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an Boer 大使(攝影:Hans Bos)

首先,好消息是,在參觀了曼谷大使館的領事處之後:荷蘭公民現在可以通過郵寄方式在泰國移民局獲得申請退休簽證所需的收入證明。

如果申請人不必親自去曼谷或普吉島和清邁的領事館,那就可以節省一杯飲料。 旅遊. 在他抵達後,最近任命的大使 Joan Boer 審視了這些問題,並調查了其他駐曼谷大使館如何處理這份“損益表”。 該博客的讀者甚至寫信給 Boer 提出批評意見。

每年約有 200.000 名荷蘭遊客來訪,估計有 10.000 名同胞居住/居住在這裡,曼谷的領事館是歐洲以外最重要和最繁忙的領事館之一,還負責緬甸、老撾和柬埔寨。 這提出了要求,但也產生了義務。 在“海牙”僅削減對外服務之際,荷蘭駐曼谷大使館希望更加以客戶為導向

大膽的

Boer:“我們不需要整個損益表; 這是泰國移民局的要求。 但由於一些申請人(約 5 人)對數字的處理相當坦率,錯誤的陳述會損害大使館的聲譽。 我們想擺脫它。 申請人個人負責,可自行完成申報,申報可在使館網站(thailand.nlambassade.org)查詢,郵寄至使領館。 不幸的是,他仍然必須附上現金,因為泰國銀行系統還沒有能力識別匯款人。 那我們就不知道錢從哪裡來了。 通過這種方式,我們試圖盡可能減少荷蘭人前往大使館或領事館的旅行次數”。

Boer 指出,在與其他申根國家協商後,他希望與泰國政府一起提高損益表的實用性和可取性。 “為什麼這樣的聲明在馬來西亞和在 泰國 出色地? 我們希望在這一領域發揮帶頭作用,”新任大使說。

即日起,同胞也可以書面申請居留聲明,但出於可以理解的原因,申請人必須親自到領事館或大使館辦理生活證明。

據布爾說,我們仍處於領事領域發展的初期。 十年後,幾乎所有事情都將通過互聯網完成。 然後可以在中央位置以更具成本效益的方式執行所有操作。

費用和旅行保險

該博客的許多讀者抱怨合法化等方面的成本。 根據 Boer 的說法,幾乎無法改變這種狀況。 位於海牙的外交部為全球範圍內的領事行為製定價格。 在當地,大使館對此沒有控制權。 荷蘭公民也為這些類型的服務付費。

布爾強烈支持為荷蘭人提供強制性旅行保險。 他主張在進入泰國時進行未來檢查。 “所有前往荷蘭的泰國人都必須購買旅行保險。 這是一門好生意。 為什麼外國人不能在這裡入境? 幾乎每天我們都會在大使館遇到沒有或沒有足夠保險的荷蘭人的問題。 我對此非常擔心,因為相關人員只有在出現問題時才會注意到。” ( 待續)

25 回复“新聞:大使館(再次)通過郵寄處理損益表(1)”

  1. 外國佬 說起來

    多年來我一直通過郵寄獲得損益表,所以沒什麼新鮮事!

    • 漢斯·博斯(編輯) 說起來

      伯特,沒有關注這個博客上的新聞嗎? 舊損益表與新損益表不同。 並且您必須親自在兩個領事館或大使館之一簽署日期。 現在又可以郵寄了,部分是應博客讀者的要求。

      • 外國佬 說起來

        漢斯:是的,但在你的帖子中我錯過了「再次」這個詞。 所以對我們許多人來說,除了形式之外,沒有任何改變。

        • 漢斯·博斯(編輯) 說起來

          沒讀過這個故事嗎,漢斯? 在泰國,通過網上銀行指明付款人不是強制性的。 那大使館也不知道錢從哪來的吧? 關於強制性旅行保險,您繼續前進。 外國人在這裡惹上麻煩,然後不得不求助於政府或其他人的成本,這種情況經常發生。 順帶一提,融合對一些同胞來說是一件有用的事情。

