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

每個外國人都必須遵守簽證要求。 這意味著您在進入泰國之前必須持有簽證。 但理應如此,也有例外。

例如,有“免簽證”或免簽證。 這適用於某些民族。 荷蘭人和比利時人是其中的一部分。

Doel

如果涉及出於旅遊原因的停留,您可以使用“免簽證”。

逗留期限

無論是在機場入境處還是在陸路邊境哨所,您都可以獲得最長 30 天的不間斷停留。

應用

您無需提前申請“免簽證”。 您在入境時將自動收到移民官發來的此信息。 至少,如果您的護照上沒有其他有效簽證。 如果是這種情況,您將獲得與您當前持有的簽證相對應的居留期限。

但是,移民官員隨時可以詢問您是否有足夠的可用財務資源。 對於“免簽證”,通常出示 10 泰銖或每個家庭 000 泰銖就足夠了。 可以是任何貨幣。 因此,最好在抵達時攜帶足夠的現金。

移民官員還可能要求您出示機票(或其他證明),證明您打算在 30 天內離開泰國。

然而,無論是經濟上還是門票上,都很少被要求。 通常都會有理由,比如以“免簽”為由,短時間內多次進入泰國。 但當然,它總是可能發生。

價格

“免簽證”始終是免費的。

條目數量

任何地方都沒有規定通過國際機場抵達的最大人數。 每次新入境,您都可以獲得新的“簽證豁免”(如果您的護照上沒有其他有效簽證)。 請注意,如果多次抵達,尤其是“背靠背”(連續),您可能會被帶到一邊一段時間。 然後,您可能會被問到一些有關您入住的真正原因的問題。 立即將您送回去不會這麼快,除非他們有理由這樣做。 在這種情況下,更多的情況是你會得到提及或警告。 這意味著您必須在下次入境時或在一定期限內入境時首先購買簽證。

“免簽證”入境人數是通過陸路邊防哨所確定的。 每年僅限 2 次參賽。 第三次您將被送回,您必須獲得簽證或進入機場。 後者又可以提出必要的問題。

延長

您可以在移民局將“簽證豁免”延長一次,期限為 30 天。 費用為 1900 泰銖。

30 天居留期結束前一周足以提交申請。 如果你早點去,你就會面臨被告知晚點回來的風險。

您必須提供以下文件或證據(最需要的但並非詳盡無遺):

1. 表格 TM7 – 延長在王國的臨時逗留 – 填寫並簽名。

https://www.immigration.go.th/download/ zie Nr 14

2.近期護照照片(4×6)

3. 續訂費用1900泰銖(提交後不可退還)

4. 護照

5. 複印護照個人資料頁

6. 複印帶有“Arrival stamp”的護照頁

7. TM6-出境卡複印件

8. 地址證明

9. TM30 副本 – 給外國人居住過的住所的捨監、業主或所有人的通知(並非所有地方)

10. 至少10.000泰銖的經濟資源,或每個家庭20泰銖。 (並非所有地方)

11. 您將在30天內離開泰國的證明(例如機票)。 (並非所有地方)

如果請求第 10 點,很可能會根據您的機票等信息來計算延期。 您不會獲得完整的 30 天,而只能獲得出發日期之前的時間。 然而,這種情況很少發生(我在芭堤雅見過一次),而且大多數時候你只會得到完整的 30 天,但我還是想提一下。

延期被拒

如果無論出於何種原因,所請求的延期被拒絕,通常仍會授予 7 天的延期作為替代。

就其本身而言,這當然也是您逗留時間的延長。 但這段時間實際上是為了讓旅客有機會在拒絕延期後在法定期限內離開泰國。

評論

1. 當您離開泰國,然後以“免簽”方式進入泰國時,最好考慮以下事項。

航空公司有責任檢查其旅客是否持有有效的護照和簽證以進入該國,並可能面臨罰款的風險。 如果您想以“免簽證”的方式進入泰國,那麼您當然不能出示簽證。 然後,您可能會被要求證明您將在 30 天內離開泰國。

最簡單的證明當然是你的回程機票,但你也可以用另一張機票證明你將在30天內繼續飛往另一個國家。 一些航空公司還接受您的聲明,該聲明使他們無需承擔因拒絕而產生的所有費用和後果。 如果您要通過陸路離開泰國,這幾乎無法證明,有時解釋可以提供解決方案。

並非所有航空公司都要求或監控這一點。 如有疑問,請聯繫您的航空公司並詢問您是否需要出示證明以及他們接受什麼(如果有)。 最好通過電子郵件詢問,以便您稍後在辦理入住時可以得到他們的回答證明。

2. 您可以在泰國出入境時將“免簽”期限延長 30 天。 然而,出於旅遊原因,其目的仍然是入境後最多停留 30 天。 如果您在入境時已打算停留更長時間,通常應在入境前購買旅遊簽證。 然而,移民局很少對此進行檢查,但請記住,入境時可能會詢問您計劃停留多長時間。

3.“免簽證”絕不提供申請工作許可證的可能性。 禁止任何形式的工作,包括志願工作。

注意:“非常歡迎就此主題作出反應,但請將自己限制在本“結核病移民信息簡報”的主題上。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如​​果您想查看涵蓋的主題,或者如果您有適合讀者的信息,您可以隨時將其發送給編輯。 僅用於此 www.thailandblog.nl/contact/. 感謝您的理解和合作”。

