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24 小時內向移民局報告入境外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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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2019

親愛的讀者,

曼谷郵報於 24 年 2019 月 XNUMX 日刊登了這篇文章: www.bangkokpost.com/

最重要的一點是,每一位入境的外國人都必須在24小時內向移民局報到。 這條規則已經存在了很長時間。 過去,如果附近沒有移民辦公室,也可以向當地警方報案。 這些報告是由酒店和度假村自己製作的。 但是,如果您探親或回泰國自己的家,則必須在 24 小時內立即前往移民局。

是否已經有這方面的經驗? 通過當地警方真的不可能了嗎?

真誠的,

范尼

71 回應“24 小時內向移民局報告入境外國人?”

  1. 伯蒂 說起來

    自從我去泰國(到現在已經10年了)我從來沒有報告過我和女朋友住在一起的時間。 飯店和度假村在您辦理入住手續時會這樣做。 我所做的就是在您在飛機上收到的 TM6 表格上填寫我女朋友在曼谷公寓的地址。 當我們在宋卡的家裡時也從未報道過。
    從來沒有檢查過這個。

    • 埃里克 說起來

      直到 Bertje 走進陷阱並被罰款,他或他的搭檔。 然後泰國做到了……

      遵守規則,如果規則改變,你就適應。 您可以下載並存儲這些表格。 一個孩子可以洗衣服。

      現在需要什麼是另一回事。 恐怖主義? 好像 Teun Terrorist 的護照上有地址和便條……。 你真的不能用 TM30 把壞人趕出去。 這個老大哥的東西只是為了控制你; 我發現它是精神分裂症,現實感的喪失。 但你是那個國家的客人; 如果您不喜歡規則,請遠離......

      • 獅子座 說起來

        Erik,你說 Bertje 可能會陷入哪些陷阱? 當外國人想要延長在泰國的居留身份時,不是只有一些移民局才會進行檢查嗎? 當您以 30 天免簽或 60 天單次入境旅遊簽證前往泰國時,不需要前往移民局,除非您自願去那裡獲得簽證TM 30 表格。 但是,如果您在飯店或賓館過夜,則沒有理由這樣做,並且不會以護照上的「通知收據」的形式提供住宿提供者已按照規定為您登記的證明。 隨機檢查怎麼能確定你不是在酒店過夜而是和你的泰國女友住了幾天呢? 順便說一句,當我多次在泰國駕車旅行時,我被檢查了數十次是否有有效的駕駛執照,但從未被要求出示護照。 許多賓館也沒有詢問這一點,尤其是當我的泰國夥伴「入住」時。 如果您在泰國的整個住宿期間與您的泰國女朋友/妻子住在一起,可能/可能建議您向移民局報告,但每個人都必須自行決定。 你的最後一句話,你是客人,如果你不喜歡規則,你必須遠離,這讓我咯咯笑了。 不一概而論,我認為應該指出的是,泰國人尤其傾向於按照自己的喜好並保持必要的靈活性來改變各種規則。 例如,您可以在交通中看到這一點,但也可以在移民辦公室等政府機構中看到這一點,這些機構對官方規則有自己的解釋。

        • 藍*棉花糖 說起來

          是的,親愛的里奧,但泰國人也不是客人。 90 月的 XNUMX 天檢查時,我立即安排了重新入境,然後我被強調說我回來後必須報告。 我從來沒有經歷過。 但規則已經收緊。 這是否有意義沒有爭議。 我完全同意埃里克的觀點。
          當然,我有時想知道這一切有什麼好處。 然後我想,好吧,我會把它與購物之旅和在 Mac 上吃漢堡結合起來。 每一天,我都非常享受現在在泰國的 3 年時光。 在荷蘭度過了大約 6 週的“假期”(就我所說的作為養老金領取者的假期),因為那時對泰國的思鄉之情襲來。
          有些事情你無法控制,也永遠不會。 所以呢? 享受美麗,並確保您可以繼續這樣做。 額外的移民時間? 他們有很棒的咖啡(在孔敬),但在你喝完之前你已經在外面了。
          泰國人如何處理他們的規則取決於他們,而不是我的。
          祝大家玩得開心!!!

