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湯姆

主題:武里南移民局

我收到了荷蘭駐曼谷大使館發來的有足夠收入的簽證支持函。 不幸的是,武里南不接受這一點。 泰國銀行賬戶是那裡的明確要求。


反應 RonnyLatYa

這是另一個本地應用程序,人們可以對規則做出自己的解釋。 順便說一句,武里南並不孤單。 我也從其他移民辦公室讀到過。

但規則中卻有明確規定。

請參閱文檔鏈接。

https://forum.thaivisa.com/topic/1076820-confirmed-here-is-exactly-what%E2%80%99s-needed-for-retirement-marriage-extensions-income-method-from-2019/

在“2.22 – 退休”下的“程序”欄中

1. …… 或者 ; (“or”在文中非常重要,因為它意味著“或”)

2.經使領館認證的收入證明。

簽證支持信就是這樣的文件。

注意:“非常歡迎就此主題作出反應,但請將自己限制在本“結核病移民信息簡報”的主題上。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如​​果您想查看涵蓋的主題,或者如果您有適合讀者的信息,您可以隨時將其發送給編輯。 僅用於此 www.thailandblog.nl/contact/. 感謝您的理解和合作”

親切的問候,

羅尼拉雅

24 條評論“TB 移民信息簡報 076/19 – 武里南移民 – 簽證支持信”

  1. 漢斯範穆里克 說起來

    現在,如果您不想要,可以將錢存入泰國銀行賬戶。
    這是整整一個月的工資。
    是否也可以在您居住地以外的其他地方申請一年簽證,並附上允許的宣誓書?
    90天后你可以在自己的移民辦公室辦理嗎,還是也應該在你申請新年度簽證的地方辦理..
    漢斯

    • 羅尼拉雅 說起來

      如果您不希望這樣,您將不會收到年度延期。 延長一年不是一項權利。

      是的,您可以在其他地點申請年度延期……至少如果您先在那裡填寫地址的話。
      沒有人強迫你留在那裡。 然後您“搬”回您當前的地址。

      如果地址不屬於該移民局,則向另一個移民局請求延期一年是行不通的。 他們會拒絕這一點,並說您必須在您註冊的地址處申請年度延期。

      • 倒酒器 說起來

        實際上,泰國政府為了創造所謂的安全而製造的所有麻煩完全是胡說八道。
        這是關於泰國銀行里的錢!!
        如果你喜歡farang,不! 如果你有錢留在泰國那麼......
        你必須走!
        沒有像荷蘭福利等那樣的安全網。
        那麼泰國政府到底怕什麼呢???
        所以這只是錢的問題。
        話說,很蠢,你真的就是這樣用錢嚇跑人的嗎??
        或者泰國不需要Farang!?

  2. 弗里茨克 說起來

    確實非常煩人,正如羅尼所說,對規則的解釋不正確。 在《武里南時報》上找到了有同樣問題的人寫的這篇文章:

    想像一下當我被告知大使館的信函不再足以核實收入時我的恐懼。 他們想查看我的銀行存摺,以確認我的銀行賬戶中有足夠的資金,或者確認我的泰國銀行賬戶中有令人滿意的每月收入。
    他們告訴我,他們曾經“愚蠢”,但現在不是,他們不關心你在英國賬戶裡有多少錢,只關心你實際帶入泰國使國家受益的錢。

  3. 科內利斯 說起來

    我想知道對於這種任意性可以做些什麼。 難道你只能接受特定移民辦公室或個別官員公然錯誤的立場,然後作為最後的手段離開這個國家嗎? 使館能否在此類問題上發揮斡旋作用,或者能否以其他方式對這種不公正的拒絕提出異議?

    • 羅尼拉雅 說起來

      如果大使館努力提出 TM30 問題,我不明白他們為什麼不提出這個問題。

      還有一個中央電話號碼可以舉報虐待行為。 我以為是1178,但我不確定。
      問題是你是否能得到這個數字的答案,這是否能真正解決問題?
      你當然可以隨時嘗試。

  4. 漢斯範穆里克 說起來

    羅尼,謝謝你的回复。
    這對我來說是B計劃。
    如果他們也在這裡這樣做的話。
    漢斯

  5. 夏奇 說起來

    Wat nu?
    湯姆有簽證支持信,有足夠的收入,但被拒絕,它必須是武里南一家泰國銀行的銀行賬戶。
    如果要求在申請續訂之前資金已在該帳戶中存入至少 2 個月(或者,與規則相反,3 個月),您將如何安排?
    就是要厭倦了。
    湯姆這個問題是怎麼解決的?
    夏奇

