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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讀者,
我大部分時間都住在泰國大約 20 年,並在清邁擁有一套公寓。 但是今天早上在 Chiangmai Promenade 的移民局,我第一次申請“90 天”時,因為在到達我的公寓大樓 1600 小時後沒有報告我返回清邁而不得不支付 24 泰銖的罰款。
我不得不去 Promenade 的 3 樓,那裡是移民服務的另一個部門,負責所謂的“最新消息”。 每次我從國外到達清邁時,我都被敦促到我的公寓大樓的接待處報告,以避免罰款。
其他人有同樣的經歷嗎?
真誠的,
尼克
閱讀次數: 194
TM 30 表格是強制性的,我們已經在此博客中討論過。 在抵達後 24 小時內,業主/主要住戶必須向移民局報告您,如果沒有移民局,則報警。
這個錯誤主要是由業主/主要居住者犯下的,所以我會說,回到那裡去罰款。 但是,如果您是房主,那麼……
正如經常發生的那樣,一個移民對此很困難,而另一個則不然。
因此,建議是在從國外度假回來後,以及在泰國其他地方度假後非常正式地再次報告。 24小時內。
我不明白,當你進入泰國時,你必須在機場交出一張表格,背面是你在泰國的住宿地址。 所以你被舉報了!
不是連接的系統
合法正確
進入泰國時,請向入境處提供我所居住機場的地址
永遠不必擔心必須填寫表格 TM 30
自己和屋主用英文寫一份紙質協議,交給移民局。多年來一直這樣做
我有點迷路了(可能是 75 歲)。
已經在清邁生活了 20 年,正式結婚並以我泰國妻子的名義共同擁有自己的房子。
我九月份要離開一個月去比利時看望我的家人,我在那裡的護照上有出境印章。
我是否也必須在出發前簽出,並且是否還必須在抵達後 30 小時內在清邁的移民處提交 TM 24 表格?
不是您,而是您所住房屋的合法所有者。
您不必取消訂閱,但必須在 24 小時內註冊。 Tm30 是由所有者正式指定的,但如果它不起作用,則由您指定。 他們可以立即聯繫到的人將收到罰款,即您! 順便說一句,如果你不需要去移民國家做某事,例如90天通知或簽證延期,很有可能你會避免罰款。他們並沒有真正主動檢查,但是只有當他們經過的時候!
公寓業主也有義務報告。
但後來你一次又一次地遇到泰國人的懶惰。
這並不總是懶惰。
通常不切實際的是——例如,出租房屋的所有者——必須提交聲明。
他並不總是在那裡,有時他甚至住在國外。
此外,他或她將與一個熱愛旅行的人一起獲得很多泰國移民的旅行。
該義務應僅由度假者或移民承擔。
那是進行所有這些旅行的人,而不是房東。
當然,還有舉證責任的問題。
旅人有沒有告訴房東他的來往?
房東很難每晚都來檢查房客是否在他的床上。
因此,責任應由租戶承擔,移民局也是如此。
每年大約有 30 萬遊客,如果像你說的那樣,他們都開始自我報告,那麼移民局會很忙。 TM 30 表格清楚地表明這是提供庇護所的人的工作。 這是清邁移民局的一種普通的賺錢方式。 規則在那裡被創造性地改編。
應該清楚的是,我不是在談論酒店。
酒店的設置是為了通知移民局——通過電腦——誰什麼時候來,誰什麼時候走。
但是,如果您在某個地方租了一個月的公寓,您不能要求房東每天檢查您是否在其他地方過夜。
如果您在酒店的其他地方度過 2 個晚上而沒有說,這確實傳遞了您在那裡,房東應該支付罰款。
出行的人也應該是負責辦理出入境的人。
如果您住在通過公司擁有的公寓中,您是否也有義務填寫 TM 30 表格? 有退休簽證。
如果你從省外回來,你只需要報告。 這完全獨立於所有權。 適用於所有非泰國人!