          • 外國佬 說起來

            錢是我轉到大使館賬戶的。 我收到了一份帶有參考號的存款副本,事實上,你不能提到發件人。 然後通過郵寄方式發送申請,並附上已付款的副本。 這樣一來,大使館當然可以確定存入的錢是從哪裡來的。 我承認這意味著大使館的額外行政行為,而且說實話,用EMS寄現金也很靠譜。

          • 漢斯·博斯(編輯) 說起來

            擁有荷蘭銀行帳戶的泰國申請人/明星?

            • 漢斯·博斯(編輯) 說起來

              並非所有領取養老金的人(目前)都在荷蘭擁有賬戶。 然後:從荷蘭賬戶到大使館的泰國賬戶,還是到大使館或外事的荷蘭賬戶? 把那1200+泰銖裝進信封裡就省了很多麻煩....

            • 彼得哈根 說起來

              為什麼只有在 10 年的時間內通過互聯網運行所有程序,或者在成本方面更有效地執行操作? 為什麼不現在就開始讓一切數字化。 然後通過我的 ING 和我的 Whatever 支付 vlpg,因為我無法想像許多養老金領取者不再擁有荷蘭賬戶?
              郵寄處理省了很多麻煩? 完全不同意。 通過互聯網更便宜、更安全、更快捷?

          • 漢斯·博斯(編輯) 說起來

            都是為了那點小責任感。 許多外國人似乎並沒有這樣做,這給泰國醫院和政府帶來了負面影響。 責任感不足之處,。 義務產生。
            您是否覺得有什麼事情可以為泰國當局帶來想法(或遠離它)? 這個問題已經持續多年,但至今仍未採取任何措施。

          • 說起來

            我以為以遊客身份來Th的NL人只是在NL的基本保險中投保。

            • @ 不。 你想錯了。 如果是這樣的話,就沒有人會購買旅行保險了。 醫療費用通常在歐洲範圍內支付,儘管存在差距。 這主要涉及僅由旅行保險承保的援助和 SOS 費用。

              • 漢斯 說起來

                然後您通常還必須閱讀條件的細則。

                我自己有一份Europeesche的連續旅遊保險,額度挺大的,一開始你以為是保了全年。 好吧,不是在國外最多連續 60 天之後,保險就到期了。

                此外,通過某些運動遭受的一些傷害通常被排除在外。

              • 說起來

                根據保險公司的說法,我有一份附加套餐的基本保險,足以繼續旅行並涵蓋任何災難,實際上不是,我在泰國生病了,警報中心 (Eurocross) 拒絕做任何事情。為我,我的費用已經支付,但到此為止,他們一直抱怨旅行保險,而我根本不需要它,根據我的健康保險公司的說法,許多 5s 和 6s 以及後來我的保險公司的愚蠢道歉信,一些東西出了問題,政策條件沒有得到適當應用。

              • 羅比 說起來

                我不想做廣告也沒有興趣,但我的年度旅行保險是在 Centraal Beheer Achmea 購買的。 在這裡允許停留 6 個月,因此至少連續 180 天。 顯然,這家公司的報導比 Europeesche 的要好。

              • 說起來

                幾次去醫院尋求緊急幫助,基本和附加的 Ander Zorg 都沒有問題,旅遊保險不想付錢。

                • @ 是的,它會。 我可以解釋為什麼會這樣。 但這將是一個漫長的故事,而且相當技術性。 這確實取決於您是否有補充保險以及究竟有多少。 但是關於旅行保險對緊急護理沒有用的評論是不正確的。

              • 說起來

                一個旅行包。 因為緊急援助的費用沒有任何意義。

                • @我對這樣的評論無能為力。 您至少可以解釋一下您的依據。

    • 荷蘭漢斯 說起來

      所謂新的損益表,是大使館簽字合法化的自我聲明,根本不用大使館審核。
      舊的損益表確實是基於工資單,
      養老金報表,年度報表。
      現在它來了,新的收入自我申報已經使用了很長一段時間,其中包括美國大使館
      許多移民局不接受這種自我聲明作為收入證明。
      所以,親愛的人們,你冒著你昂貴的解釋毫無用處的風險!

