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問題:90 天延期和罰款為時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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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2016

親愛的讀者,

今天下午(9月15.00日,星期四,下午5點)我在Jomtien 90號移民局登記了8天的報告。 我遲到了90天,我向值班官員報告了此事。我受到了禮貌的對待,並獲得了500天的延期,但我必須支付1900泰銖的罰款,否則要以XNUMX泰銖的價格申請新的退休簽證。

我(幸運的是)沒有收到任何外國資訊。

想听聽您的意見。

真誠的,

伯特

17 則回覆“讀者問題:延長 90 天併罰款為時已晚”

  1. 羅尼拉普勞 說起來

    一個與​​另一個無關。

    90 天報告只是地址通知,而不是延期。
    90 天的地址通知也不賦予您任何居住權。
    因此,僅僅因為您現在有一張紙表明您必須在 90 天內再次報告您的地址,並不意味著您可以額外停留 90 天。
    只有透過簽證或延期獲得的居留期限才賦予您居留權。

    您可以在第 90 天之前的 14 天到之後的 7 天期間製作此 90 天報告。
    逾期報告可能會導致罰款。
    如果你太晚了,大約是 2000 泰銖,最多 5000 泰銖。
    事實上,遲到一天通常會被處以 500 泰銖的罰款。

    新的「退休簽證」或必須申請「退休簽證」與此完全無關。

  2. 昆布拉姆 說起來

    他們做了正確的事。
    你遲到了。 你知道這一點。

  3. TAK 說起來

    在普吉島,遲到一週以上很容易就要花費1000泰銖。 只需在日曆或手機上追蹤您需要提交 90 天通知的時間。

    • 羅尼拉普勞 說起來

      普吉島的罰款沒那麼嚴重
      另外,就像你說的,只要記住你什麼時候需要走就好了。 簡單的。

      「如果外國人在泰國停留超過90天而未通知移民局或晚於規定期限通知移民局,將處以2,000泰銖的罰款。 如果未提交停留超過 90 天通知的外國人被逮捕,將被處以 4,000 泰銖的罰款。”
      http://www.immigration.go.th/nov2004/en/base.php?page=90days

  4. 說起來

    除了Ronny的正確意見外:您還可以透過郵寄方式提交一份90天的報告,詢問移民局您應該將報告發送到哪裡以及他們是否接受。
    也可以選擇透過網路提交 90 天通知,但這還不能完全順利,所以請詢問相關移民局是否接受。

  5. 雅各 說起來

    我想說這很草率,你已經提前90天知道你什麼時候必須再去那裡,抱歉,但我對此不了解。

  6. 說起來

    去年二月,我不得不再次去移民局度過90天。我不知道(當時我持有的是多次入境的非移民簽證),我實際上必須離開這個國家,然後再回來。接下來的90 天。
    我的一個朋友說你只要去Kapchoeng,剩下的就可以了。我們去了Kapchoeng。移民局的那位女士非常友好,給了我一張新的護照紙,然後我又到了外面。
    90 天后,我回來領取新印章,值班人員說你有大問題,你的通行證上沒有 90 天前的印章。
    講述了這位可愛女士從 90 月開始的整個故事,但沒有任何幫助 XNUMX 天的逾期居留
    立即支付20000泰銖或離開該國
    即使他們犯了錯誤也沒關係,你是必須始終檢查一切是否順利的人
    相信我,這樣的金額只發生一次,你很幸運有 1 泰銖

    • 羅尼拉普勞 說起來

      你沒有出境,或沒有及時申請延長居留期限,確實是錯誤的。
      “他們的”並沒有錯。 顯然你得到了你所要求的。

      順便說一句,你永遠不會在一張紙上獲得居住權。 護照上始終蓋有印章。

      不過我還是很好奇...
      你支付了逾期滯留費用後發生了什麼事?
      請求延期一年,還是仍想離開該國?
      在這種情況下,由於 20 個月的“逾期居留”,您將始終需要支付 000 泰銖。
      如果您沒有在那裡支付,則必須在邊境支付。

      • 說起來

        湯家驊
        首先,有人問我是否已婚。 那時還沒有。 移民局長和船長之間進行了很多討論,船長說我有問題。 這位女士甚至被叫到家裡詢問她的故事。無論那是什麼,你永遠不會知道。 我第一次拿到年度簽證,實際上知道如何舉報。 因此,如果那位女士做得很好,並向我指出我必須在邊境辦理簽證,那麼我就可以節省 20 泰銖的費用。 這並不能改變這樣一個事實:你確實必須檢查一切是否進展順利,但如果你消息靈通,一位可愛的女士問我的朋友,這位先生還和你住在一起嗎,答案是肯定的,她拿出訂在你護照上的新紙,上面寫著“五月見”,我說“五月見”。 每個人都會認為五月之前一切都會結束,但事實並非如此。
        故事從kapchoeng繼續,
        他們給了我一張有許多郵票的紙,然後我必須前往與柬埔寨接壤的Chongchom
        在那裡我必須當場支付20泰銖。 我的護照上收到了一張便條,然後我被允許攜帶正確的文件和印章再次進入泰國。
        他們只是威脅我,如果我不付那兩萬就離開泰國。
        因此,在同一天,接下來 0 天的所有內容都會重設為 90。
        我現在有了結婚簽證,所以現在我和那位女士在一起是在正確的地方。

