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32 日對於 XNUMX 歲的比利時人凱文·M 來說將是激動人心的一天。在這一天,泰國法院將審理他的上訴判決,因為他與他的朋友之死有關,他也是前僱員和朋友他的前任 - 女人。

整個故事在一個籌款網站上被描述,以支付高額律師費並從中獲得最大收益,但這裡是一個簡短的摘要。

2009 年,凱文和他的前女友從比利時來到泰國,他們一起創辦了一家相當成功的公司。 他們的戀情結束了,但業務和相互關係作為一種兄弟姐妹關係繼續沒有任何問題。

然後,他的前妻與一個後來在公司工作的男人建立了關係,他也和他成為了朋友。 多年來,這對新人之間的關係不斷惡化,在女方父母無數次暴力威脅之後,凱文被叫來平息事態。

他猶豫要不要去,但威脅似乎太大了,所以他決定和朋友一起去公寓。 當他們到達那裡時,他們發現一個在 Xanax 和酒精(根據消息靈通的消息來源提到的物質)的影響下沸騰的人。 最終一場鬥爭接踵而至,受害者被凱文勒死。 警察趕到時,受害者在技術上還活著,但被發現死在去醫院的路上:https://www.nightmarinethailand.com/

根據法律,有一件事是明確的,那就是死亡,對於肇事者來說,問題是在這種情況下是否有情有可原的情況。 可能是酒精、藥物和壓力的結合,以及由於束縛而導致的大腦血液供應減少。 受害人是受過訓練的人,與鬥爭相結合可以賦予某人“愚蠢的力量”,以便肇事者試圖更多地抵消,因為如果受害人鬆動,情況就會好轉。

在我看來,最初的 4 年減刑 3 年的刑期以泰國的標準來說並非不合理,但仍然決定提出上訴,然後可以雙向上訴。 事實是,如果刑期高於XNUMX年,他將在刑滿後出境,暫時不再受到歡迎,也就是說,他在泰國的一切都完蛋了。

出於好奇,我詢問了一位刑事律師和警官,並對我的問題感到不愉快,這就是為什麼我相信它可能發生在任何人身上。

一些例子是:

  • 入室盜竊; 竊賊闖入你的房子,你賣給他們一些好球,你的棒球棒打死了一個。 你錯了,只應在必要時威脅或以其他方式逃離;
  • 在市場上,您不小心遇到了一個人。 這個會很困難,和一些朋友一起賣給你幾下。 在防禦中,你給出一個巧妙的左右組合,攻擊者最終錯誤而死。 你錯了,被打得太狠了;
  • 他們試圖搶劫你並用刀威脅你; 你拿起手臂轉動刀片,肇事者掉入其中導致死亡; 你錯了,因為你應該把刀從你手裡打下來。

這個博客上還寫到,泰國人在看到打架、打架、搶劫或事故時不太樂於助人,或者人們認為住在封閉的 moban 或守衛森嚴的房子裡是胡說八道,但也許這種態度是如果您面臨可能的後果並且您根本沒有等待,那麼甚至不會那麼糟糕。

如果有人面對這樣的事實,請記住警察可以幫助削弱事實,從而將其視為自衛。 在法庭上,有一個人死亡,所以必須對最近的親屬進行賠償。 在低地國家,支付喪葬費和賠償金被視為認罪,但在泰國則更為微妙。 畢竟,由於受害人的死亡,近親會付出代價,收入可能會減少,因此,支付這筆費用是對他們的尊重。

此外,外國人使用“昂貴”的律師事務所可能會被誤解或被視為錯誤的地方,因此請使用“好”的泰國律師並嘗試從受害者身上採集血液樣本,這在將來可能會有用。進一步的課程的情況下。 然而,最重要的是手頭有一些錢,以便可以支付任何押金。

這篇文章現在是關於肇事者的,但對於近親來說,當然恰恰相反,並不是說我不希望任何人不得不經歷它。

由 Johnny BG 提交

8 回應“讀者提交:在泰國提供緊急援助,知道可能的後果!”

  1. 遠足者 說起來

    整個問題對各方來說當然是一出大戲。 不過,我認為這篇文章的作者的警告完全沒有抓住重點。 因為如果你只是在街上遭到襲擊,而你以襲擊者死亡的方式保護自己,那麼情況就與凱文完全不同。 順便說一句,你可以為自己辯護,但總是在適當的範圍內。

    我相信凱文使用了過度的力量,將受害者窒息窒息,並帶來了所有相關的風險。 凱文也和一個朋友一起在那裡,所以他並不孤單。 其他選擇也是可能的。 一旦受害者對凱文表現出攻擊性並實際襲擊了他(但沒有證據表明這一點。凱文受傷了嗎?),他就可以報警並報告刑事犯罪。

    因此,在我看來,他對受害者的死亡負有全部責任(這一定是你的孩子)。 他後來收到的判決相當輕,我認為沒有理由上訴。 事實上,如果我與受害人有親屬關係,我會要求檢察官對太輕的刑罰提出上訴。

