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在泰國的荷蘭人喜歡納稅
看來,如果你生活在永恆微笑之地,你是相當願意慷慨地納稅的。 當你還住在荷蘭時,情況有點不同!
你在法國活得像上帝,但你活在泰國(畢竟,肯定有區別,你不是上帝)。 事實上,您再也沒有比這更好的了。 為什麼要為納稅煩惱? 畢竟,你已經做對了。 還是可以在一些情況下做得更好一點,讓你在法國看起來仍然像上帝一樣生活? 下面我會關注這個問題。
泰國的生活常常會變得更加美好。 每年我都會遇到 20 到 25 名生活在泰國的荷蘭人。 他們對不必支付各種保費和繳款感到滿意,儘管失去了稅收抵免,但現在他們住在泰國,有更多的錢可以花。 他們認為由此帶來的不便是理所當然的。
此外,泰國的生活成本比荷蘭低得多。 泰國的居住國係數為0,5並非沒有道理。 如果您也想在泰國像泰國人一樣生活,則尤其如此。 很好不是嗎? 或者不完全是?
事實上,它通常可以更好,即不為您的公司養老金和/或年金支付繳納荷蘭所得稅。 但在此之前,您必須提交一份聲明以取回已扣除的費用。 但這一點常常被忽視。 如果您確實報告了此事,請妥善處理。
提交報告
生活在泰國的荷蘭人難道不知道這一點嗎? 不幸的是,這種情況經常發生。 我不知道他們一直生活在什麼岩石下,但他們肯定不是泰國博客的忠實讀者。 因此,問題是我能否通過這篇文章接觸到他們。 他們現在可能還沒有從他們的岩石下出來。 也許泰國荷蘭協會董事會還有很多工作要做。 但在與其他荷蘭人的接觸中討論報導已經可以產生有益的效果。
順便說一句,這不僅僅是“泰國”的問題。 我幾乎在世界各地都看到了這種情況。
如前所述,我每年都會遇到 20 到 25 名居住在泰國的荷蘭人,他們將工資稅(有時還有《醫療保險法》規定的國民保險繳款和與收入相關的繳款)代扣代繳到他們的公司養老金和/或者年金支付的情況,如果他們真的報告了,他們就犯了大錯誤。 當然,我得到的只是冰山一角。
不提交聲明的幾個例子
示例 1
幾週前,這樣的事又發生了。 伴郎已經在泰國生活超過 15 年,他想知道為什麼他仍然需要在荷蘭納稅。 多年來,他沒有在荷蘭提交所得稅申報表,因此也從未收回從公司養老金中扣繳的工資稅。 我通過提交納稅申報表為他理清了 2017 年至 2021 年的情況,每年獲得約 2.500 歐元的退稅金額。 然而,幾年前,他因對荷蘭的“團結貢獻”而失去了機會。 說說愛國吧!
