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签证问答:在延长我的非 O 签证期间,我想去荷兰
尊敬的读者,
在延长我的非 O 签证时,基于婚姻,我想去荷兰两周。 我的延期将于 15 月 14 日到期。 XNUMX 月 XNUMX 日,我与清迈的移民局有约会。
和往年一样,我会收到一张便条,要求我在一个月后回来,在我的护照上盖上梦寐以求的邮票,再延长一年。 现在我想在那个中间时期(1 个月)去 NL 2 周。 显然我会买一个重新进入。
它来了:也许已经在史基浦机场,但在返回 BKK 后,官员会在我的护照上看到一张过期的签证,还有移民局 CNX 的便条。 加上我的重新进入。
当我返回 BKK,甚至在史基浦机场时,我会遇到问题吗?
气象vriendelijke groet,
拉斯
亲爱的拉斯,
如果你的签证在 15 月 XNUMX 日到期,你已经可以去移民局了。 您不必等到前一天。 延期总是在最后允许的逗留期限之后。 所以等到最后一天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你不会失去任何东西。
您可以从 45 月初开始申请延期。 在大多数移民办公室,从结束前 30 天(一些移民办公室 XNUMX 天)开始,这是可能的。 那么即使他们有一个月的等待期,您也已经收到了延期。
否则,您知道如何选择去荷兰的时间。 但是,嘿,也许你别无选择,你只需要现在就做。 等待期间能不能出国,会不会影响延期,我不知道。 你可以去移民局问问。 您可能会在几天内甚至在您前往荷兰之前立即收到该延期。 据我所知,一个月的等待期只适用于第一次续约。 随后的延期通常会立即或在第二天进行,因为与第一次申请一样不需要额外的检查,但这同样取决于您的移民办公室适用的规则。 当然,他们也有可能将每年的等待期作为标准。
顺便说一句,我怀疑您是否可以在等待期间重新入境。 移民当然可以回答这个问题。
也许读者有这方面的经验。
请务必让我们知道,因为如果有人发现自己也处于这种情况,这可能会有所帮助。
亲切的问候,
罗尼拉普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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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延期将于 15 月 14 日到期。 XNUMX 月 XNUMX 日,我和清迈的移民局有个约会。”
你不知道你最早可以在延期到期前一个月去移民局吗? 如果您是在 15 月 15 日,您将在 1 月 XNUMX 日收到 XNUMX 年的延期。
感谢您的回复。
周三我会去移民局询问,希望能咨询那里的几位官员。
将在这里报告结果。