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签证问答:我可以通过陆路获得 30 天的签证延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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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17 2014

亲爱的编辑们,

我想本周从西哈努克出发,经达叻府前往曼谷。 所以我只能停留14天。

有谁知道我是否可以在移民局申请延期 30 天? 我知道乘飞机入境是没有问题的。

返回比利时的航班是 26 月 XNUMX 日。

问候,

菲利普


亲爱的菲利普,

入国管理局令No. 327/2557 – 主题:外国人在泰王国临时居留申请的考虑标准和条件规定了延期。

这包括 2.4 出于旅游目的:

  • 每项许可的授予期限自许可期限届满之日起不得超过 30 天。
  • 外国人: (1) 必须已获得旅游签证(TOURIST)或免办签证。
  • 每项许可的授予期限不得超过内政部宣布的 30 天。 

根据本《命令》第2.4条,您必须仅属于适用免签的旅客群体。 (或旅游签证,但在这种情况下不适用于您)。 作为比利时/荷兰公民,通过陆路移民局获得的签证豁免只有 15 天,而通过机场移民局获得的签证豁免则有 30 天。

与往常一样,移民官员拥有最终决定权,但如果他/她遵守这些规则,即使您以 30 天免签证入境,您获得 15 天延期应该没有问题。

让我们知道结果如何。

问候。

罗尼拉普劳

免责声明:该建议基于现有法规。 如果这在实践中有偏差,编辑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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