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教育部 (MOE) 昨天宣布了對簽發所謂的教育簽證 (ED) 的新的、更嚴格的要求。

新的申請表已經發布,用於新的申請和續展。 新要求是:

  1. 學生需要出示過去兩年的簽證歷史。
  2. 所需的其他文件:
  • 收入證明(看學生是否能在經濟上養活自己並且沒有非法工作)。
  • 在泰國長期逗留的原因,如果延期,申請前逗留的原因(以檢查學生是否只是無法獲得另一簽證的“簽證跑者”)。

必須使用新表格重新提交待處理的申請“個人歷史檢查” en “參加課程的目的”,可以在下面下載:

應用程序.pdf   77.07KB

應用程序目的.pdf   59.85KB

ED 簽證的新要求是泰國移民局和教育部長期調查的結果。

眾所周知,外國人經常濫用 ED 簽證計劃。

資料來源:Thaivisa,由 Walen 教育學院提供。

1 thought on “更嚴格的 ED 簽證要求”

  1. 羅伯特· 說起來

    我確實同意需要進行更密切的監控,特別是在沒有收入和工作的情況下。但什麼是虐待? 如果泰國法律規定你實際上必須參加課程,那麼是的,那就是濫用或違規。但是法律也有規定嗎?如果不是這樣,那就使用它。那就沒有問題了. .我自己會利用這個課程,你花很多錢,大約25000泰銖,但你不會用它做任何事情,去那個課程,刀子是雙向的:你學會了做什麼,也許一些街頭巷尾的社交聯繫。最後:你通過討價還價獲得了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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