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讀者,

最近在荷蘭駐曼谷大使館申請了新護照。 來自一位會說英語的女士的友好幫助。 要護照支付的原始賬單,但她沒有正確理解這一點,因此不得不添加一個荷蘭人。 我只能得到一張簡單的收據,僅此而已。

我想在移民時用原始發票證明護照是原件並且來自或通過大使館。 我已經聽過很多故事和被送回大使館領事許可的人。

她確實告訴我,我可以獲得關於那個問題的領事聲明,但我不想要那個,當然不是為了 1060 泰銖。 我的簽證在申請新護照前 18 天過期。 她告訴我,新護照可能需要 3 到 4 週的時間。 好吧,我想我會把簽證放在舊護照上,所以不要把它丟在後面或銷毀它。

在我申請新簽證的前兩天,我打電話給大使館,看看我的護照是否到了。 還沒有,只是解釋了問題,一位講荷蘭語的女士告訴我為什麼我沒有緊急申請護照,多花了 50 歐元,但可以肯定的是,護照在 1 週內就到了。 儘管我已經適當地通知他們我的簽證即將到期,但申請中並未向我提及該選項。

所以申請不完整,只談領事申報,不談加急手續。 大使館減分。

好的,27月1日辦了新簽證,XNUMX月XNUMX日使館打電話說可以取護照。 我拿到這本新護照後去移民局過戶,沒有領事聲明。

為此填寫的轉移文件和所有移交的東西,新護照和舊護照。 他們要求沒有大使館的領事聲明,沒有。 我女朋友向移民局明確表示,我的舊護照號碼在新護照上,新護照是舊護照的延續。 還解釋了外交部是什麼,那不是他們說的國家。 兩者都用英語寫在申請表上,並用泰語與官員交談。

然後一切都在沒有領事聲明的情況下被接受,並獲得了第二天再次領取護照的號碼。

所以同胞們,告訴移民局你的舊護照號碼在你的新州,也讓他們指向外交部,用英文寫在申請表上,這將節省你 1060 泰銖用於領事申報和可能的回程到大使館。

我已經通過 via 與消費者協會就大使館不開具原始發票的問題進行了聯繫,在荷蘭,當消費者要求必須提供原始明細發票時,政府服務也屬於同的法律義務。

我想指出的是,大使館是按照政府制定的規章辦事的,所以大使館沒有做不到。 其實我挺滿意的。

因此大使館也應該建議荷蘭人在轉籤時參考舊護照號碼,不要提前賣領事聲明。 另外,我還有一個格言,我不是護照的主人,我只能使用它,所以荷蘭政府必須證明我的護照沒問題。

因此,對於所有仍持有新護照的人,請記住此處提供的信息。

真誠的,

羅埃爾

26 對“讀者提交:新荷蘭護照和簽證轉移”的回應

  1. 雷內·馬丁 說起來

    新護照上註明舊護照號碼的做法並不規範。 如果官員在申請過程中沒有詢問您是否擁有有效簽證,請在申請新護照時務必提及這一點。

  2. 亨克 說起來

    Roel,已經說了1000遍了,每個移民局都有自己的規則,而且(通常)也遵守它們。當我在Sri Racha處理同樣的案件時,我也清楚地指出了大使館的印章,說明你的新為更換舊護照而簽發的護照(號碼)。
    然後你可以跳高跳低,讓整個泰國家庭參與進來,但他們只是拒絕在沒有領事聲明的情況下進一步幫助你,你能告訴我最聰明的選擇方式嗎???
    確實是曼谷往返機票,不多也不少。

    • 羅埃爾 說起來

      漢克,

      他們還要求我們提供領事聲明,我們也沒有被派去拿。 你知道我的女朋友,這種情況下她是不會輕易被打發走的,她對他們也有太多的了解,他們甚至尊重她。 關於那個舊護照號碼和外交部,她事先從我那裡得到了很好的指示。

      但在中天,他們處理這個故事的方式不同,有些人有領事證明,但不會被問到。

      所以收據對你的嘗試沒有幫助,這就是為什麼我要求提供原始賬單,但被大使館拒絕了。

  3. 史蒂文 說起來

    簽證可以進入一個國家,僅此而已,因此永遠不會轉移(畢竟,您已經在該國)。 你留在這裡的理由,你的逗留延期,可以轉移。

    • 羅埃爾 說起來

      您獲得退休簽證的日期和年份的整個歷史都包含在內,至少對我而言。

    • 肺艾迪 說起來

      錯誤的史蒂夫。 您的簽證將轉移到您的新護照上。 畢竟,原始簽證必須作為獲得進一步延期的基礎。 沒有簽證:沒有延期。 之後你不能用你的舊護照做任何事情,因為它已經被宣布作廢

  4. 哈利布 說起來

    仍然是一項艱鉅的工作:向荷蘭駐泰國大使館解釋您作為荷蘭僑民在泰國需要什麼,以便以盡可能低的成本和問題繼續在那裡逗留。
    讓我一直認為,這就是為什麼 NL 在那裡設有大使館等原因。

  5. 基思 2 說起來

    我的情況完全相同:
    * 沒有提到在 50 週內額外支付 1 歐元以獲得護照的緊急程序,儘管我明確表示我在簽證到期前還有 15 天。
    *領事聲明是理所當然地賣給我的
    *需要用舊護照申請簽證
    * 我將在下週收到新護照

    我現在已經收到簽證,直到我的舊護照有效期結束:5 個月後我可以申請新簽證。

    Roel 獲得簽證多長時間了? 還要到有效期結束舊護照?