示例 2
一個特殊案例涉及一名居住在泰國的荷蘭人。 他的私人養老金在荷蘭被徵稅,因為他的理由是:“你必須在某個地方繳稅”,所以他就這樣保留了它,沒有在泰國提交納稅申報表(“繳一次稅就足夠了”) 。
然而,他忽略了兩件事:
- 泰國稅務官員沒有興趣在荷蘭為這筆養老金納稅;
- 雖然居住在荷蘭時因所得稅而產生的稅負通常低於個人所得稅(與我經常在泰國博客中讀到的相反),但這並不適用於居住在泰國,因為在泰國居住時缺乏稅收抵免屆時,這意味著在泰國繳納的所得稅將大大低於在荷蘭預扣並在申報時可退還的所得稅。
不正確的聲明
示例 1
然而,在提交所得稅申報表時,會犯很多錯誤。 例如,對於居民納稅人(個人),納稅申報表以最輕鬆的模式-P 提交。 現在我不得不說,稅務海關總署的網站經常邀請人們犯這個錯誤。 如果您沒有收到提交納稅申報表的邀請,因此在稅務和海關總署的網站上無法為您提供納稅申報表,但您仍想申請退還工資稅預扣稅,則這一點尤其適用。您的公司養老金和/或年金付款。
因此,當您訪問稅務和海關總署網站時,您不應點擊:“做所得稅申報”,而這是您訪問該網站的原因,而應點擊:“更多”。 然後,您可以選擇作為非居民納稅人或作為一年中部分時間居住在國外的納稅人提交納稅申報表。 如果您直接點擊“進行所得稅申報”,您最終將進入網站上作為居民納稅人進行報告的部分。
如果屏幕上的聲明不是從選擇聲明語言開始的(您可以選擇荷蘭語或英語;沒有其他風格),您幾乎不會立即被問到有關您居住的國家/地區以及您的國籍的問題如果納稅申報表已經提前為您完成,那麼您就知道:您錯了,您可以立即關閉並重新開始(然後希望是正確的)。
提交錯誤的納稅申報表(型號 P – 私人國內)後,您可以猜測會發生什麼:您的收入在荷蘭全額納稅,並且您還可以在褲子上獲得國家保險繳款。 令人欣慰的是,您還將獲得稅收抵免。 而且由於稅收抵免尚未應用於您的福利,因此您通常仍需要處理退款,因此您很快就會滿意。 但通常還不夠滿意!
即使由“專業人士”提交聲明,事情也可能會出錯。 例如,本週我發現一家位於萊頓硝煙瀰漫的博倫斯特里克(Bollenstreek)的會計和諮詢公司為其居住在泰國的客戶作為非居民納稅人提交了納稅申報表,但他的私法養老金被視為在荷蘭徵稅。 納稅申報表還表明,客戶全年都參加了國家保險計劃。 因此,從該客戶的養老金中扣除的工資稅和國民保險繳款在評估時沒有退還。 儘管住在泰國,國家保險繳款卻從他的養老金福利中扣除,這並不令我感到驚訝:這涉及到 Achmea 支付的福利!
示例 2
還有一個案例,也提交了正確的納稅申報表,但職業養老金也被當事人視為已在荷蘭納稅。 畢竟,養老金提供者(“他必須知道”)已經預扣了工資稅,所以這應該很好,對吧? 所以不好,聲明填錯了!
但納稅申報表本身的問題是:“這筆收入在荷蘭是否已全額納稅?” 已經在邀請你犯這個錯誤了。 由於這筆養老金是扣稅的,所以人們顯然傾向於用“是”來回答這個問題。 但答案一定是“不”。 畢竟,這筆收入是免稅的。 因此,問題實際上應該是:“荷蘭是否有權對這筆收入全額徵稅?”,因為這就是這個問題的含義。
示例3:
就在最近,泰國博客上有人提出了有關稅收框 1 和 3 的問題。為了回應其中發布的回復和我的回答,一位居住在泰國的荷蘭人聯繫了我。 他的 2021 年納稅申報表由在稅務機關註冊的稅務顧問處理。 該聲明導致需支付的金額為 3.500 歐元(四捨五入)。
我用半隻眼睛(我不能在這上面花更多的錢,因為我生來就有一隻懶惰的眼睛),我發現這些都不對。 如果您作為“稅務顧問”不知道在泰國居住時的公司養老金和年金在荷蘭可以免徵所得稅,那麼您面對的就是一個昂貴的“餐桌稅務顧問”或庸醫。 事實上,他有權獲得 4.300 歐元的退款(四捨五入)。 差價 7.800 歐元四捨五入。
由於這涉及臨時評估,相關人員在提交改進的納稅申報表後,很快就能從稅務和海關總署的銀行賬戶中收到 7.800 歐元的貸記(臨時評估已經支付)。
由於2017年至2020年的納稅申報表都是用同樣的方式製作的,因此由於最終評估已經實施,在提交官方減稅請求後,將會有更多的更正和退款! 所有這一切都是在回答讀者的問題和我在泰國博客上的回答之後進行的。 Thaiblog 再次證明了它的實用性!