12 條回复“TB Immigration Infobrief 012/19 – 泰國簽證 (4) – “Visa Exemption”(免簽證)”

  1. 羅尼拉雅 說起來

    忘了別的事了。
    如果您與泰國人結婚,您還可以通過“免簽證”將居留期限延長60天。

    您必須提供以下文件或證據(最需要的但並非詳盡無遺):

    1. 表格 TM7 – 延長在王國的臨時逗留 – 填寫並簽名。
    https://www.immigration.go.th/download/ 見第 14 條
    2.近期護照照片(4×6)
    3. 延期費1900泰銖(注意,提交後不可退)
    4. 護照
    5. 複印護照個人資料頁
    6. 複印帶有“Arrival stamp”的護照頁
    7. TM6 – 出境卡複印件
    8. 泰國合作夥伴的地址證明,即由泰國合作夥伴簽署的 Tabien Baan(地址簿)副本。
    9. 泰國合夥人泰國身份證複印件並由泰國合夥人簽字
    10. TM30 副本 – 給外國人居住過的住所的捨監、業主或所有人的通知(並非所有地方)
    11. 至少10.000泰銖的財務資源(並非所有地方)
    12. 您將在60天內離開泰國的證明(例如機票)。 (並非所有地方)

    • 羅尼拉雅 說起來

      13. 婚姻證明

    • 雷溫·布伊爾 說起來

      親愛的羅尼,
      我剛剛在這裡讀到我有“免簽證”(無需簽證進入泰國)。
      可以要求延長60天,(嫁給了泰國女士。)
      總停留時間 120 天 = 3 個月。
      如果我理解正確的話,我不需要在安特衛普的泰國領事館申請簽證嗎?
      能夠和我的家人在泰國呆三個月。 (總共 3 天。)
      無論如何,我沒有獲得 FPS 的許可。 每個日曆年停留時間超過 6 個月,
      因為否則我將失去我的殘疾福利。
      我在泰國的停留是允許的,2次3個月=2次90天
      或 1 倍 180 天 = 6 個月。)
      “簽證豁免”領域的延期將花費我 1.900 泰銖。 +- 53 歐元。 如果我必須被帶到安特衛普+簽證費用並通過掛號信發送,
      它花費了我3倍的錢。!
      請您確認我的推理是正確的嗎?
      提前致謝。
      問候。
      恢復。

      • 羅尼拉雅 說起來

        是的,您確實可以將其延長 60 天。
        如果您已婚並且您的妻子在泰國的某個地址正式註冊,並且您也居住在該地址。
        當然,決定權始終由移民官員決定,但每次延期都是如此。

        當然,離開的時候一定要小心。 見註1。

  2. 西奧·蒂默曼斯 說起來

    我於16月3日抵達曼谷機場,在護照檢查處被告知我每年最多可以獲得XNUMX次延期免簽。 該公告是在看到較早的續簽郵票後發布的。 我以前不知道這種對乘飛機入境的限制。

    • 羅尼拉雅 說起來

      我也是第一次聽說。

      • 史蒂文 說起來

        我以前聽過類似的話。 然而,這不是官方規則,也不是習俗。
        意圖很明確:免簽證入境是為了旅遊,一年內免簽入境次數超過 1 次,並且在泰國延長停留 3 天,因此可能(或很可能)不是遊客,而是某人誰住在那里和/或工作。

        • 羅尼拉雅 說起來

          這是過去的規則。
          然後,您可以根據“免簽證”在 180 天內在泰國停留最多 90 天
          我認為這條規則在 2008 年的某個時候被廢除了。 也許有些移民官員還沒弄清楚這一點😉

  3. 約翰 說起來

    在漢莎航空有一次奇怪的經驗。 預訂進出機票,進出機票間隔 50 天。 您可以在出發前 24 小時透過網路辦理登機手續。 沒有說「聯絡服務台」。
    結果他們以為我會使用簽證豁免,但這並不等於超過 30 天。 所以無法通過互聯網提前入住。! 所以到了機場我只能選剩下的座位了! 旁白:有年簽!

    主持人注意:如果它不符合“時事通訊”的限制,我會注意到的。

    • 羅尼拉雅 說起來

      我不知道辦理入住手續時必須輸入的所有詳細信息,但我假設有一個數字 v
      您是否嘗試過輸入“重新輸入”的號碼?

    • 羅尼拉雅 說起來

      (全文)

      我不知道透過網路辦理登機手續時必須輸入的所有信息,但我認為如果您的旅行時間超過 30 天,則必須在某處輸入簽證號碼。 否則,任何持有簽證的人都無法透過網路辦理登機手續。
      如果您有一年的延期,您是否也嘗試過使用原來的簽證號碼? 或者可能是您的年度延期或「重新入境」次數。 這是一個不同的組合,但誰知道呢?

      也許這就是它的工作原理?

  4. 威廉範貝弗倫 說起來

    我在泰國持有退休簽證已經7年了,我想知道如果我一半住在泰國,一半住在越南,會有什麼選擇。
    現在我的銀行賬戶裡必須一直有800.000萬泰銖,否則我可以用它做一些有趣的事情。
    有人一半住在泰國,一半住在其他地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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