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幅節省個人所得稅

拉默特·德哈恩
發表於 荷蘭的稅收, 泰國稅, 外籍人士和退休人員
標籤:
十一月20 2021

Thailandblog 的每一位忠實讀者現在都知道,荷蘭和泰國都可以對從荷蘭獲得的社會保障福利徵收所得稅,例如 AOW、WAO 或 WIA 福利。

去年三月,我或多或少偶然發現了荷蘭和泰國簽訂的雙重徵稅條約中隱藏在第 23 條第 6 款中的一個非常特殊的從屬條款。

根據該規定,泰國必須減免根據社會保障福利計算的個人所得稅(以下簡稱:PIT)。 此減少的金額是以下金額中的較低者:

  1. 相當於在荷蘭徵收的相關稅款的數額;
  2. 歸屬於該收入項目的那部分泰國稅的金額。

換句話說:泰國給予的減免永遠不會超過歸屬於這些利益的個人所得稅。 這對我來說似乎很合乎邏輯。 但結果是,您永遠不會為您的國家養老金等支付雙重稅款。

去年三月,我在 Thailandblog 的兩篇文章中充分關注了這個減少規定,在第二部分(“續集”)中有詳細的示例計算。 看:

社會保障福利的徵稅

en

社會保障福利徵稅——下一步

我現在將以下建議添加到這些文章中。

在泰國引入國家養老金

我經常在泰國博客上看到人們在泰國繳納養老金而不是國家養老金。 然後,這筆款項會在荷蘭存起來,並在新年一月份立即轉賬到泰國作為儲蓄。 潛在的想法是人們認為他們可以避免對國家養老金雙重徵稅。

這個想法現在已經過時了。 成為第一個在泰國獲得全部 AOW 福利的人。 對您的 AOW 福利繳納雙重稅的論點不再與減少規定有關,而您的公司養老金在泰國立即全額徵稅。 在荷蘭儲蓄您的 AOW 福利意味著您不會從這項減少規定中受益。

然後根據需要用您的公司養老金補充您的 AOW 福利。 因此,您在荷蘭儲蓄的剩餘公司養老金可以在新年 XNUMX 月初作為儲蓄(您過去使用國家養老金所做的事情)免稅帶入泰國。 這可以為您節省可觀的稅款!

要實現的稅收優惠的示例計算

假設:

  1. 65 歲或以上的單身人士;
  2. 僅免除 190.000 泰銖,並減少年收入的 50%,最高為 100.000 泰銖,單身者為 60.000 泰銖;
  3. 年收入為 40.000 歐元,其中包括 15.000 歐元的 AOW 淨福利和 25.000 歐元的公司養老金;
  4. 在示例 1 中,AOW 在荷蘭保存,而在示例 2 中,完整的 AOW 在泰國繳納並補充養老金;
  5. 2020 年歐元平均匯率為 35,135139。
THB
示例1:
AOW 收益(淨值) 0,00 0
養老金 878.378,48 25.000
年收入 878.378,48 25.000
應納稅所得額 528.378,48 15.038
PIT 到期 31.756,77 904
與 AOW 利益相關的分享 0,00 0
與公司養老金有關的股份 31.756,77 904
國家養老金所得稅 56.613,10 1.611
根據第 23(6) 條減少。 0,00 0
減少後到期的 PIT 31.756,77 904

 

THB
示例2:
AOW 收益(淨值) 527.027,09 15.000
養老金 351.351,39 10.000
年收入 878.378,48 25.000
應納稅所得額 528.378,48 15.038
PIT 到期 31.756,77 904
與 AOW 利益相關的分享 19.054,06 542
與公司養老金有關的股份 12.702,71 362
國家養老金所得稅 56.613,10 1.611
根據第 23(6) 條減少。 19.054,06 542
減少後到期的 PIT 12.702,71 362

 

THB
要實現的稅收優惠:
到期 PIT 示例 1 31.756,77 904
到期 PIT 示例 2 12.702,71 362
根據藝術的稅收優惠/減少。 條約第 23(6)條  

19.054.06

 

542

 

結論:最初將 AOW 福利轉移到泰國並根據需要用您的公司養老金對其進行補充,可以節省大量稅款(在給出的示例計算中為 60%)。

您如何通過您的稅務局完成這項工作?

