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我泰國母親建築用地的繼承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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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月2018

親愛的讀者,

我是泰國人。 我從 1991 年起就住在比利時,當時我 9 歲。 我的母親嫁給了一個比利時人,但不幸的是他們的婚姻並沒有維持多久,5 年後他們就離婚了。 當他們還在一起的時候,他們以我母親的名義在清邁買了一塊建築地塊。

不幸的是,我母親去年在比利時去世了。 今年去泰國重新申請泰國國籍。 還有一個悲傷的消息,我在泰國的父親也去世了。 我現在擁有雙重國籍,比利時人和泰國人。

我想問讀者,我會自動成為她建築用地的繼承人嗎? 我有權獲得那個理由嗎? 我應該聯繫誰?在哪里聯系? 為此我需要哪些文件?

的問候,

領帶

11 對“我是我泰國母親土地的繼承人嗎?”的回應

  1. 呂德 說起來

    我不是法律專家,但你母親擁有這塊土地。
    既然沒有其他孩子也沒有遺囑,在我看來很明顯你就是繼承人。

    現在您需要查明誰處理了遺產以及地契在哪裡。
    如果沒有這些地契,您可以在土地辦公室了解該土地的情況。
    如果事實證明家人已經賣掉了那塊土地,那你顯然有問題了。
    但後來你最終找到了律​​師。

    由於您的母親在比利時去世,您實際上會期望這些財產契約包含在比利時的遺產中。
    但在我看來,第一步似乎是土地辦公室,如果你找不到那些地契。
    他們在那裡有所有交易的副本,您也可以在那里索取副本。

    • 哥拉特 說起來

      對於所有權契據,前往土地所屬地區的土地辦公室非常簡單。 那裡總是有新的文檔可用。 節省搜尋。 眾所周知,Tie是孩子,因為如果他擁有泰國國籍,家裡的其他人就不能出售房產。 我會盡快去土地局將這個名字登記為最新的所有者,準確地報告說,您是由於母親去世而在孩童時期繼承它而獲得的人。 難道其他家庭就不能聲稱自己沒有孩子,這樣就可以擁有適當的所有權嗎?

      • 呂德 說起來

        Tie 不一定是唯一的孩子。

        繼承法與荷蘭不同。
        有更多的自由來決定誰繼承什麼。
        母親把土地留給別人也不是沒有可能。
        這是否可能是另一回事。

  2. 安東尼 說起來

    親愛的領帶,

    遺憾的是,你39歲就已經失去了雙親。
    我認為你是否是土地的繼承人取決於你母親去世時你是否已經擁有泰國護照。
    身為比利時人,你不能擁有土地,但身為泰國人,你可以。 因此,首先檢查您在死亡之日是否已經持有泰國護照。 或向泰國專家尋求法律建議。

    祝安東尼好運。

    • 法國妮可 說起來

      作為(唯一的)比利時國民,她不能在泰國擁有土地這一事實並不能改變她可以作為女繼承人繼承土地的事實。 然後她應該賣掉它,我想在一年內,但我可能是錯的。

  3. 喬斯 說起來

    親愛的領帶,

    對於泰國國籍,您不需要護照,但需要身份證。

    護照只是旅行證件。

    在 15 歲時,您將獲得泰國人的身份證。

    你母親的遺產應包括地契。

    現在這些是黃色或藍色的書

    https://www.thailandlawonline.com/article-older-archive/thai-house-registration-and-resident-book

    https://www.thailandlawonline.com/article-older-archive/ownership-of-a-home-in-thailand

    這些小冊子可以包含多個所有者。
    如果 1 人死亡,則財產歸還給另一人。
    那可能是她的兄弟或姐妹,你的叔叔或阿姨。

    不知道30年前是什麼樣子。

    喬希的問候

    • 荷蘭漢斯 說起來

      不幸的是,藍色版本的 Tambien Baan 基本上隻字不提所有權。
      根本不是黃色版本。
      兩者都只表明誰住在房子裡,所有權由土地辦公室簽發的地契確定,就像在荷蘭由土地登記處一樣。
      誰在登記所有者死亡時繼承財產由繼承法決定,而不是藍色 Tambien Baan 中描述或未描述的人。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問這個問題的人是泰國人,因為他的爸爸媽媽都是泰國人。
      沒有登記在藍色的Tambien Baan 大概是辦身份證的問題,我想繼承的決心也已經確定了。

    • 在泰國的某個地方 說起來

      在 15 歲時,您將獲得泰國人的身份證。
      那是不對的,喬希。

      您的孩子年滿 8 歲後即可獲得泰國身分證。
      我女兒出生於20年11月2009日
      我們於15年2017月XNUMX日為她申請並領取了身份證
      有效期至19年2026月XNUMX日。
      8 歲生日後的一天,您就可以在市政當局為您的孩子申請。

      北卡蘇

  4. 羅尼拉普勞 說起來

    黃色或藍色 Tabien 車道僅作為地址證明。 不屬於所有權。
    只是證明有人住在或曾經住在那個地址。

    “與外國人通常認為的相反,這份文件與房屋或公寓的所有權無關,不能用作所有權證明”

    查看您自己發布的鏈接。

    • 羅尼拉普勞 說起來

      是對喬希的回應。

  5. 弗里茨 說起來

    與母親的兄弟和/或姐妹取得聯繫。 去土地局。 聘請泰國律師。 花費一些,但畢竟它是關於土地的資本。 土地是泰國“養老”供給的主要來源之一。 絕對是我媽媽這樣建議的。 遺憾的是,這一切都未能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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