而且他也無法使用那裡的郵政信箱。 此外,家庭住址或郵政地址僅適用於“雪鳥”。 但這不是 Klaas,讓我們也授予他這個權利吧!
關於從市政當局移民和註銷登記,BRP 指出:
“第 2.43 條
• 1. 預計一年中至少有三分之二的時間將在荷蘭境外居住的居民必須在離開荷蘭之前向市長和市議員提交書面離境聲明。 申報期從出發日前第五天開始。”
那麼,除了您提到的 SVB 之外,我不能在下面的句子中提到稅務機關:
“此外,SVB 和稅務及海關總署都將與他人登記視為同居”,隨後指出了好處。
除了我上面關於 SVB 的解釋外,我已經向您解釋過,就稅務機關而言,居住在泰國與成為(稅務)合夥人無關。 Klaas 已婚,我想,他們住在一起,但從稅收的角度來看,這沒有任何作用。 另外,我已經說明了,你不能把零用錢帶到泰國。 但也許你對這一切有不同的看法。
結論:
a. SVB 知道同居情況,但沒有任何後果(這也不會被檢查,因為他已婚,甚至沒有領取 AOW 福利);
b. 對稅務機關而言,同居也沒有任何作用;
C。 移民後津貼將立即停止(因為這只是克拉斯所說的,因此沒有欺詐);
d. 移民後的第二年,克拉斯必須使用臭名昭著的 Model-M 提交所得稅申報表(50 頁的紙本申報表,其中有 100 多頁的說明);
e. 我預計他隨後將不再收到稅務機關提交報稅表的邀請;
F。 他仍然可以期待稅務機關就津貼做出和解決定,但這很可能會結束他與稅務機關的聯繫
親愛的蘭伯特,
我的回答是對其他回答的回應,而不是對 Klaas 的問題的回應。
在引號中它意味著別的東西。 如果它前面有一個冒號,它只是一個引號。 所以這並不意味著我在引用任何東西。
其餘的,我不會進入你的“書信”。 事實證明這是毫無意義的練習。 祝你好運。
當然,在行政方面,正如 Jan 所說,如果您獲得 UWV 的許可,您的福利將按總額支付,您將在泰國納稅。 此外,您不再累積 AOW 權利,例如,您不能隨身攜帶健康保險。 不要忘記查看泰國的簽證要求和其他事項。 成功了。
除了克拉斯不再建立AOW之外,這也適用於他的妻子。 在荷蘭生活了 11 年之後,她現在積累了 22% 的 AOW。
此外,AOW 的合作夥伴津貼不再存在。 因此,如果他的妻子比 Klaas 年輕,他退休後只能領取最低工資的 50%,而他的妻子,如果她現在去泰國並達到退休年齡,將只能領取最低工資 22% 的 50%。
如果他們現在都已經可以領取養老金,那麼他們的聯合 AOW 將僅為最低工資的 72%。 目前,克拉斯的收入為 637,94 歐元,他妻子的收入為 140,35 歐元,合計每月淨收入為 778,29 歐元。 此外,克拉斯在離開泰國後將不再立即獲得任何津貼。 但由於克拉斯還未到退休年齡,他的養老金累計還達不到50年,聯合AOW會變得更低。 什麼是智慧? 三思而後行。
這是不正確的,Rene Martin。
儘管荷蘭與泰國締結了防止雙重徵稅的條約,但該條約並未提及社會保障福利,包括 AOW 和 WAO 福利。 也沒有所謂的“剩餘條款”,其中規定條約中未提及的收入可以在來源國(在這種情況下為荷蘭)或(通常)在來源國征稅住所(在這種情況下)。泰國的情況)。
在沒有條約規定的情況下,國家法律適用於荷蘭。 這意味著荷蘭作為來源國對 AOW 和 WAO 收益徵稅。
但適用於荷蘭的也適用於泰國。 泰國稅法也基於對其居民的全球收入徵稅。 由於缺乏關於社會保障福利的條約規定,泰國作為居住國也可能對這些福利徵稅,即使這些福利是從邊境收到的。 畢竟,你不享受條約保護,說明哪個國家有權徵稅,哪個國家對此給予豁免或減免。
閱讀泰國稅務局對此的評論:
“納稅人
納稅人分為“居民”和“非居民”。 “居民”是指在任何納稅(日曆)年內在泰國居住一段時間或累計超過 180 天的任何人。 泰國居民有義務就來源於泰國的收入以及帶入泰國的來源於國外的收入部分納稅。 非居民
但是,僅對來自泰國的收入徵稅。”
此外,克拉斯必須考慮到他必須在荷蘭支付工資稅/所得稅的主要價格。 從 1 年 2015 月 1 日起,居住在泰國等地的您不再有權享受稅收抵免。 這讓他每年損失超過 XNUMX 個月的福利。
在泰國,如果您在泰國停留超過 181 天並領取傷殘津貼,則必須繳稅。 我從來沒有聽說過雙重徵稅。