          • 獅子座 說起來

            親愛的保羅,你的情況與我不同,我認為 Bertje 也是。 你住在泰國,我要去度假,最長逗留時間約為 6 週。 你必須定期更新你的居留身份,但除了抵達和離開泰國時,我與移民官員沒有任何联系。 當我和我的伴侶在距離清萊市約20公里的泰國拜訪(姻親)家庭時,我們通常會在曼谷的一家酒店住宿第一晚,第二天繼續我們的旅程。 在清萊,我們在家庭寬敞的房子裡住了一個星期,房子位於一條安靜的主幹道上。 在我去過那裡的 20 年裡,我從未見過那裡的警察,但除此之外。 每天我們都會和幾個家人一起開車旅行,有時會在夜豐頌和清邁等其他城市過夜。 我回應了埃里克,他談到了 Bertje(我可能)可以在其中行走的陷阱,我想知道它們是什麼樣的陷阱。 對於像我這樣的“簡單”度假者,我真的不認為它會過得那麼快。 當然,每個人都必須自己決定。 這同樣適用於泰國公民。 我想我在泰國博客上讀到,當他們在本省以外的地方過夜時,他們也有報告義務。 市政府會不會很忙不知道什麼時候大家會堅持。 還要想想我認為絕大多數在其他省份的僱員仍然在舊家庭住址登記,結果是選舉期間的人口流動。 當然你是對的,那不是我的衣服。 但是當埃里克說如果你作為客人不喜歡這些規則,你應該遠離泰國時,我可以笑了?

        • 西奧特 說起來

          我住在四色菊府的 Kantharalak。 一年半前,我帶著 TM30 表格去當地警察局,因為 Kantharalak 沒有移民局。
          在與幾個人交談後,我被告知在 Kantharalak 沒有必要這樣做。

          然而,去年XNUMX月,我女朋友和她的藍皮書,因為我看過泰文的規定,所以去了四色菊的移民局。
          在不到 15 分鐘的時間裡,我收到了一張我報告過的護照單,Kees 就完成了。 成本為零,只需要一點時間,公共汽車和出租車總共 145 浴。

          不到兩週後,我鄰居街對面有一輛移民麵包車,鄰居(或他的女朋友)因為沒有報告而被罰款 1000 泰銖。
          然後他們也來找我要我的護照。 他們調查了一下,看到了表格,說得很好,並感謝了我。

          現在我和我的女朋友和藍皮書在抵達後的第二天去了移民辦公室,他們總是很友好並且報告很快就完成了。 當我問我是否也應該在兩者之間報告時。 答案是否沒有必要,只要您保留護照上的單據並每 90 天報告一次即可。 它不是邊界運行。 現在我在泰國的時間暫時不會超過3個月,所以對我不適用。

          警察檢查時你沒有要求出示護照這一事實沒有任何意義。 因為這就是移民的目的。 在荷蘭,人們在檢查酒水時也不會要求出示護照,有時也不會要求出示駕照。

      • 說起來

        @Erik,陷阱什麼? 我已經在這裡住了 43 年了,從未報告或填寫過 1 份或其他 TM 表格。 移民局或移民局也從未要求我這樣做。 我已經退休多年,所以我每 90 天來一次移民局。在過去的幾年裡,我的兒子一直在為我做這件事。 除了我的護照,從來沒有問過任何其他東西。

        • 埃里克 說起來

          Theo S 那麼你很幸運。 這條規則已經存在很長時間了,但是,是的,這就是泰國。 建議很明確:遵守它,您將在護照中收到一張紙,您就完成了……

    • 吉爾特 說起來

      Bertje,從現在開始我會這樣做。
      如果你必須去移民局延期或重新入境或......而你的護照上沒有“收到通知”,你就會知道。
      最近檢查過,至少在 BKK 和 Samut Prakan。
      無論如何你都會被罰款,但更糟糕的是,他們可以拒絕你延期或讓你為難。

      報告它,你會為自己省去很多痛苦😉

    • 哈里·羅曼 說起來

      即使闖紅燈一萬次,沒有被警察攔下,也沒有被人質問,也不代表可以。

  2. 伯特 說起來

    不 Bertje,你說的是對的,但時代和規則會改變。
    現在對所謂的 TM30 消息有了更多的控制。
    這需要一點努力。
    以前從來沒有這樣做過,但現在我這樣做了。
    最後大家應該自己知道。

    • 基斯 說起來

      小努力? 如果你經常在泰國旅行,那是不可能的。

  3. 審判官 說起來

    我在 Sakun Nakhon 移民局明確詢問了幾個星期。 他們甚至請來了負責人,因為沒有人知道任何事情,他們也不知道 tm30 表格。
    並報告說我不需要做任何事情。
    已經在路上 3 個星期了……

    • l. 低尺寸 說起來

      可能它適用於訪問泰國而不是去另一個地方旅行的人
      泰國。
      在其他國家,人們也會通過酒店等方式向警方或移民局報案。
      如果您想邀請泰國人到荷蘭,必須提前申請
      為認可和保證!
      如果你回到泰國,90規定將再次生效。

