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提交:最新更新的保險爭議聲明 - VERDICT
30月2021
SKGZ 的裁定於 29 年 XNUMX 月 XNUMX 日收到,並已全文發送給編輯。 因為我不同意突然間,與我的要求相反,該決定仍然具有約束力,我已經提出抗議,因為這違反了協議。 我也參考了附錄。
不幸的是,但並非出乎意料的是,判決是否定的。
哈基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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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view文件=”https://www.thailandblog.nl/wp-content/uploads/uitspraak-skgz.6.pdf”]
時間似乎趕上了。
請參閱泰國駐海牙大使館的更新: https://hague.thaiembassy.org/th/content/118896-measures-to-control-the-spread-of-covid-19?page=5f4d1bea74187b0491379162&menu=5f4cc50a4f523722e8027442
在 2 下的“最新發展”下,它不再說應該提到 100.000,但 Covid 已明確投保,大多數保險公司都希望這樣做。
因此,空氣似乎變得清澈了,人們不再需要購買“不必要的”保險單。
不,那是不正確的。 這是一個額外的要求。 所有簽證變體仍然聲明: 涵蓋泰國醫療費用的健康保險,包括至少 100,000 美元的 COVID-19 保險(必須特別提及)
霸氣
感謝您為“我們”所做的所有工作!!!
別提了。 關於這個話題,我也關閉了“文件”。 既然 Erik 的比較研究已經找到一家公司 (DSW) 甚至更多願意說明金額的公司,那麼明年也不會成為問題。 今年已經接近尾聲。
不過,我預計最終會放寬要求,但泰國當局的經驗表明這需要一些時間。
此外,我希望我只需要一次該聲明,因為明年我可以在曼谷的移民局簡單地延長我的非 Imm O 簽證,或者至少延長逗留期限,而無需任何額外的聲明。
HAKI
再次感謝您的更新和您的努力。
不明白一件事。
最後一個 PDF 聲明該建議“不具約束力”。
在您故事的標題中,您表明它對協議具有約束力。
我是讀錯了還是誤解了。
留言
彼得
親愛的彼得!
事實上,它在封面上用粗體字表明這是有約束力的建議。 在第7 “非約束性建議”作為本章的文本。 根據 7a,該請求(為了什麼?請求非約束性建議?)被拒絕。 太令人困惑了,今天早上我還通過電子郵件向 skgz 指出了這一點。
我剛剛收到一封來自 skgz 的電子郵件,對這個錯誤表示歉意,並且它確實不應該是一個有約束力的建議。 為了完整起見,在收到更正後的頁面後,我會將此郵件與更正後的頁面一起再次發佈在博客上。 但就今天而言,我認為這已經足夠了。
HAKI
感謝您的快速回复哈基。
我很清楚。
在自己寫的文章出版之前,他們不會再讀一次。
mvrg。
彼得
主持人:題外話
注意!
40.000 和 400.000 泰銖的金額也仍在列出。
而且:
(2) 保險必須明確提及前往風險區域(旅行建議顏色代碼:荷蘭政府指示的橙色或紅色)不會影響 COVID-19 承保範圍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