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大使館曼谷領事服務部分恢復
29月2020
海牙外交部決定,荷蘭駐曼谷大使館的領事部將從 2 月 XNUMX 日起重新開放,提供多項服務。
您可以在預約後聯繫使館 [電子郵件保護]。 目前無法通過在線預約系統進行預約。
想要返回居住國的荷蘭公民可以申請旅行證件(護照和通行證)。 最好提供通行證,所以不需要護照。 通行證是單次旅行有效的旅行證件。 在緊急情況下,還可以向居住在泰國的荷蘭國民簽發旅行證件。
申根簽證(領土僅限於荷蘭)可以通過以下方式申請:
- 荷蘭國民的家庭成員(無論他們是否居住在荷蘭)或居住在荷蘭並希望前往荷蘭的歐盟公民的家庭成員。
- 有令人信服且令人信服的理由探望荷蘭直系親屬的人,例如因分娩、嚴重/絕症或死亡)。
- 從事特殊職業的人員,如運輸工人、外交官和軍事人員。
簽證申請可向使館領事部提交。 外部服務提供商VFS將暫時關閉。
MVV 可以簽發給:
- 已持有 MVV,但因 COVID-19 原因而無法在 MVV 有效期內旅行的人員。 MVV 的有效期不得超過 90 天。
- 因新冠肺炎 (COVID-19) 疫情而取消預約的人士。 這不適用於尋求庇護者之後的尋求庇護者。
- 荷蘭國籍人員的家庭成員:僅在緊急和必要的情況下,在 IND 向外交部提出請求後。
可以參加公民融入考試(包括入籍考試),之前因 COVID-19 取消的考生將首先重新安排考試時間。
合法化和領事聲明。 僅提供延長所謂退休簽證的簽證支持信(只能通過郵寄申請)。 不幸的是,所有其他領事證書和合法化尚未簽發。
新冠肺炎 (COVID-19) 預防措施。 如果您出現發燒或其他流感樣症狀,請勿前往使館。 我們將在您抵達時測量您的體溫,如果體溫達到 37,5 攝氏度或更高,您將不被允許進入,並會被要求重新安排時間。 使館的公共空間已經過改造,可以選擇消毒雙手。 整個訪問過程中您必須佩戴口罩。
來源:荷蘭駐曼谷大使館臉書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