這些只是我遇到的無數“笑話和惡作劇”的幾個例子,甚至不是最糟糕的。 充分利用這一點,不要讓這種事發生在你身上!
年金付款和所得稅
我仍然收到消息,顯示人們自己或稅務機關認為年金付款應在荷蘭徵稅。 我之前已經指出過:立即停止這樣做,如果可能的話具有追溯效力,如果稅務和海關總署仍然認為此類付款在荷蘭徵稅,請立即提出異議,並在必要時提出上訴。
就在不到 12 年前,澤蘭 - 西布拉班特地區法院和登博世法院作出了第一份判決,其中包含對向荷蘭支付年金的徵稅權的分配,因為這些付款將由荷蘭公司(銀行或保險公司)的利潤。 沒有東西會離事實很遠。 銀行或保險公司以這種方式行事將與國家和國際標準、《年度賬目法》和《民法典》相衝突,並產生所有後果(沒有外部批准其年度賬目的聲明,之後他們將進入與股東和監管機構的衝突)。
上述法院仍然做出了這些判決,這一事實證明了司法不公,因為這些行政法院缺乏足夠的民法知識。 然而,行政法院缺乏這方面的知識,並不意味著這項權利不存在!
最近,我在泰國博客上關注了因年金支付而徵收所得稅的情況,得出的結論是,荷蘭政府並不是一個可靠的條約夥伴。 看: https://www.thailandblog.nl/expats-en-pensionado/is-nederland-wel-een-betrouwbare-verdragspartner/
與收入相關的對《醫療保險法》的貢獻
我經常遇到福利機構根據《醫療保險法》扣留與收入相關的繳款的情況。 在經常出問題的福利機構名單中,荷蘭全球保險集團 (Aegon) 名列前茅,荷蘭國民銀行 (Nationale Nederlanden) 緊隨其後。
該預扣稅不能通過提交所得稅和國民保險繳款申報表予以退還。 為此,必須向稅務和海關管理局/烏得勒支辦事處提交特殊請求。 有關這方面的更多信息,請參閱: https://www.thailandblog.nl/expats-en-pensionado/aegon-de-spaarpot-voor-veel-in-het-buitenland-wonende-nederlanders/
個人所得稅
大多數居住在泰國的荷蘭人都熟悉“匯款基礎”的個人所得稅(PIT)的起點(泰國稅收法第 41 條)。 這一原則意味著,您在泰國享受收入當年未帶來的收入部分,將作為以後帶來的儲蓄而不徵稅。
這導致“聰明人”(但不是真的)每月將養老金帶到泰國,並在荷蘭存下他們的 AOW 福利,以便稍後(在新的一年)一次性將其帶到泰國還清。就這樣走出PIT。 錯誤的!
這意味著您不使用我去年三月在荷蘭和泰國之間簽訂的雙重徵稅條約第 23 條第 6 款中發現的特殊條款,該條款對泰國的徵稅權利進行了嚴格限制,其中包括、AOW、WAO 或 WIA 福利。 有關其工作原理,請參閱我已經發布的文章: https://www.thailandblog.nl/expats-en-pensionado/belangrijke-besparing-op-de-personal-income-tax/
個人所得稅申報表不正確或不完整
我還看到很多有關個人所得稅 (PIT) 的錯誤申報表。 通常不會使用所有可能的豁免、減少和扣減。 聲稱泰國根據條約第 23 條第 6 款給予與 AOW、WAO 或 WIA 等社會保障福利相關的減免(另見上文)當然是不夠的。 這也是一個比較複雜的計算。 但結果是,您很快就會支付比實際欠款雙倍的 PIT。
因此,我還為一些客戶提供 PIT(模型 PND91)申報表,包括上述預扣稅減免額的計算(PND13 表格的問題 91,2021 納稅年度)。
應他們的要求,我也對一些非客戶進行了上述減少的計算。 對我來說,這是小菜一碟(Excel 進行計算),而相關人員很快就能獲得通常約 50% 甚至更多的稅收優惠。
今年我已經完成了大約 75 次這樣的計算。 2020 年,有 1.662 名荷蘭人居住在泰國,享受 AOW 福利。 這意味著居住在泰國的 95,5% 的國家養老金領取者傾向於支付比必要的更多的 PIT(除非有人逃稅,或者考慮到低收入和許多免稅和扣除,不需要繳納 PIT)!