我的荷蘭妻子在荷蘭待了 4 週。
她擁有我們的房子。 我們在那裡住了 12 年。
上個月有人打來電話說他來自
警察是。 在星期天。 “你必須去警察局拿你的
護照。” 我們不相信它並得到它
電話被忽略。
兩週後,門口出現了 2 個警察,上面寫著她的名字
手機:“是你嗎?” 確實是的。
拍攝的護照照片和我妻子的照片,同時
她不得不坐在其中一名特工旁邊。
“謝謝”。 不做進一步解釋,不罰分,更正
治療,卻忽然詭異的動作。
也許是多餘的,但這發生在蘇梅島。
班塔林甘。
她在出發前已獲得退休簽證和出境簽證
移民並忠實地進行 90 天通知。
蘇梅島的警察正在檢查此人是否住在移民局提供的地址。 我還接到了一個電話,詢問他們是否可以過來看看,我不知道這有什麼瘋狂的。
搬家後,我在 24 小時內帶著 TM 30 表格去了移民局。 我拿回了表格,他們什麼也沒做。 我還有一個 TM 28 表格,當我來做我的 90 天報告時我必須把它帶回來。 所以這也不在要求的 24 小時內。 各地規定不同。
我知道,如果外國人與您過夜,您必須作為公寓所有者通過 TM 30 報告。 但這是我第一次聽說您必須聲明自己是您自己公寓的主要居住者。 畢竟,您在抵達表上填寫您的家庭住址,我一直認為這就足夠了。
在我看來,向公寓管理人員報告毫無意義,因為他們對此無能為力(這不是他們的責任)。
我是不是錯過了什麼,或者這是泰國最狹窄的地方。
當我從國外到達曼谷時,這不是必需的,那是因為清邁的移民服務應用了更嚴格的規則。
我不知道 TM30 表格,但這可能是我在清邁長廊的“更新”部門填寫的表格。
付款後,我的護照上釘了一張表格,上面寫著我的名字:
'從誰那裡收到外國人地址通知'和…………'通知外國人住所的人'。
它說“外星人”,但這一切都發生在這個星球上。
很久以前我買公寓的公寓大樓的經理建議我從國外回來後到接待處報到,他們會把我的到來轉交給移民局。
你確實對所有那些只會增加的官僚主義和控制感到惱火。
當我從荷蘭回來時,我總是向移民局報告。
他們總是說你不必這樣做,因為你的 90 天從你到機場報到開始。
不過,我總是過於謹慎。
Gr,華。
還是瘋了。 已在清邁居住 8 年,曾多次出境/再入境離開泰國。 而且也回來了。 您的 90 天報告將從返回日期起再次運行。 從國外回來從來沒有在清邁報導過。 僅當 90 天期限到期時(同樣:從返回 BKK 機場的那一刻起。
所以根本不明白這是怎麼回事。 當然可以是我!
返回泰國後,房主、酒店業主、公寓業主必須在抵達移民局或警察局後 30 小時內填寫 TM 24 表格,正如我最近在 90 歲生日時被告知的那樣。我需要再入境許可。
離開該國時務必報告,並處以罰款
Josi
我也不清楚,我有退休簽證,忠實遵守90天報告義務,住在芭堤雅的出租屋裡。
現在我要去荷蘭探親幾天,並且我事先在移民局獲得了一次重新入境。
返回時,移民官會在那裡蓋上“USED”
我是否仍然有義務在 24 小時內向 Jomtien 的移民局報告?
或者房主是否必須通過 TM 30 表格來完成此操作?
過去從來沒有遇到過任何問題(2016 年也在荷蘭呆了幾天)。
我問這個問題是因為已經有無數的印度故事在流傳,我想確定一下這件事。
是的,2016 月,我於 90 年 30 月上旬到達,在 1600 歲之後,首先要在 Jomtien 的移民局延期,房主必須出現以填寫 TM90 表格,他被罰款 XNUMX 泰銖。 完成所有這些後,我只獲得了 XNUMX 天的延期。
每次泰國人如何提出盡可能多的紙質規則然後產生(罰款)錢時,我都會感到驚訝。
你再也見不到樹木了
您在大使館支付了六個月的簽證費用,但仍需在三個月內離開該國
它現在是並且仍然是一個愚蠢的好計劃
但是是的,這個國家是如此美麗,我接受了。
在先生的幫助下谷歌找到表格。 只需輸入“TM 30 Thailand”。 (見鏈接)
規定已經很明確了(見鏈接)。
我從經驗中知道,這些規定在實踐中往往難以實施……這就是為什麼我經常「忘記」提醒我的妻子、家人、朋友等……他們在泰國的許多省份為我提供庇護。他們的愛國義務🙂
泰國政府明天可能會考慮僱用我,當然還有漂亮的製服和同樣的福利,希望我能從我的泰國妻子、家人和朋友那裡更加一致和堅持地執行這些規定🙂
儘管我懷疑這是否符合 El Generalissimo 的待辦事項清單。
http://www.immigration.go.th/nov2004/en/base.php?page=alienstay
http://www.immigration.go.th/nov2004/en/base.php?page=download
