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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外籍人士和退休人員 » 非居民納稅人自 1 年 2019 月 XNUMX 日起的工資稅變動
自 2019 年 XNUMX 月起,所有仍獲得工資稅抵免以抵消國家養老金工資稅的國家養老金居民將不再享有所有居住在泰國的居民的權利。
根據國家養老金的數額,不適用個人工資稅收抵免將導致每月減少 50 至 100 歐元。
來源: www.taxlive.nl/
感謝 Hans Bos 的提交。
閱讀次數: 216
在我看來,與其說是“居住在泰國的居民”,不如說是那些不再在荷蘭註冊的人。
居住在泰國並且不再在荷蘭註冊的每個人都被稅務機關視為不合格的非居民納稅人。 已經沒有工資稅抵免可以申請,更不用說國務秘書 Menno Snel 所提出的措施是針對海外領取國家養老金的人了。 法令中甚至沒有提到這種情況。
幾乎沒有荷蘭人住在泰國。
幾乎每個人都有非移民簽證,或基於此類簽證的長期居留。
所以不是移民。 (至少對於泰國法律而言,就荷蘭法律而言,似乎沒有任何官方機構知道我是否作為泰國法律的非移民居住在泰國。)
親愛的魯德,
根據泰國法律,任何一年在泰國逗留、居住或生活超過 180 天的人都是“居民”。 這有點像“居民”。 確實,不是作為移民,而是作為居民。 荷蘭法律假定您的“主要住所”。 那就是泰國……
財政居民與居民不同。
財政居民意味著如果您在(日曆?)年內在泰國停留超過 180 天,則必須在泰國納稅。
這也適用於在荷蘭註冊但在泰國度假 6 個月的人。
這種財政居住權並不賦予任何無限期留在泰國的權利。
一旦我的延長逗留期限到期,我可能會被逮捕、定罪和驅逐出境。
這與作為移民的情況不太一樣,在我看來與居住在某個地方也不一樣。
有更多與住房相關的權利。
此延期也稱為延期或 STAY。
留下的意義不同於生活。
逗留一般譯為逗留。
對於生活,您通常使用“生活”一詞。
我住在這裡,我住在這家酒店。
荷蘭的 IND 也談到居留許可。
這暗示了與生活的區別。
@Eric:你是否住在某個地方取決於生活的定義。
舉個例子:
對於房東來說,生活就是租他的房子並住在那裡。
對 Lutjebroek 市政府來說,居住意味著您的註冊地址位於 Lutjebroek。
稅務機關的情況有所不同。
所以生活這個概念有很多定義,但是似乎沒有人知道在泰國生活的定義是什麼。
批准反洗錢法的眾議院議員也沒有。 (這與我在 Kifid 對 ABNAMRO 的投訴有關,該投訴現已處理,但需要一段時間才能完成。)
顯然每個人都確切地知道生活意味著什麼,所以你在哪裡經營你的家庭以及你住在哪裡。 這就是它的意義所在,對於稅務和海關總署和其他當局也是如此。 所以只要你不在荷蘭這樣做,你就是非居民納稅人,很簡單。 就像在低水位為wq尋找釘子一樣簡單,關注術語生活。
你不住在這裡。 簽證並不賦予您任何留在這裡的權利。 簽證可以在一天中的任何時間取消,無需任何理由。 然後,您將被踢出該國。 荷蘭政府和稅務當局對此的看法是不正確的。 住在這裡是如果你有居民簽證或泰國國籍。 否則你只是一個遊客。 僅此而已。
不,不幸的是你錯了。 您是否住在泰國並不取決於您的居留身份,而是取決於您留在這裡的所有事實和情況。 這甚至不適用於泰國所得稅立法,而僅適用於天數標準。 在我離開荷蘭並獲得永久居留權後,由於在泰國“生活”,我在 16 年的時間裡免除了工資稅、國民保險繳款和健康保險費。 我從荷蘭移民; 鑑於我的郵票每年更新一次,你可以問我是否已經移民到泰國,但我肯定“住”在這裡。 關於“居住”,我建議你研究一下兩國之間的稅收協定。
Eric,你是否住在 Thaiad 取決於所使用的居住定義,就像我舉的例子一樣,有很多定義。
對我來說,在一個國家生活的定義意味著你有權在那裡度過一生。
在所有其他情況下,您擁有臨時居留權。
如果荷蘭稅務機關聲明您住在泰國(可能是因為您自己聲明了這一點),稅務機關也應該能夠告訴您他們對居住的定義是什麼。
如果您的情況不符合他們的定義,則可能會影響您的納稅義務。
一個理論例子:
您正式離開荷蘭前往避稅天堂。
從那個避稅天堂,您將在餘生中去泰國度假。
那麼出於稅收目的,了解住房概念的含義就很重要了。
這是指您正式移民到的國家,還是您實際居住的國家?
或者另一個例子:如果我在 6 個不同的國家逗留六次,兩個月。
那我住哪裡?