      尊敬的大使能否向我解釋為什麼5 位數的表現必須損害所有其他人的利益?
      為什麼不直接規定收入證明的要求呢?

      新大使的錯誤決定。

      !

  2. 皮姆 說起來

    向你致敬,漢斯。
    我從來沒有經歷過這麼快的變化。
    榮博爾先生的榮譽也是實至名歸。
    堅持下去,這不僅讓我開心,也讓其他許多人開心。
    我已經很期待進入這樣一輛神風敢死隊的麵包車了。
    所以對我們來說,不用急於趕往曼谷也是一種安全。
    乾杯!

  3. 皮姆 說起來

    我要向大使館致意,尤其是珍妮特·沃克爾 (Jeannette Verkerk)。

    同時,如網站上所示,我已於 12 月 XNUMX 日寄出文件。
    此後,15月XNUMX日,我在家裡整齊地收到了所有東西。
    在隨附的 1300.- Thb 中,190.- Thb 整齊地返回。
    大部分工作都在郵局進行,27 分鐘後,他們終於明白,回郵信封必須用寫給大使館的信封寄出。
    為了不給郵遞員添麻煩,我在回郵信封上寫了我的泰文地址,包括我的荷蘭名字,郵遞員馬上就知道該去哪裡了。
    珍妮特,這就是我再次認識你的方式,一個大大的讚美。

  4. 荷蘭漢斯 說起來

    我想回復一下,有點晚了,大使館在我們自己的損益表上的合法簽名,據大使館說,這使我們更容易獲得延期逗留。

    不過,再次可以進行郵寄處理已經是一種改進。

    然而,然而,然而,有些移民局不接受自我聲明,因為某些國家的某些公民以前已經有過這種聲明,他們的收入方式有些自由奔放。

    舊的報表,尤其是 vwb Netherlands,是基於工資單、養老金報表、年度報表、銀行報表等。
    在移民警察眼裡,還算靠譜。

    我從同一個警察的一名警官那裡聽說,確實有人說這種自我聲明不再被認為是足夠的。

    其中,我要說的是。

    • 漢斯·博斯(編輯) 說起來

      我們當然可以等待。 最終,大使館聲明由相關荷蘭人向移民局證明他有足夠的收入/資產,這當然是正確的。 唯一的問題是移民局希望以何種形式查看證據。

      • 荷蘭漢斯 說起來

        大多數荷蘭人帶著大使館的官方文件出現的方式,由聲明等記錄或附有,是一種極好的方式。

        大使館本可以很容易地對此做出回應,聲明隨附的報表顯示收入......
        例如,添加年度報表的副本,球又變圓了。

        但是,是的,如前所述,我是誰?

        在我看來,帶有合法簽名的自我聲明沒有任何價值。
        大使館的聲明是。
        我擔心最終移民警察也會有同樣的感覺。

        所以呢?

  5. 維耶和路德 說起來

    10月2600日,報關申請透過EMS寄出,包括回郵信封和12泰銖。 可以透過追蹤進行跟踪,是的,已於 25 月 2600 日交付。 XNUMX月XNUMX日,沒有任何回音,我打電話給領事部。 事實證明:它沒有到達大使館……或至少沒有在傳入郵件登記冊中登記。 明天我得等大使館的電話,看看他們是否還能找到那封信,還有,同樣重要的是,我的 XNUMX 泰銖! 如果沒有...簽證兩週後到期。 從蘇梅島快速返回曼谷並不是我現在考慮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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