對於我的一些泰國客戶,我還負責 PIT 的申報(表格 PND91)。 此聲明包含一個字段,用於聲明已徵收和將被記入貸方的稅款(問題 15 – 預扣稅),然後根據泰國根據條約第 23 條第 6 款授予的減免計算。 這沒有造成任何問題。 事實上,這樣的計算通常會得到泰國稅務官員的讚賞,並且毫不猶豫地接受了!

您可以通過以下網頁鏈接下載 PND91 申報表:

https://www.rd.go.th/fileadmin/download/english_form/220364PIT91.pdf

明年的 PIT 申報

如前所述,第二個給定的 Web 鏈接指向之前在 Thailandblog 中發布的文章,其中包含一個完整的計算泰國授予的減免的示例。

如果您將此文件保存在您的計算機上,您以後可以根據此計算的系統為自己進行計算。 請記住,工資稅百分比已從 9,7 年的 2020% 降至 9,45 年的 2021%。

提供

你不是一個很棒的數學天才嗎? 好吧,那我們可以握手了。 因此,我尋求電子表格 (Excel) 的幫助來為我進行計算。

如果有讀者希望我代為計算,那完全沒有問題。 許多人已經在你之前。 為此,請通過以下方式與我聯繫: [電子郵件保護].

然後您會收到我的一份清單,其中列明了我進行此計算所需的信息。 對我來說,只需要輸入一些細節,然後 Excel 就會完成剩下的工作(快樂的自動化!)。 然後,我將以 PDF 文檔的形式通過電子郵件將計算結果發送給您。 如果您打印此文件,您可以將其出示給泰國稅務官員。 它完全用英文書寫,還包含公約第 23 條第 6 款的正式英文文本。

與此收費相關的成本如何? 他們是零。 將此視為面向 Thailandblog 讀者的服務:每月訪問量達 275.000 次,是迄今為止荷蘭和比利時最大的泰國社區!

哪個稅務局最適合您?

如果您的稅務局內沒有同時會說(合理)英語的稅務官員,而您所在地區沒有人能同時講流利的泰語和英語(甚至可能是荷蘭語),請不要擔心。 然後尋找更大的(區域)辦事處。 您可以通過以下網頁鏈接快速了解:

https://webinter.rd.go.th/publish/38156.0.html

通過此網頁鏈接,您很快就會找到街道拐角處的稅務局或適用於您的地區辦事處。

2020年向泰國出口社會保障福利

除了 AOW 福利外,荷蘭還向泰國出口各種其他社會保障福利。 這包括 WAO、IVA、WGA、WAZ 和 Wajong 福利。 減少規定對於這些好處也是最重要的。

以下概述了 2020 年支付的人數和金額:

2020 年向泰國出口社會保障福利:
社會保障福利類型 人數 支付的金額 平均
AOW 1.662 18.880.000 11.360
WAO/IVA/WGA/WAZ/Wajong 196 3.714.366 18.951

來源: https://www.rijksoverheid.nl/documenten/kamerstukken/2021/11/17/vragen-en-antwoorden-begroting-szw-2022

更多信息

Lammert de Haan,稅務專家(專攻國際稅法和社會保險)。

對“個人所得稅的重要節省”的 20 條回复

  1. 埃里克 說起來

    又是在泰國完成“年度工作”的好方法。 謝謝蘭伯特。

  2. 湯家驊 說起來

    拉默特,
    作為比利時人,這不適用於我,我還不能自己享受我的養老金和/或福利。
    但我要對這份貢獻表示衷心的感謝。 也可以說,像你這樣的人提供了超級好的貢獻/信息,感謝你付出的時間和精力,讓這個論壇成為一個有價值的信息渠道。
    再次,非常感謝你。
    湯家驊

  3. 倫勃朗 說起來

    德哈恩勳爵,
    當然是一個有趣的計算練習,但在我看來對荷蘭納稅申報表有影響:
    示例1:
    AOW 福利總額 16.611
    這筆收入在荷蘭是否全額徵稅? ===> 是的
    養老金福利總額 25.000
    該收入在荷蘭是否全額納稅? ===> 沒有
    在荷蘭免稅的部分收入:25.000
    工作或家庭總收入 16.611 + 25000 = 41.611
    免稅箱1 25.000
    方框 1 合計 / 集體收入 41.611 – 25.000 = 16.611
    所得稅方格-1 9.7 的 16.611% = 1.611
    示例2:
    AOW 福利總額 16.611
    這筆收入在荷蘭是否全額徵稅? ===> 是的
    養老金福利總額 25.000
    該收入在荷蘭是否全額納稅? ===> 沒有
    在荷蘭免稅的部分收入:10.000
    工作或家庭總收入 16.611 + 25.000 = 41.611
    免稅箱1 10.000
    方框 1 合計 / 集體收入 41.611 – 10.000 = 31.611
    所得稅方格-1 9.7 的 31.611% = 3.066

