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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卷宗 » 申根簽證 » 取消在申根短期逗留向外國人警察報到的義務
新的一年對我們中的一些人來說是一個良好的開端。 在我看來,自 1 年 2014 月 XNUMX 日起,短期居留簽證(申根簽證)的羞辱性報告義務已被廢除。
例如,以前,如果您與您的泰國伴侶一起前往荷蘭,他或她必須在 72 小時內向外國人警察報告。 然後你必須去警察局登記你的伴侶。 已經有一些例外情況,因為一些城市允許您以數字方式註冊外國人。
自 1 年 2014 月 XNUMX 日起,該義務現已失效。 幸運的是,我發現去警察局很不愉快,也沒有必要。 特別要考慮所有其他形式的註冊,例如護照照片、指紋和存儲在簽證信息系統 (VIS) 中的其他事項。
更多信息: www.politie.nl/onderwerpen/short-stay-foreigners.html
感謝我們的讀者 Rob V 報告這一變化。
閱讀次數: 943
最後! 對我來說是一個巨大的優勢。 總是必須從 Koewacht 經安特衛普到 Goes 進行此註冊,並提前通過電話預約。 花了我半天多的時間,那是貓的小提琴!
您好,我已經在彭世洛生活了 9 年,很高興收到鄰居的來信,我住在 Westdorpe
問候盧克
親愛的 Luc,希望版主讓它繼續下去(這是關於慈善,為什麼不呢)因為我很想在 12 月 XNUMX 日在 Thailandblog 的新年招待會上見到你。 我們可以喝一品脫嗎,不幸的是不是 Waes Boots,而是另一個荷蘭品牌。 我會說坐公共汽車下來。 您不必感到尷尬,因為害怕的熊不是熊!
親愛的 Gerrie Q8,請您發送您的電子郵件地址,這是我的
[電子郵件保護] 問候,呂克·道威
我們在這裡談論的是荷蘭規則還是所有申根國家?
這涉及荷蘭的報告義務,但其他國家也可能廢除該義務。 報告義務包含在申協議中,但在最新版本的條約中該義務已失效。 各國可能但不再被要求強制執行報告義務。
有關背景信息,請參閱我在 Hans 他的 Oranjecustomer 文章底部的最新評論:
https://www.thailandblog.nl/column/hans-geleijnse/oranjeklant/
但 IND 網站指出,此報告義務僅針對歐盟公民被廢除:
廢除歐盟公民的報告義務
新聞項目 | 2-1-2014
2014 年,在荷蘭生活(和工作)的歐盟/歐洲經濟區公民和瑞士國民不再需要從移民歸化局 (IND) 獲得護照上的登記貼紙。 目的是從 6 年 2014 月 XNUMX 日起廢除歐盟公民的這一報告義務。
不,這是另一項報告義務。 這確實涉及申根 C 簽證(VKV,短期簽證)的報告義務。 另見:
“不再有短期停留的報告義務
您要來荷蘭短期停留嗎? 那麼你就不再需要向外國人警察局報告了。 自 1 年 2014 月 XNUMX 日起,這種所謂的報告義務已被廢除。”
來源: http://www.rijksoverheid.nl/onderwerpen/visa/visum-voor-kort-verblijf-nederland
非常好,當然,因為這是一個荒謬的官僚規則。 人們有時會忘記他,尤其是那些免簽證入境的人。 簽出也不總是很順利(當遊客再次離開時,KMAR 對副總裁這樣做了)。 有時外國人警察會突然出現在門口,查看客人是否非法逾期居留。 它的實際用途是什麼? 持有簽證的居心不良者可能會在這裡非法失踪,無論他們是否報告過。 簡而言之,一個糟糕的系統實際上只會困擾好心的遊客和住宿提供者。
現在希望比利時和其他國家也能廢除這項規定。 這很可能是因為歐洲(申根協定)不再需要它。 當我在2013年夏天向一位官員指出報告義務的不一致時(荷蘭的報告期為3天,申根協議為3個工作日),他告訴我該義務在上一份協議中已被廢除,並且因此他們正在考慮如何修改法律。 可能性包括廢除報告義務,或設立與鄰國相同條款/條件的報告義務等。有關詳細信息,請參閱我在 Hans Gelijense 的 Oranjeklsnt 文章中的消息。 該連結位於我上面的另一條評論中。
如果荷蘭的每個人的報告義務都被取消,那就太好了。 警方和國家政府網站上的消息似乎表明了這一點。 但是 IND 網站說的完全不同。 有人可以解釋為什麼 IND 消息中提到的報告義務是不同的報告義務嗎???
IND 新聞涉及來荷蘭工作的歐盟公民。 來自國家政府和外國人警察的新聞項目涉及歐盟以外遊客(短期逗留簽證和短期逗留簽證豁免人員)的報告義務。
如果您閱讀 IND 新聞,您會注意到他們在談論“在荷蘭生活(和工作)的歐盟/歐洲經濟區公民和瑞士國民不再需要從移民和歸化局獲得護照上的登記貼紙( IND)。 目的是從 2014 年 6 月 2014 日起廢除歐盟公民的這一報告義務。 報告義務旨在測試居住權,但只是一個縮影。 (……)”。 來源: https://ind.nl/organisatie/nieuws/Paginas/Afschaffing-meldplicht-EU-burgers.aspx
來自 Rijksoverheid.nl 和 police.nl 的消息著重針對非歐洲遊客。
IND 不干預短期停留遊客的報告義務。 按照良好的官方慣例,這不是他們的事,而是副總裁的事。 我有時也會寫信給 IND 為什麼,例如,IND 網站上沒有提到報告義務(當人們在 IND.nl 上搜索有關短期簽證的信息時,這非常方便)。 它僅在有關您可以/可以下載的 VKV 的文件夾中的 1 行中提到。 正如 IND 沒有明確指出,如果一個外國人已經乘坐 CKV 來到荷蘭,那麼他已經擁有了一個 V 號碼。 IND 對我的反饋的回應是更明確地提到了報告義務和 V 號,歸結為這樣一個事實,即這些信息不受 IND 的控制,而是屬於 Rijksoverheid.nl 和副總裁。 這也一定是IND網站不報告報告義務到期的原因,這不屬於他們的職責範圍,所以他們不感興趣,即使公民會因此得到幫助。 客戶友好通常很難找到,人們執行分配的任務,僅此而已……從客戶利益的角度思考? 哈哈哈…
如果 IND 知道如何將國家名稱分開......
我的泰國(商業)合作夥伴,獲得荷蘭最小的補貼。 v Econ Zaken 被帶到荷蘭,攜帶曼谷出生的所有文件、泰國護照等,她的荷蘭居留文件註明:國籍:台灣。 是的,我們忽略了它。 因此,當她從英國短暫出差回來時,史基浦機場不再允許她進入荷蘭。 只有一個選擇:去曼谷的單程票。
主持人:請只對主題作出回應:取消通知義務。
在過去的兩年裡,我泰國妻子的堂兄來過荷蘭兩次,每次都三個月。 她於 2011 年報導。 2013 年沒有這樣做,沒有問題。 因此,問題是控制和製裁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與不遵守有關。
主持人:看這裡: https://www.thailandblog.nl/category/dossier/schengenvisum/
在泰國,情況更糟,我想。你的泰國妻子有義務在 24 小時內向警方報告一個陌生人來和她住在一起。表格可以從移民網站下載。女人!泰國人的平均水平甚至不知道,甚至我的妻子也不知道。目前只有手牽著酒店等。素貼拿走法郎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