        • 羅尼拉普勞 說起來

          喜通

          確實一定是當時缺乏有關簽證規則的資訊和知識。
          此外,如果沒有正確命名事物,事情很快就會出錯。
          誤會很快就會發生。

          對我來說,那位女士問你當時的女朋友你是否和她住在一起似乎很正常。 畢竟,對她來說,這是一份 90 天的地址通知,而且你有你女朋友的地址。
          但她確實也可以讓你注意到這樣一個事實:你要嘛必須要求延期,要嘛進行「邊境逃亡」。

          我其實很好奇誰收了「逾期居留」罰款。
          移民局本身,或者他們是否將您送到邊境在那裡付款。
          從您的第一次回覆中,我最初認為您必須直接向他們付款,考慮到「逾期居留」的持續時間,這實際上讓我有點驚訝。
          但終究已經成為了極限。
          通常情況就是這樣,我已經從其他類似案例中了解了這一點。
          他們有時想在當地解決幾天的“逾期居留”,每天罰款 500 泰銖,然後您仍然可以要求延期(他們不會在所有地方這樣做,但有些辦事處似乎適用)
          顯然,從長遠來看,這仍然是極限。

          無論如何,這都是一次昂貴的學習經驗。

          感謝您讓我們知道。

  7. 維姆·沃爾漢姆 說起來

    每天需要付500泰銖還是500泰銖?
    後者才是常態!
    如果你能逃脫 500 泰銖的罰款,那麼你就是一個幸運的人!

    • 羅尼拉普勞 說起來

      500 泰銖是「逾期停留」的標準,即超過停留期限
      這不是「逾期居留」。 這只是地址通知遲到了。

      使用 90 天的地址通知,您不能“逾期居留”,因為 90 天的地址通知不授予任何居住權。 那張紙只包含您必須再次發出該地址通知的日期。 然而,這並不意味著您可以待到該日期。
      您可以停留多久會印在您的護照上,而不是一張紙上
      有了 90 天的地址通知,您只能晚報告您的地址。 您可以在遲到前第 7 天後的 90 天內執行此操作。
      如果你遲到一天,就像他的情況一樣,遲到1天(第98天),你將被處以500泰銖的罰款。
      如果遲到時間較長,正常(總計)罰款為 2000 泰銖,如果被攔下,則為 4000 泰銖。
      (根據移民法,逾期報告地址的最高罰款為 5000 泰銖)。

      「如果外國人在王國停留超過90天而未通知移民局或晚於規定期限通知移民局,將處以2,000泰銖的罰款。 如果外國人未提交停留超過90天的通知而被逮捕,將被罰款4,000泰銖。
      http://www.immigration.go.th/nov2004/en/base.php?page=90days

  8. 土撥鼠 說起來

    我每 90 天收到一封郵件(imm.Khon Kaen),花了我 1000 泰銖,並且節省了 3 次開車 300 公里的時間。

    • 羅尼拉普勞 說起來

      確實比開車去那裡便宜。 特別是如果您住的地方離移民局稍遠。

      郵寄將花費您 2 個郵票、2 個信封和一些副本,或在線嘗試(儘管它並不總是有效)。

  9. 來自奧斯坦德的渦流 說起來

    在比利時,最輕微的違規行為都會被處以 60 歐元的罰款,約合 2400 泰銖,所以你不能抱怨。你事先就知道了。一點紀律總是不會有壞處。

  10. 肺艾迪 說起來

    如果有人在 90 天通知期內報告得太晚,顯然違反了泰國移民法。 你有 3 週的時間來做這件事,這已經足夠了。 甚至會在您的護照上釘上一張紙條,上面註明您必須大量返回的日期。 如果,無論出於什麼原因,你疏忽了,被遺忘了,沒有時間,沒有慾望... 如果您不這樣做,則屬於違規行為,可能會受到罰款。 逾期 90 天註冊將被視為“逾期居留”,您通常需支付 500 泰銖/天,最高 20.000 泰銖。 現在,有了新的逾期居留立法,如果逾期居留超過一定期限,他們甚至可以將您驅逐出境,並在一定時間內拒絕您進入「王國」。

    至於重新申請簽證:這也可以作為一種措施。 如果你大驚小怪並拒絕繳納罰款,你的簽證可能會因不遵守移民條件而被暫停。 請記住,獲得年度簽證不是一種權利,而是一種恩惠。

    • 羅尼拉普勞 說起來

      你好艾迪,

      確認地址太晚,即所謂的 90 天通知,並不屬於「逾期居留」。
      「逾期居留」的後果,包括罰款(最高 20 泰銖)和/或監禁或因長期「逾期居留」而被禁止入境,均不適用。
      這裡只包括超過停留期限的情況。

      90 天通知並未賦予任何居住權。
      所以你不能超過你的居留期限,因此你不能「逾期居留」。

      您只能提交遲到 90 天的通知。
      這將有其自身的罰款,但不會影響後續的入境或續約。

      「如果外國人在泰國停留超過90天而未通知移民局或晚於規定期限通知移民局,將處以2,000泰銖的罰款。 如果未提交停留超過 90 天通知的外國人被逮捕,將被處以 4,000 泰銖的罰款。”
      http://www.immigration.go.th/nov2004/en/base.php?page=90days

      但除此之外,你當然是對的」你有 3 週的時間來做這件事,這已經足夠了。 甚至會在你的護照上釘上一張紙條,上面寫著你必須大批返回的日期。”
      顯然對某些人來說仍然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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