    但是,如果您想從 De Haan 先生那裡收取 542 歐元的收益,並且您準備回答“在荷蘭不徵稅的部分收入?”這個問題。 如果您在票據上輸入 25.000 歐元並簽名退回,您將有優勢。 我不建議你這樣做,因為在我看來你是在逃稅。

    • 拉默德哈恩 說起來

      嗨,倫勃朗,

      很高興您做出回應並考慮到了這一點。

      然而,在第二個例子中,你犯了一個謬誤。 即使您只將 10.000 歐元中的 25.000 歐元捐給泰國的私人養老金,對剩餘的 15.000 歐元徵稅的權利也不會返回荷蘭。 在荷蘭免稅的收入仍為 25.000 歐元(荷蘭和泰國簽訂的避免雙重徵稅條約第 18 條)。

      即使您因為可以靠在泰國的積蓄生活而將全部私人養老金留在荷蘭,例如由於在荷蘭出售房屋,荷蘭的免稅收入仍將保持在 25.000 歐元。

  4. 呂德 說起來

    上述計算與將您的所有收入作為儲蓄收入有什麼關係?
    如果你負擔得起當然可以。

    在我看來,在荷蘭你只欠國家養老金的稅,而在泰國則沒有。

    • 拉默德哈恩 說起來

      沒錯,魯德。

      而且,如果您可以將一年的儲蓄與您的儲蓄相結合,它將重複“永恆”,因為在接下來的一年中,您將在荷蘭儲蓄的 AOW 福利和私人養老金作為泰國的儲蓄帶來。

      因為泰國隨後不會對您的 AOW 福利徵稅,所以減少條款不適用。 條約第 23(6)條也不適用。

      • 賈里斯 說起來

        親愛的蘭伯特,

        再次感謝您的解釋,非常有趣!

        至於上面概述的關於將養老金作為儲蓄供款的結構,我想知道如何實現。 為此,您當然必須首先在荷蘭領取您的職業養老金總額。 為此需要向稅務機關申請豁免。 而且我認為他們只有在您可以通過最新的泰國納稅申報表或泰國稅務機關的聲明證明您是泰國的稅務居民時才會簽發。

        如果我理解正確,那麼您是否可以或多或少地忽略泰國稅務機關,並“僅”每年 1 月將您的公司養老金總額作為儲蓄轉移一次? 儘管您在那裡應納稅,但在泰國沒有進一步的申報(更多)?

        • 編號 說起來

          親愛的賈里斯,

          豁免期通常為 5 年。 再次申請時,必須提供泰國稅務居留證明。 因此,如果泰國稅務機關進一步被忽視,就會出現問題。 如何解決這個問題,我不知道,但在我看來這是一個關注點。

          • 拉默德哈恩 說起來

            如果您不需要申報個人所得稅,那麼在小型(或)稅務局獲得居住國稅收申報表 (RO22) 確實經常是個問題。

            但這通常適用於大型區域辦事處。

            • 編號 說起來

              親愛的拉默斯。

              我不住在一個非常小的地方,即 Nakhon Ratchasima,但在這裡我根據聲明收到了 RO 21 和 RO 22。 不知道如果沒有這些文件,泰國稅務機關如何確定您是否是泰國的稅務居民。 泰國政府官員根據既定協議遵守規則。

              • 拉默德哈恩 說起來

                你好 R不,

                提交報關單後,獲取表格RO21和RO22完全沒有問題。 它們通常會在幾天后發送到您的家庭住址,或者您可以在(更大的)辦公室領取它們。

                關於納稅義務,稅務局網站包含以下信息:

                “納稅人分為‘居民’和‘非居民’。 “居民”是指在任何納稅(日曆)年內在泰國居住一段時間或累計超過 180 天的任何人。 泰國居民有義務對來自泰國的收入以及從外國收入帶入泰國的部分納稅。 然而,非居民僅需對來自泰國的收入徵稅。”

