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東南亞的性別關係

蒂諾奎斯
發表於 歷史, 關係
標籤: , ,
17月2021

關於東南亞性別關係的文章已經有很多,包括 泰國。 我們可以從過去學到一些東西嗎? 300-500年前是什麼樣子? 我們現在看到這些了嗎? 或不?

介紹

在泰國博客上,經常有人熱烈討論泰國的男女關係,無論是泰國人與泰國人的關係還是外國人與泰國人的關係。 有時意見分歧很大,尤其是關於這些關係除了個人影響之外,在多大程度上、在多大程度上是由文化決定的問題。 如果我們可以假設文化影響在某種程度上在幾個世紀以來一直保持不變,那麼如果我們回到過去,尤其是亞洲殖民化之前的時期,即大約 1450 年至 1680 年,也許我們可以對此有所了解。

為此,我翻譯了安東尼·里德(Anthony Reid)所著《商業時代的東南亞,1450-1680》(1988)中題為“性關係”和“婚姻”的兩章。 我省略了一些段落,將其作者和/或相關年份放在括號中。

“一個男人的女兒越多,他就越富有”

性別之間的關係呈現出一種將東南亞與周邊國家明顯區分開來的模式,尤其是在十六世紀和十七世紀。 伊斯蘭教、基督教、佛教和儒家思想的影響在婦女的相對獨立性和經濟承諾方面沒有太大變化。 這可以解釋為什麼女兒的價值從未受到質疑,就像在中國、印度和中東一樣,相反,“一個男人擁有的女兒越多,他就越富有”(Galvao,1544)。

在整個東南亞,嫁妝都是從婚姻中的男方傳遞到女方。 第一批基督教傳教士譴責這種做法是“買女人”(Chirino,1604),但這無疑表明了女人的價值有多大。 嫁妝仍然是婦女的專有財產。

與中國習俗相反,新婚夫婦經常搬到女方的村莊。 這就是泰國、緬甸和馬來西亞的規則(La Loubère,1601)。 財富掌握在夫婦手中,共同管理,女兒和兒子平均繼承。

女性積極參與求愛和求愛

女性的相對獨立也延伸到了性關係上。 東南亞的文學作品毫無疑問地表明,女性在求愛和求愛中積極參與,她們要求的性和情感滿足與她們給予的一樣多。 在爪哇和馬來西亞的古典文學中,像漢都亞這樣的男人的外表吸引力被廣泛描述。 “當漢都亞經過時,女人們都掙脫丈夫的懷抱去看他。” (拉瑟斯 1922)

同樣具有特色的是樸實的韻律和歌曲,馬來語中的“patun”和泰語中的“lam”,其中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試圖在對話中的幽默和暗示性言論中超越對方。

周大觀(1297)講述了柬埔寨婦女在丈夫旅行時的反應:“我不是鬼,怎麼能指望我一個人睡覺呢?” 在日常生活中,規則是如果男方缺席較長時間(半到一年),婚姻就會自動結束。

陰莖周圍有一圈球

對女性強勢地位最生動的證實是男性為了增強妻子的性快感而進行的痛苦的陰莖手術。 對此最早的報導之一來自中國穆斯林馬歡,他在 1422 年寫下了關於暹羅的一種習俗的如下內容:

“在二十歲之前,男性會接受一項手術,用小刀切開龜頭下方的皮膚,每次插入一顆珠子(一個小球),直到陰莖周圍形成一個環。 國王和其他富人為此取了空心金珠,裡面裝有幾粒沙子,聽起來很悅耳,被認為是美麗的……”。

皮加費塔(Pigafetta,1523)對此感到非常驚訝,以至於他要求許多男人,無論年輕還是年長,都展示他們的陰莖。 當困惑的荷蘭海軍上將範內克(Van Neck,1609)詢問北大年府的一些富有的泰國人這些金鈴的用途是什麼時,他得到的答案是“女人從它們身上體驗到一種難以形容的快樂”。

女性常常拒絕嫁給沒有做過這種手術的男性。 《愛經》中提到了這一程序,並且可以在爪哇中部印度教寺廟的靈伽中看到(15 世紀中葉)。 到了十七世紀中葉,這種習俗在東南亞沿海較大的貿易城市中消失了。