      • 說起來

        @ I.lagemaat,沒錯,在荷蘭,即使是預訂酒店的荷蘭人也會立即向警方報案。 但這不是 NL,這是泰國,在 NL 做不到的一切都可以在這裡完成。

    • 漢書 說起來

      Sakun Nakhon Immigration 可能已經有一段時間沒有打開他們的郵件了。

    • 約翰·清萊 說起來

      我在我們村的地方警察上也有過和檢察官一樣的經歷。
      因為來回的移民是80公里左右的車程,而且表格上寫的很清楚,這種情況也可以在當地警察局進行,所以我想這樣我就可以省下車程了。
      TM30的表格從一隻手遞到另一隻手,就連首領看著這份文件,臉色都像是看到了水在燃燒。
      即使當我向他指出用泰語寫的他們處於這種情況時,也沒有官員有勇氣或知識如何處理這個問題。
      雖然這已經是一項較舊的法律,而且許多人多年來都沒有實施這一通知,但軍政府幾年前又恢復了它。
      根據官方規定,每個房東,包括擁有房屋的生活伴侶,都必須在 24 小時內為外國人登記,即使他因在該國其他地方度假而暫時中斷了他的存在。

      • 馬修斯 說起來

        是的,我認為這很好,但例如,當你離開了一個短暫的假期時,你必須再次報告這一事實,我認為這純粹是瘋狂的。 我經常休息幾天,然後每次都必須註冊。

    • 安東尼奧 說起來

      即使在 BKK,1.5 年前我和我的女朋友(她是移民,現在是 RP)也是這樣(曾經),她首先在辦公桌前問她在哪里工作……。 好像水可以燃燒 沒有人知道 TM30 是什麼,所以到最近的移民辦公室,那裡知道更多的東西,並認為它只用於酒店等,一位年長的官員仍然知道它是什麼,而且已經 15 年沒有真正使用過他想,如果我們真的想知道的話,就會把我們送到另一個移民辦公室……

  4. 碧玉 說起來

    很長一段時間我都沒有關心它,但是當你必須處理移民問題時,這樣做很重要 - 否則這些天將會有不可撤銷的罰款。
    我是近幾年做的,因為3個月後要在移民局申請延期。 我還通過小道消息聽說,各地都有人積極到外國人家中進行考察。
    如果您永遠不必處理移民問題,您可以冒險。 另一方面,抵達後第二天登記需要多少努力? 對於一些長途巴士旅程,對我來說 30 分鐘。
    所以由你決定。

  5. 彼得 說起來

    在清萊,他們已經這樣做了很長時間
    不報告將被罰款800泰銖
    每天
    其他留宿者也有義務報到
    更瘋狂的是報告離開
    如果你去清邁,你必須檢查出發
    報告和天氣新的到來
    如果您不這樣做,您將被罰款 2x 800 泰銖
    所以你永遠不會在酒店過夜
    出示或交出護照以罰款
    阻止!!!

    • 約翰·清萊 說起來

      親愛的彼得,我從來沒有取消訂閱,因為畢竟您在清邁的酒店或私人住宿也有同樣的 TM30 程序義務。
      只有當您返回清萊時,您作為(房主)才正式有義務再次註冊外國人/生活伴侶。
      取消註冊的義務在這部法律中沒有任何描述,這可能是泰國人的神話,他們什麼都不知道,但喜歡誇大其詞。
      而且,每家稍有名氣的酒店都要求出示護照或身份證,如果拒絕出示這些證件,則根本無法入住。
      即使是你沒有隨身攜帶護照或身份證的藉口也已經受到懲罰,因為每個人都必須能夠在詢問時證明自己的身份。

  6. 安德烈 說起來

    上週在我們位於 Phetchabun 的一家當地咖啡店裡,每週都有許多外國人坐在那裡,Imm 帶著 5 名男子過來,其中 1 人沒有按順序提交文件,並被罰款 7500 泰銖。
    還說每個人都應該隨身攜帶護照或護照的複印件,包括他們的 90 天報告。
    確實有一個檢查,最好是防止它而不是試圖固執或保持固執。

  7. 約翰 說起來

    正如你所說的賈斯珀
    “如果你永遠不必處理移民問題,你可以冒險。 另一方面,抵達後第二天登記需要多少努力? 對於一些長途巴士旅程,對我來說 30 分鐘。
    這就是問題所在。 在許多環境中,您必須親自完成,並且需要長途跋涉和等待時間! 然後你有一個選擇問題。

    簡單的評論:
    堅持規則,如果規則發生變化,那麼你的適應就有點過於簡單了。 這個世界上,能說自己時刻遵守規則,並且一直遵守規則的人,不會少。 但是,世界上確實有好人,但不是很多。