    抱歉,凱文錯了。 一個很嚴重的年輕人被帶走了。 在我看來,凱文應該只接受他的員工。 即使他無意殺死受害者,也不允許將某人置於令人窒息的境地以控制他。 並為此受到懲罰。

    • 汗彼得 說起來

      我認為也起作用的是你決定去一個你可以提前想像事情會失控的地方,因為凱文出於某種原因帶了一個朋友。 這也和你家有小偷是完全不同的情況。 你也不能用棒球棒打他們,因為那不是防禦,而是攻擊。

  2. 科內利斯 說起來

    這 3 個例子:例如,荷蘭的法律後果會有很大不同嗎? 同樣在荷蘭刑法中,根據定義,您在這種情況下不會被宣告無罪。

  3. 戴維·H 說起來

    這是許多人在您所在地區發生災難時保持被動的原因之一……這被貼上應受譴責、不感興趣甚至膽怯的標籤……可以理解,但同樣可以理解的是,即使是警察有時也會履行自己的職責。體驗所有這樣的事情,然後選擇使用白手套技術……畢竟,他們早已經歷過自己的權威不再被認可……

    凱文大錯特錯,他主動去了那個人的公寓,而不是。 報警。
    在公共場所或私人場所對自己人身攻擊……視情況視作正當防衛

  4. 強尼BG 說起來

    該貢獻還旨在更深入地研究織物😉

    荷蘭刑法有各種等級,例如緊急辯護、嚴重傷害導致死亡、過失殺人(如果謀殺不能被證明)。 例如,律師可以嘗試將酒精、藥物和壓力的結合作為心力衰竭導致死亡的主要原因。
    在束縛的情況下,這可能是最後的推動力。

    另一個因素是,荷蘭刑法在惡劣天氣或惡劣天氣時也有區別。 允許暴力。 如果個人誠信受到損害,就會出現這種情況。 竊賊可以進入您的房子並想帶著電視離開。 那一刻你不能攻擊,但一旦你堵住前門,竊賊接近你,你的誠信就會受到損害,你可以適當地攻擊,希望他不要跌倒在台階上。

    在泰國法律中,這些等級並不常見,並且無論情況如何,都是第一個到達過失殺人罪的等級。

    從一些反應中你可以看出,你實際上不明智地介入突破口,因為你可以預見它的到來。 然後我想:是的,寫起來很好,很容易,除非你必須在一瞬間自己做出決定,或者在你的生活中有過處於危險境地的時刻嗎?

    還有一點就是要根據情況,比如緊急救助、入室盜竊或者虐待等情況,決定要不要做某事。 我將來自另一個星球,但真的不會發生有人用刀威脅襲擊我的妻子,而我會觀看。 如果被傳喚的警察想來得快一點。 之後我妻子會報告是是
    侵略者永遠不會淪為受害者,但顯然意見不一。

    最後,談談凱文。 任何關注過海牙米奇·亨德里格斯案的人都知道,當他因使用頸夾而被逮捕致死時,警察受到了怎樣的懲罰。 對於愛好者:6個月有條件和一年試用期。 在平等的情況下,NL的每個公民都應該受到同樣的待遇,我認為這適用於NL的這種情況。
    因此,荷蘭和泰國的法律之間存在著天壤之別,但在這兩種情況下,人們都無法再講述這個故事。

  5. 雅克 說起來

    我們還知道,頸夾不可能是無害的,因為荷蘭的一名警官將其應用於一名部分因此死亡的男子。 這引起了不小的轟動。 當然,頸夾是用來約束人的,就暴力而言,通常是溫和的動作。 但它可以像我們在這裡再次讀到的那樣。 顯然,法官指控並判處凱文過失致死罪。 他的意圖一定不是要殺死他的朋友。 當凱文和朋友一起去拜訪另一個朋友時,當然已經做出了判斷錯誤。 受害人是受過訓練的人,根據信息,我估計凱文也不怕小的。 找到一個沸騰的人,然後試圖安撫。 一個顯然​​受到影響的人。 我的經驗是,通常不可能帶著它航行到一個國家,退後一步,向當地警方尋求幫助應該是第 2 步。 打架當然是有原因的,為什麼對方發瘋了,還得鬧到這個地步。 完全錯誤的評估,凱文仍然不敢去。 第一感覺往往是正確的,不應該被忽視。 凱文認識這個人有一段時間了,所以這也說明了一些沒有得到充分考慮的事情。 他對前女友的感情也捉弄了他。 兩人顯然都使用了暴力,受害者服用了可能導致最終死亡的物質,這一點已經過調查,法官的決定也考慮到了這一點。 我想是的。 但是不管你怎麼習慣。 如果以不同的方式採取行動,可能還活著的人會感到遺憾。 我的估計是,凱文在荷蘭也被判過失致死罪。 三思而後行,與其他情況進行比較並不是正確的做法。 每種情況都需要判斷,我認為任何新的判決都不會對凱文有利。 最大的問題是並且仍然存在,是否使用了比例力,是否不能以任何其他方式解決。 假設這篇文章中的信息是正確的,死亡是不可逆轉的,顯然是可能考慮不周的行為的意外後果。