這對你來說是第一次,Rene Martin。
順帶一提,如果你自己在泰國生活也想享受WAO福利,你應該早就發現荷蘭也有這個徵稅。 只有在 1 年 2019 月 1 日之前,如果 UWV 錯誤地應用了稅收抵免而稅務機關沒有發現這種情況,情況才會有所不同。 在那種情況下,你很幸運,儘管我知道無數居住在國外的荷蘭人也逃過了舞會。 例如,如果您住在泰國,稅收抵免已於 2015 年 XNUMX 月 XNUMX 日到期。
從 1 年 2019 月 XNUMX 日起,如果您居住在荷蘭境外,任何機構都不得申請稅收抵免。 如果您認為自己有權獲得此權利,則必須申請臨時評估。 稅務和海關總署隨後將授予您稅收抵免。 但是以此為由申請臨時評估在泰國生活是一件完全不健康的事情。
不要忘記,一旦您被註銷,您將不再累積國家養老金,這同樣適用於您的妻子。 然後自願繳納長達 10 年的保費,或者在未來接受較低的國家養老金。 當您達到國家領取養老金的年齡時,WAO 就會停止。
親愛的克拉斯,我假設你已經50多歲了,否則你不必開始。 您問:我該怎麼辦?我可以隨身攜帶 WAO 嗎? 好吧,當您第一次申請簽證時,您已經面臨是否要以提前退休人員身分入境的問題。 事實並非如此,這立即讓你少了一個爭論。 因此,您應該仔細調查您想持有哪種類型的簽證前往 TH,然後在那裡申請延期。 花足夠的時間研究 Ronny LatYa 的泰國簽證文件。 請參閱本頁左側的:文件。
請特別閱讀泰國設定的收入要求,以及您是否可以滿足這些收入要求。
如果您想作為 WAO 受益人移民到 TH,則您可以隨身攜帶您的福利。 請聯絡 UWV 諮詢此事。 如果您想出國同時保留福利,這是強制性的。 讀: https://perspectief.uwv.nl/artikelen/arbeidsongeschiktheidsuitkering-meenemen-naar-het-buitenland
在: https://www.uwv.nl/particulieren/internationaal/met-uitkering-naar-buitenland 你會發現相同的歌詞。 你完全可以自己查一下。
請注意:您的離開對您以後的 AOW 的影響比現在對您的 WAO 的影響更大。 您沒有說明您的年齡,但您希望領取國家退休金的時間比您目前領取殘障福利的時間長。 您每年離開荷蘭,即可享有每年 2% 的 AOW 折扣。 例如:如果您現在 62 歲,您將在 5 年內收到 AOW 金額的 90%。 如果年齡小於62歲,折扣會更大。
無論如何,你不會因為結婚而領取單一的國家退休金(荷蘭從67歲開始也是如此)。 你的妻子應該有賺錢的能力。 也在TH! 因此,您的 WAO 金額將遠低於目前的 WAO 金額。 您的妻子最終將從她伴侶的份額中獲得 22% 的 AOW,因為她已在荷蘭居住了 11 年。 目前,合夥人的份額約為每月 850 歐元。 所以你自己計算一下。
進一步了解: https://www.svb.nl/int/nl/aow/zoek.jsp?q=aow+wonen+in+buitenland
你還應該注意什麼? 在 TH,您可以自行購買健康保險。 你必須處理高額保費。 因為您在 WAO 中,所以您將不得不處理許多例外情況。
對於其他人來說,這與任何非退休人員沒有什麼不同。 歐元收益率低於使用/期望。 提供一個(存貨充足的)存錢罐。 但要注意:金錢在 TH 很受歡迎。 不要玩聖誕老人,不要當傍大款,先看看樹上的貓。 單擊此鏈接: https://www.thailandblog.nl/?s=WAO&x=29&y=14
忘記提及的是,您可以自願繼續自己支付 AOW 保費最多 10 年。
當我停止工作時我也這樣做了,在我的情況下我只錯過了 2 年,所以 4%。
簡·貝特。
那隻適合有錢人。 目前的自願捐款約為年收入的 18%。 假設您有 15000 歐元的 WAO p。 jr. 那麼保險費將在 2700 歐元左右。
假設您想這樣做 5 年:13500 歐元。您從 AOW 合作夥伴分享的低收益中得到什麼回報? https://www.svb.nl/nl/vv/ 當然是自己點擊。
兩件重要的事情!
