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的異常交通行為

洛德維克·拉格馬特
發表於 住在泰國
標籤: ,
十一月17 2019

Santibhavank P / Shutterstock.com

每個人都有他或她在泰國的交通經歷,已經寫得足夠多了。 但當救護車或警車在聲光信號下超車時如何表現,顯然還沒有學過。 在荷蘭、德國和其他國家/地區,必須遵守明確的準則。

本週,電視上播放了一名泰國男子如何故意阻礙救護車。 他竟然攔下了這輛救護車,想要得到“故事”! 一番激烈的交談後,女醫生說明了為什麼要這麼快。 然而,她對發生的事情非常生氣,於是報了警,警察很快就到了現場。 據電視台記者稱,警方還發現該男子在一輛借來的汽車中“醉酒”,並被進一步處理並處以巨額罰款。

我個人的煩惱之一是 songtaews(浴室車)! 不要試圖在摩托車上從左側超車,因為如果司機認為他們看到了顧客,他們會開車到一邊,而摩托車騎手必須管理!

16條回复“泰國交通異常”

  1. 說起來

    其他司機在改變方向之前會看嗎? 我認為他們真的認為其他人都在等他們。

  2. 帕特里克 說起來

    路易斯,請運用你的“常識”,切勿從右側超車!
    在泰國,我了解到,如果我前面的車輛(以及我旁邊的車輛)向左轉向,那麼他/她總是優先。
    因此,關於您的雙條...從現在開始,請留在車輛後面並始終在右側超車...我什至用我的自行車這樣做...泰國人只看右側的後視鏡,然後將您考慮在內。

    • l. 低尺寸 說起來

      親愛的帕特里克,

      抱歉,我不明白回复。
      在這篇文章中,我建議永遠不要在 Songtaw 的左側超車。

      句子 1 永遠不要在右邊超車!

      第 4 句 從現在開始,留在車輛後面並始終在右側超車。

      Songtaew經常開這麼慢的車來找客人,讓我浪費了太多時間!
      所以小心傳遞就對了。

    • 湯姆 說起來

      永遠不要在右邊超車……真是一團糟。 在泰國,人們靠左邊開車,所以他們從右邊超車。
      好吧,許多泰國人和法郎一直在右車道(超車)行駛,因為左車道經常並排停車。 但是你基本上必須在右邊超車

  3. 帕特里克 說起來

    抱歉...筆誤...切勿在左側超車!

    • l. 低尺寸 說起來

      片中也有!

  4. 呂德 說起來

    社會壓力大,毒品多。
    現在也有過度疲勞的人,通宵玩手機不睡覺。

    您還會在路上註意到這一點。

    • 渦流 說起來

      路德,那現在是 100% 的釘在頭上,但別忘了酒精!!!!!!!

    • 馬可福音 說起來

      ……別忘了,許多泰國道路使用者已經筋疲力盡,在方向盤後半睡半醒。 他或她至少工作 6 次中的 7 次和 18 次中的 24 次以維持生計。

      對於我們 farrang 泰國已經變得(更)昂貴,但對於日薪 500 泰銖或更少的普通泰國人來說,這是......地獄......但他們保持微笑。

  5. Leon 說起來

    我可以確認你永遠不應該在左邊超車。 沒有指示方向,他們突然向左轉。

  6. 羅伯·V。 說起來

    泰國人對不給駕車的緊急服務人員免費通行的煩惱也很大。 至少據我所知,當我和我的泰國朋友談論這件事時,如果某些*嗶*沒有讓救護車通過。 或者看看泰國媒體對此類事件的反應。 最近,甚至關於一輛因皇家遊行而不得不等待的救護車,一個標籤在推特上瘋傳。

    是的,泰國人也知道必須允許緊急車輛自由通行。 所以我不認為這是沒有學習的問題(我還沒有和一個泰國人交談過,他不知道帶有警報器的救護車必須先走),但有些人仍然有“我第一”的態度。 除此之外,交通法規定:

    “第七章
    緊急車輛

    75部分。
    在駕駛緊急車輛執行
    職責,駕駛員享有以下權利:

    (1) 使用閃爍的紅綠燈信號、警笛聲信號或其他聲音
    由專員決定的信號;
    (2) 在禁停區停車或停放車輛;
    (三)超速行駛的;
    (4) 駕車通過任何停止交通信號或交通標誌; 假如
    車輛必須適當減速;
    (5) 不遵守本法或
    確定有關行駛車道、方向或轉彎交通工具的交通規則。
    在第一項操作中,駕駛員必須小心,因為
    因地制宜

    76部分。
    當行人、司機、騎手或動物控制者
    看到緊急車輛使用閃爍的交通燈信號、警笛聲信號,
    or
    專員在表演中確定的其他聲音信號
    職責, 行人、司機、騎手或動物控制者必須允許緊急情況
    車輛首先通過,請按照以下說明進行操作:

    (1) 行人必須停車並遠離道路邊緣或向上
    到安全區或最近的路肩;
    (2) 司機必須將交通工具停在或停在道路的左邊緣
    道路,或者如果道路最左側有公交專用道,他或她
    必須在公交專用道旁邊的車道上停車或停放交通工具,但禁止這樣做
    在路口停車或停車交通工具; (……)”

    來源: http://web.krisdika.go.th/data/outsitedata/outsite21/file/Road_Traffic_Act_BE_2522_(1979).PDF

    我認為也有關於讓路給救護車的重要性的非常引人注目的廣告。 派警車陪同其他緊急服務和處理違法者並在新聞中明確報導是否有幫助?

  7. 說起來

    我經常遇到的情況是,摩托車在彎道或拐角處向左行駛,所以向左行駛,而我則開著車繞過拐角。 但是哦,如果你自己沒有做對或沒有看到它,那麼泰國就太小了。

  8. TJ 說起來

    “在荷蘭、德國和其他國家/地區,必須遵守明確的指導方針。”
    明確的指導方針確實適用於荷蘭,但不幸的是,許多司機幾乎不知道這些指導方針。 當司機闖紅燈以允許救護車、警察和/或消防隊在紅燈處通過時,這一點一次又一次地顯而易見。 如果閃爍,這只會讓司機付出罰款(!)。 您絕不能闖紅燈,即使救護車、警車和/或消防隊的閃光燈和/或警報器已打開。 簡單的。 但不幸的是,你仍然看到許多司機闖紅燈,造成危險情況。 救護車、警車和/或消防隊的任務是自行尋找通道。

  9. 馬修斯 說起來

    知道了,解決辦法很簡單,songtaew只要不在左邊超車,問題就解決了,煩惱也消失了。 你的故事是正確的,他們看到一個(潛在的)顧客站在路邊,並儘快去左邊接他/她,那是他們的生計。

  10. 湯姆邦 說起來

    我在曼谷平均每天騎摩托車(60 cc)行駛 155 公里,經常看到這裡有出租車,但也有公共汽車從中間甚至最右邊的車道向左行駛,以接客或讓客戶下車。
    如果公交車趕不上,甚至在離人行道3米遠的地方停車讓人進出,哪來的那麼多堵車? 在筆直的道路上,看不到出口,但變道,然後在 100 米後發現您之前的車道行駛得更快,所以在所有後續車輛都踩剎車的情況下再次返回。
    還有一些司機只是在半路上踩剎車,然後在看不到汽車或踏板車的情況下繼續行駛。
    你也可以不開燈開車,在遠處沒有燈柱的地方穿著盡可能黑的衣服過馬路,我差點心髒病發作,前輪下面有一個泰國人。
    警察 ? 太忙了? 山雀

    • 羅尼拉雅 說起來

      “還有一些司機只是在半路上踩剎車,然後在看不到汽車或踏板車的情況下繼續行駛。”

      確實是這樣。 這主要發生在剛從手排變速箱切換到自排變速箱的駕駛身上。 你無法那麼快、潛意識地擺脫你仍然想改變的習慣。 您還想踩下自動變速箱汽車中不存在的離合器踏板。 事實並非如此,然後你很快就會把左腳踩在煞車上......(自己的經驗)如果你無意中猛踩煞車,即使對你自己來說,這也是一種震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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