    • 溫路易斯 說起來

      親愛的約翰,沒有必要坐長途汽車,明確說明可以在當地警察局登記,甚至可以通過郵政服務寄送,現在還可以通過互聯網寄送。

      • 約翰·清萊 說起來

        親愛的Winlouis,這樣的表格上寫的很清楚,對於很多地方警察來說,即使是用泰語寫的也很清楚,但在泰國也不一定一定會付諸行動。
        許多當地警察從未聽說過 TM30 規則,感到困惑,根本沒有實施該程序的意願或知識。
        在許多地區也仍然無法通過郵件或互聯網發送,因此我的妻子必須親自到離我們家約 80 公里的移民局為我登記。

        • 溫路易斯 說起來

          親愛的約翰,我也每 3 個月只和家人呆 90 天,由於我的健康狀況不佳,我必須每 3 個月回比利時接受醫療和藥物治療。 所以每次到達時我都必須確認我的地址,我們住在泰國中部,距離北標府市 32 公里,正如你所說,當你用 TM 30 表格去警察局報案時,這裡也是一樣的,他們是不是像病牛一樣看著它! 所以過去我不得不去華富裡的移民辦公室,離我們住的地方有73公里。 然後我問移民局我是否可以通過互聯網將報告轉發到辦公室的電子郵件地址,然後就被允許了。 我通過附件將填妥的 TM 30 表格和所有副本發送給辦公室,他們通過電子郵件將填妥並蓋章的申請信發回給我,打印並完成。 從去年開始,Saraburi 區終於有了一個移民辦公室,辦公室位於從我們地址到 Saraburi 的主要道路上,距離我們居住的地方不到 15 公里。 我現在到了泰國,第二天就去辦公室登記。 您也可以向移民局詢問是否可以,將填妥的申請表連同必要的副本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到移民局的電子郵件地址。 從來沒有人因提問而失望,祝你好運。

  8. 曉月 說起來

    您是否也可以通過互聯網或應用程序進行報告?
    如果是的話在哪裡?

  9. 查爾斯爵士 說起來

    您可以在這裡下載表格:
    http://www.chiangmailocator.com/images-folder/pdf/tm30form-1.pdf

    • 約翰 說起來

      顯然是為酒店經理準備的表格。 因此,TM 30 專為建築物的業主「擁有者」而設計。 恐怕你不能這樣使用它。 我認為你必須先在移民局登記。

  10. 漢斯格 說起來

    在飛機上填寫家庭地址(我理解的TM6)。 去年同上,並通過 TM30 在本地進行了整齊的報告。

    但是,我們目前不與家人同住。 現在只睡在度假村。
    我假設我不必報告任何事情,因為該義務由度假村承擔。

    相反,人們可能會因為我們輸入了這個私人地址而期望收到通知?

    離開泰國會有問題嗎? 畢竟,我不知道度假村是否會正確地註冊我。

    • 漢斯格 說起來

      鑑於下面的評論,

      與去年相比,這次我沒有報告,因為我知道報告的義務在業主!

      去年那是我岳母的房子,所以信息很清楚。

      今年,留在度假村,儘管與去年一樣在飛機上入境。

      老闆甚至沒有要我的護照。
      那他怎麼舉報我?
      當然我會在入住結束時詢問入住日期,否則我就沒有入住證明。

      然而……?

    • 約翰·清萊 說起來

      親愛的 Hans G,正式地說,您個人完全沒有義務在 30 小時內使用 TM24 表格進行註冊。
      該義務僅由接待外國人的酒店/房主承擔。
      我們覺得,因為許多人與自己的伴侶或家人過夜,因此最終罰款往往落在我們頭上,我們至多有義務阻止這種情況。
      此外,酒店有責任登記外國人/客人,這通常是自動的,他們以後永遠不能讓客人負責。

    • 史蒂文 說起來

      不,沒問題,TM6 和 TM30 表格之間沒有鏈接。

  11. Ed 說起來

    據我所知,登記的責任由您所居住的房屋的業主負責。 比如說你的女朋友。 沒聽說過要自己去移民局。

  12. 威廉 說起來

    正如之前在這里報道的那樣,這涉及 TM30 報告。 此外,外國人不必向移民局申報,但房屋、酒店、公寓等的所有者必須申報居住在那裡的外國人。 觀點!