-你不要寫你的年齡,這對未來的財務狀況很重要。(收入)
- 泰國的入學要求是可證明的收入為65.000泰銖(約1850歐元)pm
有來自房租和健康保險的 2 人!
除了其他費用外,這將是一個難以維持的預算。
如果他們每月有 65.000 泰銖可花,請不要認為很多人會拍手。
對了,他寫的是“嫁給泰國人”,那麼要求還是40.000泰銖
如果你過上沒有毒品和搖滾樂的正常生活,你就能靠這個過上好日子
會告訴你,我們這裡不是每個月都消化那個,但是除了電費和水費,我們沒有生活費。
我認為 Klaas 讀完這一切後變得有點難過。 (我也是,順便說一下,我也有過在退休前去泰國的想法)
仍然有可能,只要您在荷蘭保留自己的基地並定期回來。 您每年只需去泰國度假大約六個月。 但是你的收入必須允許它。
我在西班牙生活了 15 年,但我的基地在荷蘭。 我的國家養老金或其他稅務問題沒有問題,我的泰國妻子也沒有。 在我退休前的幾年裡,我也 100% 有權獲得 WAO。 只要您不與荷蘭斷絕“所有聯繫”。
我有 WIA,今年 50 歲,嫁給了一個泰國人。
我的泰國(婚姻)簽證沒問題,我只需要銀行的對賬單。
UWV 僅提供荷蘭語 (??)
當然,我一直在與稅務機關聯繫。
鑑於條約,該福利在荷蘭徵稅,泰國可能不會對其徵稅。
無論原始來源如何,工資稅仍然是工資稅。
社會保費將失效。 (超過 28%)
我假設我會為那 28% 的“更多收入”支付工資稅🙂
稅收抵免和所有扣除的消失是一個痛苦的過程。
我的利益沒有用所謂的國家因素來糾正。 (泰國0.4)
養老金是!!
移民意味著你想留在那裡。
當然,我不再累積殘疾福利。
我得到的 30% 到 40% 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1000 的 AOW 變成 400 歐元
IPV 400 我收到 +/- 250..
沒錯,一個月少150。
繼續支付保費是一種選擇,但不能免賠額??
幸運的是,我的真實養老金保持不變,沒有國家因素。
我(不幸的是)需要的藥物(我不在 WIA 因為我的腳出汗)只是荷蘭這裡價格的一小部分。
通常我現在甚至不提交賬單。
這裡 3 歐元,荷蘭 120 歐元,-
我繼續驚訝於完全相同的藥物是如何實現的。
那個 375 的個人貢獻是好的 🙂
我已經“準備好了”(計劃從 1 – 1 – 2020 年開始),但是由於不再可能獲得稅收抵免和扣除的信息,移民是一個重大損失。
明天打電話給國稅局。
對我來說,每月淨少 300。
這當然不是本意。
LOL
我們不能讓它變得更容易......(雖然更令人困惑)
在美國國稅局網站上搜索可以得出 36.65% 和 38.10% 的所得稅。
打了3個電話終於有人告訴我這包括27.65%的國民保險。 (2019)
假設收入為 34.300 歐元,則您在 20.384 歐元以下的範圍內繳納 9% 的稅,超過 10.45% 的稅。
超過 34.300 歐元,您無需支付保費,但一切都作為稅,= 38.10%(最多 68.508)
為了維持 34.300 歐元,在荷蘭,稅金為 3.260 歐元,保費為 9.354 歐元 = 21.686 歐元。
在泰國,稅金仍為 3.260 歐元,保費為 0 歐元 = 31.040 歐元
此計算未考慮稅收抵免等。
21.686 歐元實際上更接近淨值 24.000 歐元
在泰國沒有扣除,沒有折扣或免稅,因此這又快又髒。
對於超過 34.300 歐元的收入/福利,較高部分的稅率為 38.10%
那麼 40.000 歐元在荷蘭就是 25.200 歐元
在泰國 € 33.451
對於稅務專家...... (我當然不是)我喜歡瞄準射擊!