  6. 凱文 說起來

    親愛的讀者,

    我想親自回答這個(我的)故事。 每當有關我的案件的消息出現在媒體上時,我已經習慣了閱讀嚴厲的反應。 雖然這仍然很好,我可以遵循邏輯。 但是您必須明白,您在線閱讀的文章/博客文章並不包含有關真實情況的所有信息。 主要是因為該文件包含數千頁,還因為我們自己更喜歡將某些內容隱藏在媒體之外。 這當然不是為了我們自己,而是主要是為了保護家人(不管這聽起來多麼奇怪)並儘可能保持 Siva 的美名。 這是我的一些評論……

    1. 首先感謝您在 Thailand Blog 的貢獻。 寫的很正確,雖然明顯漏掉了很多細節,無法對有罪或無罪和懲罰做出明確的判斷。
    2. 也許是兩個最重要的細節之一。 首先,鑑於這種情況,我沒有召集朋友去那裡。 我們都已經在前往曼谷下一個地點的路上了,那是周五晚上,是時候進入夜生活了。 我的計劃是去看看是否一切都好,然後繼續。 這肯定不是第一次在那裡發生爭吵,當然我們也不知道那天晚上會發生什麼。 所以對我來說,這實際上更像是一次讓父母放心的例行檢查。 其次,我看到多次回到這裡,我們應該等待警察。 當我第一次接到莎拉父母的電話時,我就已經建議報警了。 在局勢失控前 HOURS 打了第一個電話。 在我到達和第一個電話之間,還有幾十個電話(案例文件中的所有證據)。 在某個時刻與旅遊警察聯繫,希望他們能更好地理解英語。 這裡只是簡單地說,除非莎拉給自己打電話,否則他們無能為力。 因此,想像一下,真正受到刀抵喉嚨威脅的人必須自己報警。
    3. 案卷有明確證據(附照片)證明我先被打。 我的衣服被完全撕裂,一段視頻顯示了我是如何被掐住喉嚨的。 我允許所有這一切,因為我知道他處於什麼情況,喝醉了並且不知道他在做什麼並且是一個好朋友。 他要我們離開,否則會發生不好的事情。 我說在我知道莎拉和孩子安全之前我不會離開。 只有當他也攻擊我的朋友(他不認識)時,我才進行干預。
    4.關於頸夾,我想說一下。 我這輩子沒當過兵,沒學過武術,甚至沒打過仗。 你無法判斷在這種情況下應該做什麼。 一切都在一瞬間發生,或者感覺確實如此。 你竭盡全力做到最好,同時讓他平靜下來。 因為他不正常,我不想用壞話,但我當時看到的侵略性是我一生中從未見過的。 順便說一句,它也被證明了我是如何持有它的,而這一切恰好對它造成了盡可能少的影響。 除此之外,我不想對此多說什麼。 但在你做出判斷之前,你當然應該對這些事情有更多的經驗。
    5. 如您所知,我不能總是說得太詳細,但我們也為近親尋求解決方案。 唯一的問題是這對他們來說是否足夠。 這篇文章正確地表明,在這種情況下,懲罰並不算太重,但這並不是因為我們應該受到懲罰。 好吧,因為家人指控我們犯有謀殺罪。 凡有15年至無期徒刑甚至死刑的。 試想一下,當您被告知要做到最好時,您會承擔所有後果。 所以是的,那麼我們可以“滿足” 3 年,但這仍然不意味著我們應得的。

    如果還有其他問題,我很樂意親自回答。 關於籌款活動本身,你應該知道判決書已經裝在信封裡了,沒有什麼可以改變的。 已經有許多人的大力支持,對此我永遠心存感激。 但我想讓你知道,如果我出了什麼事,這整件事所欠下的債都會落在別人的肩上。 所以籌款活動不僅是為了我,也是為了所有參與這項事業的人。 我總是喜歡看到人們以文明的方式分享他們的意見。 但是,從我們這邊理解這個故事以及籌款活動為何如此重要也是一件好事和文明的事情。 我會遇到我的命運,不要害怕任何人。 只要一切都做對了。

    Alvast bedankt!

    凱文

    • 雅克 說起來

      謝謝 Kevin 的回复,你的故事提供了比這篇文章中所宣稱的更詳細的畫面。 顯然出了很多問題,你在那一刻採取行動是因為沒有其他選擇也沒什麼好討論的。 缺乏警察幫助是我在泰國經常聽到的另一個現象。 也許我會在類似情況下當場做同樣的事情。 讓受到影響並發瘋的人平靜下來,現在和現在仍然很困難。 扼住脖子後悔,你將因此失眠。 有時你在錯誤的時間出現在錯誤的地方,這樣的事情就會發生在你身上。 一個人已經去世令人難過,我希望你能從判決和懲罰中得到力量。 我們都在生活中吸取教訓,希望這是在未來與您同在的積極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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