    • 炸藥 說起來

      為什麼你只在簽證到期前兩週才申請那本護照? 這是自找麻煩。 更好地告知自己。 這仍然是您自己的責任。

      • 羅埃爾 說起來

        我之前去過大使館,6 月 3 日,但在 5,6 月 7 日,大使館在網站上說大使館將在 4 月 5 日、1 日和 XNUMX 日關閉,門衛告訴我。 那裡有很多荷蘭人。 是的,我應該在 XNUMX 月 XNUMX 日或 XNUMX 日查看,然後我就會知道,但我會在 XNUMX 月 XNUMX 日這樣做。

        此外,我的朋友們最近也收到了新護照,他們已經在 2 週內通過郵件寄回了。

    • 羅埃爾 說起來

      基斯

      護照有效期至 23 月 23 日,因此簽證有效期至該日期並在 2017 年 XNUMX 月 XNUMX 日之前重新製作新護照

    • 肺艾迪 說起來

      您永遠無法獲得超過護照到期日期的簽證延期。

  6. 說起來

    我來自荷蘭的新護照也不包含舊護照的號碼。 但除此之外,呵叻的延期轉讓沒有任何問題。

  7. 印刷品 說起來

    通常,由外交部而非市政府簽發的護照的標準是在第一簽證頁上包含一份聲明,說明新護照取代了舊護照。 當然還有必要的護照號碼。 用三種語言。

    還要詢問您的社會安全號碼是否會出現在個性化頁面上。 通常,該數字位於該頁面底部的數字和字母中。 但是該社會安全號碼在個性化頁面的右中部有自己的空間。 最新型號可能缺少該空間。 那個號碼還在我的護照上。

    如果您在荷蘭續簽護照,這不是標準程序。 但為了確定,請在之後詢問,因為通過加密數字連接發送到荷蘭的申請表必須具有該代碼,該代碼將包含該護照中的聲明。 生產很大程度上是自動化的。

    如果您查看大使館的網站並了解費率,您會發現護照的費用。 普通護照、商務護照以及“加急”的費用。

    泰國的移民局有自己的規定。 一個想要這個,另一個想要那個,原則上轉移郵票是免費的,但人們在不同的辦公室收取費用。

  8. 雅克· 說起來

    當時,我在荷蘭更新了我的荷蘭護照,並向相關官員表示,我的泰國簽證應該保持不變,新護照將參考舊護照的編號等進行參考。我看到了我的新護照他們給我的泰國簽證在我的舊護照上有很多洞。 謝謝你。 我的護照上還有一張柬埔寨簽證(已經用過),而且保存完好。 令人驚訝的是,他們已經道歉並在護照上寫了整句話,市政當局承認並為錯誤道歉。 當然是用荷蘭語寫的。 然而,這在 Jomtien Pattaya 的移民中沒有問題,簽證被整齊地粘貼到我的新護照上。
    所以它可以那樣做。

  9. 安德烈 說起來

    上週買了新護照,131歐,荷蘭64,沒通知就附上真品的形式,為什麼我又要交1160泰銖,別人1060?,不得不說幫對了,但是到處都是一樣在泰國,他們都有自己的規則,不幸的是,這在荷蘭大使館也不會改變。 我們可以再花 9 年的時間來重新申請,那麼你寫簽證不會有任何問題,你肯定不會太晚,如果你將這些金額除以 9 或 10,每年 500 泰銖會再次下降沿著。

    • 肺艾迪 說起來

      如果您以郵寄方式寄送護照或證明,則需額外支付 100 泰銖的掛號郵件運費。 正常的額外費用。

  10. 鎳鈷 說起來

    Roel,其餘的已經說得夠多了,但還沒有。
    護照封面內側寫著:這本護照是荷蘭的財產,持有人是……。 ETC。
    您只是持有人,因此永遠不會成為護照的所有者。
    真誠的,
    鎳鈷