僑民醫療費用(僅限入院費用)與荷蘭基本保險相當(每月 115,+ 375 = 1750)(僅限僑民醫院 = 2.000 歐元)
在這裡看普通醫生很便宜。
所以它適合我。
看起來移民仍將繼續🙂
親愛的弗蘭克,一些評論:
1- UWV 僅提供荷蘭語文件是無關緊要的。 不是 UWV,但你有想法、計劃,所以要做好準備。 包括論文的法律翻譯。
2- 不允許 TH 徵稅是不正確的。 TH 是否這樣做是另一回事。 從@Lammert de Haan 那裡閱讀有關此的許多解釋。
3- 您已婚,因此您不會收到 1000 歐元的 AOW,而是 ± 850 歐元。
4- AOW 不屬於國家因素,因為 SVB+TH! 你在這裡絕對是錯的。
5- WIA 確實屬於國家因素,因為 UWV + TH,但由於雙邊關係而不適用。
6- 在適當的時候,您將不會收到 ± 250 歐元,而是 ± 550 歐元
7- 自願繼續支付 AOW 保費費用,金額為每個所需 AOW 年年收入的 ± 18%。
8- 永久居住在 TH,NL 健康保險是不可能的。
9- 為自己投保 TH 的醫療費用將是一項艱鉅的任務,畢竟,沒有出汗的腳。
10- 我認為你還沒有為 1 月 XNUMX 日“做好準備”。 儘管如此:成功!
你好魯德,
UWV 不提供英文文件這一事實很困難,而且非常昂貴。 幾乎所有公共部門都使用多種語言。 (直轄市、省、稅務機關等)
正如我所寫的,幸運的是,英文銀行對賬單足以滿足我的簽證要求。
您必須擁有在海牙合法化的“政府”文件。 如果需要翻譯,則先合法化,再翻譯再合法化。 呸。
關於 AOW,你是對的。 我被誤導了。
話又說回來,18的2%,付出850%的收入,也不少了。 我的定期退休金是足夠的。
幸運的是,WIA 對我來說保持不變。 住在泰國比較便宜,但肯定不到40%
荷蘭和泰國之間的條約正是為了確保不支付雙重徵稅。
我知道對此有很多困惑。 例如,AOW 在 NL 徵稅,但您的養老金不徵稅。 這可能會對泰國征稅。
WIA 可能不會對其徵稅。
我已經在泰國待了幾年,經常在荷蘭呆 3 或 4 週。 (昂貴的愛好,那些門票)
我自己認為我會在 1 月 XNUMX 日之前準備好🙂
其他一切都已經解決了一段時間。
“真正”離開的主要原因是額外的淨收入。
或者更確切地說,不支付每年 9.350 歐元的社會保費。
車子房子之類的東西都已經安排了一段時間了。
僑民保險對我來說沒問題,例外情況非常有限。
(一位外科醫生犯了一個切割錯誤/並發症。
80-100% 拒絕,但很穩定。
非常嚴格,沒有理由例外。 優惠在。
NL 保險有效期至 1-1-2020。
我們檢查了許多現有的清單,保留 NL 的理由越來越少。
(我們 = 與我的妻子和幾個荷蘭朋友一起)
經過 15 年的 WIA,我不希望他們突然批准我 :-) 盆景樹種植者? 哈哈
親愛的弗蘭克,你在經濟上也做得很好。 我一直提倡這一點,因為它可以防止對 TH 和 NL 政府的大量嘮叨和嘮叨。 如果你說的社會保障繳款超過9K歐元,你就有足夠的錢來滿足收入要求,過上舒適的生活。
只是一個小的更正:AOW 也可能在 TH 徵稅。 請參閱@L 的評論。 de Haan 在這里和那裡回答讀者關於 TH fiscus 和 NL AOW 的問題和反應。 簡而言之,它歸結為以下幾點:
關注@L。 de Haan:……”在條約中,沒有一個字提到社會保障福利(包括 AOW 或 WAO 福利)。 此外,缺少所謂的剩餘物品。
這意味著國家立法適用於荷蘭和泰國,這意味著這兩個國家都可能對你(世界)收入的這一部分徵稅。 荷蘭作為來源國,泰國作為居住國。” 他繼續:
“直到不久前,泰國稅務官員很少或根本沒有關注來自荷蘭的 AOW 收益。 然而,最近我從我的泰國客戶那裡聽到越來越多的消息,泰國稅務官員越來越多地詢問這個問題!