    這個故事真的有了自己的生命。

    • 哥拉特 說起來

      威廉的其他幾點。 您將首先閱讀 TM30 表格的標題,然後您可以轉到以下內容:我是我的 1 所房子(不,沒有公寓)的 1 人家庭的戶主,因此可以自己做。 此外,我也是擁有者(在 TM30 表格上)所以在荷蘭是我房子的所有者,所以這是第二種可能性。 還有第三種可能是別人沒時間,因為他要工作或者得了流感臥病在床什麼的,所以你代為舉報。 第四,您自己填寫有關外國人的所有數據,因為這是您的數據和/或所有者無法寫入或讀取,這種情況有時會發生。 只是提一下為什麼所有者不必總是提交聲明,但其他人可以這樣做。

    • 查爾斯爵士 說起來

      是的,如果你的妻子/女朋友是你住的房子的主人,被處以巨額罰款,你當然會告訴她:你自己付吧,畢竟這是你的房子! 😉

      • 說起來

        查爾斯爵士,我的妻子從來沒有向移民局報告過我。 她每 90 天拿著我的護照來一次,沒有被要求提供任何東西。 現在我的兒子這樣做了,他也沒有被要求任何東西。

  13. 揚·W。 說起來

    多年來我們一直租同一間公寓兩個月(進出泰國 2 天)
    我們是否需要做比平時更多的事情,填寫我們在飛機上收到的表格以及確切的地址詳細信息?

    • 馬里奧 說起來

      TM 6 確實是您在飛機上獲得的表格……您必須在其中填寫您要住宿的地址……然後由公寓的所有者在 24 小時內使用必要的表格向移民局報告您的住宿情況…護照複印件、所有權證明、租賃合同複印件、TM30 等。

  14. 克里斯 說起來

    我和我的女朋友一直向警方報案,根據移民局的說法,直到今年都沒有問題。
    在我 30 月份的年度更新中,我的女朋友首先必須填寫 TMXNUMX 表格。 問了,下次不准再報警了。 我可以在四天內向移民局報到,但現在也可以通過互聯網報到。

  15. 渣子 說起來

    最好在24小時內報告。 我知道有幾個人在申請延長 30 天免籤或延長 60 天旅遊簽證(1900 泰銖選項)時被罰款。 我已經這樣做了大約三年,最初是我自己在 Jomtien 的 Soi 5,但是從大約 2 年開始,它已經可以通過我們的公寓經理通過互聯網實現,所以不再浪費時間了。
    對於那些擁有自己的公寓的人,如果他們還沒有帳戶,我會說與建築/公寓經理討論。 對於公寓的租戶(原則上不得少於 30 天),最好在抵達時與公寓經理討論,如果沒有帳戶,無論如何都要去移民局。 這是一個有點奇怪的規定,它不需要任何費用,而且對移民局來說是一項繁重的工作。
    希望這個貢獻有所幫助。

  16. 漢斯·H·光 說起來

    以下主題中還提供了其他信息:

    https://www.thailandblog.nl/lezersvraag/hoe-werkt-de-tm30-regeling-precies/

  17. 托尼 說起來

    我哥哥很快就會來看我,他會住在我們家。 需要向移民局報告嗎?

    • 史蒂文 說起來

      正式地,是的。 如果他在這裡停留的時間少於 30 天,並且預計沒有移民需求,我就不會提交報告。

  18. 菲利普 說起來

    我8月9日回到泰國,30月50日我和我的妻子去帕府當地警察局報告說我已經返回(TM 30)價格XNUMX泰銖,然後當我不得不去時不得不將其交給移民局那裡。 上週我在NAN移民局延長了我的退休簽證,TM XNUMX表格的副本包含在捆綁中,一切顯然都很好,所以如果沒有移民局,它仍然會通過當地警察。

  19. 昆卡雷爾 說起來

    它真的開始失控了這個頂級大哥的瘋狂
    我發現在這樣的國家這樣對待人真的是一種深深的侮辱 我沒有生意了,我不想成為奴隸,每個人都像折刀一樣彎腰,這是一場可悲的表演,為什麼不直接從機場去移民局報告你是一個樂於助人的奴隸,因為那24小時是非常寬容的,我懷疑如果那個規則生效,95%的人仍然會這樣做。

    是的,泰國一直是一個非常好的國家,但所有那些侵犯隱私的痴迷正在慢慢結束,但沒有人願意看到這一點。
    泰國對我來說正在成為新朝鮮,所以讓我把美國也列入名單,因為他們已經實施了上個月在泰國計劃的計劃,即填寫表格,填寫您訪問的網站、您使用的社交媒體,您在過去5 年裡使用過哪些電話號碼,等等。
    誰他媽想去這樣的國家? 你帶了一袋錢作為謝禮,你的生活因各種荒謬的措施而變得悲慘。
    因此,我遵循了這個博客上治安大隊的廣為人知的建議,那就是不喜歡它的人不應該抱怨,而是遠離。

    每個人都有美好的一天。

    • 吉爾特 說起來

      沒有人會強迫您留在泰國 KhunKarel。
      如果您不再喜歡它,請返回……。
      我真的不明白你為什麼要抨擊泰國。
      也許你不知道,但大多數歐洲國家都是這樣。
      當一個泰國人到達比利時時,他也有義務報告。 泰國正在效仿其他國家的榜樣。
      法律就是法律,但不要太擔心,接受就好。