在所有情況下,泰國稅務官員都遵循這一完全用英語制定的計算。 只有在少數情況下,相關稅務官員想要諮詢更大的(地區)辦事處,但這也沒有造成任何問題。
其中一位甚至在泰國博客上寫到了這一點。 看: https://www.thailandblog.nl/expats-en-pensionado/de-proef-op-de-som-genomen-echt-geen-thaise-belasting-op-binnengebrachte-aow-lezersinzending/
我在這條消息中發現有趣的是,他的泰國合夥人也立即找到了實現稅收優惠的目的地。 換句話說:你繳了稅,但你覺得你“賺”了錢,或者你還有錢做其他有趣的事情。 這就是:“創造性地利用金錢”!
去年XNUMX月在Thailandblog上發表了兩篇文章後,我對上述減免條款給予了足夠的關注。 請參閱: https://www.thailandblog.nl/expats-en-pensionado/heffing-van-belasting-over-sociale-zekerheidsuitkeringen/ en https://www.thailandblog.nl/expats-en-pensionado/heffing-van-belasting-over-sociale-zekerheidsuitkeringen-het-vervolg/
最後一篇文章還包括泰國授予的削減額的計算示例。 此示例計算仍然完全採用荷蘭語。 現在,我完全用英文編譯它們,以提高它們在稅務局的可用性。
如果您還想計算泰國根據《公約》第 23(6) 條給予的減免,請通過電子郵件與我聯繫: [電子郵件保護]。 大約 75 名國家養老金領取者已經排在您之前。 而且數量肯定太少了! 不涉及任何費用。 將此視為為 Thaiblog 讀者提供的服務(每月有 275.000 名訪問者,迄今為止最大的荷蘭語泰國社區)。 如果 PIT 稅款很少或沒有,誰將因其利息收入而退還 15% 的預扣稅(對於個人)作為預扣稅? 可能沒人!
例如,您以剩餘價值出售了荷蘭的房子。 在泰國,你靠這種剩餘價值(即儲蓄)生活。 這意味著您不欠 PIT。 然後,您可以使用 PND91 申報表(問題 13 PND91 – 2021),將已從泰國銀行餘額中扣除的預扣稅作為已支付的預扣稅退還。
最後
因此,居住在泰國的荷蘭人:“Let Op U Saeck”,或者不要在 Libelle 或 Margriet 的茶會上提出有關稅務問題的問題,當然也不要在 Belast Telefoon Buitenland 而是在泰國博客中提出,您將立即收到徹底的回答或建議。
如果您向國外稅務電話詢問這樣的問題,請問三次,您一定會得到三個不同的答案。 如果您選擇最適合您的答案,請記住,檢查員最終將為您準備第四個“解決方案”,這通常(但並非總是)被證明是唯一正確的解決方案。
所有這些很快就會讓您在泰國生活更加滿意/擁有更多的財務空間。
納稅固然有趣,但不納稅更有趣。
更多信息
祝愿泰國博客“in soad lok en sûnes”的編輯、版主、博主和讀者在 2023 年一切順利,身體健康。繼續提交,繼續評論。 這就是我們如何讓 2023 年成為又一個偉大的泰國博客年!
Lammert de Haan,稅務律師(專攻國際稅法和社會保險)
非常有趣且證據充分的文章,生活在泰國的比利時人有類似的事情嗎?