    • 魯德布 說起來

      湯姆正在談論他的月收入:除了大使館信函外,他還必須證明通過銀行帳戶每月支付荷蘭至泰銖。 你說的是銀行里的錢。 這是申請延期時的另一種選擇。 您混淆了這兩個選項。 這讓事情變得更加混亂。 無論如何:即使你在銀行里有 800K TGhB,仍然有辦公室要你證明你存有泰銖的錢用於日常生活費用。
      確實:厭倦了它,但漸漸地,TH 的“人們”想要它的方式變得清晰,即:銀行里有明顯足夠的錢。 在TH就是這樣! 嗯:沒錯!

    • 格特格 說起來

      武里南這裡接受收入支持信,但他們也希望看到您每月實際轉賬 45.000 或 65.000 泰銖到泰國銀行賬戶。
      這是違反規則的,但誰負責誰負責。

      因為過去有些外國人沒有如實填寫損益表,大使館也沒有檢查任何東西,所以移民局已經開始這樣做了。 他們只是想看看您是否確實在轉賬以支付生活費用。

      十月,我試圖在沒有簽證支持信的情況下獲得簽證延期。

  6. 漢斯範穆里克 說起來

    我想你讀錯了 Ruud B,或者我。
    湯姆想在武里南申請新年簽證並附上宣誓書。
    這是荷蘭銀行的歐元資金,每月必須等於 65000 泰銖。
    到目前為止,大多數地方都接受宣誓書。
    但在武里南,他們希望他每月向泰國銀行存入 65000 泰銖,或有 800000 萬泰銖。
    在武里南,他們對荷蘭大使館的宣誓書或簽證支持信不滿意
    漢斯

    • 羅懷鼠 說起來

      不,漢斯,你看錯了,而 RuudB 和 Geertg 說的是對的。 如果您以退休為由延長居留期限(沒有新年簽證),並且使用荷蘭大使館的簽證支持信(不是比利時人的宣誓書),一些移民辦公室,顯然包括武里南府,也希望看到這一點您向泰國匯款以維持生計。 支持信僅確認您的收入,而不是您在這裡使用的金額。

    • 喬治 說起來

      由此可見各移民局的隨意性。 上週三,我在Thayang(碧武里府)根據組合方法進行了退休延期。 簽證支持信和銀行信,就收入而言,沒有其他任何東西。 20 分鐘後帶著延期印章回到外面。
      因此,如果您必須/想要搬家……
      Groet
      喬治

  7. 肺艾迪 說起來

    混亂只會越來越大,因為這裡有人提出了根本沒有寫下來的東西。 其中說 Tom 必須每月向泰國賬戶轉賬 65.000 泰銖:無處,所以這是一個基於“無”的決定。
    他們唯一想要的就是湯姆根據泰國賬戶證明他確實有錢,而且任何地方都沒有寫出在泰國生活的金額和頻率。 該宣誓書或支持信僅表明湯姆在荷蘭或比利時有收入,不多也不少。 根據現行立法,這應該足以獲得一年的延期。 但是:移民有權要求提供額外的證據,其中之一是:您住在這裡的目的是什麼?
    在春蓬移民局,我還必須出示一個餘額超過800萬的固定銀行賬戶,並且該賬戶在這一年裡沒有進行任何交易,加上銀行的證明信,我的儲蓄賬戶年內的交易是可證明的。 我從比利時銀行轉入泰國賬戶的金額,即使是根據需要不定期轉賬,也不重要,只要這些金額“可信”,表明我確實有合法的收入維持生計。 我個人認為這是移民局的正當要求,我對此沒有異議。
    閱讀其他論壇的人們已經能夠確定正在採取哪些措施來規避移民條件。 正是由於這些人,那些以合法方式行事的人也被認為是可疑的,並使事情變得越來越困難。 令我懊惱的是,我必須指出,有些人仍然鼓勵這樣做。

    • 魯德布 說起來

      親愛的 Lung addie,您經常是對的,但並非總是正確:正如 RonnyLatYa 在上午 06:54 所說,一封大使館信函就足夠了。 就是那個字母OR(英文!意為:「OF」)每月存款。 換句話說:他們在春蓬的說法也是錯的,而且你顯然比教宗更天主教徒批准了這一點。 確實:人們會不遺餘力地滿足收入要求,這證明有些人必須以太少的收入來組織太多的事情。 你沒有這個顧慮,我也沒有,其他人也沒有! 但是,您向移民提供想法(非法),也讓這些人變得更加困難和可疑:要求除了大使館信函之外,還必須將存款存入 TH 銀行。 這就是我的煩惱。