      • 昆卡雷爾 說起來

        好吧,又清楚了治安大隊經常聽到這樣的呼喊:你是客人,如果你不喜歡它,那麼你必須遠離,好吧,如果你仔細閱讀的話(很多人都有困難)那麼你可能已經看到我已經遠離了,所以我已經聽從了你的建議,但這並不能改變我對作為外國人必須處理的持續負面行為和規則視而不見的事實,因為軍隊已經接管了權力。
        因此,我很喜歡閱讀TB上的內容,從泰國政府的孵化器中出現的新場景和奇怪的規則正在泰國發生。

        許多對 Bertje 的故事感到恐懼的反應清楚地表明存在一種恐懼文化。 我看到很多人出現了一種斯德哥爾摩綜合症。
        比較歐洲其他很多國家都一樣,我也想听聽有哪些國家和泰國一樣。

        還一而再再而三的說,如果泰國人去歐洲,他/她也必須填寫一整堆文件,這種比較沒有意義,因為泰國人通常不會帶著一袋錢來歐洲買房或創業,通常是沒錢的人在歐洲有男朋友,因此需要大量的文書工作,以免人們在一周後向社會服務部門報告並伸出手.
        是的,泰國人還必須在荷蘭或比利時報到,但不能在 24 小時內報到,而且只能報到一次,之後您通常就可以避免人們在泰國使用的廢話。

        看,這不僅僅是關於報告義務,如果那是唯一的事情,而是關於一系列嚴格的政策,這些政策對法郎從來都不是積極的,但總是消極的,泰國的博客充滿了一個人必須經歷的事情farang 或 lack,現在加上非常高的泰銖匯率,這讓很多人考慮搬家,相信這一點。
        在我看來,泰國政府對待我們就像苦力一樣,沒有人必須同意這一點,但這就是我的感受,這就是為什麼我停止了“泰國瘋狂”,心裡痛苦,因為如果你在泰國已經很長時間了(45年),很難說再見。 但在其他一些國家,留下來也很好,而且所有那些瘋狂的嚴格規則尚未到位,可能會,但還沒有。

        再次祝大家有個美好的一天

    • 法國 說起來

      申請西歐國家申根簽證需要提供什麼資料?我們再好不過了

  20. 揚·霍克斯特拉 說起來

    剛過曼谷的移民局……別這麼想,需要幾個小時。 這是多麼不明確的規定。 我什至在機場問過移民局,他們根本不知道我在說什麼。

  21. 孩子 說起來

    我來泰國40年了,從來沒有報過移民局。 去年二月去了,和一個朋友住在一起。 我從未聽說過該規則,我應該在哪裡閱讀它?

    • 呂德 說起來

      在荷蘭,您應該了解法律。
      我擔心這對泰國的遊客來說也沒什麼不同。

  22. 馬塞爾 說起來

    如果你在泰國的第一天從曼谷出發,那會怎樣?
    夜車會旅行嗎?
    買票的時候也登記了嗎?

  23. 伯蒂 說起來

    親愛的大家,

    20年2018月60日左右我去了泰國16天,30月90日我申請延期1900天,所以最多XNUMX天。 合艾的imm沒有要求任何東西,只需要填寫表格、必要的副本和護照照片就足夠了,當然還有XNUMX泰銖。 沒有討論(以前的)居住地址。

    20年2018月XNUMX日再次出境。

    但我會把你善意的建議牢記在心。 下週我將再次去 60 天。

    伯蒂

  24. 漢斯 說起來

    我認為所有這些強制報告都是危言聳聽。 我在泰國已經 38 年了,13 年前買了一套房子和我的泰國妻子住在一起。 在那些年裡,他走遍了整個國家,並多次訪問了所有鄰國。 對於移民局,我只申請年度簽證、90 天通知和重新入境。 從來沒有報告,我只在這個博客上聽說過那些 TM 表格。 不知道是什麼意思。 入境的時候要填一張紙,大概就是這樣吧?