親愛的德哈恩先生,
我的假設是,根據雙重徵稅協定,年金付款將在荷蘭徵稅。 就我而言,臨時福利為 5 年,其中 3 年尚未發放。
順便問一下,您是否知道一項關於徵收臨時評估的裁決,即由於人們擔心發生投降等情況而徵收的年金付款期限為 10 年? 這會被法院認為是非法的,但稅務機關當然在幾年前向最高法院提出了上訴。
非常感謝您提供的信息,並祝您 2023 年快樂健康。
嗨,普猜科拉特,
荷蘭與泰國簽訂的避免雙重徵稅條約(以下簡稱條約)原則上將年金徵稅權轉讓給泰國。
看看條約在這方面的規定:
“第 18 條。養老金和年金
1 根據本條第 19 款和第 XNUMX 條第 XNUMX 款的規定,支付給一州居民的退休金和其他類似報酬,以及支付給該居民的年金僅在該州徵稅狀態。
2 然而,此類收入也可在另一國征稅,只要該收入應對另一國的企業或在該國設有常設機構的企業在該另一國取得的利潤徵稅。”
由此產生的問題如下。
大約12年前,澤蘭-西布拉班特地方法院做出了第一個判決,隨後登博斯法院做出了判決,其中包括將年金的徵稅權分配給荷蘭,因為年金將被收取荷蘭公司(銀行或保險公司)的利潤。 參見第十八條第二款。
然而,這些裁決構成了誤判,因為沒有銀行或保險公司從其利潤中收取年金。 但要認識到這一點,作為檢查員和行政法官/稅務法官,您必須具備一些民法知識。
銀行或保險公司以這種方式行事將違反國際會計準則(根據 IAS 37)、荷蘭會計準則委員會的荷蘭規則(根據 RJ 252)中規定的法律和法規。 、《財務報表法》和《民法典》第 374 條第 1、3 和 4 款 b 項。
因此,將來將您的年金標記為不在荷蘭納稅。 這在 2023 年納稅年度(包括 XNUMX 年)之前仍然是可能的,因為之後,由於與泰國簽訂的新條約,樂趣就結束了,來源國稅適用於源自荷蘭的所有收入來源。
您回复的第二部分是關於對年金進行保護性評估。 這確實是允許的,但有限制性條件。
根據最高法院 14 年 2017 月 1 日的判決,允許對年金徵收保護性評估,只要這僅限於存款金額,並且這會導致自 1992 月 1 日起期間應納稅的收入減少2001年至15年2009月2017日或1324年14月2017日之後的時期。參見XNUMX年XNUMX月XNUMX日的ECLI:NL:HR:XNUMX:XNUMX。
您應該立即問自己,您投資年金產品的金額是否導致您的應稅收入減少或得到稅收優惠。 在許多情況下,情況並非如此,或者只是在較小程度上出現這種情況,因為由於沒有養老金缺口或僅有有限的養老金缺口,導致缺乏(足夠的)“年度範圍”。
不享受稅收優惠的年金免徵所得稅,並且不能包含在保護性評估中。
我敢說,90% 的年金受益人在荷蘭居住時繳納(部分)不正確的所得稅。
親愛的、高度評價的拉默特,
儘管我是比利時人,但我讀過你非常有趣的文章。 它顯示了您非常淵博的知識,我也感謝您致力於幫助人們。
儘管我不是比利時稅務專家,但我知道要走的路,與比利時政府部門有很好的關係。我也有很多比利時人,特別是已故比利時人在泰國的泰國遺孀,他們從比利時領取寡婦養老金,我為他們提交聲明,申請他們的遺孀養老金……如果可能的話,解決或嘗試解決這些服務的任何問題。
幸運的是,對於居住在泰國的人來說,比利時的稅收制度比荷蘭的稅收制度簡單得多。 我們的養老金制度也簡單得多,但你會知道的。
但是,您在這裡提到的問題也出現在我必須處理的文件中:
– 不提交聲明(有時長達數年),在比利時,這會導致罰款
– 錯誤填寫聲明
– 不支付年度結算:導致養老金被扣押
– 不傳達公民身份的變化:導致稅務評估不正確,並且可能會非常昂貴。 請將已婚狀態轉交給養老金服務機構以獲得“家庭養老金”,而不是將其轉交給稅務機關。 這將導致:作為妻子無收入的已婚人士對養老金進行預扣稅,並作為單身人士由稅務機關進行評估。 在我處理過的一個案例中,這導致了近 6000Eu/y 的差異
但我發現最糟糕的是,如果這個博客上有問題,有些人會覺得需要專業知識,那些致力於、完全熟悉這些問題的人,感覺需要建議,需要質疑這些問題人們不惜一切代價試圖推行他們從道聽途說中獲得的自己的觀點。
然後,我們需要做更多的工作來反駁這一點,而不是提供正確的建議。
祝您 2023 年繁榮昌盛。
親愛的,我想收到您的詳細信息(電子郵件),以便我可以向您介紹我的情況。 先感謝您! 帕特里克
你好,帕吉姆,,
您可以通過電子郵件與我聯繫: [電子郵件保護].