      • 肺艾迪 說起來

        親愛的魯德布,

        我不給任何人想法。 我只是遵守移民局的要求,即除了我的固定帳戶(我不使用該帳戶進行任何交易,因為我僅將其用於移民)之外,我還必須證明我的生活來源。 他們從來不標明金額,只表明我確實有錢生活,就這樣,不多也不少。你想讓我做什麼? 對IO大張嘴,告訴他我和他住在一起不關他的事? 好吧,你這樣做,但我想以最簡單的方式獲得年度延期,並且從來沒有遇到過問題。

  8. 羅尼拉雅 說起來

    他對簽證支持信是這樣寫的:
    “……。 不幸的是,這在武里南不被接受。 泰國銀行賬戶是那裡的明確要求。”

    所以它說簽證支持信不被接受作為收入證明。 這是違反規則的。 簽證支持信和收入證明是對規則的專有且不正確的解釋,因為它明確指出“或”,換句話說,每月存款“或”簽證支持信。

    如果他們只想接受泰國銀行賬戶,這也意味著(假設是“退休”)只剩下兩個選擇。
    – 賬戶上有 800 000 泰銖或
    – 國外賬戶每月至少有 65 泰銖。
    金額不得低於 65 泰銖,這也是符合規定的。 然後必須轉帳至少 000 泰銖。 (您可以在同一連結中閱讀)。

    通過拒絕簽證支持信,他們也使組合方法變得不可能,這又違反了規則。

    此外,他們鼓勵申請人尋找解決方案,(暫時)搬到確實適用正確規則的移民辦公室就是其中之一。

  9. 格特格 說起來

    肺臟,你很容易說這違反了武里南和許多其他地方的要求。 不幸的是,一次簽證延期所需的文件還包含“相關移民官員可能會要求提供更多信息”這句話! 所以他們是絕對正確的。

    另外,在史基浦機場的荷蘭海關,如果有人持一張簽證抵達,則可以要求提供更多信息。 即使如此,旅行者也必須吐出這些信息。

    • 羅尼拉雅 說起來

      吉特格,

      難道真的是“相關移民官員可能會要求提供更多信息”!

      但另一方面,根據移民法提交的文件也沒有可能被拒絕的地方。
      這就是本例中“簽證樣本支持信”所做的事情。

    • 肺艾迪 說起來

      @Geertg

      那我該寫什麼呢?

      根據現行法律,這應該足以獲得一年的延期。 但是:移民有權要求提供額外的證據,其中之一就是:你住在這裡的目的是什麼?

      是的,如果你只讀了我寫的一半,我也沒辦法。

      • 魯德布 說起來

        貝茨·隆·艾迪,不。 仔細閱讀 RonnyLatYa 所寫的內容:當然可能會要求提供額外的證據。 但哪一個呢? 並排使用這些選項是為了使要求更加嚴格,而不是證明您滿足您提出的一個選項。 比如大使館的信! 因為這就是我的想法。 儘管如此,仍然需要銀行轉賬這一事實並不是一個額外的證明問題,例如,信函上的金額確實是正確的!
        對銀行賬戶的額外需求需要在第一個選項之外提出第二個選項。 應該是“而不是”。 正如所說:是“或”而不是“與”。

  10. 西奧 說起來

    你說你09.15在那兒,11.15又出去了。
    當你進來時,你會得到一個號碼。
    幾點輪到你的號碼。
    我認為一切進展得很快。
    我已經來這裡 11 年了,那裡總是很忙。
    即使你來通知也要等很長時間
    請您留言
    問候西奧

  11. 雷內文 說起來

    湯姆表示武里南不接受簽證支持信。 弗里茨克回應說,武里南有人也有同樣的事情。 然而,當您閱讀您的回覆時,它表明收入證明是不夠的。 也會詢問您的生活狀況、從泰國銀行轉帳和提款的情況。 因此,只有提供附加資訊的收入證明才會被接受。

  12. 格特格 說起來

    喜歡所有這些評論。 這是不允許的,這是增加要求等等。

    對我來說這很簡單。 您要么滿足 IO 的要求,要么不滿足。
    請他們在您的延期申請中穿黃色襪子。 然後你聳聳肩,買了黃襪子。 和芭提雅的要求(demand)一樣要穿得得體。

    如果你對這一切都遇到問題,那麼只有2個選擇,非法路線或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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