婚禮; 一夫一妻制盛行,離婚相對容易

婚姻的主要模式是一夫一妻制,而離婚對雙方來說相對容易。 奇里諾(Chirino,1604)說,“在菲律賓生活了 10 年,他從未見過一個男人擁有多個妻子”。 對於統治者來說,這條規則有一些引人注目的例外:對他們來說,大量的女性有利於他們的地位和外交武器。

一夫一妻制在絕大多數人口中得到了加強,因為離婚很容易,離婚是結束不滿意的共存的首選方式。 在菲律賓,“只要和諧,婚姻就會持續,他們會因為最輕微的原因而分手”(Chirino,1604)。 同樣在暹羅:“丈夫和妻子可以毫不費力地分開,並分割他們的財產和孩子,如果這對雙方都合適,他們可以再婚,而不必擔心,羞恥或懲罰。” (例如Schouten,van Vliet,1636)在南越和爪哇,婦女經常主動提出離婚。 “女人對丈夫不滿意,可以隨時要求離婚,只要付給他一筆固定的錢。” (萊佛士,1817 年)

印度尼西亞和馬來西亞:離婚率很高。 菲律賓和暹羅:孩子們分裂了

在整個地區,如果男方帶頭離婚,則女方(或其父母)保留嫁妝,但如果女方對離婚負有主要責任,則女方必須償還嫁妝(1590-1660)。 至少在菲律賓和暹羅(van Vliet,1636),孩子們是分開的,第一個孩子歸母親,第二個孩子歸父親,等等。

我們在高層圈子中也看到了這種頻繁離婚的模式。 十七世紀望加錫宮廷保存的一份編年史顯示,權力和財產在望加錫宮廷中發揮著重要作用,離婚並不被描述為僅由有權有勢的人做出的決定。

克雷恩·巴拉-賈瓦亞 (Kraeng Balla-Jawaya) 是一位相當典型的女性職業,她出生於 1634 年,屬於高等馬卡薩血統之一。 13 歲時,她與卡倫·邦托·馬拉努 (Karaeng Bonto-Marannu) 結婚,後者後來成為最重要的戰爭領導人之一。 她在 25 歲時與他離婚,並很快與他的競爭對手、總理卡倫·卡倫隆 (Karaeng Karunrung) 复婚。 她在 31 歲時與他離婚,可能是因為他被流放,兩年後她與阿龍·帕拉卡結婚,阿龍·帕拉卡在荷蘭的幫助下征服了她的國家。 她36歲時與他離婚,最終於86歲去世。

“東南亞人沉迷於性”

印度尼西亞和馬來西亞的離婚率很高,上世紀六十年代高達百分之五十以上,這要歸功於伊斯蘭教,它使男人離婚變得很容易。 然而,更重要的是整個東南亞都存在女性獨立,離婚不會明顯損害女性的生計、地位和家庭關係。 Earl(23)認為,1837歲的女性與第四或第五任丈夫生活在一起,被爪哇社會所接受,完全是因為女性享有自由和經濟獨立。

直到十八世紀,基督教歐洲還是一個相對“貞潔”的社會,平均結婚年齡較高,單身人數相當多,非婚生子女數量較低。 東南亞在很多方面與這種模式完全相反,當時的歐洲觀察家發現那裡的居民沉迷於性。 葡萄牙人認為馬來人“熱愛音樂和愛情”(Barbosa,1518),而爪哇人、泰國人、緬甸人和菲律賓人“非常性感,無論男女”(Scott,1606)。

這意味著婚前性關係是被寬恕的,並且任何一方都不期望婚姻中保持童貞。 夫婦應該在懷孕時結婚,否則有時會決定墮胎或殺嬰,至少在菲律賓是這樣(Dasmarinas,1590)。

歐洲人對婚姻中的忠誠和承諾感到驚訝

另一方面,歐洲人對婚姻中的忠誠和奉獻感到驚訝。 馬辰的女性對婚姻很忠誠,但單身時卻很放蕩。 (貝克曼,1718)。 即使是不太喜歡菲律賓人性道德的西班牙編年史家也承認“男人善待他們的妻子,並按照他們的習俗愛她們”(Legazpi,1569)。 加爾沃(Galvao,1544)驚嘆於摩鹿加的妻子如何“……儘管她們在男人中幾乎赤身裸體地走來走去,但她們始終保持貞潔和天真,這對於這樣一個放蕩的民族來說幾乎是不可能的”。

卡梅倫(Cameron,1865)可能是正確的,他認為馬來農村地區離婚的容易性與那裡婚姻的溫柔特徵之間存在聯繫。 女性的經濟獨立和擺脫不理想婚姻狀況的能力迫使雙方竭盡全力維持婚姻。