泰國博客的 27 位讀者已經在您之前了。您的問題/問題可以/因此也可以添加。
在我的正常工作允許的範圍內,我盡量在24小時內回復大家。 (到目前為止效果很好)。
故事清晰,拉默特,我想你會很忙。
2023 年 XNUMX 月伊始,您的郵箱將再次收到我發來的所有信息。
祝您 2023 年過得愉快。
問候約翰(喬木提恩)
美好的一天,蘭伯特。
哪裡可以聯繫到你
MVG
你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做到這一點 [電子郵件保護], 威廉。 。
親愛的 Lammert,我如何联系您並成為您的客戶?
親愛的拉默特,非常感謝您對我們的稅務問題所做的出色解釋。 感謝您滿足泰國博客讀者的建議需求。 謝謝你。 儘管如此,我想藉此機會回顧之前的帖子。 據我了解,荷蘭和泰國已同意從明年起只有荷蘭徵稅。 我對年金和公司養老金一無所知,因為在泰國我靠國家養老金和健康福利養老金生活。 幾年前我在呵叻向泰國稅務機關報到,但官員不想听泰國申報,為了幾泰銖做了很多工作,確實提供了稅號,並告訴我的妻子不要拿任何東西進一步的行動,因為很可能“總部”可以遍歷所有以前的年份並在需要支付的更大的附加稅中處理它們。 簡而言之:保持現狀。 我現在住在清邁。 您對我有什麼建議:保持現狀還是向稅務機關舉報? 或者所有工資稅和社會保障繳款真的會在適當的時候落到荷蘭身上嗎? 預先感謝您的答复,並祝您 2023 年一切順利。
@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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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註意到過幾次了。 泰國稅務官員寧願沒有麻煩,因此沒有錢,也不願有麻煩和(一些)金錢。 至少我的印像是這樣。
我曾經向這樣一位泰國官員索要稅號。 我需要它來加入荷蘭經紀人。 那個穿著緊身製服的男人一臉嚴肅地看著我。 這個男人顯然不好惹。 他說,泰國禁止納稅。 我看著他,好像我很抱歉。 因為你不在泰國工作,因為這是禁止的,而且你沒有足夠的資產來納稅。 我也沒拿到稅號。 荷蘭政府知道後一個問題,那麼說明出生地就足夠了。
嗨,彼得,
這是一個眾所周知的故事:泰國稅務官員拒絕接受外國人的納稅申報表。
幾年前,我的一位泰國客戶花了幾年時間才通過他的泰國律師得知他被“允許”提交納稅申報表,而這涉及到泰國不應無理徵稅的養老金(如果飛利浦前董事)。
我現在不用擔心在泰國提交納稅申報表了:
a. 您可以證明您已採取足夠的行動在泰國提交聲明;
b. 自 2024 年納稅年度起,由於新條約生效,泰國將不再對來自荷蘭的收入擁有任何徵稅權。
親愛的 Lammert,這是否意味著 b 點。 如果您不再需要在泰國繳納收入稅,則無需每年提交泰國申報表。 這是否也適用於例如 2022 年或 2023 年,如果您由於當前豁免的規模而無需支付任何費用,這是否意味著您無需提交泰國申報表?