                “納稅人”一詞是一個不幸的表達方式。 並非每個納稅人都立即成為納稅人。 想想第一檔的許多而且通常是高額的免稅、減稅和免稅金額,但除此之外。

                基於以上所述,如果您在一個納稅年度(即日曆年)居住或逗留超過 180 天,您將在泰國承擔無限納稅義務。 這 180 天不必連續。 隨後,荷蘭和泰國締結的避免雙重徵稅條約賦予荷蘭和泰國征稅權實質性內容。

                如果您有足夠的收入要在泰國征稅,則此納稅義務會導致申報義務。 你必須自己做。 泰國稅務機關的自動化程度非常糟糕,以至於他們無法自行將其從系統中刪除。 多年來,我們一直致力於建立移民與稅務和海關總署之間的聯繫,但我看不到任何進展。 為此,移民局本身必須先把事情處理好。

                順便說一句,我預計未來幾年會取得進展,因為政府已指示泰國稅務局確保註冊納稅人的數量每年增加 200.000。 一旦進入系統(例如在申報後),您通常會在接下來的幾年中收到一份申報表(在大多數情況下為 PND91)。 但即便如此,也常常缺乏統一性。
                我確實預計泰國稅務機關的支票會增加,如果你故意不提交納稅申報表,可能會被處以巨額罰款。

                關於您使用的“(泰國)稅務居民”一詞,我想指出以下幾點。
                在大多數情況下都是如此,但也有例外。 儘管在泰國居住或逗留超過 180 天時存在上述無限納稅義務(即由於國內或國外收入來源而產生的納稅義務),但根據《泰國稅收協定》第 4 條,一個人仍可能是稅收居民。荷蘭,因此荷蘭仍然有權徵稅(而不是泰國)。

                我在 19 月 XNUMX 日的文章中解釋了這是如何運作的:“你是哪個國家的稅務居民?”。 看:

                https://www.thailandblog.nl/expats-en-pensionado/van-welk-land-ben-jij-fiscaal-inwoner/

                • 編號 說起來

                  親愛的蘭伯特,

                  我自己需要泰國人的幫助來獲得 TIN,以便我可以在 2015 年提交聲明,以便從 2016 年獲得更新的豁免。 這是因為荷蘭稅務機關繼續為難,2016 年沒有 RO 22 豁免被拒絕。 在 2007 年(使用 VUT)、2009 年(退休前)和 2011 年(65 歲),我只是根據泰國移民局簽發的居留證獲得了豁免。 荷蘭邏輯在這裡行不通。 荷蘭稅務機關根本不願意理解在泰國生活的邏輯。 儘管有必要的訴訟。 荷蘭稅務和海關總署的反應很奇怪,例子夠多了吧? 在 22 年初獲得 RO 2021 的 5 年豁免。

                  當然,我們非常感謝您提供的信息。 順便說一下,如果你有泰國保險公司的人壽保險單,你最多可以從你的評估中扣除 100.000 泰銖。

                  除此之外,我會保留它。

        • 呂德 說起來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泰國稅務機關和荷蘭稅務機關一樣不容忽視。
          據我所知,你每年都必須正式提交納稅申報表,即使納稅申報表為零。
          我現在每年在家裡也收到一份申報表。

          但與泰國的許多事情一樣,執法部門並不熱心。
          泰國稅務機關甚至可能不知道你住在這裡,他們應該從移民局那裡得到這些信息。
          然而,未來會帶來什麼還有待觀察。

        • 拉默德哈恩 說起來

          嗨賈里斯,

          我的建議是首先在泰國每月帶來您的 AOW 福利,然後根據需要用您的公司養老金補充。 您是否收到此養老金總額(即免徵工資稅)或淨額並不重要。 區別在於身高可以給泰國繳納的養老金數額,反正你本來也沒有打算把全部養老金都捐給泰國的。

          如果沒有豁免,因此從您的公司養老金中扣除工資稅,您將在提交納稅申報表後收到預扣工資稅的退款。

          然後你在新的一年的一月份把你職業養老金中沒有直接繳納給泰國的那部分轉移出去。 那麼很明顯,這與您已經獲得的收入無關,而是與儲蓄有關。 但您也可以通過銀行對賬單的餘額來證明這一點。 這是最簡單的方法。