斯科特(1606)評論一名在萬丹毆打越南妻子的中國男子:“這種事永遠不會發生在當地婦女身上,因為爪哇人不能容忍他們的妻子被毆打。”

童貞是進入婚姻的障礙

奇怪的是,女性的童貞更多地被視為結婚的障礙而不是一種資產。 根據 Morga(1609 年)的說法,在西班牙人到來之前,菲律賓有(儀式?)專家,他們的任務是剝奪女孩的貞操,因為“童貞被視為婚姻的障礙”。 在勃固以及緬甸和暹羅的其他港口,外國商人被要求為準新娘摘花(Varthema,1510 年)。

在吳哥,祭司們在一場昂貴的儀式上打破了處女膜,作為成年和性行為的儀式(Chou Ta-kuan,1297)。 除了東南亞男性更喜歡有經驗的女性的建議之外,西方文獻對這種做法提供的激勵多於解釋。 但更有可能的是,男人認為處女膜破裂的血是危險的和污染性的,就像今天在許多地方仍然如此。

外國人被提供一個臨時妻子

這種婚前性行為和容易分居的結合確保了臨時結合而不是賣淫是應對外國商人湧入的主要手段。 北大年的系統由 Van Neck (1604) 描述如下:

“當外國人來到這些國家出差時,男人、有時甚至是女人和女孩會來找他們,詢問他們是否想要一個妻子。 女士們親自到場,男士們可以選擇一個,然後在一段時間內商定價格(少量即可獲得極大的樂趣)。 她來到他家,白天是他的女僕,晚上是他的同床者。 然而,他不能與其他女人交往,她們也不能與男人交往……當他離開時,他給了她一筆約定的金額,他們建立了友誼,她可以毫無羞恥地找到另一個丈夫。

肉荳蔻季節期間班達的爪哇商人以及越南、柬埔寨、暹羅和緬甸的歐洲人和其他人也有類似的行為。 周大觀(Chou Ta-kuan,1297)描述了這些習俗的另一個好處:“這些婦女不僅是同床異夢,而且還經常在商店裡出售她們丈夫提供的商品,這比批發貿易的收益還要高。”

荷蘭商人和暹羅公主之間災難性的迷戀

外人常常覺得這種做法很奇怪、令人反感。 “異教徒與穆斯林婦女結婚,而穆斯林婦女則以異教徒為丈夫”(伊本·馬吉德,1462)。 納瓦雷特(Navarette,1646)不以為然地寫道:“基督徒男人養著穆斯林女人,反之亦然。” 只有外國人想娶與宮廷關係密切的女子時,才會遭到強烈反對。 一位荷蘭商人與一位暹羅公主之間的災難性愛情故事可能是巴薩通國王 1657 年禁止外國人與泰國婦女結婚的原因。

在一些有穆斯林人口的大型港口城市,這種類型的臨時婚姻不太常見,通常使用女奴,她們可以被出售,而且沒有生育孩子的權利。 斯科特(Scott,1606)寫道,萬丹的中國商人購買了女奴隸,並為她們生下了許多孩子。 然後,當他們回到家鄉時,他們把女人賣了,並帶走了孩子。 如果我們相信揚·彼得斯佐恩·科恩(Jan Pieterszoon Coen,1619)的話,英國人也有同樣的習慣。 他很高興看到南婆羅洲的英國商人如此貧窮,以至於他們不得不“出售妓女”才能獲得食物。

賣淫是在十六世紀末才出現的

因此,賣淫比臨時婚姻要少得多,但在十六世紀末,賣淫確實在大城市出現了。 妓女通常是屬於國王或其他貴族的奴隸。 西班牙人講述了這類婦女在“水城”文萊(達斯馬里納斯,1590 年)的小船上提供服務的情況。 荷蘭人於 1602 年在北大年描述了類似的現象,儘管它不如臨時婚姻那麼頻繁和光榮(Van Neck,1604)。

1680年後,一名泰國官員獲得大城府法院的正式許可,設立了一個賣淫專賣店,涉及600名婦女,她們都因各種罪行而被奴役。 這似乎是泰國通過賣淫賺取體面收入的傳統的起源(La Loubère,1691)。 十八世紀的仰光也有整個“妓女村”,全是女奴。

