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簽證申請號 083/20:非 O 簽證和延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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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簽證問題
標籤: ,
29月2020

提問者: 露絲

感謝您提供有關當前簽證規則的許多有用信息。 但我不太確定一件事。 因此就有了下面的問題。

我的非 O 簽證將於 9 月 90 日到期。 我的“逗留許可”(2 天)到 90 月 31 日為止。 當然,據我了解,在 XNUMX 月 XNUMX 日之前無需提交 XNUMX 天通知。 我的計劃是在 Chaeng Wattana 申請延期逗留——當然,要帶上必要的文件。 但什麼時候是最好的時機呢?

我覺得我可以在 31 月 9 日之前開始申請延期。 正確的? 還是最好在 XNUMX 月 XNUMX 日之前完成?

非常感謝任何能夠提供清晰說明的人。


反應 RonnyLatYa

您的住宿期限截至 2 月 9 日。 您將把這個期限延長一年。 不是你簽證的有效期,即不是XNUMX月XNUMX日。

如果您想申請年度延期,您必須在 2 月 XNUMX 日之前提出申請。 必須在正常安排的時間內申請延期。

您也可以等到 31 月 6 日,但您可能無法再申請年度延期。 然後你必須先離開這個國家。 但由於您的簽證已過期(30月XNUMX日),您入境時只能獲得XNUMX天的“免簽證”。 當然,如果你已經回來了,因為邊境開放並不意味著你在不滿足各種條件的情況下也可以回來。

如果您已經入境,在這種情況下,您可以再次開始整個程序,首先將您的旅遊身份轉換為非移民身份。 這是獲得一年延期所必需的。 費用2000泰銖。 如果允許,您將首先獲得 90 天的居留期。 就好像你帶著非 O 進來一樣。 然後,您可以按照通常的方式將這 90 天延長一年。

然而,最好、最簡單和最可靠的方法是從現在到 2 月 XNUMX 日申請年度延期。

親切的問候,

羅尼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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