沒錯,格-科拉特,
自 2024 年起,泰國將不再對來自荷蘭的收入享有任何徵稅權。
如果個人所得稅(申報表 PND91)的測試設置顯示 2022 年和 2023 年無需繳納 PIT,那麼您確實不需要申報。
在這樣的測試設置中,還包括條約第 23 條第 6 款中與國家養老金有關的削減條款。
對此沒有什麼可批評的。 關於外國納稅義務的完美解釋。 國外稅務海關總署可以從中學到很多東西!
自 2005 年退休後,在荷蘭稅務和海關管理局工作。
主持人:當然不是針對你的個人情況免費諮詢你的本意。
謝謝你,拉默特,我是今年幫助你從稅務機關拿回錢的無知者之一。 我也不知道我不得不說荷蘭的東西在徵稅時沒有徵稅。 很高興你能幫我在未來幾年裡把它找回來。 不幸的是,如果新的稅收協定於 1 年 1 月 2023 日生效,則只有在 2022 年才有可能。很高興我們有 Lammert 來幫助我們。 祝2023年好運。韓。
關於新的稅收協定,再也沒有讀過或聽說過。 所以可能稍後。 也許是 1 年 1 月 2024 日。
沒錯,皮奧特。
新條約於 2 年 1 月 2024 日由部長會議通過,但尚未在 Tractatenblad 上發表。 因此,生效日期要到 XNUMX 年 XNUMX 月 XNUMX 日。
親愛的蘭伯特,
然而,正確的故事是,從 1 年 1 月 2024 日起,新的稅收條約將完全分配給 NL! 所以從此以後在NL不向IB支付任何收入的風箏將不再適用!
還是我錯了?
完全正確,Frank R。從 1 年 1 月 2014 日起,您在荷蘭繳納“正常”稅,甚至比您居住在荷蘭時還要多繳納一點稅。
然而,寫這篇文章是為了提醒人們,對於未到期但已在納稅申報表上為私人養老金和年金預扣的工資稅,應予以退還。 從 2018 年到 2023 年(含),這仍然是可能的。今天,2017 年已被放棄。
親愛的蘭伯特,
幸運的是,每年我都會利用你的自願努力來處理稅務問題,所以我只是快速地從對角線閱讀整個故事。
我現在對你的專業知識有足夠的信心,我會把整個事情交給你,因此到三月份我會再次用一年一度的麻煩來打擾你。
順便說一句,這將是那個 DigiD 蟲子的事情,他們現在將在得到負責處理事情的人的授權下再次製造困難。
但我們會再次到達那裡。
祝拉默特以及在座的各位新年快樂!
三月見!
來自瓦林的 Pim
嗨皮姆,
對於“DigiD bugger”,您的意思是只能通過短信驗證登錄稅務和海關管理局的網站。 這也適用於從下週開始登錄“我的政府”。
與作為居民納稅人提交納稅申報表相比,DigiD 授權不適用於作為非居民納稅人提交納稅申報表。
稅務和海關總署為此提出了一個口號:“我們不能讓它變得更容易。”
在非常特殊的情況下,我也必須同意服務部門的觀點:他們確實做不到。 為此缺少必要的基因!