與基督教和伊斯蘭教戒律的衝突

這種廣泛的性關係、相對自由的婚前關係、一夫一妻制、婚內忠誠、簡單的離婚方式以及婦女在性遊戲中的強勢地位,與逐漸加強其對該地區控制的主要宗教的戒律日益發生衝突。

根據伊斯蘭法律,婚前性關係受到嚴厲懲罰,導致(非常)年輕的女孩結婚。 這對於富裕的城市商業精英來說更為重要,因為他們在地位和財富方面的賭注更高。 即使在信奉佛教的暹羅,與普通民眾不同,精英階層也非常小心地保護自己的女兒直到結婚。

不斷壯大的穆斯林社區嚴厲打擊了涉及已婚人士的性犯罪行為。 範內克(Van Neck,1604 年)目睹了北大年發生的悲慘事件,一名馬來貴族被迫勒死自己已婚的女兒,因為她收到了情書。 根據伊斯蘭教法,在亞齊和文萊,這種死刑判決一定很常見。 另一方面,Snouck Hurgronje 在 1891 年提到,城市精英的這種極端做法幾乎沒有滲透到更遠的鄉村。

偉大的阿拉伯旅行家伊本·馬吉布 (Ibn Majib) 在 1462 年抱怨說,馬來人“不認為離婚是一種宗教行為”。 文萊的一名西班牙觀察員指出,男人可以出於最“愚蠢的原因”與妻子離婚,但離婚通常是在相互的基礎上完全自願進行的,嫁妝和孩子由他們自己分配。

15條回應“過去東南亞的男女關係”

  1. 漢斯·斯圖伊拉特 說起來

    引用蒂娜的話:
    當外國人來到這些國家出差時,男人、有時甚至是女人和女孩會來找他們,詢問他們是否想要妻子。 女士們親自到場,男士們可以選擇一個,然後在一段時間內商定價格(少量即可獲得極大的樂趣)。 她來到他家,白天是他的女僕,晚上是他的同床者。 然而,他無法與其他女人打交道,她們也無法與男人打交道。 ......當他離開時,他給了她約定的金額,他們建立了友誼,她可以毫無羞恥地找到另一個男人

    四個世紀過去了,泰國實際上沒有任何改變。
    這種事在泰國每天仍然發生。
    只是該婦女白天不再需要工作。
    他們仍然把你的泳褲掛在晾衣繩上,有時會稍微洗手並清掃一下平房。 如果他們真的這麼做的話。
    漢斯

    • 亨克 說起來

      儘管@Hans 5年前就發布了自己的回應,但聲明是:“她來到他家,白天是他的女僕,晚上是他的同床異夢。 然而,他無法與其他女人打交道,她們也無法與男人打交道。” 確實仍然有效。 它構成了許多外國人擺脫孤獨感的基礎,而不必在建立或形成關係上浪費時間。 一切都會立即發生:結識、安排簽證,僅此而已。

  2. 傑克 G。 說起來

    很喜歡閱讀這段歷史。

  3. 鎳鈷 說起來

    感謝蒂諾不辭辛苦翻譯這段歷史。
    在這裡描述的幾個世紀裡,令人驚訝的是,今天在這段歷史中,我認識到亞洲人的很多思維方式、行為方式和行為方式,特別是女性在婚姻和關係、離婚以及經濟和獨立中的地位。
    鎳鈷

    • 蒂諾奎斯 說起來

      親愛的妮可,
      我認為你應該說東南亞,因為其他地方,比如中國和印度,情況非常不同。 而且,精英階層和“平民百姓”的態度也存在很大差異。 在泰國,精英女性在宮殿中受到庇護和保護,而“平民”則充分參與工作和節日。

  4. 德克哈斯特 說起來

    蒂諾的一段精彩的歷史,它表明一切都有其起源,並且一些傳統似乎在社會上根深蒂固。 皮加費塔還描述了特爾納特在位君主阿爾·曼蘇爾的宅邸/宮殿,他在餐桌上可以一覽他的整個后宮,每個家庭只有一個女人。 能夠進入后宮對於女性來說是一種榮耀,當然,為了生下第一個後代,還要進行激烈的競爭。 同時,所有家庭都是君主的農奴。

  5. 來自奧斯坦德的埃迪 說起來

    寫得很漂亮,每個人都在這個故事中認識了自己。但是世界各地的女性都在尋找幸福、愛情和安全感。尤其是在沒有社會保障和養老金的國家。如果她們年紀大了,吸引力也下降了怎麼辦——我們在亞洲旅行時就看到了這一點。
    否則,我們很幸運出生在歐洲。

  6. l. 低尺寸 說起來

    蒂諾寫的這篇寫得很好的文章中有一些引人注目的描述。

    如果女性能夠獨立生活,離婚對她們來說就不是什麼問題。

    伊斯蘭教將會干預這一領域。

    他們認為,婚內性行為是不被允許的; 然後你就娶了一個很小的女孩,噁心!
    摘自穆罕默德! 離婚對男人來說很容易; 這是對
    女人,顯然不算數。 甚至伊斯蘭教法也適用!

