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弗雷德
主題:移民中天 - 芭堤雅
給中天-芭堤雅移民局的 TM30 說明。 12月24日從比利時回來後,我在到達居住地後的30小時內前往移民Jomtien辦理TM30。 那裡告訴我,當我從國外回來時,我不應該用 TMXNUMX 報告我下次回來了。
接待我的一位穿著制服的友好女士向我解釋說,我只需要在退休或在該國居住 90 天后重新申請非移民 O 簽證的延期。 但是,我還沒有在任何地方讀到有關廢除 TM30 的信息。 我可以相信這一點,下次不報告自己嗎?
反應 RonnyLatYa
也沒有任何取消。 這就是他們在 Pattaya-Jomtien 本地應用 TM30 規則的方式。 順便說一下,我認為這在 Jomtien-Pattaya 很長一段時間內適用於那些有“退休延期”的人。 至少我記得過去曾有過關於此事的評論。
如果你不信任它,那麼下次你再做那個 TM30 報告,然後你會看到他們是否再說一次。 至少在那種情況下我會這樣處理。
注意: “非常歡迎就此主題作出反應,但請將自己限制在本“結核病移民信息簡報”的主題上。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如果您想查看涵蓋的主題,或者如果您有適合讀者的信息,您可以隨時將其發送給編輯。 僅用於此 www.thailandblog.nl/contact/. 感謝您的理解和合作”
親切的問候,
羅尼拉雅
2018 年 30 月我訪問比利時返回時就是這種情況,但前提是地址與之前的 Ret ext 相同。 持有人,我還被告知更新Ret Ext時需要TMXNUMX。
2018 年 1 月,再次沒有人提出任何問題,我也沒有提出任何問題。 分機。 只需提供一年租賃合約副本和原件以及其他必要文件即可辦理。 這是在中天/芭達雅移民局。
因此,正如 RonnyLatYa 所建議的那樣,最好在 IO 本地進行仔細觀察,聽聽風向。
有退休簽證,第一天也去了中天移民局,但有一個公寓在我名下,他們還說如果我不更改地址,我不應該報告,也不必填寫 TM30 表格. 這僅需要在地址更改時完成。
我去中天的時候,我們問了三個人,得到了三次不同的答案。 從是肯定做到不必要和更好是。
這些人的工作距離僅相隔幾米。
無論如何,我們總是去,因為我們不得不白白支付 1 泰銖的罰款,我不想再去了。
你在擔心什麼? 我還必須去 Jomtien 的辦公室。 我已經在那裡住了 15 年了,並定期飛往比利時(我現在對那裡的穆斯林如此稱呼)。 我從來沒有拿過TM30表格。 在我看來,這個博客都是危言聳聽。 Nongpru 市政府知道我住在哪裡,他們只能湊合著用。
放輕鬆,迪特爾! “他們必須處理它”。 當然,直到你突然遇到另一位官員。 如果他想檢查你是否有 TM 30 表格,那麼我認為他不太關心你的“有力聲明”。 希望這不會發生在你每年延期的前一天。
在泰國,針對外國人的移民規定處於領先地位,因此比當地市政當局的規定更為重要。 從 Nongprue 到 Jomtien 只是很短的距離,遵守規則並不需要太多努力,如果有支票和東西被遺漏的話,可以節省必要的泰銖。 我的建議是只要參與並遵守規則,就不會有問題。 畢竟,這不僅僅是關於你的。 在不良或錯誤行為的情況下,這也會傳播給其他人。
他央移民局也認為回國後沒有必要用TM 30舉報我
幾個月前,從NL抵達,隔天到Jomtien Immigration。
與 3 位女士談過信息請求,然後是 TM 30 請求,最後是 TM30 報告。
前門櫃檯的 1 號女士表示:TM 30 報告總是必要的。
5 分鐘後:TM2 部門櫃檯的 30 號女士:由於 Non Imm,不需要 TM30 報告。 OA簽證(退休)。
1小時後:同一個TM3部門的女士30,坐在女士2旁邊:為了安全起見,最好報告TM30,但前提是你是從國外到泰國的。
我會保留到最後。 並在抵達泰國後30小時內以數字方式做TM24報告。
在荷蘭逗留 6 個月後,我於 90 月再次入境。 我被派往烏隆他尼移民局,收到的信息是“我們知道你住在哪裡,不是嗎?” 30 天內報告。 同樣在 2 月份的非 O 延期期間,沒有對已經使用 XNUMX 年的 TM XNUMX 發表評論。
你好,我也在烏龍麵生活了10多年了。
在這10年裡,我回過荷蘭4次,馬來西亞1次,越南1次,峇裡島1次,但從未填寫過TM 30表格,更別說去過移民局了。
每年有很多次在泰國其他地方度假,也沒有我在移民局用 TM 30 表格提交報告。
每次我做我的 90 天報告時,我都沒有聽到任何關於它的消息,5 分鐘後我又在外面。
在我看來,移民烏龍麵很簡單,一切都很友善。
我從來沒有遇到過任何簽證問題,90 天等
北卡蘇山
下午好,
去過 North East Isaan 的 Ban Soem 幾次,每次我都向當地警察局報到並在那裡提交了 TM30 表格。
這是睜大眼睛看到的,被推到一邊,當地警察自己用泰語起草了一張表格。
我和我的女朋友簽了這個,這就是他們的工作。 該文件包含我的姓名、我逗留的地址以及我預計逗留的時間。 一周後,我和我的女朋友將去荷蘭 3 個月,然後回到伊桑。 將再次走同樣的路。
下次旅行我想申請非移民簽證,這樣我就可以延長一年而不用大驚小怪。 到目前為止,使用落地簽證和 METV 已經使用了兩次,後者已經使用了兩次,並在 Nong Khai 擴展了 bordrrrun。
很好奇那會怎樣,但我們將再過一年,然後我們會看到……?。
2 週前在 Jomtien 的再入境許可證櫃檯問那位女士:“如果你返回同一個地址,你不必填寫 TM30 表格”。
我是6月24號到清邁的,30小時內就去移民局填了TM 1表格,剩下的(因為沒有申報,一次要付1600泰銖),女士們在電腦裡輸入了一些東西,我要了紅色的蓋章,她說不再需要了,她被允許把所有東西都帶回來(我確實保留了所有東西,因為在泰國你永遠不知道它是否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