如果沒有定義生活的概念,稅務機關就不可能進行正確的評估。
現在我的問題不在稅務機關,而是在銀行,但原則還是一樣的。
銀行說我住在泰國。
住房必須基於洗錢法,因為這就是它的意義所在。
然後我向銀行提出的問題是根據洗錢法證明我住在泰國。
畢竟,如果不是這樣的話,我註銷賬號的理由就消失了。
泰國政府不認為我是泰國居民這一事實嚴重破壞了我住在泰國的說法。
但是,我無法根據任何地方的洗錢法獲得在泰國居住的定義,因為沒有人知道。
我假設銀行也不知道該定義。
有人告訴我,這個定義甚至可能不存在。
這可能必須通過訴訟來實現。
是的,如果銀行不能根據洗錢法解除我的職務,它可能會在 1 年 2019 月 37 日通過第 XNUMX 條解除我的職務。
但至少蝴蝶結和漂亮的包裝紙不見了。
來自荷蘭的人 - 已註銷和已經 - 住在泰國的人數比你想像的要多。 早些時候 Thailandblog 有一篇關於它的文章:
https://www.thailandblog.nl/van-de-redactie/volgens-ambassade-25000-nederlanders-thailand/
漢斯說。
不是從 01-01-2015 開始的嗎?
從那天起我就沒有吃過它,甚至我的 ABP 也沒有。
漢斯
是的,那是從 1-1-2015 開始的,在這裡被反復告知。 但是很多人已經讓它過去了,很快就會出現這種遺漏。
據我閱讀和理解,這是針對荷蘭的外國僱員,畢竟它被稱為“外國納稅人”。
這符合在泰國等地盡可能多地排擠荷蘭人的做法。 如果它出現在海牙,那麼你突然確定有人住在泰國(就像現在取消稅收抵免的情況一樣),但另一方面,如果你想申請豁免,然後起點(!!)突然是申請人不在泰國居住。 除非他/她能證明在泰國報導。
雖然“海牙”或稅務機關可以努力確定,如果某人在任何一年 > 在泰國停留 > 180 天,他/她就屬於泰國稅收範圍。 某人是否真的必須在泰國納稅取決於補充養老金的數額(不包括 AOW)。 因為有很多豁免。
海牙將很快考慮,在這種情況下,甚至在支付給泰國稅務機關的金額遠低於荷蘭的情況下,因此海牙將直接開始在荷蘭徵稅。
這可能是可能的,但同時在荷蘭也必須再次提供健康保險。
我還沒有看到 SVB 實際會做什麼。
我不明白這條消息。
AOW 在荷蘭一直徵稅,沒有折扣。 (與泰國政府達成的協議。)也許這意味著養老金? 你確實可以獲得豁免(過去)
你好,喬亨,
工資稅抵免也適用於 AOW!
見下文: https://www.belastingdienst.nl/wps/wcm/connect/bldcontentnl/belastingdienst/prive/werk_en_inkomen/pensioen_en_andere_uitkeringen/u_hebt_de_aow_leeftijd_bereikt/loonheffing_over_uw_aow_pensioen_of_andere_uitkering/u_krijgt_1_uitkering
“你收到 1 個福利嗎? 例如,只有一個 AOW 福利還是另一個福利? 在這種情況下,福利機構可以在計算稅款時考慮您有權享受的工資稅抵免。 因此,您為福利繳納的稅款較少。
例子
您將獲得 13.848 歐元的 AOW 福利。 SVB 從中扣除 2.645 歐元的工資稅。 它還考慮了 2.495 歐元的工資稅抵免。 因此,您需要支付 150 歐元(2.645 歐元 – 2.495 歐元)的稅款。 如果 SVB 不考慮工資稅抵免,您將支付 2.645 歐元的稅款。
通過工資稅數據聲明,您通知福利機構必須考慮工資稅抵免。
注意!
SVB 始終將工資稅抵免考慮在內。 只有在你要求的情況下才會有另一具屍體。”
此致。 漿果夏田
根據歐盟規定,作為歐盟公民,即使您居住在另一個歐盟國家,您也有權在您必須納稅的國家享受相同的扣除額。
家庭津貼和兒童保育稅減免,即使費用發生在另一個歐盟國家
抵押貸款利息的任何稅收減免,即使是在另一個歐盟國家的房子
在可能的情況下與您的合作夥伴進行聯合稅務評估
以及工資稅抵免
另見《一般行政法法案》規定的平等原則
Bz提供的鏈接是關於居住在歐盟境內,然後,如果你符合條件,你就可以被視為合格的非居民納稅人。
但是,如果您居住在歐盟境外(例如泰國),則適用以下連結中的一般規則:
https://www.belastingdienst.nl/wps/wcm/connect/bldcontentnl/belastingdienst/prive/internationaal/fiscale_regelingen/buitenlandse-belastingplicht/buitenlandse-belastingplic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