直到去年,我妻子有房子的省份還沒有移民局。 我們得去鄰省的辦公室,那裡在山裡很遠。 幾年前,我和妻子試圖在當地警察局提交 TM 30。 他們在科隆聽到了雷聲,看著那形狀,就像火車上的一頭牛一樣。 最後表格被微笑著禮貌地拒絕了,然後笑聲變大了,我們和幾個警察聊得很開心。 那時我已經知道「Fallang ting tong」這個字了,在那裡我學會了「kradaat」這個字。
下次入住時,我試圖說服我的妻子再次提交 TM 30,這次是在我們省會新開設的移民辦公室。 我想知道我是否還能說服她,他們是否會對這款帶有 TM 30 的 farrang 感到滿意。
有時一些移民官員的行為看起來像是徹頭徹尾的欺凌行為,你很快就會責怪自己懷疑自己以某種方式惹惱了一些女士。
過去在清邁要愉快得多,但在曼谷也是如此。
女士們知道她們在這種情況下是至高無上的,你看到所有那些外國人如何點頭鞠躬並儘一切努力不通過表達不耐煩或惱怒的暗示來冒犯女士們。 這一定與泰國的整體政治氣氛有關,泰國變得越來越專制,越來越排外。
1. 住址舉報人當然不是新鮮事。
它在“移民法”BE 2522 中有所描述。這意味著它至少從 1979 年開始適用。
http://www.immigration.go.th/nov2004/en/doc/Immigration_Act.pdf
“第 38 條:獲得在沙特阿拉伯臨時居留許可的外國人所居住的房屋的主人、所有者或所有者,或旅館經理,必須通知位於同一地點的移民辦公室的主管官員在有關外國人抵達後 24 小時內,有這些時間的地區、住所或旅館。 如果該地區沒有移民辦公室,則必須通知該地區的當地警察”
請注意—“佔有者”也可以翻譯為“佔用者”,而“佔用者”又可以翻譯為“租戶”。
這取決於移民想如何翻譯它,這可以解釋為什麼租戶也要為此負責。
“TM 30 – 外國人居住住所的房東、業主或占有人的通知”表格是為報告而設計的,因此應該使用。
現在對此也有更多的控制,但同樣取決於您使用哪個移民辦公室。 與其中許多事情一樣。
過去很少有人報告,通常是因為大多數業主或戶主根本不知道必須報告外國人。
酒店當然知道這一點,他們也可以在線進行。 房屋、公寓等的房東也可以聯繫移民局並索取訪問代碼以在線報告此事。
正常來說大家應該可以長期在線舉報。
我不知道這有多遠。
2. 您進入機場時在“入境”卡(TM6)上填寫的地址並沒有說明您的居住地址。
您在那裡輸入的是您可能會度過第一晚的地址,但沒有證據表明您要去那裡或住在那裡。
TM30 表格是您實際到達某個地址並住在那裡的唯一證明。
3. TM30 表格與 90 天通知無關。
只需在泰國連續逗留 90 天(以及隨後的 90 天不間斷逗留期間),即可提交 90 天報告。
但是,透過 90 天通知,您可以詢問為什麼沒有提前報告您的抵達情況。 這也可能導致責任人被罰款。
4. 你是否擁有某樣東西並不能說明什麼,也不會減輕你的任何負擔。
並不是因為你擁有它,你才真正留在那裡。
5. 移民局如何嚴格執行 TM30 周圍的規定是非常不同的。
因此,人們可能會寫道,他們從未對此發表過評論,或者從未對其進行過檢查。 他們是對的。
其他人將不得不遵守更嚴格的規定,甚至必須支付罰款。 他們也是對的。
所以體驗會不一樣
事實是通知義務是存在的,今天沒有嚴格適用的明天可能會有所不同。
這通常取決於您的移民辦公室他們對此的檢查有多嚴格,但這適用於目前大多數人都知道的幾件事。
總之,我得出以下結果,為了清楚起見還有 1 個問題。
在泰國持永久退休簽證生活,我要出國一周左右。
從 IMO 獲得再入境許可證。
回到泰國,我住的地方的房主必須在 24 小時內向 IMO 報告,如果沒有 IMO,則向當地警察報告。 TM 30 表格,否則我將面臨在接下來的 90 天內被罰款的風險。 如果房主不這樣做,我將被罰款。
正如經常發生的那樣,一個 IMO 對此感到困難,而另一個則不然。
酒店的設置是為了通知當地的 IMO——通過電腦——誰來了,什麼時候走。
如果您的泰國伴侶與您同行,並且酒店以他的名義預訂房間,酒店可能會忽略此通知。
入境卡上的地址沒有說明您的居住地; TM30 表格是您實際到達某個地址並住在那裡的唯一證明。
當您進入泰國時,您的 90 天將重新開始。
TM30 表格與您的 90 天報告無關,它僅與您在泰國的 90 天不間斷逗留有關。
什麼時候出國到什麼時候出國,出國前需要向IMO報備嗎?
鎳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