    由於“臨時”婚姻,泰國沒有賣淫! 因此不會受到懲罰。
    一些度假者在這個建築中睡在他們兩個月的“丈夫”旁邊是多麼平靜。

    • 蒂諾奎斯 說起來

      好的,路易斯。 穆罕默德 25 歲時與比他大 15 歲的卡迪賈 (Khadija) 結婚。 她是一位相當富有且獨立的商隊商人,穆罕默德參與了她的生意。 。 他們一夫一妻制地幸福地生活了 25 年,直到 Khadija 去世。 他們有一個女兒,名叫法蒂瑪。

      然後穆罕默德召集了許多妻子,其中包括他最心愛的阿伊莎。 他在她九(?)歲的時候娶了她,並在青春期後向她「告白」。 經文就是這麼說的。 穆罕默德認為,你應該只娶第二個妻子等,以幫助婦女(窮人、病人、寡婦等)。 性慾在其中不被允許發揮作用。 鑑於男性的弱點,問題是它是否總是這樣發生:)。

      艾莎也是一個獨立的女性,嘴巴也很好。 有一次,她騎著駱駝(當時沒有汽車)獨自一人(羞恥!)進入沙漠,結果迷路了。 一個男人找到了她,並把她帶回了家。 穆罕默德勃然大怒,嫉妒不已。 艾莎用強硬的言辭為自己辯護。 後來穆罕默德道歉了。 經文就是這麼說的。

      我們現在所認為的伊斯蘭教法大部分是在穆罕默德去世幾個世紀後製定的,通常並不反映穆罕默德的觀點。 摩西、耶穌和佛陀也是如此。

  7. 睡覺 說起來

    或者基督教和伊斯蘭教如何使性別平等消失。 即使在現在,我們也可以從女性對自己的生活做出獨立決定的社會中舉一個例子。

  8. 薇拉史汀哈特 說起來

    多麼有趣的作品啊,謝謝!

  9. 雅克 說起來

    當然是有趣的作品,謝謝。一個人永遠不會太老,學習也不會太晚,只要我們堅持下去,我們就會互相學習。 我認為生活中的變化很小,但今天在我們的星球上仍然可以找到許多相同的變化。 在我看來,仍然有一些奇怪的人物,例如罪犯和殺人犯。 任何人都在猜測表現出這種行為的原因,但它們永遠不能成為過去和現在所做的大部分事情的理由。
    人的多樣性。 如果除了那些行善、為一個以尊重為主導的充滿愛心和社會的社會做出貢獻的人之外,還有更多的人遵循這一點,那就太好了。 我擔心這將不再可能,而且可能會成為一種幻覺,因為為什麼有那麼多人一出生就捲入了光天化日之下無法容忍的事情,對我來說仍然是一個謎。

  10. 砂光機 說起來

    主持人:我們今天將您的問題作為讀者的問題發布了。

  11. 西奧多莫利 說起來

    親愛的蒂娜,

    很喜歡讀你的故事。 我在亞洲遊歷了 30 年,認識很多你們的例子。
    在同樣的背景下,我見過的最美麗的事情是在中國雲南麗江,涉及納西族,他們仍然維持著母系社會。
    很漂亮,歷史向你飛來。

    與 fr.gr.,
    西奧

  12. 莫德·萊伯特 說起來

    親愛的蒂諾

    離開這麼久,我回來了,饒有興趣地讀了你的故事。 這就是安東尼·里德書中的全部內容嗎? 還有照片嗎? 我對印尼的婚姻關係特別感興趣。 預先感謝您的回答。 希望你記得我是誰!
    親切的問候
    莫德


青年反應

Thailandblog.nl 使用 cookie

得益於 cookie,我們的網站運行得最好。 通過這種方式,我們可以記住您的設置,為您提供個性化報價,並且您可以幫助我們提高網站質量。 了解更多

是的,我想要一個好的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