三月左右,您將收到我發送的(連續)授權碼,以便能夠使用專業軟件(fiscal-online)提交納稅申報表。
文章內容顯而易見。 但我認為最簡單的方法就是直接申請公司養老金免稅。 顯然,對於那些從國家領取養老金的人來說,這種豁免是不可能的。
在泰國,您只需按每月帶入泰國的金額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移民規則,這是 65.000 泰銖。
只是對你的第二段吉爾特的評論; 就稅而言,每月根本不需要2k฿。 每月 65k฿ 只是為了通過損益表(NL 簽證支持信)或泰國銀行的 65k฿ 獲得年度延期。 如今令人煩惱的是,荷蘭稅務和海關管理局使獲得豁免變得非常困難。 他們要求提供所謂的 RO800 聲明,只有當您實際納稅時,您才能在呵叻府獲得此聲明。
多年來我一直在這裡繳納 PIT(個人所得稅),每月約為 12 x +/-50k฿。 在這里報告沒有問題。 提供 12 份我每月國際存款的副本以及我在電子表格中的計算結果,他們將填寫 PND91 表格。 我通過 Lammert 了解我的固定扣除額。
就這樣,我們不斷製造誤解,彷彿這是一種甜蜜的情慾。 我有一個 800K 泰銖的固定賬戶,我用這個賬戶申請續訂。 為了我的生計等。我定期通過 Wise 以較高的利率存入平均 40 泰銖。我不需要超過這個金額,所以你所說的移民是什麼意思,移民規定必須繳納 65 泰銖,而且每月必須繳納。 希望 2023 年的評論者能讓打字評論更加細緻入微。
並非每個人的銀行存款都有 800 萬,因此必須通過簽證支持信證明他或她有足夠的收入。 對於許多移民來說,您仍然需要證明您每個月確實將錢帶入泰國。
要獲得免稅,您需要一份 R20 證明,證明您在此納稅。 沒有什麼比向稅務局報告每月存入金額更簡單的了。
因此這個反應
那我想知道荷蘭人在哪個移民局除了簽證支持信之外還必須證明錢是每個月確實帶入泰國的。
我肯定不會搬到那些省份,因為我的消費模式要低得多。
Chaiyaphum 移民局沒有要求,我也不認為烏隆他尼和呵叻移民局也沒有要求。
Lammert 你能談談Th 的社會保險嗎?
我們也沒有聽到湄林稅務官員的申報表。 我還是不知道為什麼?
亞當範弗利特
嗨蘭伯特,
您能談談 Th 中的社會保險或 ZKV 嗎?
我是湄林,我們從官方那裡得到了同樣的回答:而不是? 這可能與社保有關嗎?
阿德
嗨亞當,
與泰國簽訂的雙重徵稅條約不包含任何有關社會保障福利的規定,例如 AOW、WAO 或 WIA 福利。 所謂的剩餘物品也丟失了。 這意味著國家立法適用於兩國。 荷蘭作為來源國對您的福利徵稅,泰國也可能作為居住國對您的福利徵稅。 畢竟,您不享受條約保護,即表明哪個國家有權徵稅以及哪個國家隨後必須給予豁免或減免。 這種情況在與菲律賓、巴基斯坦和斯里蘭卡締結的條約中也遇到過。
然而,根據該條約第 23(6) 條,泰國必須減免荷蘭對此類福利的稅收金額,或者,如果稅收金額較低,則減免對該收入部分的泰國 PIT 金額。
其結果是泰國幾乎沒有或根本沒有與社會保障福利相關的徵稅空間。 。
戴·蘭伯特
謝謝你的故事,我讀了它,現在我感覺自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荷蘭人。 因為我有最好的會計師,他了解荷蘭和泰國的法律,所以我想和他長期合作。
我住在泰國最貧窮的地區伊桑(Isaan)。 當人們來參加我們的燒烤時,我會準備衛生紙,並在桌子上放一張廚房捲紙供客人使用。 所以我比埃隆·馬斯克更有錢。 對於芒果或椰子等。我不會去阿霍德並為我的水果納稅,但我會在某些月份去花園裡的樹上。
我對能源賬單也沒有任何問題。 每月只需 25 歐元。
這就是為什麼我希望與荷蘭稅務和泰國的合作能夠長期進行,並且我將繼續與這位會計師長期合作。
主持人:讀者的問題應該像其他人一樣通過編輯提出。
主持人:發送電子郵件給 Lamme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