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提問:蓋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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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讀者提問
標籤:
17月2017

親愛的讀者,

大概情況是這樣的:我和妻子在泰國有一塊土地,登記在我妻子的名下。 我們結婚四年了,都在荷蘭生活和工作。 當我們買下這塊土地時,我們的姐夫和我妻子的妹妹旁邊有兩扇門,我們的想法是我退休後我們會住在那裡。 我們對於如何進行此事持開放態度。 無論如何,我們都會保留在荷蘭的出租屋。

現在的情況是我的健康狀況不太好。 現在的想法是要么賣掉土地,要么建造一棟兩層樓的房子,並將其分成兩間公寓。 二號姐妹和她的丈夫將成為這塊土地 2% 的所有者以及底層公寓的所有者。 我希望這樣做的好處是,當我們不在時,我們的公寓不會無人看管和空著。 對我來說,一起建造似乎更便宜,我們一起支付建造費用,而且我們只需要 2 口井。 我想要一個單獨的電源連接。

此外,我的妻子絕對不想再永久居住在泰國,她認為現在太危險了,但如果我離開,她希望有一個地方可以住。 住在較遠那塊地的姊夫是技術員,房子是自己管理蓋的,叔叔是承包商。

現在我的實際問題是:你可以建造一棟房子並將其分成兩間公寓嗎? 例如,你得到數字 1a 和數字 1b 嗎? 2個人可以擁有一塊土地嗎?

從物權法的角度來看,我理解這很難。 為此,我想向普吉島的律師尋求資訊和建議。 我已經知道這片土地不屬於我,也永遠不會屬於我,你不必告訴我這件事。 有一些公寓法,當我撰寫有關財產法的文章時,我會涉及到這一點。

我要感謝大家的閱讀以及任何答案和建議。 關於一位優秀、可靠的律師的建議當然是受歡迎的。

親切的問候,

克里斯

對「讀者問題:建造家園」的 6 則回复

  1. 埃里克貝克 說起來

    只要計劃不再住在泰國,我就不會開始實施你所描述的計劃。 那塊土地不會流失,當你不在的時候,你的妻子總是可以建造一些東西。

    • 皮特 說起來

      說得好,為什麼現在要蓋房子? 先嘗試現場租賃,也許您根本不喜歡它?
      成功了!

  2. 哈利 說起來

    主持人:請簡單回答一下讀者的問題。

  3. 汗顏 說起來

    「chanot」或土地所有權可能包含多個姓名、個人、銀行或公司。 然而,外國人永遠不會出現在上面,因為他無法擁有土地。 至於“建築物”,如果註冊為公寓大樓,則可以將其分割,最多49%在farang名下,最少51%在Thai名下。 請先向土地局查詢本案的土地是否合適,因為各地的情況也不盡相同。

    • 克里斯 說起來

      謝謝,這是我可以使用的資訊。 下個月我們要去泰國度假,然後我們將參觀一個國家辦事處。 至於大多數其他回复,我想自己使用一下房子/公寓。 這而不是總是住在酒店。
      在我妻子家居住的村子裡,我或我妻子很難找到合適的短期出租房屋。 我們已經和姐姐和姐夫住在一起了,我們非常享受。 我認為並希望我能夠使用我們可能的公寓至少幾年。 我只是覺得如果有一個我可以隨時去的地方就好了。

      真摯地

      克里斯

  4. 法蘭西姆斯特丹 說起來

    正如你所指出的,你現在的想法是要么出售土地,要么建造一座房子。
    我會賣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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