  25. 球球 說起來

    去中天報到,被告知 90 天后才需要。

  26. 雅各 說起來

    未能完成 TM30(業主/房東/妻子或任何其他人)如果您申請延期年度簽證將產生後果,這適用於所有非 A、O、B 簽證和任何其他簽證

    當您申請延期時,移民局看到您沒有報告自己,您將被罰款,並且您的申請可能會延遲導致您錯過 dealline,然後整個過程可以重新開始,包括可能前往在這里或那裡獲得臨時簽證 A/O/B.. 包括費用(航班)旅行和酒店……。
    因此,選擇很簡單,只需填寫即可。作為簽證持有人,您最終是輸家,而不是您所在位置的所有者或出租人。

    有一個網站甚至一個應用程序可以簡化這一切,報告也可以郵寄。

    TM30對“遊客”沒有影響。

  27. 喬木提恩鮑勃 說起來

    在之前的一封信中,我已經解釋了 tm30 表格和附錄。 它從您在抵達時填寫並在海關上交的 tm6 表格開始。 除了所有數據外,您還將被要求提供至少入住 1 晚的地址。 (您將收到 B 部分,出境卡背面,您應該妥善保管,因為上面有條形碼。沒有它您將不能離開該國)。 當您到達居住地址時,該地址的所有者必須填寫 TM30 + 附件表。 連同護照複印件、入境印章、出境卡和戶口本複印件一起交給移民局。 然後,您將收到每人一條白色條帶,其中包含您提交的數據:姓名、地址、逗留時間等。您必須在該地址逗留期間保留這些信息。 如果您搬到不同的地址,則必須重複整個過程。 由於 tm6 與 tm30 相關聯,因此它正好成為該人所在的位置。 有一個例外; 如果您擁有一套公寓並因此有一個居住地址,則您不必再次這樣做。 但是如果你從那個地址去另一個地址,比如探親,那麼你的家人必須正式填寫並註冊一個tm30。 (這是否特別發生在有許多小村莊的 Isaan 是一個問題)。 當您返回自己的家庭住址(住所)時,您不必填寫 tm30。 然而,如果你和你的伴侶在一起,你當然會這樣做。 走的時候交了出境卡,條碼相關的歷史就被刪了???? (希望)

  28. 漢書 說起來

    去年,我在附近的一個城鎮購物時,有 2 名警察走近我,好心地向我索要護照。 我沒有帶那個,但這不是問題,她說。 我可以選擇:他們今天下午來我家,或者我今天下午去警察局報到。 我選擇了後者,因為我不太相信它。 我得到了一個電話號碼進行預約。 拍了我的護照和桌子上的 TM6 和 TM30 的照片。 一切都很順利。 當我問為什麼這一切時,他們告訴我這是來自曼谷的命令,要求檢查所有外國人,其中包括 TM30 和簽證。 所以沒有陷阱,只是街頭檢查。

  29. 弗蘭基 說起來

    除了 TM30(所有者)之外,還有一個 TM28,用於報告外國人的居住地址。 上面寫著“外國人地址變更或在省內停留超過 24 小時通知表”。 在華欣汽車站甚至有一張海報提醒您這一點。
    我已經在泰國呆了 6 年了。 自去年以來,我住在華欣。 我把 TM28 表格整齊地帶到了移民局,並在我的護照上釘了“通知收據”。
    現在我在曼谷工作了一年,住在那裡租來的公寓裡。 所以每週一去曼谷4-5天,週末回華欣。 所以按照規定,我必須每週一在曼谷登記,然後每週六在華欣再次登記,我用 TM28,老闆用 TM30,這完全不可能。
    最近 90 天的報告我在移民局詢問過這個問題。 我被告知我沒有義務報告,因為我有工作許可證和居民錢。 我問它在哪裡,代理不能告訴我。 它也無處可在網上找到。
    我應該在曼谷和華欣的業主那裡註冊了 TM30。 但是你如何自己檢查呢?
    顯然我們比移民局更關心這個,移民局也不理解。

    • 揚·霍克斯特拉 說起來

      那麼,如果您有工作許可證,則無需報告? 這是什麼不清楚。

  30. 羅伯·V。 說起來

    對各個方向的故事的所有反應都不是很清楚……

    由於我只去泰國 3-4 週,所以我從未支付過通知義務。 作為一個普通的遊客,我不知道有什麼比這更好的了:
    – 飯店(旅館等)必須在移民局正式登記外國人。 並不總是發生
    – 若您與個人同住,房主或房東必須為您登記。 這是使用 TM30 完成的。
    – 註冊人(即不是外國人本人,除非他或她是所有者或其他人)將收到一張單據作為註冊證明。 然後您會認為申請人應該保留該單據。 畢竟,他還必須證明他已經履行了對外國人的報告義務。 飯店也不會給所有客人每人一張紙條。 每間客房或公寓、每位客人一張 TM30,然後正確發放證明單?
    – 應該做TM30的人就是應該繳罰款的人。 這通常不是外國人本人。 當然也有可能泰國合作夥伴是TM30的對象,因此必須支付罰款。
    – 儘管現在似乎有更多的辦事處正在執行這項長期義務,但並非全國各地都是如此。 許多移民官員似乎對此仍然知之甚少或根本不熟悉。 更不用說應該進行TM30的個人或外國人了。