這意味著可以對您的國家養老金徵收雙重所得稅。 此外,與居住在荷蘭的情況相比,您在荷蘭“可能”為您的 AOW 福利支付更多的所得稅。 這是因為居住在泰國等地的稅收抵免將於 1 年 2015 月 XNUMX 日到期。” (引用結束)然後由您向 Heerlen 請求豁免。 祝你在 TH 好年華!
忘記了指向@L 的鏈接。 德哈恩:在這裡。 https://www.thailandblog.nl/lezersvraag/aanvraag-cq-vervolgaanvraag-voor-vrijstelling-loonbelasting-en-premie/
RuudB,你的評論“..然後由你來請求 Heerlen 的豁免......”在我看來是要提交給 Lammert de Haan。 圍繞您所謂的“豁免”的技術是不同的。
“Heerlen”不會就 AOW 和 WAO 福利給予豁免。 在這方面,我在 RuudB 發布和引用的文本中已經暗示了這一點。 另請參閱我於 10 月 18 日下午 45:XNUMX 在當前主題中針對 Rene Martin 的消息所寫的內容。
因此,我認為 RuudB 的評論:“然後由你來請求 Heerlen 的豁免”更像是“看看你用它做了什麼”,所以我不太重視這一點。
“9K 歐元的社會保費足以滿足收入要求並過上愉快的生活。”
話題發起人 Klaas 沒有提到他的收入,當然是他的私人生意,但如果你想維持生計,這很重要!
在“https://www.thailandblog.nl/lezensvragen/emigreren-thailand-iva-wao/”中,每月總收益為 4000 歐元…我也想這樣 🙂
但是,嘿,我不是在抱怨。
WIA 當然不總是最近賺取的工資的 70%。
對我來說,大約是我上次收到的工資的 40%。
那時我也沒有抱怨🙂
不同之處?
有小時工資,也有小時工資。
我熱愛我的工作,在歐洲和其他大陸旅行過很多次,所以突然間因為“手術中的錯位”而完全不同了。
旅行有時很有趣,有時只能從出租車上(再次)看到埃菲爾鐵塔,這很糟糕。
05.00 離開家,23.00 回家,第二天 09.00 回到辦公室。
工資和薪水之間的區別🙂
反正。 有了 34.000 的總收入,您“已經”擁有 9.354 歐元的保費,它將不再存在。 (稅是)
每月大約 34.000 毛(= 大約淨 1.750 歐元)是否是一個不錯的收入?
取決於你的標準,你的固定成本。
14年後,我的標準早已調整到我的收入。 (剛剛超過 1.750 歐元)
Koophuis 已售出(3 年後已售出)、更便宜的舊車等。
出租房易走,車去成年兒子。
現在,我們在泰國每月花費不到 1000 歐元(+/- 30.000 泰銖)。
其餘的用於荷蘭的固定成本。 (房租、GWE、護理費已經是 800 歐元)
門票來自我的儲蓄賬戶,現在幾乎空了..
但有了這 30.000 泰銖,我認為,這已經綽綽有餘了。
足夠寬敞,適合老撾邊境地區 isaan。
汽車成本低,我們生活在“離網”狀態,因此沒有 GWE 成本。
土地是我妻子的,我們正在慢慢建設我們的新地方。
+ 200 隻雞,很多肉🙂
對我來說這很好,一種簡單的“農家生活”,沒有喧囂和壓力。
如果每月有額外的 1.250 歐元(保守估計,荷蘭沒有或更少的固定成本,並且由於社會繳款的消失而帶來的福利略多),這將非常歡迎讓儲蓄帳戶恢復到標準!
從 5 個數字到只有 4 個……它可以使用一些東西。
我還不怕泰國的稅。
錢打到我的荷蘭賬戶上,而且大部分都是現金。
(在地下室/火車軌道的 BKK 機場換車,切勿在到達大廳換車!!)
如有必要,還可以使用 ATM。
會沒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