          但是,即使您在 XNUMX 月份沒有立即在泰國轉移儲蓄的公司養老金,但在這一年中,您仍然可以使用銀行對帳單的餘額來證明這與儲蓄有關。 所以周期性根本不是問題。

          僅舉一個簡單的例子。 假設您有 14.000 歐元的淨 AOW 福利和 10.000 歐元的(淨)職業養老金。 1 月 24.000 日,您的荷蘭銀行賬戶餘額為 31 歐元。 24.000 月 2.000 日,餘額仍為 24.000 歐元。 您每月向泰國貢獻了 1 歐元(因此總計 XNUMX 歐元)。 這與您當年享有的收入無關,而是您在 XNUMX 月 XNUMX 日的儲蓄(不徵稅)。 這種情況年復一年地重複。 因此,您永遠不會抽出時間支付 PIT,同時您仍會定期向泰國匯款。

          這個例子可以用各種變體進行擴展,始終關注年初和年底的銀行賬戶餘額。 這表明您的荷蘭銀行對賬單的重要性。

          • 賈里斯 說起來

            啊,現在很清楚了,謝謝你的澄清!

  5. 埃里克 說起來

    除了稅收問題,泰國還有其他事情正在發生,而不僅僅是針對有荷蘭收入的長期居留者。

    越來越多的移民局要求每月或定期的收入或金錢進入泰國。 對於有退休延期的人,即每月 65 泰銖,比如 1.750 歐元。

    我的意思是這個。 如果我開始在泰國生活,我會在 180 月下半月開始。 我帶來了可觀的金額、儲蓄、收入等,然後我無法在泰國提交納稅申報表,因為我沒有得到 XNUMX 天的時間。 在那種情況下,只有來自泰國的收入才被徵稅,而我沒有。

    次年一月初,我將去年的收入匯入。 這樣我 - 並且完全合法! - 永遠不會在泰國繳納所得稅。 但是由於第一周/XNUMX月半突然轉賬,我的入金缺乏週期性。 移民如何處理這個問題?

    然後,對於有 NL 收入的人,建議使用 Lammert 方法,因為這樣您每個月都可以顯示轉帳。 但是,根據其他條約,稅收優惠可能會有所不同……。

  6. 魯道夫·P。 說起來

    關於 ABP 養老金的問題。
    據我所知,這是由荷蘭徵稅的,因此不應(也)由泰國征稅。 問題是 ABP 養老金是公法規定的養老金,還是私人/政府公司的養老金。
    據我了解,荷蘭堅持的立場是,儘管 ABP 在 1996 年是一個私法機構,但它仍然是一個公法養老金。
    有趣的是,在德國荷蘭公民的案例中,DFuitsland 堅持這樣的主張,即現在 ABP 已經私有化,它是私法養老金,因為它是由私有化的 ABP 支付的。
    我現在打算400.000月份移民泰國(文中理解這必須先是XNUMX月下半月)但是銀行存款XNUMX泰銖(在泰國結婚到泰國)意味著月收入的需求已經過期了關於簽證的發放。 這對我來說已經很費勁了。
    有誰知道泰國稅務機關如何看待 ABP 養老金?

    • 拉默德哈恩 說起來

      嗨魯道夫,

      30月XNUMX日,我在泰國博客上發了一篇文章,標題是:“你的ABP養老金在哪裡徵稅?”。

      我建議您通過以下鏈接閱讀這篇文章:

      https://www.thailandblog.nl/expats-en-pensionado/waar-laat-jij-je-abp-pensioen-belasten/

      我知道稅務律師和稅務諮詢公司在評估 ABP 養老金的可徵稅性時經常犯錯誤。
      您必須始終問自己,這筆養老金是否是從政府僱傭關係中獲得的。 如果是這樣,那麼根據荷蘭與德國締結的條約以及與泰國締結的條約,它在荷蘭徵稅。 在與德國締結的條約中,它屬於第 18(2) 條的規定,在與泰國締結的條約中,它屬於第 19(1) 條的規定。

      建業局確實已經私有化,但這不是關鍵問題。 它只涉及持有公法僱傭關係(在荷蘭徵稅)或私法僱傭關係(在居住國征稅)。 有時您將不得不處理混合養老金,即部分在公法組織內累積,並在私有化後轉移到私法養老金。 反過來也會發生。

      順帶一提,這個問題在法律上也有充分的規定,這導致了ABP的私有化,並在隨後的法院判決中得到了確認。

      • 魯道夫·P。 說起來

        嘿蘭伯特,
        非常感謝您提供的廣泛信息。
        我會將這兩個帖子保存到我的電腦上。

        • 拉默德哈恩 說起來

          這正是創建 Thailandblog 的目的:提供和交換可靠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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