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提問:我女朋友可以持學習簽證來比利時嗎?
親愛的讀者,
我叫克里斯,今年 31 歲,住在比利時。 我和我美麗可愛的泰國女友凱特在一起已經一年了! 自從我在清邁她的旅館認識她以來,我們已經認識 1,5 年了。 在我們在一起的這段時間裡,我們一起去韓國和日本度假,我在清邁拜訪了她兩次,為期一個月,她現在也去比利時拜訪了我 2 週。
我已經見過她的家人和朋友,現在她也是我的了。 你們有些人知道,這些總是新的考驗,她對此有何反應,對她來說會不會太冷,她媽媽對我的看法如何,她和我父母之間的聯繫如何。 所有這些“測試”都進展順利,連我自己都感到驚訝。
現在我們已經到了不想再保持遠距離關係的地步。 所以有兩個選擇,我去泰國,但我不能在那里工作,或者她來這裡,我們試著在這裡有所作為。 我們認為這是更安全的選擇,因為我在這裡有房子、汽車和工作,而她在清邁她姑姑的旅館工作,但除此之外沒有大筆財產。
她完全贊成這一切,她的英語很好,並且擁有泰國旅遊大學的學位。 現在我也知道這個培訓不被認可,不符合我們的標準,但她也不是完全沒受過教育,在曼谷美麗的餐廳和空中酒吧也有必要的工作經驗。
但是結婚對我們來說還是有點太早了,因為我們還有一個考試要過,她將如何適應在比利時較長時間的實際工作和學習語言? 我認為我們的關係很好,但以歐洲心態生活和工作是另一回事。
現在我的問題來了,我可以讓她持最多90天的旅遊簽證來這裡嗎? 但是有了這個簽證,她仍然不能真正參與這裡的歐洲生活。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想到申請學習簽證的可能性,這樣她就可以在這裡學習 1 年,例如。 那可能是語言培訓,或者更實用的東西(廚房或酒店學校,巧克力店)。 這將使她有機會在這裡發展自己,學習語言,建立生活,她可以在這裡待一年。 如果我沒看錯的話,她每週最多可以工作 20 個小時。
我在這裡問這個問題,因為我在互聯網上找不到太多關於這個選項的信息,而且我不知道這是否真的有可能。 有沒有人看過、研究過或嘗試過這條賽道?
如果我對此有任何發現,那通常是大學和高等教育之間的交流年。 這當然不是這裡的情況。 還有她有沒有可能來跟我一起住,或者她必須通過學校尋求庇護? 所有這些實用的東西。
我希望能在這裡找到一些新信息,因為我們認為這是一起通過最後一次測試的最理想方式。
先感謝您。
真誠的,
克里斯(比利時)
根據歐盟內部的規定,您可以(暫時)忘記工作。 如果有空缺,公司必須先用歐盟國家的公民來填補。 如果空缺確實空缺,您將被允許從歐盟以外的地方僱用一名員工。
由於您的女朋友接受過旅遊教育,因此她在歐盟肯定不是獨一無二的,與教育水平相差甚遠。 因此,只有在旅遊業對勞動力的需求很大時,她才能找到工作。 目前似乎並非如此。
聽起來很完美克里斯。 作為泰國人,您可以忘記勞務移民,除非它涉及專業工作(在歐盟境內無法完成)。 仍需追求 1) 高等教育,或 2) 滿足伴侶移民要求。
因此,方法是學習簽證,它規定你每周可以工作 20 小時,所以我在考慮服務員、清潔女工或在廚房做一些零工。
是的,您可以工作,但如果您來自歐盟以外的國家則不行。 那麼您將無法獲得工作許可。
最好的克里斯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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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年期間工作
作為一名學生,您可以在學年內使用工作許可證 C 工作。但是您每週只能工作 20 小時,因為您的主要活動必須是學習。 只有在學習的基礎上獲得了在比利時的居留權,您才能使用此條款。
在學校假期工作
您可以在官方學校假期期間工作。 您可以免除工作許可。 只有在學習的基礎上獲得了在比利時的居留權,您才能使用此條款。
每個教育機構都有聖誕節假期、復活節假期和重大假期。 此外,教育機構自行決定是否包括其他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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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gii.be/thema/vreemdelingenrecht-internationaal-privaatrecht/arbeidskaarten-beroepskaart/heb-je-recht-om-te-werken/heb-je-recht-om-te-werken-als-student
(也有立法鏈接)
這是我通過電子郵件給克里斯和編輯的回复:
這個問題最好作為讀者問題提出。 我對比利時的移民規則了解不足。 他們可能會與荷蘭相提並論,但我不能說那麼多。 最有可能的是,比利時還可以選擇在大學或高中(碩士或學士)註冊課程。 有關這方面的更多信息,當然還有 DVZ 和遷移 AGII 信息中心(以前稱為 Kruispunt):
http://www.agii.be/thema/vreemdelingenrecht-internationaal-privaatrecht/verblijfsrecht-uitwijzing-reizen/student
另一種選擇當然是開始移民程序,你不必為此在比利時結婚,但我知道比利時移民局比荷蘭 IND 更不可能承認“持久和排他”的關係. 在荷蘭,人們認為這是一年的關係,我相信 DVZ 寧願假設 2 年以上並且相互多次訪問。 但正如我所說,比利時國家法律規定的移民並不是我真正了解的。 不幸的是,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佛蘭德語讀者提供“將泰國合作夥伴移民到比利時”的文件。
真誠的,
羅伯·V。
Chris,我和我的泰國妻子也住在比利時,如果你們有無限期的工作合同,最好一起住在比利時。請一個輔導員指導,那就不用擔心了。
但是為此你必須先結婚,因為我們才在一起一年。
對於合法的同居合同,他們期望一段 2 年的關係。
那麼結婚就是一個解決辦法,否則再等一年。
親愛的克里斯,
你顯然不會在冰上過夜。 但我確實問自己一個問題:“謹慎是不是有點過分了?”
畢竟,結婚從來沒有終身保障證書,但最好是有這樣的意願。
而且我相信,這個意圖一定是在你身邊的!
婚姻會立即打開很多大門,讓你在融入社會的過程中悄悄地在比利時找一份工作,無論如何,這是強制性的。
同時,她也可以自願報讀任何一所學校繼續深造,獲得這裡認可的文憑。
不要小看泰國人的應變能力!!! 並不真地!
或者,用一個漂亮的(佛蘭德語?)表達來表達:“有志者事竟成”
勇往直前,克里斯,我相信你會成功的!
像這裡的大多數泰國博主一樣!
當我讀到克里斯的信時,他們保持正常、合理的溫度。 奇怪的比利時政府讓婚姻或多或少有「強制性」。 這是一種過時的保守觀念,現在許多人只想住在一起,沒有婚姻、註冊伴侶關係或同居合約的「麻煩」。 或者他們想要類似的東西,但只是在共同生活幾年後。
因此,克里斯提出一個非常可以理解的問題,即他和他的愛人如何能夠在不簽署他們並非 100% 出於自己的意願和時間選擇的東西的情況下在一起。
另一種選擇是搬到荷蘭,那裡的要求只是一種“可持續和排他性”的關係。 克里斯似乎能夠滿足以荷蘭標準衡量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