    我的實際經驗:抵達後我會在飯店住幾天,如果一切順利他們會報告,然後我通常會去那裡的某個地方(伊森或其他地方)。 我懷疑小飯店會不會檢舉我,不看護照就好了。 如果我有朋友或家人和我住在一起,他們也不會通知我。 回到曼谷,再在飯店住幾天,誰可能會報告此事。 再次飛走,再也沒有任何麻煩。 如果短期外國人還必須處理 TM30 並在那裡進行執法,那麼為短期外國人提供的資訊就非常糟糕。

    護照留在我的房間,拍好護照照片(身份證頁和旅行章),有時復印紙質,但通常我會忘記。 有時我不得不向代理人出示我的護照才能訪問某些東西,出示我手機上的照片就足夠了。

    注意:我可以想像長期住宿者的情況會有所不同。 外籍人士可能沒有 TM30 義務或罰款,但如果官員說“你支付罰款但代表所有者而不是......(沒有延長逗留期等)”那麼......

  31. 彼得 說起來

    來自 Jomtien 的 Bob 說得最好。
    我的經歷是從 2016 年開始的,普吉島。 一家小度假村的老闆在三天后才這樣做,
    在線舉報,TM 30.!!
    最重要的是,TM6 上的地址,在輸入時,必須有一些東西。 如果沒有,您將被擱置,直到發佈內容。 沒想到他們會為了這個鬧得這麼大。
    原則上,您可以在此處輸入任何地址。 要是用墨水處理就好了。

    我離開時遲到了 1 天,被罰款 500 泰銖。 mIscalculation 對我而言,但請指示到櫃檯付款。 您仍然必須滿足時間限制,並且您離開的日期在該時間範圍內。

    去年 2018 年,TM30 經歷了我的妻子和公寓/行政業主。 用紙。
    甚至因為沒有包含的另一種形式不得不再次開車上下。
    但除此之外我不知道它是怎麼回事,因為我搬了很多地方,實際上每次都應該有人報告。 此外,在拜訪家人或住在她家時沒有這樣做,畢竟,她將不得不向那裡的移民局報告我。
    酒店? 不知道他們有沒有舉報。 基本上應該。
    奇怪的是,如果TM30有問題,你必須支付罰款。 您會在續訂時發現。 幸運的是,從未發生過。

    但是,是的,TIT 是一個概念,在泰國一切皆有可能。 正如這裡的評論所證明的那樣。
    很好奇下次去泰國會怎樣,現在好像所有的手指都在電腦系統裡掃描了,所以過關的時候大排長龍。

    • 喬木提恩鮑勃 說起來

      您無需支付費用,但須向有通知義務的人支付費用,無論該人是誰。

      • 魯迪 說起來

        鮑勃,我認為他被罰款 500 泰銖是因為他已經超過了 29 天的停留時間。 所以罰款確實是給他的,不是給房東的

  32. 說起來

    和許多在泰國多年的作家一樣,從未像我的房主那樣完成 TM 30。
    詢問對方是否知道這件事。 聳聳肩走開了。 所以如果我還是去移民局填相關的TM 30,我還會被罰款嗎??? 我必須在月底報告我的 90 天。 而這個距離我住處大約100公里。 或者先打印表格,然後去當地警察那裡,那裡沒有人會說 1 個英語單詞。 問怎麼辦。

    • 埃里克 說起來

      去做你的 90 天,把 TM30 和那個官員放在桌子上。 讓業主/房東/妻子完整填寫 TM30 並簽名。 許多業主不想這樣做,因為他們擔心稅務機關會被告知; 在泰國,房租是收入。 如果有罰款,將由房東/女主人/所有者承擔,但您將受到必須付款的威脅,否則……。 如果你不遵守規則,或者如果他們不喜歡你的鼻子,他們會讓你很為難……。

      三十年來從未這樣做過的人的所有故事並不能證明你無罪。 這裡的關鍵是“你應該了解法律……”。 許多官員不知道的事實也不算數。 你是野兔。

  33. 魯迪 說起來

    鮑勃,我認為他被罰款 500 泰銖是因為他已經超過了 29 天的停留時間。 所以罰款確實是給他的,不是給房東的

  34. 約翰 說起來

    我的退休簽證於 01-07 在清邁延期。
    我認為所有論文都按順序排列。
    但必須到三樓報到更換居留證。

    我和我一起生活了 3 年的女朋友不得不支付 1600 泰銖。
    檢查護照上的入境印章並據此進行計算。

    我被告知在每次抵達泰國機場後的 24 小時內向移民局報告更換。
    所以親愛的讀者們,做事可能會變成一個代價高昂的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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