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問題:匯率收益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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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讀者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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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12 2016

親愛的讀者,

如果您已從荷蘭註銷,因此永久居住在泰國並有義務納稅,但您尚未領取養老金或類似的東西,但您依靠自己的資產生活,該怎麼辦?

根據稅務檔案,不存在收入問題,因此無需納稅。 但如果該資本由在歐洲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組成呢?

假設您每年出售一些股票,並將這些錢轉移到泰國繼續生活。 出售時實現的匯率收益是否免稅? 還是在泰國需要交稅? (我們不是在談論股票交易,而是在談論股票投資組合作為老年保障)。

如果要繳稅,那麼實現的匯率收益如何計算? 您假設平均歷史成本價嗎? 或者您是否假設移民時的股票市場價值? 您已在荷蘭為第 3 格中的部分價值繳稅。

預先感謝您對此的解釋。

氣象vriendelijke groet,

對“讀者問題:繳納匯率收益稅”的 3 條回复

  1. 鮑勃 說起來

    您好,您還能向我解釋一下泰國稅務機關如何知道您正在出售(少量)股票嗎? 你轉
    只需將收益從荷蘭銀行賬戶(而非 ABN)分期付款至您的泰國賬戶並註明支付機構。 除非您不再擁有荷蘭帳戶,否則就完成了。 你可以用我的...

  2. 基思 2 說起來

    我從這篇文章中了解到(http://www.rd.go.th/publish/6045.0.html)您只需為股息繳稅,但如果已經預扣了至少(?)10%)的預扣稅,則無需繳稅,而這種情況發生在荷蘭(15%)。

    不包括匯率利潤稅(那麼匯率損失可以扣除;例如在美國就是這種情況)

    股息
    居住在泰國並從註冊公司或共同基金獲得股息或利潤份額且已按 10% 的稅率從源扣繳的納稅人,可以選擇在計算 PIT 時將此類股息從應稅收入中排除。 然而,這樣做時,納稅人將無法申請 2.4 中提到的任何退款或抵免。

    你可能會有扣除(參見文章,至少30.000),無論如何,剩下的前150.000泰銖不會被徵稅。

    但我謹慎地得出結論(當然我換了一個更好的觀點):資本利得不徵稅,而且因為你在荷蘭繳納股息稅,所以你也不必在泰銖繳納股息稅。

  3. 馬庫斯 說起來

    問題是,如何免除荷蘭 25% 的股息預扣稅? 剩下的,所有銀行賬戶都是外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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