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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外籍人士和退休人員 » 讀者提交:移民不再蓋章作為生活證明
親愛的讀者,
也許不必要,但今天早上我在移民局為我的 Attestation de Vita 蓋章。 在這裡我被告知這不再可能了。 有關官員只告訴我,自 XNUMX 月以來,規則發生了變化,並把我帶到了警察局。
我已經從 Pensioenfonds PME 獲得了這份由警察簽署的表格(費用為 300 泰銖),但由於泰國不是英聯邦國家之一,因此不被接受。
在警察局,我被告知移民局不再允許這樣做,因為作弊太多了,因此警察是適當的權力機構。 考慮到警察是法郎死後第一個參與的官方機構,這實際上是合乎邏輯的。 這意味著我必須去公證處(花費 1.000 TB)。
所有這些都是為了那些需要簽署這種表格的人的信息; 所以沒有更多的移民(至少在華欣)和 PME 讓你承擔相當多的額外費用,不別緻!
瑪麗安提交
閱讀次數: 233
直到最近,芭堤雅移民並不難(imm. officer entry 200 baht ..),我曾經只是讓泰國醫生填寫並蓋章,比利時養老金服務機構也接受了這一點。
是。 大使館還透過電子郵件接受來自最近泰國報紙的帶有清晰可見日期的照片以及在照片中面部下方可見此照片的預定人員。所以他們不會讓這件事變得困難...
@David H.:“入境時在櫃檯左邊的官員 200 泰銖……”我相信你,大衛,但我已經走了很多年(在芭堤雅)回到靠牆的官員那裡,就在那旁邊門前的工作人員。 那個人從來沒有向我要過錢!! 所以從現在開始……知道該往哪裡走。 順便說一句,您也不必獲得號碼! 直接走到他身邊。
作為這篇文章的結果,以下內容:在我的 ABP 列表上還有一個公證人,但有人可以告訴我那叫什麼,最好是英語和泰語。 我一直在尋找它,但到目前為止我找不到這樣的一個。 它花費 1000 泰銖這一事實對我來說並不重要,因為從這裡(黎府)到曼谷的機票、出租車等要貴得多。
據我所知,公證人和外行(律師的英語)在泰語中的名稱相同:ทนายความ。
在Kolat(呵叻)就沒有可能了嗎?
成功了。
一年要填3次在生證明,好麻煩。 只要公民服務號碼上的生活證明就足夠了,但是荷蘭的邊民有那些奇怪的規定,也許還有
制定的規則?
simon borgers,這就是我每年從丹麥收到的生活證書的處理方式。 獲取我必須登錄政府(丹麥)的電子郵件,輸入我的姓名和丹麥公民服務編號,然後單擊發送。 收到收貨確認,您就完成了。 昨天帶著 AOW-SVB 的生活證明和收入報表再次去了 SSO。 我現在已經 80 歲高齡,行走困難。 但 SVB 的抱怨者並不關心這個。 自己開車去,來回3小時。 他們不在乎。
每年養老基金都是一樣的嘮叨,我讓他們等到我有 SSO 完成的生存聲明,然後再將其發送給 SVB,我複印並發送給養老基金。 我已經要求他們將他們的應用程序與 SVB 的應用程序同步。 即使在 2016 年,這也是不可能的。
祝大家在這種悲傷中好運 Cees
我們每年都去我們市的警察局,在那裡免費簽名蓋章,沒有任何問題!
比利時的養老金服務毫無問題地接受了這一點!
芭堤雅的移民局仍然發行郵票。 上周順利拿到了。
我複制了武里南 SSO 蓋章的我的 SVB 生活證明,並將其發送到我的養老基金 PMT。 他們接受並通過電子郵件確認收到。一切都完全免費。
我在市政當局(政府)填寫了它,我不支付任何費用
比利時大使館只向比利時公民簽發生命證明,因此不再為泰國妻子簽發生命證明。
所以我為我們倆去了當地警察局(Pakkred Nonthaburi),花費 00.00 泰銖,在外面 90 秒。
上週去jomtien出入境,剛蓋章,運氣不好要交200泰銖,平時是免費的。
兩個月前,我也無法從移民局或警察局或安普爾獲得任何在 Korat Cho ho 的證據。
被移交給卓豪的外國警察。
他們要求我翻譯一份要簽署的文件,並支付 500 泰銖。
翻譯後收到在世證明和荷蘭語-泰語翻譯副本。
該官員設法表示,只有她和大使館仍有權提供生命證明。
表格應免費提供,但是是的,我住在泰國,所以翻譯是 500thb scholl men。
@阿方斯·德金佩
雖然你的名字對我來說似乎是佛蘭德語,但你可能是荷蘭人... 因為比利時退休金服務機構提供了要完成的生命證明雙語荷蘭語/英語...? (法語/英語適用於講法語的比利時人..)
我只是檢查了一下,以免在這裡說謊......是的,雙語荷蘭語/英語!
作為弗萊明人並居住在芭堤雅以南的中天,我的行為如下:
帶著我從聯邦公共服務財務部收到的表格(索取一次,然後自己複印),我去奧地利領事館(南芭堤雅 / soi 平行於 2nd. Road),在那裡我的生命證明上免費蓋章名譽總領事 Rudolf Höfer 先生接受。
然後我給這個原始證明拍一張照片(我保存至少一年)……然後透過電子郵件將其轉發給 FPS Finance 布魯塞爾。
非常簡單,而且完全免費。
成功
PATRICK,荷蘭 SVB 或 AOW 對此不滿意,必須在 SSO 完成。 對於我的養老基金,我是在“捐贈”後在芭堤雅移民局完成的。
我去德國駐清邁領事館,必須支付 1200 泰銖,這個金額與我應該讓荷蘭駐曼谷大使館簽署的金額相同。 如果你領取了SVB福利,你可以去清邁的市政廳,那裡有一個SVB附件,你不用付任何錢就可以得到一張郵票。
對於應計養老金的支付,一個人必須不再與養老基金關聯 2 年,因為我的妻子從荷蘭註銷,養老基金在繼續支付之前需要生活證明,在 Isaan 值班的警察代理人準備在表格上蓋章、簽名並註明日期,該表格由相關養老基金估價並支付。
生活證明 這是必須的 有很多受虐待的人已經不在人世但仍然領取養老金。 當他們回來時,我自己每年都會在一家大型養老基金工作 40 年。 也許有人建議如果你住在國外,你可以清楚地知道如何為每個國家/地區的不同規則簽名。 發給當局的電子郵件,我必須在哪裡獲得簽名。
從暹粒出發,我總是去曼谷的大使館,在那裡蓋上我的2 張生命證明。我總是在我已經來了很多年的酒店裡待大約4 天,總是很高興再次見到我在那裡認識的人。 。 然後我會去幾週,最好是去泰國北部。 這就是我將有用性與愉悅性結合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