  11. 肺艾迪 說起來

    僅對更新護照時大使館出具的證明進行更正:
    這封信不僅聲明這是一本新護照,而且通過外交部確認和保證護照的“真實性”和合法交付。 在新護照或付款收據中提及舊護照的號碼並不能保證它是“真正合法”的護照。 在許多移民辦公室,他們“要求”提供這樣的文件,因為護照經常被造假。 畢竟,這是他們的全部權利。 他們遵循政府規定的指導方針。 他們還沒有在某些移民辦公室這樣做:TIT。
    比利時大使館免費提供此類證明,您在更新護照時無需自行提出要求。 他們知道您可能需要它。 荷蘭大使館不這樣做是他們的事。 它將在未來成為通用標準,因此將在任何地方得到應用。
    如果移民局保持形象僵硬需要這樣的證明,你最好確保你有它。 向移民官指出您的舊號碼在新護照中並不能向他/她提供任何合法證明,因此可以拒絕轉讓您的簽證......他們擁有完全的權利,我們外國人不必告訴泰國移民局如何它應該是必須的。

  12. 肺艾迪 說起來

    “護照付款發票原件” 正常,官員不理解這一點。 畢竟,這是一個完全錯誤的荷蘭語術語,如果你也這樣翻譯成英語,那也是錯誤的。
    您需要的是正確的荷蘭語:付款證明或收據。
    如果您用英語要求“原始帳戶或原始計數”,那您就錯了,母語不是英語的人不會理解……。 下次您要求提供原始“收據”時,我們會理解的。 最後,認為這可以證明你護照的真實性也是錯誤的。 只能證明你可能在大使館交了東西,除此之外什麼都沒有。

  13. 亨克 說起來

    Nico B 我想 Roel 已經寫了這個 ::, 我沒有護照,我只能使用它,所以荷蘭政府必須證明我的護照沒問題。

    • 鎳鈷 說起來

      完全正確,Henk,我錯了。
      鎳鈷

  14. 彼得維茨 說起來

    奇怪的是,對於新護照,您必須通過領事聲明來證明它是真實的。 你如何聲明領事聲明是真實的?

    我認為這是大使館不再製作護照的結果。 過去是這樣,護照上也有說明。

    向持有新護照的人收取 30 歐元的簡單聲明費用是不正確的。 我建議那些支付這筆費用的人向海牙的政府部門詢問他們的行為是否正確。 畢竟,政府(在這種情況下是通過大使館)必須能夠證明護照是真實的。

    與移民當局協商找到解決方案也是大使館的任務。

  15. 在泰國的某個地方 說起來

    這只是大使館的搶錢行為,因為我去年2015月(2016年)更新了護照,我的舊護照仍然有效到6年XNUMX月,但我申請了新護照,因為我不想有任何麻煩,因為你的護照從現在起有效期必須為 XNUMX 個月,您永遠不知道會發生什麼,無論您突然必須返回荷蘭還是去亞洲其他地方度假。
    當您離開泰國時,您的護照必須至少有 6 個月的有效期。
    在這些國家也是如此”

    護照有效期:離境後至少六個月有效

    但是,有些國家/地區要求您的護照在出發後至少有六個月的有效期。 有此要求的主要國家是:

    阿富汗、孟加拉國、蘇里南、
    阿爾及利亞、白俄羅斯、乍得、
    安哥拉、吉爾吉斯斯坦、泰國、
    阿塞拜疆、俄羅斯、贊比亞。

    看看這個網站: http://www.meenemen.nl/voorbereiding/overige/geldigheid-paspoort/

    但現在它出現在我以前的護照上,右下角寫著“曼谷大使”
    現在新護照上寫著“外交部長”
    我想如果移民局看到“曼谷大使”,他們肯定會相信護照是真的。

    因此,所有2015年及以後發行的護照上都會標註「外交部長」字樣。
    我認為 De Ambassade 想要收到更多的錢,因為護照現在有效期為 10 年,因為他們為什麼要更改它,“曼谷大使”給了我們,我知道它是在海牙製作的,然後被送回曼谷.

    所以人們,看看你的舊護照,看看你說的是駐曼谷大使還是外交部長。

    我認為這就是為什麼在某些城市/城鎮移民困難的原因
    幸運的是,我暫時不用擔心我的護照,因為它只有2025年XNUMX月才到期。

    問候北卡蘇

  16. 亨克 說起來

    在下一個 Visa 或 Passport 博客之前,每個人都可以寫這個,但正如我在之前的回復中所說,每個移民都是不同的。即使在我們自己的荷蘭大使館,也存在差異,可以在上面的評論中看到,你怎麼看?想在泰國是怎麼安排的?? 剩餘簽證時間的轉移也因辦公室而異,有些乾脆拒絕從舊簽證轉移到新簽證。吃虧了。
    泰國某處寫的關於往返泰國的有效期已經有30年了,你總是需要一本至少有6個月有效期的護照,我根本不明白搶錢畢竟,法律規定的是泰國移民。只有使館提供的訊息才能好一點。

  17. 主持人 說起來

    我們關閉這個話題。 多謝大家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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